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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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奖励暂行办法
浙传院教〔2010〕31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引导、鼓励各学院和教师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投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工作上水平,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教学绩效评价奖励是通过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业绩评价所进行的专项奖励。
本办法包括教学工作奖励和教学绩效评价奖励。
教学工作奖励适用于奖励获得校级以上(含)的本科教学类奖项、成果及有关立项。
二、教学工作奖励
第三条奖励种类
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分教学成果、教学名师、教学质量工程、教学竞赛、指导学科竞赛、教材及教学研究论文等6类。
(一)教学成果类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奖励。
(二)教学名师类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省教坛新秀和校教学十佳的教师进行奖励。
(三)教学质量工程类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的项目申报人员进行奖励。
(四)教学竞赛类是对在国家、省部级和校级教学类比赛中获奖的教师进行奖励。
(五)指导学科竞赛类是对获得经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的各类全国性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指导教师进行的奖励。
(六)教材及教学研究论文类是对校内人员为主编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及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人)在有关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的教师进行奖励。
第四条各类奖励标准见下表
类别
项目
奖励标准
教学成果奖类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特等150万,一等100万,二等40万
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5万,二等2.5万
校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1万,二等0.5万
教学名师类
国家级教学名师
5万
省级教学名师
1万
省级教坛新秀
0.5万
校教学十佳
0.3万
教学质量工程类
特色专业
国家级3万,省级0.5万
精品课程、双语课程
国家级3万元,省级0.5万元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4万元/项,省级0.5万元/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4万元/项,省级0.5万元/项
教学团队
国家级3万元/项,省级0.5元/项
省新世纪教改项目
一类项目0.5万元/项,二类项目0.3万元/项
教学竞赛类
省级教学技能比赛
一等1万元,二等0.5万元,三等0.3万元,优秀0.15万元
校级教学技能比赛
一等0.3万元,二等0.1万元,三等0.05万元
校级教学业绩年度优秀奖
0.3万元
指导学科竞赛类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按照《浙江传媒学院关于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的若干规定》文件标准执行
指导学生获的各类科技项目
国家级1万元,省级0.1万元
指导学生获得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0.3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0.1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0.1万元
教材及教学研究论文类
优秀教材获奖
国家级教材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教材建设立项
国家级规划教材0.8万元/部
省重点教材奖励0.5万元/部
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著作
参照《浙江传媒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文件标准执行》执行
第五条以上未列举的教学工作奖励(如艺术教学类获奖、质量工程二期新增项目等),对学校人才培养、教学建设有重要影响的教学工作,完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由教务处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六条凡属于批准立项的教学研究(建设)项目奖励,奖励费在项目建设配套经费中提取。
立项时给予奖金的50%,待项目如期完成后,给予奖金的50%。
第七条所有奖励项目均须以“浙江传媒学院”作为第一获奖单位(含合作主持)和我校人员作为第一获奖人,按照每个项目给予奖励;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依据我校负责人在完成人员中的排名予以配套奖励,即排名第二,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的1/2予以奖励;排名第三,按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配套奖励的1/3予以奖励,以此类推。
第八条若同一项目多层次获奖,则只颁发最高奖项的奖金。
对于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由获奖项目负责人根据分工情况酌情分配到项目组成员。
第九条教学奖励与科研奖励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类别由科研处和教务处共同认定。
第十条教学工作奖励每年申报一次。
凡申报奖励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本办法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根据不同类项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数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填报,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注明本校人员所占份量,并出示有效证明材料(以一级证书为准)。
经院(系、部、所)签署审查意见后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教学业绩评价奖励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专项教学绩效评价奖励经费,每年对各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分别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对排名分为基本排名和综合排名位于前30%的学院和教学部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教学业绩评价奖励按《浙江传媒学院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教学业绩评价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导向性原则和探索创新原则。
第十四条教学业绩评价和奖励程序
(一)成立学校教学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每年年初对各学院(部)上一年的教学业绩进行考核。
(二)各学院(部)根据考核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书面报告及相关依据材料。
(三)学校教学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学院自评报告进行稽核,出具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四)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公布。
第十五条每年教学绩效评价奖励经费分配方案由学校教学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考核之前公布,教学绩效评价奖励经费纳入学院自主理财经费,由学院统筹使用。
四、附则
第十六条教学奖励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教学奖励涉及税收,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
2.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评价计分方法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奖励申请表
年月日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奖励类别(名称)
获奖(立项)时间
获奖励(立项)等级
其它加与人员及排名
申请奖励理由
符合《浙江传媒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第条中规定的
要求。
申请奖金数
万元(¥万元)
二级学院(部、中心)审核
意见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审核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学校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提供申报奖励附件材料清单:
本人保证以上材料真实可靠。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由学院(部、中心)存档。
2、本表上交时,请附上级部门公布获奖情况的材料或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目
指标
满分值
类别
项目
指标名称
满分值
基
本
项
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教学管理工作效率
16分
100分
教学管理工作质量
16分
教学管理抽查
30分
教学纪律
14分
教学评估
6分
教研活动
4分
课堂教学听课
6分
二级教学督导工作
8分
附加项
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
教学成果奖
4分
50分
专业建设
4分
课程建设
4分
教学团队
2分
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
2分
教材建设
2分
教改项目
3分
教学技能比赛
2分
实验室示范中心
2分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分
学生公开发表论文
3分
学生创新项目
2分
学生省级统考通过率
3分
学科竞赛获奖
2分
毕业生就业率
3分
学生考研录取率
3分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2分
教学创新与特色
5分
有关说明
1.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考评以“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基本项评价得分为评价依据,附加项“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得分则作为学院(部)综合排名的评价附加分,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评价分为“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评价各指标得分之和;综合排名按“基本项”和“附加项”二者得分总和排序。
2.在本指标体系中,附加项“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中指标“教学创新与特色”为定性评价,采取组织专家评议打分的办法确定分值;其余指标得分为定量评价,根据各学院(部)实际状态数据直接评分。
3.本指标体系统计时,所有指标的最终得分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在本指标体系中,有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特色(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规划(重点)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改项目等项目,只统计所在考核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和成果。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二级学院(部)教学绩效评价计分方法
评价项目
指标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满分值
评价项目
满分值
指标名称
满分值
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100
教学管理工作效率
16
根据学校教务处对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按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计分,最后按各分项得分值来确定该项目考评得分。
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得分=按时完成工作数÷应完成工作总数×16。
100分
教学管理工作质量
16
根据各学院在完成学校教务处布置的各项工作时,是否能按照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不出现明显差错和资料不全,来考评该项目得分。
教学管理工作质量得分=无差错完成工作数÷应完成工作总数×16。
教学管理抽查
30
①教学检查(50%),根据对各学院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各项情况分项得分来确定该项目考评得分;
②教学专项检查(50%),根据各学院在省教育厅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重点建设专业、新专业、精品课程、课堂教学、专业评估与认定等教学专项检查评估情况考评该项目计分。
检查项目考评优秀得95分,良好得80分,合格得60分,不合格得0分。
学院多个项目被检查,得分按平均分计算。
教学专项检查结果按排名公布的项目,排名前20%为优秀,前20%-50%为良好,前50%-100%且检查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检查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其它未被检查到的学院该项目得分按全校平均分计算。
教学纪律
14
根据学校校风校纪检查组对各学院教师(包括外请教师)教学纪律检查(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任意停、调课、监考迟到或缺席等)情况考核评分。
教学纪律得分=(1—教学违纪折合人数÷本学期任课教师人数)×14。
(折合系数为:
违纪但未构成教学事故1,三级教学事故2,二级教学事故4,三级教学事故8)
教学评估
6
教学评估得分=〔学院学评教平均分(学生评价分)×70%+校级督导等抽样听课评价平均分×30%〕÷100×6。
教研活动
4
根据各学院的各系(室)教研活动次数是否达到学校规定活动次数和要求来确定该项考评得分。
教务处抽查教研活动发现没有正常开展1次,则扣减2次。
教研活动得分=学院系(室)实际教研活动次数÷学校规定系(室)教研活动次数×4。
课堂教学听课
6
根据各学(部)领导、系(室)主任、教学(部)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实际课堂教学听课次数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次数,来确定该项考评得分。
课堂教学听课得分=实际听课次数÷规定应听课次数×6。
二级教学督导工作
8
各二级学院教督导队伍建设情况;二级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工作成效情况。
以学校教学督导考核结果为参考。
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
50
教学成果奖
4
教学成果奖得分=学院获得教学成果奖折合数÷学校获得教学成果奖折合总数×4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一等奖4,二等奖2,三等奖1。
只统计最近的一次,同一成果不重复统计)。
50分
专业建设
4
专业建设完成得分=[学院拥有重点(特色)专业折合数÷学校重点(特色)专业折合总数×80%+新专业抽检优秀折合数÷校新专业抽检优秀折合总数×20%]×4。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课程建设
4
课程建设得分=[学院精品(双语)折合数÷校精品(双语)折合数×50%+学院课程验收优秀折合数÷校课程验收优秀折合总数×50%]×4。
(折合系数为:
校级重点1,校级精品(双语)2,省级4,国家级8;如当年精品课程检查不合格或需整改,相应课程的折合数不统计在内。
)
教学团队
2
教学团队建设得分=(学院教学团队折合数÷校教学团队折合数×50%+教学团队验收优秀折合数÷学校教学团队验收优秀折合总数)×2。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
2
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得分=学院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折合数÷学校教学名师与教坛新秀折合总数×2(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注;学校“教学十佳”视同校级教学名师。
教材建设
2
重点(规划)教材得分=院重点(规划)教材折合数÷学校重点(规划)教材折合总数×2。
(折合系数为:
校级重点教材1,省级重点教材4,国家级规划教材8,国家级精品教材16)
教改项目
3
教改项目得分=(学院教改项目折合数÷学校教改项目折合总数×50%+学院教改项目验收优秀折合数÷学校教改项目验收优秀折合数×50%)×3。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教学技能比赛
2
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得分=学院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折合数÷学校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折合总数×2。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三等奖1,二等奖2,一等奖3,特等奖4)
实验(实践)示范中心
2
实验(实践)示范中心得分=学院实验示范中心折合数÷学校实验示范中心折合总数×2。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得分=(学院实验区项目折合数÷学校实验区项目折合总数×50%+学院实验区项目验收优秀折合数÷学校实验区项目验收优秀折合总数×50%)×2。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学生公开发表论文
3
学生论文公开发表率=学院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折合数÷学院学生总数×100%
学生公开发表论文包括学术论文、艺术作品等。
(折合系数为:
省厅级1,国家级4;核心期刊1,一级期刊(含准一级)4,特级期刊16)
学生创新项目
2
学生创新项目完成率=(学院当年立项项目折合数÷学校当年立项项目折合总数×20%+学院当年项目结合题折合数÷学院原立项目项目折合数×40%+学院当年项目成果折合数÷学校当年项目成果折合数×40%)×2。
(折合系数为:
国家级3,省级2,校级1。
)
省级统考通过率
3
省级统考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八级、省计算机等级二级(艺术专业为一级)考试和体育体质测试通过率,来确定该项考评分数
省级统考通过率得分=(学院英语考试通过率×50%+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30%+体育体质测试通过率×20%)×3。
学科竞赛获奖率
2
学科竞赛获奖得分=(学院指导教师获奖折合数×30%+学生获奖折合数×70%)÷学校学生获奖折合数×2。
(学科竞赛项目只统计列入省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项目;折合系数为:
国家级4,省级1;折合系数为:
特等奖4,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参赛奖0.5;同一奖项不重复统计)。
毕业生就业率
3
毕业生就业率得分=学院毕业生就业率×3。
本科生考研录取率
3
本科生考研率得分=学院本科生考研率×3,本科考研录取率是指上一学年被录取的研究生(含出国读研)占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纳入就业计划的人数的比例。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2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得分=学院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折合数÷学校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折合总数×2。
(折合系数为:
校级1,省级4,国家级8。
)
教学创新与特色
5
本项目旨在考核学院在人才培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是否有重大创新措施,具有一定影响和产生较好效果的项目。
特色和创新项目按ABCDE五级评价,对应分值分别为100、90、80、70、60分。
其中,A级表示特色和创新非常明显,在省校内有很大影响;C级表示有一定的特色和创新,在校内有较大影响;E级表示没有特色和创新;B级介于A级与C级之间,D级介于C级与E级之间。
本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分。
这里的教学创新与特色项目仅指当学期新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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