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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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三
在征地拆迁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以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大会战的热潮中召开的。
它的成功召开对进一步推动全区各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对于保障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全区唯一一个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近年来,BB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以和谐征地、满意搬迁为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到四个率先(即率先实行征地区片价,率先引入征地预公告、前置补偿协商程序,率先建立征地行政管理、事务经办、纠纷裁决相分离的征地管理体制,率先拓宽安置途径、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安置被征地农民),积极为BB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BB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成效201X年至今,BB市市区共完成堤路园、南梧大道、五象大道、五象新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吴圩机场扩建等700多个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总计征地约4405.4588公顷(66081.882亩),拆迁建筑面积约152.29万平方米,其中201X年,完成征地面积942.8公顷(14142.00亩),拆迁建筑面积38.12万平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201X年,我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BB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X]203号),积极按照收集《BB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机构和责任得到加强,为征地拆迁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X年底我市对征地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在保留市级征地机构不变的情况下,各城区(开发区)新设立了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直接领导的城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实行由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模式。
具体来说,即由市国土部门委托城区(开发区)的征地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包括征地情况调查、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实施补偿安置、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信访接待工作等等;市级征地机构则协助市国土部门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负责拟定补偿标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城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对各城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布公告,负责协助市国土部门召开听证会,负责转付征地补偿费用,完善批后实施材料和档案管理等等。
这一新的征地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了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的职责、权限,真正建立起上级把关,下层操作的征地管理体制,实现了行政管理与事务经办的相分离,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补偿安置政策逐步完善,为征地拆迁提供政策依据。
征地制度改革之前,我市以耕地年产值倍数结合人均耕地面积的方法确定补偿标准,这种做法难以无法科学、合理的反映土地的区位价值,也容易引起被征地农民的异议。
201X年11月,我市颁布了《BB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1X]146号),开始实行征地区片平均价补偿制度。
但由于同一区片不同农用地之间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农民抢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征地补偿协商工作的难度仍然较大。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先后于200*年、200*年和201X年对该政策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尤其是在201X年的修订中,将原实行的征地区片平均价调整为征地区片综合价,在市区范围实现了同村同区片同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逐步完善,使征地补偿更趋科学化、合理化,基本杜绝了抢种现象的发生,也为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征地拆迁速度加快,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征地制度改革后,我市在征地工作中引入征地预公告程序,将征地协商工作前置到与征地报批工作同时进行:
即在征地报批前,由国土部门预先将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用途以及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内容进行公告。
之后,由城区征地机构立即开展补偿协商、签订协议书等工作。
征地方案获批后,如城区征地机构已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经国土部门审核批复同意的,由国土部门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补偿资金到位后即可供地;如城区征地机构不能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协议的,则将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别公告,被征地单位无异议的,可实施补偿安置并供地,如提出异议的,则进入协调和听证程序,最后由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并执行供地。
这一征地实施程序的改革,使征地工作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般情况下,完成项目用地预审至供地时间较原有程序缩短约半年左右,确保了为各项目建设及时提供用地。
同时,由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可以通过征地预公告及时了解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等相关信息,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也有利于使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征收土地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拓宽安置途径,确保了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我市在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之外,进一步拓宽安置途径,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助三种安置方式。
同时,为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妥善安置并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我市按不同区实片分别采取三种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即评估价补偿、政府指导价补偿并安排购买统建安置房以及重置价补偿并安排宅基地等。
这一补偿安置方式实现了与城市拆迁补偿的接轨。
此外,我市还于201X年10月出台了《BB市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201X年6月,又出台了《BB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了规定。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市政府推行被征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产业用地)、有保四有惠民政策的意图和决心。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的前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近年来,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我市始终把征地拆迁工作放到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把它当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通过各种会议、文件,提高全市各级干部对征地拆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全市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一是重大建设项目均成立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统一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由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
对重大疑难问题,则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是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的落实情况,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因地制宜地解决基层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
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则逐级上报,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由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意见,上报市政府,确保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做出部署。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为此我市从三个方面做了明确:
一是明确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
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辖区部门全、人手多、熟悉农村情况的特点,想方设法,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快速开展。
二是明确国土部门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三是明确要求规划、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工作。
总的要求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辖区谁负责,各主体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同时,对于国家、自治区及BB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下发,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各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时限等,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四)依法征地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我市尤其强调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标准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不被损害。
同时,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农转用报批和供地,凡是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征地报批和供地手续的,一律不予用地,确保征地、用地的合法性。
二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资金。
在项目启动之前,由项目业主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转入财政专户。
征地过程中,征(拨)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经国土部门核准后,即由国土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项目补偿款并转付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
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动工建设,杜绝拖欠、截留、克扣、贪污、挪用补偿款现象的发生,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和谐征地拆迁。
在开展各具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由城区、市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严格按照规定对土地权属、地类进行调查确认,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丈量、登记,同时,注意挨家挨户、面对面地向被征地农民做好政策宣传,了解被征地拆迁人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和困难,由各相关部门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妥善加以解决;确属超越政策法律规定范围的,加大思想教育和人性化帮扶引导工作力度,把征地拆迁工作做成一个暖心工程,从而取得农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赢得征地拆迁工作的主动权。
201X年,我市市区拆迁建筑面积达到38.12万平方米,但无一实施强制拆除,真正实现了和谐征地、满意搬迁的目标。
四是加强对征地拆迁信访问题及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征地信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
为此,我市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处置突发性信访工作的机制,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做到层层负责,长效管理。
同时,我市除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外,还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群众解决因征地拆迁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面引导群众用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的积累,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树立政府威信,使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增强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的信心,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真正做到工程的顺利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的双赢。
(五)及时修订完善政策,促进征地拆迁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细化政策。
为便于相关政策的操作实施,我市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征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BB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关于城区送审征地拆迁材料及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等文件,就征地工作的程序、补偿项目的认定、征地补偿协议书的报审、征地材料的归档、征地补偿款的转付等内容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建立严格城区征地办会审、市征地办审核、市国土局核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三级审批制度。
同时,还制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方案两公告、结算单及报表格式范本,使征地补偿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补充完善政策。
面对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市现行的法规和政策往往无法涵盖全部的情况。
对于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被征地农民提出的新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对现行政策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例如,在BB市重点建设项目五象大道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收回沿线单位使用的国有用地,但由于原邕宁县在办理出让土地时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对收回土地如何补偿提出了新课题。
为此,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又如,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郊区及原邕宁县农民建房多数未办理过规划、用地和建设等审批手续,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建筑的补偿、拆违及征地协商工作交织在一起,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为此,我市于200*年制订了《BB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征地补偿过程对手续不全房屋的处理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六)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一是把征地拆迁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工作不得力的,严格按照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做好源头防腐、反腐,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征地过程公开、公正、合法,防止发生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一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对征地拆迁补偿,明确由各城区征地办要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所在区片和级别严格把关,有关土地、房屋认定的书面材料作为征地拆迁协议书会审的必备材料,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我市实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但目前随着国家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复杂,我市一些政策措施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工作有时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同时,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如不及时化解,也将对今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市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在学习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拓宽安置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征地的方式方法,形成适合我市发展的征地拆迁政策。
(二)创新思路,进一步简化征地拆迁程序重点是下放权力,简化程序。
将改变以往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核准后再申请核拨补偿款/的做法,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启动前,将征地补偿预算费用预拨付至城区财政专户,由城区政府根据签订补偿协议书的情况直接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不再由市国土局逐个核准补偿协议书后再申请拨转。
通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供地时间,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及时足额领取补偿款,进一步充分调动城区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三)组织征地大会战,集中力量解决征地突出问题为集中解决当前征地难的问题,我市将组织征地大会战,成立征地专项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项目业主组成,将一批久征不下的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列为工作重心,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征地工作任务,打开征地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实施征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对征地拆迁工作的一些探讨和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希望大家能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推进改革,完善举措,扎实工作,把征地拆迁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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