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工作方案平定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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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工作方案平定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指导意见
平定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工作方案
随着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持续推进,全县中小学按照省定标准配足配齐了各类教育信息化、实验实践、体卫艺、图书等教学设备器材,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标准化。
当前,管好、用好这些教学设备器材,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以服务教学为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政策法规及管理规程要求,立足实际,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基本要求
(一)管理规范化
1、管理制度健全。
建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设施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的管理、使(借)用、维护、报废等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
2.资产账目齐全。
学校各类设施设备器材、图书资料全部登记入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总账目规范,库存、新增、报废、累计等项目要齐全,账实相符。
各仪器器材室及其它功能室,都要有明细器材设备台账,做到物物有帐,及时记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存放规范有序。
仪器器材设备应科学分类、按类入柜(架、筐),做到陈列有序,整齐美观,取用方便。
药品和仪器要分室保管,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符合规定。
仪器器材柜(架、筐)标签须注明仪器器材类别、编号、品名、数量,粘贴位置要一致,书写规范,字迹规整,仪器器材(玻璃仪器、石膏像、打击乐器发声的除外)醒目处也要贴有标签。
4.管理规范到位。
各功能室尽可能要配备管理用计算机,推广网络办公,实现信息共享。
仪器器材存放要有“十防”措施:
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等。
各类设备、器材、图书使用后应及时擦试、校验、整理、复位。
每学期末要集中对教学设备进行盘点、维护、维修、保养,并作好检查记录。
对清理出的问题及低值易耗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报损手续并记帐,需要添加的,及时申请添加,满足教学需要。
(二)使用常态化
1、完善使用制度和记录。
建立健全各功能教室使用制度和规范的使用、借还记录。
实验室要有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进度安排以及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等;未实现计算机管理的图书室,要完善图书借阅和阅览记录,并定期进行统计。
2、提高设备器材利用率。
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全相关实验课、操作课、活动课。
各学科专用教室、公共教学房使用率达100%,音体美、信息课、综合实践(技术)课开课率、操作率达到100%,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
严禁以应考和检查为目的,开展突击性实验操作和各类应付活动。
3、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
加强各学科专任教师特别是年龄偏大教师的信息技术设备使用培训,实现全体专任教师基本掌握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基本技能,做到日常备课教研信息化、网络化和课堂教学多媒体化,提高备课效率和课堂教学效果。
“班班通”应用要达到学科覆盖率100%、教师使用率100%、课时使用率80%以上。
4、大力推进阅读工程。
各校要及时开放图书阅览室,积极向中小学生、教师、家长提供阅读平台和推荐阅读书目,开展多种读书活动,引导(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培养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书的习惯。
要充分利用教室、走廊开设图书角,方便学生阅读。
要做好课内外相结合,每周课堂集中阅读时间应不少于2节,学生图书借阅率达到100%,图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1-2年级课外阅读量不少于5万字,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3-4年级课外阅读量不少于40万字,背诵优秀诗文50篇(段);5-6年级课外阅读量不少于100万字,背诵优秀诗文60篇(段);7-9年级课外阅读量不少于260万字,背诵优秀诗文80篇(段)。
5、建立开放的活动平台。
建立各实验室、阅览室、计算机室、舞蹈室、综合实践室、多功能室和体育活动室开放制度,落实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向师生开放。
要根据学生的爱好特长和师资情况,建立形式多样的兴趣小组和活动社团,充分利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积极创新教学新模式。
要积极利用阳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学生全覆盖。
教师要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创建课程,积极探索和实践网络环境下的混合式教学,学生要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实现在线学习、自主学习、互动学习的多元化网络学习交流。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发挥视频直播系统、教室多媒体的作用,通过现场视频直播教学、网络录像教学与课堂教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创新教学新模式,着力解决中小学特别是村级小学专任教师不足、教学水平不高、教师走教困难等问题,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
(三)运行安全化
1.确保设备保管安全。
加强室外和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学科公共教学用房内教学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安装必要的防盗或监控报警装置,严防教学设施设备、器材丢失或损坏。
要确定各室设备、器材保管第一责任人,学校定期组织对教学设备、器材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点检查。
要加强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严禁教师、管理人员私自外借、挪用或私占教学设备,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2.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加强对尖锐、锋利等设备、器材的保管,提示并监护学生安全使用。
体育器材、健身器材安装要坚固,并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要加强师生网络管理与监控,实现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严禁浏览、传播不良信息;要使用正版、文明、向上的图书报刊,严禁非法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流入校园。
3.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加强师生保健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对师生突发事故做好简易治疗、急救和转治,并及时通知家长,不得随便用药。
化学药品要做到专室、专柜分类标识存放,并做好防漏、防溢、防挥发等工作。
对有毒、有害及易制毒等危险性化学药品应专柜上锁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化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
4.确保设备用电防火安全。
各室供电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装置,符合实际承载负荷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
破损线路、器件及时更换,易发生触电的地方应设立警示标志。
各室要根据实际需要和配备要求,配备数量充足的沙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格做好防火等工作。
定期对用电线路、防火部位进行检查检修,杜绝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教学设备及应用的管理、使用、培训、监督和考核机制,层层分解,逐个落实,形成校长亲自抓、业务校长靠上抓、各学科教师特别是各室管理人员全面参与的工作氛围,确保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2、强化队伍建设。
要按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和要求,配足配强各室专(兼)职管理人员职数,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的功能室管理队伍。
在职称评定、职务聘任、调资、晋级、评奖等方面,应与学科任课教师一视同仁。
兼职管理工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个人工作量,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督促指导检查。
县教育局业务科室制定落实推进措施,将队伍建设、管理与使用作为评价学校的重点,做好全面推进和重点指导。
在指导检查中,要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及时总结经验并予以推广,对落实不力、工作走过场的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4、落实督导考核。
教育局将各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工作,列入全县教育综合督导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业务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同时,将针对薄弱环节适时进行随机督导,引导各学校突出管理的精细化和使用的科学化、特色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平定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细则
平定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特制定《平定县中小学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学设备器材,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全相关实验课、操作课、活动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提高实践水平和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教学设备器材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学校要在充分发挥设备器材育人作用的同时,做好日常的保管、维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教学设备器材的管理使用要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在督导评估学校时,各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工作,列入全县教育综合督导的重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与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学校要有一名副校长(或班子成员)分管,及时解决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学校要加强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队伍建设,配备各类管理人员。
一、学校要设置实验、图书、体卫艺、信息技术等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岗位,其岗位性质属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其编制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解决。
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校同学科教师同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
二、学校要建立相应机制,鼓励学科教师专职或兼职从事教学设备器材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管理人员待遇,合理核定其工作量。
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人员在评定职称和考核晋升中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三、学校要对实验室、阅览室、计算机室、舞蹈室、综合实践室和体育活动室等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章学校的职责任务
第七条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规划,全力推进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向精细化、常态化、安全化、专业化发展。
第八条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经费落实,正常运行,效益突出。
第九条学校制定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人员培养计划,加强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并实施岗位工作职责、考核评价制度和绩效激励制度。
第十条学校研究制定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各项制度,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制度落实。
第十一条学校教学设备器材管理使用要执行工作日志制度,及时记载、反映各类装备器材的管理、使用状态,以备过程查证和问题解决。
第十二条学校应认真落实各功能教室及各类设备器材的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消防设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防护演练,培养学生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四章实验室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管理要求
一、建立账册。
(一)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账
(二)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账
(三)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四)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明细账
二、认真做好记录,期末分类整理。
(一)实验通知单
(二)实验室教学日志
(三)实验开出率统计表
(四)教学仪器设备器材借还登记册
(五)教学仪器设备器材赔偿登记册
(六)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报损登记册
(七)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维修登记册
(八)自制教具登记册
(九)教学仪器柜卡片
(十)危险药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使用登记册
第十四条实验室、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专用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第二条实验室应由实验教师专人管理。
实验教师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实验室装备要作计划,按计划采购,并及时验收、建帐、贴标、立卡,做到帐、物、卡、证四相符。
第四条教学仪器要全部入柜,分类存放,陈列科学,整齐清洁。
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热、防腐、防震、防虫、防变形、防变质、防丢失“十防”工作。
第五条对仪器要定期烘烤、通电、擦洗、上油、密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一切仪器的使用、借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教师使用仪器时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要按通知单内容做好准备。
第七条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仪器帐及各种簿册,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
第八条对仪器的损坏报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对药品的使用要严格用量。
特别是剧毒、易燃、易爆的药品要严加管理。
第九条对实验室的门、窗要加锁。
安全用电,防火、防毒、防爆,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第十条完成课标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放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
二、仪器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
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
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第二条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总账、明细帐,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
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第三条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
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第四条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
实验结束后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
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第五条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三、教学仪器验收制度
第一条领取或采购教学仪器,应由实验教师亲自前往。
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仪器在转运过程中,实验教师自始至终不得离开仪器,以防丢失,仪器放置不得挤压。
第三条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
第四条验收时应以购货单据为依据,逐件查对核实,不但要验收数量还要验收质量,对仪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点。
必要时对仪器进行组装、调试。
第五条玻璃仪器及药品要开箱对照装箱单验收。
容器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贴牢,塞子是否塞紧,药品是否变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对验收时发现问题的仪器,提出处理意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等)。
四、教学仪器使用借还制度
第一条借用仪器,必须填写教学仪器使用登记簿和教学仪器借还登记簿。
第二条非有关教学实验,一律不得借用教学仪器。
第三条外校借仪器,必须由实验教师同意,学校领导签字方可借出,但一定要及时索回。
第四条实验做完,及时归还仪器,最多不能超过一周时间。
实验教师对归还的仪器,必须逐件核查,若发现损坏,严格按规定办理。
第五条实验教师每学期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仪器借还情况。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图书馆藏书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五、学生实验守则
第一条实验前应复习有关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器材、实验步骤、注意事项。
第二条上实验课前,必须预先分好小组,每组选组长一人,做到定组、定桌、定位,组别和座位不得任意调换。
第三条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也不能提前进入实验室随意摆弄仪器。
第四条进入实验室,不得喧哗,认真听取教师的讲解,认真实验操作,保持肃静。
第五条人人动手做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实事求是作出记录,认真分析思考,得出结论。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对仪器要轻拿轻放,对药品要节约,严格按规程操作。
损坏仪器要及时报告。
第七条全班共用的仪器及示范材料,不能携离规定的地方,一切仪器,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第八条实验完毕要及时整理、清洗,把废物、废液倒入指定的容器里。
第九条上完实验课,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交老师批改。
六、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维修技术,经常维修仪器,保证仪器完好。
第二条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做到小修不出校。
第三条每次实验前后,要对仪器进行一次检查,防患于未然,以便及早发现问题。
第四条妥善保管维修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
第五条学校每年从经费中拨出一定的资金用于仪器的维修,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每半年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仪器的维修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图书馆藏书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七、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教师损坏仪器设备,应填写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登记簿,并记录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第二条学生损坏仪器设备,应由课程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正常使用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做合理消耗处理。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第四条因玩忽职守丢失或故意损坏教学仪器设备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图书馆藏书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八、教学仪器报损制度
第一条损坏的教学仪器,当事人要认真填写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登记簿,视仪器设备的损坏程度由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后,对仪器设备作出维修或申请报废的处理。
第二条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原值50%的仪器设备,由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维修价值的,应申请报废。
第三条有修复价值的损坏仪器应及时修复,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不得报废。
第四条教学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课程中正常消耗的,由负责教师写出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五条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设备、药品进行清查,需要报损的统一填写仪器设备报损单,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每年报废的各种仪器设备都应备案。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图书馆藏书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九、实验室安全制度
第一条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要符合安全用电规程,每学期对线路及用电设备检查一次。
第二条在做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防护屏。
并准备好急救措施。
第三条绝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四条对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浓酸浓碱的使用要特别小心,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条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放入地下室或专柜存放。
第六条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饮食物,实验完毕要仔细洗手。
第七条水、电、灯一经用完,就应立即关闭。
第八条熟悉安全用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地点,并妥加爱护。
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他用。
第九条实验后的废物废液要妥善处理,有毒的废液要处理成无毒的物质方可倒弃。
第十条实验完毕,应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
十、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执行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条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会同教研组制定实验计划,与有关教师密切配合,做好实验的准备和学生实验的辅导工作,切实保证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第三条了解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构造、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要求对所有物资认真记帐建档。
定期清理仪器,做好仪器报废报损的核销和补充添置的申购工作。
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清洁整齐。
第五条对入学新生进行实验守则、安全制度及仪器使用的常规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工作,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工作水平。
第七条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
十一、教学仪器交接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学仪器,保证学校实验工作的连续性,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器室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三条仪器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教学仪器移交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并有分管领导参加。
第四条仪器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时,交接双方应在有关领导监督下逐一清点帐、物、资料。
其中:
帐包括总帐、明细账、出借凭据等,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仪器挡案、实验计划及执行记录等。
在清理完差错、确认账物相符、资料齐全以后,出具交接单,完成交接。
第五条教学仪器的移交严禁以物记账,要做到证、账、物相符。
对于证、账、物不符,且不明原因的移交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赔偿有关损失,不得调离实验人员岗位。
第六条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
移交清册应注明:
学校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七条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交接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实验人员,做到教学仪器完整无缺。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
实验仪器、音乐仪器、美术仪器、体育仪器、电教及网络仪器、卫生仪器、劳技仪器、图书馆藏书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
十二、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常规工作。
开齐、开足、开好实验,是任课教师、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第二条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于每学期初提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安排表。
实验教师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条任课教师或同一年级备课组长应提前三天填写《实验申请(通知)单》并交到实验室。
实验教师要按照任课教师的实验申请提前准备好实验仪器和用品。
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在《实验教学记录单》上填写实验完成情况、安全情况、仪器使用、损坏及处理意见,并签名;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记录单》上记录实验时间、班级、课题、主要仪器及药品等,并签名。
《实验申请(通知)单》和《实验教学记录单》由实验室分学科、科任教师和学期整理装订存档备查。
第四条开设学生分组实验,要建立实验小组,实行定组定位定仪器。
开学初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要把各班学生编成若干实验小组,指定一名组长,并编印好《学生分组实验花名册》,分别张贴于教室和实验室。
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要巡回指导,及时排除仪器故障、处理问题。
实验完毕,实验小组按“三净”(即桌面净、仪器净、地面净)要求进行整理,经实验教师或任课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五条在不影响本校实验教学前提下,实验室要有计划地向本校师生、其它学校开放,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向社会开放,为社会科普活动及当地经济建设和科技兴农服务。
学生探究性实验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课外活动时间实验室要安排实验教师值班,使学生随到随做。
第六条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鼓励教师努力自制或改进实验装置,增强教学效果,提高实验开出率。
第七条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对实验安全负责。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配齐配足安全用品,准备实验时要一同准备防护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案,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十三、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校要有完整的实验室建设档案,集中管理,长期保存。
包含:
1.学校实验教学和技术装备发展规划。
2.实验用房的平面图、立体图、基建维修改造等原始资料。
3.实验室给排水、电路安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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