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总部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08063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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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总部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080630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连锁店和区域公司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在2008年5月起试行的《直营店和区域公司绩效考核与激励方案(试行稿)》基础上,收集各区域公司和直营店实施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本方案适用于小肥羊公司直营店和区域管理公司(包括一、二、三级区公司,以下简称“区域公司”)。
考核部分也适用于特许店和加盟店。
加盟店与公司签订委托考核协议并缴纳神秘顾客调查费用者,公司将其统一纳入考核范围。
但是,特许店和加盟店不参与奖励分配。
2.目的
(1)建立有效的绩效执行系统,落实公司各项政策和措施;
(2)对直营店和区域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激励;
(3)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帮助员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进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
3.原则
(1)平衡发展导向。
改变一般考核体系中以财务为唯一指标,忽视管理和发展等其他重要指标,从而不能保证企业持续发展的弊病。
本方案采用绩效考核常用的“平衡计分卡”和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的原理,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平衡设置财务、内部运营、客户、团队与学习四类发展指标。
(2)体现连锁企业的特点,考核与激励要为人才的战略储备服务;
(3)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4)本方案激励标准总体上不低于2007年。
4.组织与实施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包括本考核与激励在内的公司所有考核与激励的管理部门,运营总部运营中心是本考核与激励的方案制定和组织与实施部门。
本考核的考核者包括连锁店(包括直营店、特许店和加盟店)执行经理、区域公司(直营店包括本直营店所属的区域公司和上级区域公司。
特许店和加盟店为其主要投资人)、运营总部(直营店为运营中心,加盟店为加盟中心)、运营总部聘请的神秘顾客调查机构和顾客满意度调查机构。
本考核与激励所涉及的全部财务数据由计财中心提供;“学习与团队指标”相关数据由相关区域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和培训主管部门提供;市场开发数据由运营总部市场开发中心提供。
二、直营店的考核
1.直营店考核项目、权重分配及考核标准:
直营店的考核项目分四大类,其考核的类别权重分配与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
考核项目类别
类别
权重
考核标准
(1)财务指标
50%
参见下文
(1)“财务指标”
(2)内部运营指标
15%
不规范则减分,或进入“死亡条款”,参见附件A1表和A4表
(3)客户指标(神秘顾客调查结果)
25%
发现问题则减分或进入“死亡条款”,参见附件A2表和A4表
(4)团队与学习指标
10%
参见附件A3表和A4表
(5)合计
100%
(1)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考核类别权重为50%,其考核的项目及项目权重分配和考核标准如下表所示。
考核
指标
项目权重
考核标准
净收入
20%
按照完成预算的比例考核。
盈利的直营店满分以100分计,亏损的直营店按照盈利直营店的50%计分。
•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80~105%,得分与完成预算的比例相同。
如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100%,得分为100分;
•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105%以上,得分为105+(实际完成额-105)×2。
如实际完成额为110%,得分为105+(110-105)×2=105+10=115(分)
•实际完成额低于预算的80,进入死亡条款,即本月考核成绩为0分。
•新投资店面按照新址审批会确认的投资预算进行考核
•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但未通过计财中心和审计监察部门的认可,进入死亡条款
客流量
45%
利润总额
20%
毛利率
5%
•控制在预算范围的±1个百分点内。
满分以100分计。
•控制在预算范围的±1个百分点内得满分,±1~2个百分点得70分,±2~3个百分点得50分,超过±3个百分点进入死亡条款。
变动费用率(水、电、燃、日耗)
5%
•控制在预算范围的+1个百分点内。
满分以100分计。
•控制在预算范围的+1个百分点内得满分,+1~2个百分点得70分,+2~3个百分点得50分,超过+3个百分点进入死亡条款。
固定费用总额
5%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得满分。
超过预算5%得70分,5~10%得50分,超过10%进入死亡条款。
备注
•为排除税收对利润指标考核的干扰,利润指标采用“利润总额”指标,即为净利润+所得税。
•店铺租金对利润的影响已在制定预算时考虑,在此不再重复考虑。
•由于餐厅经营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上述财务指标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因此,本考核的财务指标部分以月计分,累计测算,按季度兑现该季度的70%,年终按照全年平均数测算,补齐年度未发部分。
(2)内部运营指标
“内部运营指标”的考核的类别权重为15%。
其考核项目和考核者权重分配参见附件A1表,考核标准参见《运营考核标准2008版(修改稿)》,月考核成绩来源和考核者权重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
考核周期
考核者权重
成绩来源
执行经理
每天1次
35%
日自评成绩之和/直营店本月经营天数
本区域
每月1~2次
40%
本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上级区域
每月1次
20%
本月考核成绩
运营总部
不定期
5%
本次考核成绩
合计
100%
备注
一、二级区域公司的直营店没有上级区域,本区域打分考核者权重将“本区域”与“上级区域”合并,为60%。
运营总部该月未考核,该连锁店该项成绩为满分。
(3)客户指标
“客户指标”的考核的类别权重为25%。
其考核者为神秘顾客,考核项目参见A2表,考核标准参见《运营考核标准2008版(修改稿)》,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
(4)团队与学习指标
“团队与学习指标”的考核的类别权重为10%,其考核项目如下表所示。
考核标准参见《A3表》和《运营考核标准2008版(修改稿)》,月考核成绩来源于本区域或代管区域培训主管部门的数据,以及执行经理、区域及运营总部的考核成绩。
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4
团队与学习指标
考核指标
成绩来源
4.1
上岗合格率
区域人力资源和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考核软件上填报数据
4.2
岗前培训合格率
4.3
普通员工离职率
4.4
管理人员离职率
4.5
计划培训完成率
4.6
岗中培训合格率
(5)死亡条款
所谓“死亡条款”是指直营店在考核中任一考核者发现直营店存在以下某一条款的规定,本月考核成绩为0分。
死亡条款内容参见附件A4表。
特许店和加盟店的考核参照上述直营店考核方案执行。
三、区域公司的考核
区域公司的考核成绩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直接管理的直营店的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计算方式为:
将所直接管理的直营店的年度平均考核成绩相加,再除以上述直营店的数量。
考核数据源于直营店考核数据。
2区域公司自己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项目
项目权重
考核标准
非直营店面管理费收入
40%
按照完成预算的比例考核。
•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80~105%,得分与完成预算的比例相同。
如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100%,得分为100分;
•实际完成额为预算的105%以上,得分为105+(实际完成额-105)×2。
如实际完成额为110%,得分为105+(110-105)×2=105+10=115(分)
•实际完成额低于预算的80,进入死亡条款,即本月考核成绩为0分。
费用总额
60%
费用总额(不含财务费用)控制在预算内得满分。
超过预算5%得70分,5~10%得50分,超过10%得0分,超过15%进入死亡条款。
3所辖三级区域公司管理的直营店的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计算方式为:
将相关直营店的年度平均考核成绩相加,再除以该部分直营店的数量。
考核数据源于直营店考核数据。
上述三项以分值表示。
4该区域公司市场开发指标。
4.1该区域公司本年度新开店的经营周数之和;
4.2该区域公司本年度新开店数量与预算开店数量之比。
5所辖三级区域公司市场开发指标。
考核数据由运营总部市场开发中心提供。
5.1该区域公司所辖三级区域管理公司本年度新开店的经营周数之和;
5.2该区域公司所辖三级区域管理公司本年度新开店数量与预算开店数量之比。
四、直营店和区域管理公司内部的考核
运营总部建议各区域管理公司参照本考核方案制定本区域管理公司的绩效考核与奖励方案。
考核指标应平衡财务指标、运营指标、客户指标、团队与学习指标四方面的内容。
考核对象应包括区域公司运营、市场开发、物流配送、财务、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等部门的人员、直营店执行经理、直营店管理组以及直营店其他人员。
五、激励计划
1.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包括综合奖(直营店季度奖、区域公司年度奖)、单项奖和开发奖,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奖项名称
奖励依据或标准
1
直营店季度奖
本季度考核成绩
2
季度优秀直营店奖
本季度考核成绩第一名
3
季度直营店销售冠军
本季度考核成绩财务指标第一名
4
季度直营店运营冠军
本季度考核成绩运营指标第一名
5
季度直营店客户服务冠军
本季度考核成绩客户指标第一名
6
季度直营店团队与学习冠军
本季度考核成绩团队学习指标第一名
7
年度优秀直营店奖
年度考核成绩第一名
8
年度直营店销售冠军
年度考核成绩财务指标第一名
9
年度直营店运营冠军
年度考核成绩运营指标第一名
10
年度直营店客户服务冠军
年度考核成绩客户指标第一名
11
年度直营店团队与学习冠军
年度考核成绩团队学习指标第一名
12
区域年度奖
本年度考核成绩
13
年度优秀区域奖
本年度考核成绩第一名
14
年度区域销售冠军
本年度考核成绩财务指标第一名
15
年度区域开发冠军
本年度考核成绩开发指标第一名
16
年度区域运营冠军
本年度考核成绩运营指标第一名
17
年度区域客户服务冠军
本年度考核成绩客户指标第一名
18
年度区域团队与学习冠军
本年度考核成绩团队学习指标第一名
19
店铺开发奖
提供店铺信息并由公司审批通过
在投资回收期内收回投资
20
开发团队奖
超额完成开发预算
2.“直营店季度奖”奖励方案
(1)奖励周期:
对直营店的奖励按照公司对直营店的考核结果,与财务指标相关的部分每半年奖励一次,其他部分每季度奖励一次。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每年年初由运营总部、计财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商议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
2008年直营店奖励标准为考核成绩1分=70元。
(3)计算公式
直营店季度奖的奖金(元)=该直营店本季度各月度奖金之和。
直营店月度奖金=该直营店当月考核成绩(分/月)×70元/分×(0.4+0.6×当月直营店贡献系数)
直营店当月考核成绩=A+B+C+D
A=财务指标考核成绩×50%(前三季度发当季的70%,年底补齐)
B=内部运营指标考核成绩×15%
C=客户指标考核成绩×25%
D=团队与学习指标考核成绩×10%
直营店贡献系数=该直营店“利润总额”/公司直营店平均“利润总额”,当该比值为负数时,设该系数为0。
该直营店“利润总额”超过公司直营店平均“利润总额”,此系数大于1,该直营店“利润总额”与公司直营店平均“利润总额”相等,此系数等于1;该直营店有利润,但利润小于公司直营店平均“利润总额”,此系数小于1大于0;该直营店无“利润总额”时此系数等于0或为负数。
上述公式表示,直营店考核成绩的60%与其利润贡献挂钩。
直营店所获奖金的1/3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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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 总部 绩效考核 激励 方案 08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