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同公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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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同公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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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同公证书
广西合同公证书
篇一:
最新合同公证书样本
最新合同公证书样本(XX)
签订合同的双方可以自愿进行合同公证,公证机关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会出具合同公证书。
那么合同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应该怎么制作合同公证书郭家贤律师提醒注意合同公证书样本,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xx合同公证书
()xx字第xx号
兹证明xxxx(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与xxxx(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
人)xxxx与xxxx年x月x日,在xx(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xxxx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xxx年x月x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xxxx法》援引上述法律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篇二:
合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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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技术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个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篇三:
合同公证书
Xx合同公证书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技术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个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
篇四:
访问学者公证协议书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选派国内(外)访问学者协议书(征求意见稿)甲方: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乙方(访问学者所在系、部、中心等):
丙方(访问学者教师):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系、部、中心等)教师(丙方)
前往(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做国内(外)访问学者。
甲方、乙方与丙方
共同遵守下列协议。
第一条甲方履行的职责
1.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学院有关政策负责丙方研修期间的本协议所规定的待遇发放。
2.甲方不得在丙方研修期间无故解聘丙方。
3.甲方为丙方提供访学学费中国家资助外的差额部分,其他费用丙方自理。
4.甲方保证丙方在访学期间享有与在校在职教职工同等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权利。
5.丙方在访学期间,甲方提供基本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相关福利待遇(学院超工作量津贴除外)。
6.甲方按学院相关规定报销丙方在研修期间所发生的以下费用:
访学学校(科研院所)住宿费、每学期一次往返交通费、国家及相关部门未资助的
培训费。
第二条乙方履行的职责
1.负责加强对丙方在做国内(外)访问学者期间的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丙方的情况。
2.负责督促丙方积极参加研修,按时完成研修计划。
3.负责丙方取得访问学者有关证书后的证书原件审核备案工作,协助建立访问研修业务
档案,并督促丙方将访问研修材料送学院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4.按国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对丙方的年度考核和研修效果评价。
第三条丙方履行的职责
1.丙方在研修期间必须定期向甲方、乙方报告其研修进展情况。
2.丙方在研修期间,应遵守培养学校(科研院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无故停止或终止研修任务。
3.丙方必须积极参与研修,按期完成相应的研修任务,取得相应的证书等。
4.丙方研修结束后须按时回甲方报到,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5.丙方研修结束回校后要及时向甲方提交访学有关的研修证书,研修期间的学术论文、
工作总结,并汇报业务研修成果及工作建议。
6.丙方保证研修结束后在甲方服务不少于5年。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丙方如不执行本协议第三条第2、4、5、6款,甲方不予资助研修费用,丙方应按甲方
要求还清已支付的资助费用和各种福利性津补贴。
2.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修任务,因延期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另行资助;超过规
定时限一年不能完成研修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甲方不予资助研修费用,丙方应按甲方要
求还清已支付的资助费用和各种福利性津补贴。
3.丙方研修结束后在甲方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须按((5年-实际服务时间)/5年)*100%
的比例退还甲方已为丙方支付的资助费用和各种福利性津补贴。
4.丙方研修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研修的,必须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资助费用和各种
福利性津补贴等所有费用。
第五条仲裁
丙方与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甲方单
位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部门(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名:
年月日篇二:
公派访问学者申请公派访问学者申请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为一般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
也是进行校际学术交流的一种途径。
整理了一篇关于公派访问学者申请条件详细指导,供大
家访问学者申请参考!
一、公派访问学者的地位在国内,公派访问学者绝大多数是经过层层选拔的,基本是为人正派、业务拔尖的学者
才能入选。
所以,我国政府和有关机构给予公派访问学者很高的荣誉、待遇和地位,有些甚
至用政府条例规定下来。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6.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
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
校的学制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8.本科插班生(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分互认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
留学期限
为3-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
取时确定。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国家公派访问学者不可不知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
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
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未
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
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
理派出手续。
3.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
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
基金资助。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
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
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
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篇三: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附1:
—16—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二○○七
年印制请仔细阅读本《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填写说明:
一、关于留学期限的填写和执行乙方应按照甲方录取通知或甲方颁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确定
的留学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的填写:
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的有关
要求办理。
保证人须为: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4)保证人不得为留学人员本人配偶。
(5)保证人在乙方留学期限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否则应按本协议第九
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17—甲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住所:
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法定代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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