黑河漠河绥芬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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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漠河绥芬河
黑河市
基本概况
黑河市地处中国东北边陲,面积68726平方公里。
以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边境线上唯一一对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功能最全、距离最近的对应城市,最近处相距仅750米。
黑河市辖北安、五大连池、嫩江、逊克、孙吴、爱辉2市3县1区,代管五大连池风景区,有65个乡(镇)、562个行政村。
境内还有省农垦总局北安、九三2个分局所属25个农场,57个部队农场及21个其他国营直属农场,省森工总局通北、沾河林业局所属34个林场及海关、银行、税务等几十个中省直部门。
位置 地处我省东北部,位于北纬47°42'—51°03',东经124°45'—129°18'。
东南与伊春市、绥化市接壤,西南与齐齐哈尔市毗邻,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隔嫩江相望,北部与大兴安岭地区相连,东北与俄阿州隔黑龙江相望。
人口 截止2011年末,全市总人口175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61.7万人,乡村人口101万人。
全市人口出生率7‰,死亡率5.1‰,人口自然增长率1.9‰。
全市有39个民族,其中,38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人口约7万人。
有7个民族乡、47个民族村。
其中鄂伦春、俄罗斯和鄂温克族是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
全市共有鄂伦春族人口1865人,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全省的二分之一。
地形地貌 地处大兴安岭东部,小兴安岭北部,境内群山连绵起伏,沟谷纵横,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地貌总体为中、低山丘陵类型,其中山地44225平方公里,占64.3%,海拔300—800米左右,平原24051平方公里,占35%,海拔90—120米;洼地450平方公里,占1%,多为黑龙江、嫩江及主要支流地带。
气候 黑河临近冷空气发源地西伯利亚大草原,境内又有小兴安岭山脉纵贯南北,全市呈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处于三、四、五、六4个积温带。
春季高温多风,夏季雨热同现,秋季降温急骤,冬季寒冷干燥,冬长夏短、四季分明。
全市年均降雨量491—540毫米,有效积温1950—2300℃,日照时数2562—2677小时,无霜期90—120天,年均气温零下-1.3—0.4℃,日最高气温38.2℃,最低气温零下40℃,平均风速2—3.5米/秒。
历史沿革
黑河市历史悠久。
据考古证明,早在旧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地活动,形成本地古代土著民族的基础。
公元前16世纪,居住在今黑河市北部、嫩江流域的东胡、秽貊人和商朝就有过“东胡黄罴,山戎戎菽”的贡纳关系。
到西周初年,居住在黑龙江中、下游的肃慎族已向周王朝贡“楛矢石砮”。
唐朝,黑龙江中、下游属黑水靺鞨。
公元725年(唐开元三十年),唐王朝设立黑水都督府,黑水靺鞨属之。
公元729年(唐贞元八年),又设立室韦都督府,对黑龙江上、中游和嫩江流域室韦诸部进行有效的统治。
金朝,属于蒲峪路。
元朝,为了沟通内地与黑龙江流域的联系,建立许多“站赤”,今黑河市即在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区域内。
明朝,设立奴儿干都司,区内女真、契丹人均属之。
清朝,康熙为了抵抗沙俄的侵略,于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12月13日,在黑龙江左岸旧瑷珲设置黑龙江将军衙门。
1685年(清康熙二十四年)迁至江右岸新瑷珲城(今爱辉区爱辉镇)。
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又移驻墨尔根(今嫩江县城),瑷珲副都统留守瑷珲新城,全市多归其统辖。
民国年间,全市大部分地区为黑河道尹公署管辖。
1933年1月25日,日本侵略者占领黑河,1934年12月1日,成立伪黑河省。
1945年8月,黑河解放。
11月19日,成立嫩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
11月中旬,成立中共黑河地区中心县工作委员会。
12月14日,嫩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更名为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办事处。
1946年9月7日,黑龙江省政府决定设立黑河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初,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为黑嫩省。
1947年2月7日,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为黑嫩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7年9月17日,原黑嫩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为黑龙江省黑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1月16日,黑河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改称为黑龙江省黑河区专员公署。
1955年4月19日,黑河区专员公署改称为黑龙江省黑河专员公署。
1967年4月9日,成立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2月8日,撤消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公署。
1993年2月8日国务院决定撤消黑河地区,设立黑河市(地级)至今。
资源概况
黑河市幅员辽阔,土地、森林、草原、水利、野生动植物、旅游及矿产资源极为丰富。
土地和林草资源 耕地面积2880万亩,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绿色食品主产区。
林业经营面积325万公顷,活立木蓄积1.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47.3%。
天然草原830万亩,经认证的湿地54万公顷,是我省重要淡水沼泽湿地之一。
有林地和草原面积占区划面积的61.6%。
水能资源 水资源充足,境内拥有黑龙江、嫩江两大水系大小河流621条。
全市人均占有量是全国的3.5倍,是黑龙江省的2.6倍。
河流均属山区性河流,落差大,适合修建水电站的坝址多,黑龙江干流黑河段水能蕴藏量1500万千瓦。
内河装机容量67万千瓦,占全省52%,已建成的10个水电站总装机19.4万千瓦。
野生动植物资源 辖区内有马鹿、驼鹿等野生动物467种,野生植物10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一、二级珍稀动物都有分布,是我国重要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圃和基因库。
境内已发现的中草药材350多种,人参、鹿茸、林蛙油等名贵中药材和刺五加、平贝、黄芪、五味子、赤芍、苍术等道地药材产量较大,野生药材年蕴藏量大约在1700万公斤左右。
经多年的种植探索,掌握了成熟的栽培技术,先后成功种植了人参、五味子、水飞蓟、板蓝根、黄芪、甘草、刺五加、防风、平贝等13个品种,面积近10万亩。
在江河湖泊中,生长着18科87种鱼,其中黑龙江特产的大马哈及“三花五罗”等鱼种尤为珍贵。
旅游资源 属于较丰富的地区,有绮丽多姿的江河湖泊、誉满中外的黑龙江、冠盖群秀的五大连池、广袤无垠的森林、辽阔丰腴的草原等地文风貌、水域风光等5类32种111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实体。
其中,地文景观类有21处,水域风光类有16处,生物景观类有4处,古迹与建筑类有53处,休闲求知健身类有17处。
经初步品位认定,独特性和垄断性旅游资源占整体旅游资源的42%,从旅游资源基本类型及实体数量上看,我市旅游资源5类32种基本类型占全国基本类型总数68种的45.05%。
特别是五大连池风景区被誉为“天然的火山博物馆”和“打开的火山教科书”,素有“药泉”和“圣水”之称,集生态旅游观光、度假健康疗养、地质科学考察为一体,相继获得2个世界级和14个国家级称号,2010年五大连池景区申遗进入国际评估审核程序。
矿产资源 黑河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大兴安岭、黑河、伊春铁多金属产业带穿越境内。
目前,市域内共发现黑色、有色、贵重、稀有等金属矿产及能源、化工原料、冶金辅料、稀散元素等非金属矿产,种类达95种,现已查明储量的有37种,分别占全省的72.5%和48%、全国的53.9%和24.2%;发现矿产地600余处,其中探明储量73处,主要矿产资源潜在经济价值约10000亿元以上。
现探明铜、钼、钨、沸石等16种资源储量,均居全省首位。
其中,多宝山铜矿为东北地区最大的铜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为全省第二大铁矿。
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9.6亿吨。
另外,铂族金属、硫铁矿、珍珠岩等特色矿产资源储量也相对较高,为省内其他地市少见。
漠河
地理位置
漠河县位于祖国版图的最北部,居中俄界河黑龙江之滨,是全国纬度最高的县份。
漠河县位于全国九大山系之一的大兴安岭山脉的北坡,黑龙江上游南岸。
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7′至124°20′,北纬52°10′至53°33′。
漠河县东与塔河县接壤,西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额尔古纳右旗为邻,南以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呼中区交界,北隔黑龙江主航道与俄罗斯相望。
漠河县自黑龙江上游内蒙古恩河哈达以东2.6千米处,下至谢尼康河口,边界线长242千米,境内南北宽150千米,总面积18233平方千米。
漠河县面积占大兴安岭地区总面积的21.6%,占全省总面积的3.9%,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里4.64人。
人口民族
2011年,漠河县人口为86501人。
其中:
西林吉镇41420人;图强镇21696人;劲涛镇17891人;兴安镇2144人;北极镇3350人。
有汉、满、蒙古、朝鲜、回、锡伯、鄂伦春、鄂温克等17个民族。
历史沿革
漠河历史悠久,在旧石器时代已有远古人类聚落。
漠河县地处高纬度,受太平洋影响,生态环境得天独厚,依山傍水,植物繁茂,动物繁多,是古人类理想的居住场所。
境内发现的老沟和洛古河两处古遗址,是距今1万~3万年前古人类活动的遗迹,两处出土的文物证明:
漠河县当时的远古人类处于母系社会阶段,过着原始的渔猎生活,并形成聚落定居。
唐虞三代漠河境域为边域荒服之地。
春秋战国,漠河境域为东胡、山戎之地。
《伊尹朝商书》记载:
早在商朝之初,东胡族已出现商的北方。
又据《逸周书·王会篇》载:
两周之初,东胡又达周的北方正东。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
“燕北有匈奴”,战国时东胡势力强盛,曾打败燕国,迫使其贤将秦开为人质,后秦开归燕,率军“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余里”。
两汉时期漠河境域属于乌桓和鲜卑之地。
魏晋南北朝时期,漠河境域为鲜卑东部之境。
鲜卑为东胡族余支,其居住地在黑龙江、西伯利亚和辽水流域一带,西伯利亚即由鲜卑一音而得。
南北朝时,北魏太平真君四年(公元443年),李敞住祭石室,其地在今大兴安岭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首府阿里河镇西北10千米处的嘎仙洞。
隋唐时期,漠河境域属于契丹室韦之地二唐代,契丹居室韦一山,室韦山在漠河西南境,漠河一带称为室韦国,唐王朝在黑龙江西部设置室韦都督府,漠河地受其管辖。
室韦之名始见于北魏史籍,该民族分布于今天大兴安岭东西两侧,黑龙江南北两岸。
据《旧唐书·室韦传》载:
“东至黑水,西接突厥,南接契丹,北至于海”,与《新唐书》所载略同。
唐代室韦东界到精奇里江至牛满江一带;西界在今呼伦湖一带,南界在霍林河流域,北界所到之海当为今鄂霍次克海。
室韦从唐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入贡,历开元、天宝、大历、贞元、太和、开成、大中、咸通朝贡不绝。
唐并于室韦居住中心地区设室韦都督府管辖室韦诸郡。
据《通典·边防典》、《旧唐书·室韦传》、《新唐书·室韦传》和《隋书》记载:
“唐代室韦共有22部。
”其中:
落俎室韦,在今精奇里江东西北,黑龙江上游北岸一带。
大室韦,在今额尔古纳河下游之南。
蒙兀室韦,在阿尔巴西河,即今额木尔河流域(漠河县境内)。
据《旧唐书·室韦传》:
“其北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
其河源出突厥东北界俱伦泊,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落俎室韦之南,又东流与那河、忽汗河合”。
蒙兀室韦从额木尔河西迁的时间,《蒙古秘史》载:
“在7世纪,成吉思汗的始祖孛儿贴亦那带领部落离开兴安丛林西迁,渡腾汲思海,到鄂嫩河的不儿罕山驻牧。
”但7世纪是初唐,当时蒙兀室韦并未离开额木尔河流域,直到唐末仍在呼伦湖北一带定居。
辽时期,公元916年,居住东北的契丹族兴起,耶律阿保机统一契丹8部,平定了“奚”和“室韦”,建立了“契丹国”;后改国号为“辽”。
公元10世纪,室韦各部尽属于辽朝。
《契丹国志》记载:
“太祖并储蕃三十六国,室韦在其中。
”辽继唐在黑龙江上游地区设治管辖室韦各部。
辽初,漠河地方属东京道室韦王国府管辖,到辽圣宗时,改属西北路招讨司室韦节度使管辖。
金时期,漠河为上京治下的蒲与路(路治所在今克东县境内)的西境。
公元1115年,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率部灭辽后,建立金国,于公元1125年统一了东北全境。
1129年(金天会七年)金在东北地区设置了上京、咸平、东京和北京4个路,蒲与路为上京管辖。
《金史·地理志》载:
“蒲与路,国初置万户,海陵阁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
”经当代考古证实蒲与路南起今呼兰、肇州以北之地,西境以嫩江和今泰来县接壤,东境至汤旺河,北抵外兴安岭,漠河地自在其中。
元初,漠河属蒙古贵族铁木哥斡亦斤的封地,后改为辽阳行省蒲与路管辖。
公元13世纪,成吉思汗灭金后,开始分封诸侯,划分领地,将今嫩江流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之地,封给其三弟铁木哥斡赤斤。
后诸王叛乱被平定后设立岭北行中书省,漠河地在其治下的和林总管府管辖地区内。
岭北行省,管辖区域从大兴安岭以西、哲里木盟以北直至北冰洋尽属岭北行省;大兴安岭东至日本海,属辽阳行省辖地。
明时期,漠河属奴儿干都司木河卫之地。
1409年(明永乐七年),明王朝在黑龙江下游与阿姆贡河江流处右岸的特林设立奴儿干都司,“奴儿干’’为满语的译音,汉语意为“图画”,因该地山川秀丽、风景如画,故名。
奴儿干都司共辖384卫、24所、7城站、1寨,所辖区域北界至外兴安岭,东至鄂霍次克海的库页岛。
明正统(1436~1449年)后设立木河卫,对黑龙江上游地区实行有效管辖。
据满文档案记载:
木河卫直至1564年(明嘉靖四十年)还向明王朝请求袭职。
在清军入关前,东起鄂霍次克海、西至贝加尔湖之间的广大地区的索伦部各族都已臣服于清王朝。
清初漠河为索伦达斡尔头人拉夫凯王爷的领地。
因清军入关,无暇顾及东北边防,致使罗刹(沙俄)不断侵扰,居住在黑龙江上游地区的达斡尔人先后迁到嫩江流域定居。
同时游猎在外兴安岭勒拿河和结雅河流域的鄂温克人和鄂伦春人,逐渐迁徙到阿木尔河、盘古河和牛耳河流域等黑龙江右岸上游一带。
1644年,清军入关后,整个东北地区由盛京总管府管辖。
1653年,设立宁古塔昂邦章京。
1662年(清康熙元年),昂邦章京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漠河地方在其管辖之下。
1674年(康熙十三年),清政府开始在黑龙江左精奇里江口以南的黑龙江东岸(明代忽里平寨旧址)修建木城。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设立黑龙江将军,黑龙江第一任将军萨布素率部戍边于瑷珲,统辖松花江左岸以北,包括漠河在内至外兴安岭的广大地区。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后于黑龙江城(瑷珲)设立黑龙江副都统,漠河为黑龙江副都统所辖。
1691年(康熙三十年)设布特哈总管衙门,漠河境内原为黑龙江城所辖的鄂伦春、索伦、奇勒尔等牧猎地区,改属布特哈巡查与管辖。
1882年(光绪八年),漠河划规兴安城总管衙门。
1883年俄人结伙在阿勒巴金河(今额木尔河)支流的什都哈河(今老沟河)流域盗采黄金,并成立所谓极吐尔加共和国。
1885年清政府察觉后令黑龙江副都统到漠河调查,1886年(光绪十二年)派兵消灭“‘极吐尔加’共和国。
1888年(光绪十四年)北洋政府于此处创办漠河金矿总局。
1894年(光绪二十年)后,漠河为黑龙江副都统下库马尔路协领管辖,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黑龙江将军衙门改行省。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设黑河府,今漠河地域则隶属黑河府管辖。
同年,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奏请设立漠河直隶厅,为缓设之缺,未及实行。
宣统元年(1909年)11月17日在漠河设立总卡衙门。
总卡衙门为瑷珲道所辖,委佐领文景为总卡官,同时成立漠河守备队,在黑龙江沿岸漠河境内设监视所6处,由守备队管辖。
总卡官文景于1910年(宣统二年)五月初一正式接管一切地方事务,节制洛古河至安罗之间的8处卡伦。
总卡衙门负责漠河一带地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税收、民事和涉外事务等职责,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
是为漠河地方政权设治伊始总辖境域,西至洛古河卡伦以上8千米的额尔古纳河口,下至呼玛尔总卡所属伊西肯卡伦分界,东西长约350余千米。
南以伊勒阿林山(今伊勒呼里山)山脊线与嫩江县分界;北至黑龙江主航道分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
1912年(民国元年)6月,北洋政府撤销瑷珲兵备道,7月在黑河成立黑河道。
1913年(民国二年),北洋政府又将黑河道改为黑河观察使,漠河则先后隶属于黑河道、黑河观察使统辖。
1914年(民国三年)黑河观察使又改为黑河道。
同年7月1日漠河总卡衙门改为漠河设治局,管辖额尔古纳河下游的珠尔干河和漠河两处总卡所辖区域。
设治局驻漠河街,漠河设治局隶属于黑龙江省黑河道管辖。
1917年(民国六年)1月26日,漠河设治局改升为漠河县,为二等县,隶属于黑河道辖治。
1929年(民国十八年),废道制,黑河道改为黑河市政筹备处。
漠河县改由省直辖,直属黑龙江省公署,为一等县。
1912年(民国元年)冬,因呼伦贝尔蒙古独立,珠尔干河总卡宫赵春芳组织汉军二营占据吉拉林,与叛军拼死战争。
呼伦蒙古独立后,唯珠尔干河总卡地不服叛乱。
之后,黑龙江督军命令赵春芳率兵退守漠河,并决定将珠尔干河总卡并入漠河总卡。
1914年(民国三年)初,珠尔干河总卡辖地与漠河总卡辖地完全合并后,于同年5月间成立漠河设治局,其辖境范围包括珠尔干河总卡并入辖地6.2万方里,合1.55万平方千米。
辖境四至:
东部以安罗卡辖界与呼玛的依西肯卡辖界接壤,西部经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的后贝加尔州为界,东西长435千米,南至伊勒呼里阿林山与嫩江县毗邻,北至黑龙江主航道与俄罗斯的阿穆尔州为界,南北宽约375千米。
据1914年(民国三年)黑河道尹调查,漠河设治局辖境总面积为22万方里,合5.5万平方千米,相当于今天漠河县总面积的3倍多。
1917年(民国六年)1月26日,漠河县成立,县辖区域与设治局区域相同,又据1928年(民国十七年)漠河县公署内务调查统计,漠河县总面积为30.36万方里,合7.59万平方千米。
1929年(民国十八年)鸥浦设治建县。
将漠河东北部划规鸥浦县,漠河区域变化为:
东至马伦与鸥浦、呼玛县接壤,西至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后贝加尔州为界,东西宽345千米,南至伊勒呼里山,与嫩江县和牛耳河与呼伦贝尔的一部分为界,北至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与俄国阿穆尔州为界,南北宽375千米。
1931年“9·18”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东三省,1932年4月1日,黑河沦陷。
1934年1月,日军讨伐队侵占漠河。
同年5月,伪漠河公署成立,定为丙级县。
10月,伪满政府决定将东北三省划为14省,伪满洲帝国民政部于黑河设立了黑河省,开设办事处,11月,改为黑河省筹备委员会,12月1日,伪黑河省在黑河宣告成立,漠河县直至伪满政府灭亡,均隶属伪黑河省所辖。
据伪黑河省总务厅于1935年10月调查,漠河县总面积32638.7平方千米。
1939年6月,又将兴安北省北部划归漠河县管辖。
其四至:
东与鸥浦、呼玛两县接壤,南与兴安北省交界,西南、西部与室韦、奇乾两县毗邻,西北和北部隔黑龙江中心线主航道与俄罗斯赤塔、阿穆尔两州相望。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8日,苏联红军对日宣战。
8月11日,苏军陆、海、空三军对漠河日军发起进攻,8月13日,漠河全县光复。
在此期间,漠河隶属黑龙江省辖区内。
1947年2月,黑龙江省和嫩江省合并为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成立黑龙江嫩江联合政府,漠河县为其第五专署(黑河)。
3月,人民解放军某部三旅挺进漠河,解放漠河全境,同时撤销县制并入呼玛县。
6月,黑河专署专员许烈到漠河视察,并率章文坦、谢宝斋2人带工作队正式接收漠河,成立“建联会”,统管民主政权。
9月,漠河复归黑龙江省领导。
1948年1月,因西部斯大辽克距漠河太远,交通困难,不便领导,黑河专署派“建联会”主任谢宝斋到内蒙古协商划界,将斯大辽克以西划给内蒙古管辖,划定洛古河以上第1号航标灯为内蒙古和黑龙江省的分界点,同时成为漠河西部的分界线。
1948年,土改运动结束后,在原漠河县设立呼玛县第五行政区,下辖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漠河仍为呼玛县领导。
1958年,改乡成立人民公社,由黑河专区呼玛县领导。
1967年,呼玛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归黑河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0年,呼玛县从黑河地区划出,归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同年8月5日,古莲区和阿木尔区成立。
1976年,将阿木尔西部划出,成立图强区,三个区均为县级政企合一体制,均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领导。
198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塔河、漠河两县,将呼玛县西北部的马伦、开库康两个公社划归塔河县,将漠河、兴安两个公社和阿木尔、图强、古莲3个行政区及富克山待开发无人区均归漠河县,县人民政府于同年8月16日在西林吉镇成立,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县城西林吉镇是1981年恢复建立漠河县时,沿用开发大兴安岭原古莲区时的西林吉镇。
西林吉原名叫作栖林集,也叫作齐林集,是额木尔河流域一个气候比较温和的地方,是野生动物、鸟类比较集中的地方。
准确位置在漠河称作农业三连的地方。
原古莲区选址时,向南迁移了5千米,但仍属栖林集小盆地。
县城初建时,中心保留一片原始森林,辟为森林公园,取名为“松苑”。
“松苑”占地6公顷。
县址西林吉镇内街道路面由水泥或油渣铺筑,路面平坦。
东面和南北主街宽16米,其他街道12米,宽窄一致。
县址西林吉镇在1987年5月6日遭受特大森林火灾洗劫后,县城变为废墟。
大火扑灭后,由国务院复建指挥部和黑龙江复建指挥部在原来的县址重新建设。
镇内占地由原来的5.74平方千米扩大为8.74平方千米。
主要街道改建后,街道两侧修有下水道,排水通畅。
整个县城街面整洁,每条大街都有清洁工打扫,晴天无尘土飞扬,雨天无积水泥浆。
南北主街道3条。
城镇房屋建筑,到1990年末统计,总建筑面积311985平方米,其中公用建筑124538.9平方米,居民住宅187446.1平方米,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饮食服务、广播电视、市内交通、通讯设施齐全。
镇内有工程师住宅楼两栋,有中小学8所,医院2所,建有环卫队,保持了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已实现精神文明城镇标准化。
儿童娱乐中心由宋庆龄儿童基金会资助建成。
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纪念馆,位于城内17小区西北端,建筑面积l078.18平方米,有4个展厅,存有火灾的图片、实物、资料等,供人们参观、反思。
在26小区西侧,建有大兴安岭最大的北陲封闭集市贸易市场。
镇内建有松苑、阳光、桥北3个社区。
社区内多种健身器材、娱乐等各项公益活动设施齐全,均有2000平方米以上室内、室外活动场所。
图强镇位于西林吉镇和劲涛镇之间,东西各相隔30千米。
地处东经122°48′,北纬52°48′。
东与劲涛镇交界,西与西林吉镇为邻,南与内蒙古满归镇接壤,北与北极乡的北红村(大草甸子)相望。
南北长约100千米,东西宽50千米,镇址占地面积3平方千米。
图强镇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10个街道居民委员会。
1990年末,全镇有住户6456户,居民23457人。
图强镇属于林业城镇,其规划建设、投资等均由林业局负责,镇内90%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属于林业系统。
嫩林线铁路樟岭、古莲段1970年动工,1973年通车,于此处设图强车站,内外交通便利,通讯方便,镇址位于阿木尔河下游北岸,地势平坦,东西南北街直角交叉,规划整齐,井然有序。
1976年设镇,隶属于图强区管辖。
1981年,图强区政府撤销后,由图强林业局代管,1983年由漠河县正式接管。
1987年,“5·6”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于7日晚大火席卷图强,全镇化为一片废墟。
据灾后调查统计,烧毁房舍20万平方米,各种大型机械设备700余台,除库存木材外,仅建筑物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就达7200万元,经济损失惨重。
灾后,图强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设施迅速恢复,建有图书馆、新华书店、剧场各1所,中学1所,小学2所,职工医院1个。
主要街道有光明路、图强路、奋斗路、建华路、宏图街、西一街、西二街、中心街、东一街、通达路、中华街、青年街、光华街、创业街,图强镇是漠河县重要林区城镇之一。
劲涛镇位于漠河县东部,额木尔山脉西麓。
劲涛镇辖区东面与塔河县接壤,西部与图强镇为邻,南与呼中区毗邻,北部与兴安镇交界。
劲涛镇,原名阿木尔镇,因阿木尔河流经该镇而得名。
1970年8月5日,开发大兴安岭北部林区时开始筹建。
1971年,修建嫩林线樟岭、古莲段铁路时,在此设立劲涛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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