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五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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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五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五含答案
2016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
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
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
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为此,双方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
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2017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
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能否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
并说明理由。
(4)乙银行可否选择不行使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而先要求丙公司就甲公司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
该约定无效。
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该“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答案解析
(2)、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有效。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3)、正确答案:
乙银行不能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本题中,甲公司以其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人乙银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4)、正确答案:
乙银行不能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在本题中,在未约定担保责任承担顺序的情况下,由于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甲公司提供,乙银行应当首先就甲公司提供的物保行使抵押权,而不能首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双方未约定借期内是否支付利息,也未约定逾期利率。
应债权人乙公司的要求,丙公司以其小汽车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2015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同时,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对保证与抵押实现的先后顺序也未进行约定。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乙公司遂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丁公司拒绝,理由有二:
第一,乙公司必须先向丙公司实现抵押权;第二,丁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按照市场利率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并说明理由。
(2)如果乙公司主张甲公司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取得了对小汽车的抵押权?
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关于乙公司必须先向丙公司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关于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2)、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解析
(3)、正确答案:
乙公司取得了对小汽车的抵押权。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答案解析
(4)、正确答案:
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丙公司)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5)、正确答案:
丁公司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题中,丁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016年3月,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分别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购买绒布面料和丝质面料。
为筹措面料采购资金,甲公司与丁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0万元。
借款合同签订当日,丁银行预先扣除相应利息后发放贷款48万元。
戊公司为甲公司借款提供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绒布面料买卖合同中约定:
面料总价40万元,乙公司交付绒布面料3日内一次付清;合同签订次日,甲公司给付定金1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如数给付定金,后因绒布面料价格上涨,乙公司要求加价,被甲公司拒绝,最终,乙公司比约定交货日期迟延10日才向甲公司交货。
此时,甲公司因无原料投产,不能向买方按时交货,订单已被原买方取消。
甲公司为此遭受损失19万元。
鉴于乙公司的履行已无意义,甲公司拒绝接受乙公司履行,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适用定金罚则由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2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
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拒绝赔偿19万元损失,要求甲公司收货并支付货款。
甲公司和丙公司在丝质面料买卖合同中约定:
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丝质面料100匹;甲公司应在收货后10日内检验面料质量并通知丙公司;甲公司于质量检验后3日内支付价款。
甲公司收货后,由于业务繁忙,至收货后的第12日才开箱验货,发现面料质量存在问题,不能正常使用,遂通知丙公司解除合同,丙公司拒绝。
验货次日,甲公司所在地山洪暴发,丝质面料全部毁损。
甲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丁银行借款。
丁银行要求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甲公司还本付息。
戊公司拒绝,理由是:
丁银行应先就甲公司财产强制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
并说明理由。
(2)根据定金罚则,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20万元?
并说明理由。
(3)适用定金罚则后,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
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丙公司的丝质面料买卖合同?
并说明理由。
(5)丝质面料遭山洪毁损的损失由谁承担?
并说明理由。
(6)戊公司关于“丁银行应先就甲公司财产强制执行”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正确答案:
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绒布面料买卖合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2)、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返还20万元。
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的10万元中,8万元属于定金,2万元相当于预付款,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返还18万元(退10万元+定金惩罚8万元)。
答案解析
(3)、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19万元。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本题中,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18万元(其中对乙公司的定金惩罚为8万元)之后,只能再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11万元(19-8=11万元)。
答案解析
(4)、正确答案:
甲公司无权解除与丙公司的合同。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答案解析
(5)、正确答案:
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题中,由于标的物质量被视为符合约定,应认定丙公司已经成功完成交付,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答案解析
(6)、正确答案:
戊公司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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