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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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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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炎陵县泰安星城工程
规模、形象进度
16553平方,主体7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上海同建强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
湖南君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
炎陵县天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炎陵万美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建安检测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未组织公司一级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未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2、基础验收未见设计、勘察和建设单位签章。
3、施工项目部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到岗履职,均未参加监理例会,项目部实际上岗人员均无相应岗位证书。
4、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未对施工单位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核查,监理例会频次不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
1、楼梯梯段施工缝留设位置错误。
2、钢筋搭接区域箍筋未加密。
3、施工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
4、结构设计说明中卫生间楼面板为掺入水泥质量10%UEA膨胀剂,现场未见相关质量资料,无抗渗试块报告等。
三、安全生产
1、物料提升机:
围栏们没有安装和电气连锁开关;各停层平台没有设置常闭平台;配电箱没有重复接零;吊笼下限位开关失灵。
2、外脚手架:
1#栋、3#栋外脚手架连墙件局部未按方案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1#栋外脚手架4层搭设超出连墙件以上3步,自由度过大不符规范要求,1#栋外脚手架首层平面防护未到位。
3、支模架:
3#栋支模架局部顶托高度达到400MM,局部顶托存在偏心受压不符合规范要求,3#栋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基本未设置。
4、临时用电:
3#栋一层钢筋切割机未设置开关箱,直接从二级配电箱接线不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
临时用房未采用A级防火板材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各楼栋未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6、高处作业:
楼层临边、楼梯临边、洞口临边局部未设置到位。
处
理
意
见
建议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炎陵县中医院整体搬迁一期
规模、形象进度
16999.1平米;装饰装修
责任单位
建设:
炎陵县中医院
设计:
湖南宝信建筑设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
湖南华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炎陵万美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T)湘潭博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W)
起重设备安装:
株洲锦强设备租赁安装有限公司(T)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W)
起重设备检测:
衡阳市城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T)湖南建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W)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未组织公司一级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未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2、施工项目部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到岗。
3、桩基础涉嫌违法分包,验收记录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字,均由分包施工单位株洲鸿泰建筑有限公司签字。
4、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未对施工单位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核查,监理例会频次不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
1、现场框架受力钢筋未采用抗震钢筋,且复检报告无抗震指数。
2、未及时开展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无设计专篇。
三、安全生产
1.临时用电:
门诊楼综合楼临时用电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不符合要求。
2.外脚手架:
医技楼外脚手架局部扫地杆未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外脚手架层间平面防护局部未设置到位。
3.文明施工: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普遍未戴安全帽,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低。
4、物料提升机:
层门防护门未处于常闭状态。
5、资料:
安全日记流于形式无针对性。
处
理
意
见
建议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茶陵龙华科技园一期
规模、形象进度
39000平米;装饰装修
责任单位
建设:
茶陵县理想房地产开发实业公司
设计: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施工:
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
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攸县高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衡阳市城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项目部对公司检查记录无整改回复。
2、现场未提供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安全日志记录不全且无签字。
3、主体验收设计单位无签字。
4、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重大的质量安全隐患(抗震钢筋、物料提升机)未下达通知单。
二、工程质量
1、设计中明确为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并对钢筋的屈强比、屈屈比、最大力总伸长率有明确要求,但在试验报告中未能体现,不满足设计要求。
2、隐蔽记录资料填写不具备可追溯性。
3、焊条无进场报验记录。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塔吊漏电保护器动作值不匹配,没有悬挂标志标牌;施工升降机未安装防坠安全器和进料口无防护棚等安全设施,严重违规;吊笼没有可靠的防护顶板,围栏井口没有按照门和电气连锁,楼层平台没有安装防护门,重量限制器失灵。
2、文明施工:
工地扬尘控制不到位,大部分裸土未覆盖。
3、脚手架:
外脚手架步距未按方案执行,局部步距大于1.8m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首层平面防护、中间防护及操作层脚手板铺设局部未到位。
4、临时用电:
总配电箱室内地面未硬化,洞口未封闭,室内未设置消防沙池;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的现象。
5、高处作业:
电梯井平面防护设置不符合要求;进出口未搭设防护通道。
6、消防:
楼层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
处
理
意
见
建议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停止物料提升机使用,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茶陵东阳嘉垄湾北苑1#、2#、3#、5#、6#栋及地下室
规模、形象进度
83159平米;主体20层
责任单位
建设:
茶陵珠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
浙江翰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
湖南华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
株洲星海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湖南龙华置业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衡阳市城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大部分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
2、监理单位未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核查,监理对施工升降机安拆的旁站记录不全。
二、工程质量
1、隐蔽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具备可追溯性。
2、同条件养护试块未及时标识。
3、对原材料进场报验把关不严。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1#栋塔吊无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未接线;2#、3#栋施工升降机单开机械锁失灵,天窗限位失灵;2#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脚手架:
连墙件设置与方案不符合;局部连墙件间距设置与方案不一致。
3、临时用电:
总配电室未封闭,未设置消防沙池,箱体未做接零保护;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的现象。
4、消防:
消防立管没有通水,未配置消防水带水枪。
5、支模架:
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普遍未设置,却监理验收通过。
处
理
意
见
建议茶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攸县东方大院二期
规模、形象进度
41547平米;主体16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施工:
株洲湘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
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攸县高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湖南建安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桩基础验收无勘察单位签章。
2、项目部未对公司检查情况进行回复。
3、无项目经理检查记录,且项目经理未参加监理例会;无安全员张曼生的安全日志。
4、监理单位未对施工项目部所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核查。
5、监理单位总监朱念文未到岗。
二、工程质量
1、抽查2017.11.15同一天浇筑12栋1-23轴十层梁板,12层梁板两层同时浇筑,明显失真。
2、钢筋未按设计要求对屈强比、超屈比进行检验,根据现有检测值换算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柱端钢筋搭接区钢筋未按要求加密。
3、同条件养护室试块未设在施工现场,而是集中养护。
4、混凝土实体质量有孔洞、露筋现象;楼梯段施工缝留设位置不正确。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值不匹配;右边安全门机械钩失灵;右边单开门机械锁失灵;未见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及检查资料。
2、脚手架:
12栋局部连墙件设置间距过大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首层平面防护不到位。
3、支模架:
12栋15层支模架局部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未设置到位及顶层水平杆上自由高度过大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支模架与外架相连不符合要求,15层支模架未验收已浇筑混凝土。
4、临时用电:
13栋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不符合要求,分配电箱、塔吊、施工电梯未重复接地,部分用电设备未接PE线。
5、消防:
12、13栋消防立管不符合要求,立管没有水,未配置消防水带、水枪,楼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13栋一楼堆放大量易燃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6、高处作业:
12栋洞口临边防护未设置。
处
理
意
见
建议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景秀家园四期
规模、形象进度
86566平米;主体7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攸县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施工:
攸县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
株洲市新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攸县长兴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攸县华润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攸县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湖南建安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公司未组织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未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2、桩基础、基础验收无勘察单位签章。
3、施工项目部未提供项目经理检查记录,部分安全员无安全日志,谢欣海安全日志均记录为正常;超过30天未办理使用登记。
4、监理单位总监朱念文未到岗。
二、工程质量
1、钢筋原材料堆物无质量状态标识。
2、部分柱钢筋箍筋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钢筋原材料未按设计文件对对最大拉力下总伸长率未进行检测;柱钢筋搭接区域、柱端箍筋未按要求加密。
3、现浇砼结构尺寸偏差较大(30mm),现浇砼结构夹渣、夹杂物现象较多。
4、楼梯踏步板施工缝位置留设错误,梯板下部钢筋未同步施工,导致板钢筋深入梯梁锚固长度不足。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17#标准节螺栓松动,漏电保护期动作电流大于30MA。
2、脚手架:
20栋连墙件设置与方案不一致,方案水平间距为3跨,实际则为5跨、6跨不符合要求,脚手架层间防护设置局部不到位。
3、支模架:
20栋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未设置到位及顶层水平杆上自由高度过大不符合要求,边梁支撑利用外架受力。
4、临时用电:
20栋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不符要求;塔吊开关箱未做重复接地,多台用电设备PE线连接不符合要求或未接PE线。
5、消防:
楼层消防立管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未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楼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临时用房板材不符合A级防火要求;易燃材料堆放场地未放消防器材。
6、高处作业:
悬挑卸料平台没有编制方案,楼层临边防护局部设置不符合要求。
7、施工机具:
部分机具使用部位无防护,皮带应配2根实配1根。
8、文明施工:
扬尘控制措施不符合要求,无洗车设施,主干道泥浆未清理,裸露地面无遮盖;材料堆放不规范,部分材料设备堆放在未平整硬化地面上;
9、资料:
安全日记记录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临时用房未见验收资料;临时用电方案无针对性,用电管理资料不真实。
处
理
意
见
建议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限期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瑞景佳园1-4#栋、地下室工程
规模、形象进度
45665平米;主体10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天门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
广州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
株洲芙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
湖南工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株洲平安租赁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株洲平安租赁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湖南晨宇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未见公司检查的复查记录。
2、现场未提供桩基础验收表。
3、公司12月12日的检查发现卸料平台的用螺纹钢代替圆钢,项目部未进行整改。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唐松林请假,施工日志未签字,技术负责人谢建的签字为代签。
5、监理例会召开次数不足。
6、塔吊超过30天未办理使用登记。
二、工程质量
1、混凝土外观质量修补较多,未见相关修补施工记录;部分混凝土结构构件外观尺寸偏差较大。
2、柱钢筋搭接区域、柱端箍筋未按要求加密;由于没有合理的技术间歇,柱钢筋在作业面与混凝土粘结部位松动,失去握裹力。
3、抽查3栋6层墙柱与7层梁板混凝土浇筑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为2017.12.29日,混凝土浇筑时间为2017年11.29日,监理单位旁站记录为2017.11.24日相互不能吻合,而现场检查日期为2017.12.28日。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2#栋塔吊第二道连墙为自制附着;塔吊标准节楼梯断裂;标准节休息平台未设置;3#塔吊临近高压线,未采取小车限位等措施。
2、脚手架:
4栋局部转角处连墙件间距设置大于3跨不符合要求,剪刀撑设置与外脚手架进度不同步不符合要求。
3、支模架:
4栋支模架局部纵横向扫地杆缺失,顶层水平杆上自由高度过大不符合要求,后浇带支撑拆除,梁底支撑不符合要求。
4、临时用电:
4栋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存在一箱多用不符合要求,部分用电设备未接PE线,部分漏电动作值选配不符合要求(塔吊),金属灯具外壳未接PE线。
5、消防:
4栋消防立管没有通水,未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楼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
6、高处作业:
4栋悬挑卸料平台有一道锚固螺栓未紧固,部分临边、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脚手架、电梯井内、楼面临边堆放材料且不稳定。
7、资料:
临时用电方案针对性不强,无重复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用电管理资料有不真实现象。
处
理
意
见
建议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部停工整改,限制3#栋塔吊使用,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国瓷新城1、2、3#栋、1a#栋及地下室
规模、形象进度
66573平米;主体2层
责任单位
建设:
醴陵沃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
株洲大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株洲瑞丰建设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株洲三和金盛建筑机械租赁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株洲瑞丰建设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株洲三和金盛建筑机械租赁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湖南建安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公司对项目部的检查严重缺失,仅一次。
2、1#栋超过30天未办理使用登记。
3、施工项目部质量员未到岗,无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无安全员冯拥军的安全日志。
4、监理单位未对塔吊临高压线的重大危险源下达监理通知单。
二、工程质量
1、标样、同样试块未进行硬标识,采用的是红色油漆标识;
2、框架柱钢筋搭接区、柱端箍筋未按设计文件进行加密;
3、抽查车库顶板混凝土浇筑记录,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PJ201711095编号试验报告无膨胀剂的复检报告;混凝土设计标号为C35P6,未见混凝土抗渗试块制作、检验记录;
4、隐蔽记录填写不规范,无可追溯性;
5、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专项方案未经过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6、现场抽查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强度试块报告,试验报告编号201720320下出具有两份不同样品编号(2017120527、20170528)且检测数据完全一致的试验报告,涉嫌不真实。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1#栋塔吊大臂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够,已通过开工条件审查;2#栋大臂力矩保护器失效,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大于30MA,塔顶未安装障碍灯。
2、脚手架:
1栋脚手架首层平面防护、中间层防护设置不到位,开口架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架体未连墙也未设抛撑。
3、1栋支模架局部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未设置及顶层水平杆上自由高度过大不符合要求,1栋支模架局部与外架相连不符合要求,梁底支撑不符合要求,支模架方案与现场不符,方案是扣件式支模架,现场实际使用轮扣式支模架。
4、临时用电:
现场临时用电混乱,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开关箱随意接线一箱多用,电线敷设混乱不符合要求。
部分用电设备未接PE线,部分开关箱漏电动作值选配不符合要求。
5、消防:
1栋楼层未配备消防器材且楼层堆放大量木材不符合要求。
6、文明施工:
材料堆放不规范,部分材料设备堆放在未平整硬化土面上。
7、高处作业:
1栋楼层洞口临边防护未设置到位,施工通道不畅通或未设置施工通道。
8、资料:
公司安全考评资料不真实。
临时用电方案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实物与方案不符,用电管理资料不真实。
处
理
意
见
建议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面停工整改,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数字化陶瓷车间
规模、形象进度
8356平米;主体3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湘火炬火花塞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
株洲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
湖南株洲跃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
湖南工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施工许可晚于实际开工时间。
2、公司未组织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3、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监理例会签字为代签,施工日志上施工员未签字。
二、工程质量
1、隐蔽记录填写无可追溯性,未记录钢筋连接部位、方式等。
2、个别柱钢筋柱端箍筋加密间距超过100mm。
3、抽查楼梯部位存在露筋现象。
三、安全生产
1、脚手架:
首层平面防护,中间层平面防护设置不到位,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上人通道防护不符要求。
脚手架连墙件间距设置与方案不一致,连墙件缺失较多,上部架体明显晃动,不符合要求。
架体下部未设置安全立网,随意作通道。
2、支模架:
3层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连接杆局部设置不到位及顶层水平杆上立杆自由高度过大,支模架与外架混搭不符合要求。
高支模方案专家论证修改后的方案未进行审批、审核,高支模未设置剪刀撑。
3、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未设置开关箱,直接用插座接电,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部分开关箱设置在树干上。
部分漏电动作值选配不符合要求。
部分用电设备未接PE线,PE线连接不规范。
临时用电方案无针对性,用电管理资料不真实。
4、消防:
楼层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高处作业:
楼层临边防护局部未设置到位。
处
理
意
见
建议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部停工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上景领秀时代3.2期(1#、10#、33#、34#栋)及幼儿园
规模、形象进度
33095平米;主体3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深圳中海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
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重设备租赁:
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安装:
株洲市平安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起重设备检测:
湖南华晨
存
在
的
问
题
一、行为方面
1、施工许可晚于实际开工时间。
2、公司未组织对项目部进行检查。
3、未组织桩基础、基础验收,未见检测报告。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一般,施工日志未签字,对监理通知单未回复。
5、监理项目部监理员尹振兴请假,未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未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下达监理通知单(抗震)。
二、工程质量
1、隐蔽记录填写无可追溯性,未记录钢筋连接部位、方式,钢筋原材料、连接检验批等等填写不规范;
2、抽查有个别柱钢筋柱端及连接区域箍筋加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柱顶端锚固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3、设计文件要求框支框架结果的受力主筋采用抗震钢筋,现场未按要求对相应设计指标进行复检;
4、商品混凝土进场报验水泥采用的是3天推测强度,到龄期后未及时提供28天水泥强度试验报告。
三、安全生产
1、起重机械:
塔吊基础积水,螺栓松动,力矩轴销未安装开口销。
33、34#栋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运行存在异响;21#栋施工升降机安全门安全钩失效。
21栋施工升降机外梯门机械联锁装置不到位,卸料平台连墙不足三道,通道板未固定影响电梯运行,梯笼停靠在上附着装置之上,右梯笼顶窗限位装置人为失效,司机脱岗由无证人员操作。
2、脚手架:
首层平面防护、中间层平面防护设置不到位,连墙件局部未设置或间距过大不符合要求。
3、支模架:
1栋3层支模架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连接杆局部未设置到位,顶层水平杆上立杆自由高度过大,支模架局部与外架混搭不符合要求。
4、临时用电:
总配电室无照明、地面通道沟未封闭,未设置消防沙池,未设置警示标识。
部分用电设备未接PE线,PE线引出不符合要求,施工升降机开关箱未重复接地,接地装置选用圆钢不符合要求。
用电设备直接从总配电室接线,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个别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不符合要求。
总配、分配及部分开关箱漏电动作值选配不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方案针对性不强,用电管理资料不全,有不真实现象。
电箱不便操作,部分电箱未设隔离开关(施工升降机)箱内接线混乱。
5、消防:
楼层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
6、文明施工:
通道口未设置防护棚,部分场地未硬化。
7、高处作业:
1栋电梯井口立面防护、平面防护未设置。
8、资料: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
处
理
意
见
建议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部停工整改,10日内将整改结果上报。
2017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湖湘文化城B地块二期二标段(1#、6#-11#、13#栋及地下室)
规模、形象进度
125251平米;主体22层
责任单位
建设:
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
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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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第一 季度 建设 工程质量 安全 工程项目 基本情况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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