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规划区原有生态环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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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规划区原有生态环境
奈曼旗规划区原有生态环境
总体情况及保护措施
(2010-2020年)
奈曼旗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项目名称:
奈曼旗规划区原有生态环境总体情况及保护措施
实施单位:
奈曼旗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
设计证号:
林资证字甲A017号
设计编号:
LB2011-27
院长:
陈玉山正高级工程师
副院长:
宋连城正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秦建明正高级工程师
生产技术科科长:
高明福高级工程师
资源监测一室主任:
王玉山高级工程师
编审:
高明福高级工程师
韩继荣正高级工程师
规划编写:
孙宇涛王玉山孙洪斌师建华
制图:
海燕贾淑媛张丽萍
数据库:
刘梅卜繁丽
成品制作:
田晋高岩
实施单位参加人员:
张春民奈曼旗林业局局长
谢春祥奈曼旗林业局副局长
张小杰奈曼旗林业局副局长
贾瑞卿奈曼旗林业局副局长
张迎新奈曼旗林业局资源站站长
王华奈曼旗林业局林工站站长
高志华奈曼旗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现状分析评价1
第一节旗域概况1
第二节林地保护利用现状2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7
第二章规划总体思路11
第一节指导思想11
第二节编制原则11
第三节规划目标11
第四节主要任务13
第三章林地结构与布局15
第一节地类结构15
第二节森林(林地)分类16
第三节林地权属结构18
第四节森林起源结构19
第四章林地保护规划21
第一节林地用途管制21
第二节林地保护分级管理21
第三节森林保护规划23
第四节引导节约用地24
第五节加强湿地保护25
第五章林地利用规划26
第一节优化林地结构26
第二节重点林业工程用地规划26
第三节科学经营27
第四节持续利用28
第六章统筹区域管理30
第一节优化区域布局30
第二节实行差别管理31
第三节宏观调控措施31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3
第一节管理制度33
第二节调节机制34
第三节技术支撑34
附表:
表1林地现状统计表
表2林地结构现状统计表
表3国家级公益林地分保护等级现状统计表
表4林地质量等级统计表
表5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
表6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
表7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
表8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好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奈曼旗原有生态区域总体情况(2010-2020年)》。
本资料是加强林地宏观控制、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统筹旗行政区域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实现2020年森林覆盖率32.38%的奋斗目标。
一、编制依据
(一)《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地方颁布的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年)》、《奈曼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内蒙古林业三级区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三)《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林规发[2010]203号)、《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技术标准;
(四)2005年奈曼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简称二类调查)、2011年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补充调查成果、2010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界定成果、2004年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
(五)《通辽市奈曼旗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奈曼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六)其它相关的资料。
二、规划任务
查清旗域内林地资源现状和发展潜力,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建立林地管理档案;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并分解到苏木、镇;进行林地功能分区、森林(林地)类别、保护等级、质量等级的区划与评定,优化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措施;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保障机制和措施。
三、规划范围和深度
规划范围:
奈曼旗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包括大沁塔拉镇、八仙筒镇、青龙山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沙日浩来镇、义隆永镇、固日班花苏木、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黄花塔拉苏木和六号农场13个苏木镇及国营农场。
奈曼旗土地总面积813760.0公顷。
规划深度:
明确林地界线范围,将林地面积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结果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林地保护利用政策措施具有指导性。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五、规划成果
(一)文本成果:
奈曼旗原有生态区域总体情况(2010-2020年)
(二)图件成果:
奈曼旗林地地类现状图、奈曼旗林地结构现状图、奈曼旗林地质量等级图、奈曼旗林地规划图、奈曼旗林地保护等级分布图、奈曼旗主体功能区分布图、奈曼旗林地功能分区图。
(三)数据库成果:
林地现状数据库、林地规划数据库。
六、编制工作过程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自治区和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0]112号)等文件精神,奈曼旗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以下简称二院),承担《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历时一年(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大致经历了前期准备、基数确定、成果编制、协调报批等步骤。
二院投入专业技术人员20余名,参加完成内外业的各项规划任务。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奈曼旗政府林业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保证了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且,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原则意见,收集和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院技术人员按照旗政府林业部门的原则意见及相关资料,开展基数确定、林地结构与布局、政策措施制定等规划工作,提出规划框架,征求旗政府林业部门意见后,完成文本、图件和数据库等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形成了《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
第一章现状分析评价
第一节旗域概况
奈曼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南部,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
地理坐标为北纬42°14′~43°32′,东经120°20′~121°36′之间。
北与开鲁县隔河相望;东与科左后旗、库伦旗相连;南与辽宁省阜新市、北票市接壤;西与赤峰市敖汉旗、翁牛特旗毗邻。
南北长约140公里,东西宽68公里,全旗土地总面积为813760.0公顷。
现辖大沁塔拉镇、八仙筒镇、青龙山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沙日浩来镇、义隆永镇、固日班花苏木、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黄花塔拉苏木和六号农场13个苏木镇及国有农场。
奈曼旗地处辽西山地北部和西辽河平原的南端,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
地貌形态称为“南山、中沙、北河川,两山、六沙、二平原”。
由南向北从构造山地—剥蚀风积倾斜平原—风积冲积波状平原与风积冲积河谷平原过渡。
境内海拔在226.6米~794.5米之间,平均海拔450米。
南部处于辽西山地北缘,为燕山余脉,属低山丘陵,连绵起伏,沟谷纵横;中部以风蚀堆积沙地为主,多为固、半固定沙地,沙带呈东西走向;北部属教来河与西辽河冲积平原,地势开阔平坦。
境内主要有西辽河、老哈河、教来河、孟克河、杜贵河等7条河流,大小水库25座,属辽河水系。
其中,孟家段和舍力虎水库为大型水库,石碑和岗岗水库为中型水库,还有70多个水泡子。
全旗水资源总量为4.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88亿立方米,地下水2.65亿立方米。
奈曼旗地处北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区。
全年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6.0~6.5℃,年≥10℃积温3122℃~3151℃,极端最低气温-29.7℃,极端最高气温41℃。
无霜期146~161天。
年平均降水量366mm。
多集中在6~8月份,蒸发量1973~2082mm,为降水量的5.9倍。
全旗年平均风速3.6~4.1米/秒,大风日数40天左右,且多集中于冬春季节,冬季多西北风,春季多西南风。
土壤分布共有草甸土、风沙土、栗钙土、盐土、沼泽土、褐土6个土类16个亚类、40个土属、98个土种。
南部低山丘陵区以褐土为主;中部坨沼沙区主要是风沙土和栗钙土;中北部沿河平原区多为风沙土和草甸土。
旗境内植被分为7个类型,中北部的沙生半干旱草原植被面积占全旗面积的一半以上;南部山区属浅山丘陵疏林草原植被;旗内沿河两岸的河漫滩、开阔的丘间洼地分布有草甸植被;其余植被类型分布较少。
主要植物种有小叶杨、小青杨、旱柳、榆、山杏、加拿大杨、油松等。
其中,主要药用草本植物有甘草、麻黄、菖蒲、知母、远志、柴胡、防风等;主要药用木本植物有山杏、五加、苦参等。
2009年末统计,全旗总人口44.1万人,其中蒙古族人口16.7万人,占总人口的37.9%。
国民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全年生产总值达到765449万元,同比增长15.8%,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65006万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57106万元,同比增长29.4%;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43337万元,同比增长13.7%。
三次产业比重为21︰47︰32。
国民经济呈现出速度与效益同步攀升的特点。
财政总收入完成4.3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4亿元。
财政支出达到15.1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26元,同比增长16.0%。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18.12元,同比增长5.7%。
第二节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一、林地资源现状
根据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补充调查成果显示,奈曼旗林地①面积37401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6%,森林覆盖率为29.36%。
(一)林地种类:
有林地面积166275.8公顷,占44.46%;疏林地面积5841.0公顷,占1.56%;灌木林地面积72673.7公顷,占19.43%;未成林地面积18997.2公顷,占5.08%;苗圃地面积364.8公顷,占0.10%;无立木林地面积12835.5公顷,占3.43%;宜林地面积91498.7公顷,占24.46%;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5532.0公顷,占1.48%。
(二)林地权属:
国有林地面积70272.8公顷,占18.79%;集体林地面积303745.9公顷,占81.21%。
(三)森林(林地)类别:
公益林地面积242171.6公顷,占65.79%;商品林地面积125950.3公顷,占34.21%。
(四)公益林(地)事权级:
国家公益林面积121083.3公顷,占50.00%;地方公益林面积121088.3公顷,占50.00%。
(五)林种结构:
防护林面积241642.1公顷,占65.64%;特用林面积529.5公顷,占0.14%;用材林面积123408.4公顷,占33.53%;经济林面积2541.9公顷,占0.69%。
(六)森林②起源:
天然林面积29668.2公顷,占12.42%;人工林面积209281.3公顷,占87.58%。
(七)各类林木蓄积量:
全旗活立木总蓄积466.00万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447.45万立方米,占96.02%;疏林地蓄积5.07万立方米,占1.09%;四旁树蓄积12.19万立方米,占2.62%;散生木蓄积1.29万立方米占0.27%。
注①: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数据中的林地,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确定的林地、部分园地、部分建设用地、部分未利用地。
注②:
森林包括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二、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
长期以来,奈曼旗旗委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林业和生态建设,认真贯彻《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全旗林业和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推进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据史料记载,在历史上曾经是水草丰美的疏林草地,在辽代时还是一片森林茂密,鸟兽出没、土地肥沃,六畜兴旺的景象。
从清代开始森林资源就遭破坏,林地面积逐年减少,到解放初期,全旗林地面积72万亩,大部分为榆树、山杏、旱柳等天然林,森林覆被率只有5.9%。
建国后,在“普遍护林,大力造林”的林业生产方针指引下,奈曼旗林业生产取得较快发展。
但由于受长期的开荒种粮、过度放牧、砍柴、打草、采挖药材等多种因素影响,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林草植被恢复缓慢,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下。
1977年底,全旗森林覆被率仅为12.7%,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奈曼旗旗委、政府坚持把生态建设作为全旗人民的生命线,确立了“两种三治”、“生态立旗”的基本旗策和“两结合、两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方针。
森林资源步入了较快发展的新阶段。
根据2011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补充调查成果显示,2009年底全旗森林面积23.89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466.00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2.96万公顷,占12.39%;人工林面积20.93万公顷,占87.61%。
由此可见,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奈曼旗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其中人工林总量及比重增长幅度十分显著。
奈曼旗现有森林覆盖率29.36%。
(二)沙化状况得到整体遏制,生态质量明显改善。
据上世纪70年代荒漠化普查,当时全旗沙漠化土地面积达57.20万公顷,占全旗总土地面积的70.1%。
由于受特殊生态区位和地形地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全旗生态环境脆弱,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多年来,恶劣的生态环境不但给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危害,而且还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存,生态环境恶劣是困扰全旗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20世纪50年代开始,奈曼旗坚持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治理沙漠。
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
2001-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完成造林1.73万公顷。
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完成了《奈曼旗1998-2007年山沙两区建设规划纲要》建设内容。
十年来,全旗山沙两区累计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212.5万亩、封山(沙)育林172.2万亩、飞播造林78.6万亩、人工种草保存面积35.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5.4万亩。
全面完成了山沙两区建设规划建设任务。
实施了社会造林,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是促进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探索完善社会各界参与、主体多元化的造林新机制,加快生态治理步伐。
全旗承包治理荒沙荒沟蔚然成风,昔日茫茫沙海如今变成全旗各族群众的摇钱树、聚宝盆。
2007年奈曼旗人民政府被评为中国生态小康建设“十大政府创新典型”。
(三)有效保护了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资源。
截至2010年,经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认定的已列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11.94万公顷。
建立了青龙山林场、新镇林场、沙日浩来林场、桥河母树林场、大柳树林场、兴隆沼林场、八仙筒林场、奈林林场和大沁他拉国营苗圃9个场、圃。
以上区划界定和机构设置,有效地保护了全旗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资源及生物多样性。
(四)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
近年来,奈曼旗林产品生产持续增长。
旗委、旗政府立足奈曼旗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林业产业,并将其确定为全旗的主导产业之一,通过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拉动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2004年依据全旗林木资源状况,制定了《奈曼旗2004—2010年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全旗林业产业发展基本思路和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制定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调动了全社会造林、营林的积极性,为林业产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
目前,全旗有木材加工企业273家,柳编企业3家,从业人员7800人,年加工木材30万立方米,年创产值1.3亿元。
2005年启动实施了林木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拓宽了灌木林的开发利用空间。
为全旗增添了新的林业产业。
林木产业的发展调动了社会各界植树造林和企业建设基地的积极性,拉动了生态建设进程,成为奈曼旗生态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的朝阳产业。
随着生态全面恢复,围绕“山、沙、水、林”的生态旅游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五)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地保护利用。
2009年3月,全面开展全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目前,全旗集体林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要改革任务已完成。
通过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了林地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兴林富民目标的实现。
三、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奈曼旗“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思路目标:
全力转方式、调结构、强主体、提民生,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社会发展,努力打造蒙东地区重要的粮食及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及碳汇基地、重要的煤电化硅和精细化工基地、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建材生产基地、重要的信息识别高新技术生产基地、重要的服务业发展和区域物流中心,以及重要的草原文化旅游名城和民族科教文化基地。
今后,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将迈入增速提质阶段。
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态需求与林地供给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林地保护利用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林地质量不高,生产力水平较低。
奈曼旗属北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土壤以栗钙土、风沙土为主,水肥条件较差,林地生产力低。
全旗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27.1立方米/公顷。
天然林的自然程度较低,大部分的天然林人为干扰很大,处于极为残次的次生植被演替阶段。
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差,生态状况十分脆弱。
现有森林面积中,乔木林占69.59%,灌木林占30.41%;现有乔木林呈现人工纯林多、混交林少,中幼林多、成熟林少等现象;森林资源总体质量不高。
(二)林地利用结构中,全旗商品林地面积中,以生产木材产品的用材林面积12.34万公顷,占97.98%;以生产其他林产品的经济林面积仅有0.25万公顷,占2.02%。
强调林地生产木材的同时,也应适当增加林地的其他经济效益,这样才能既增加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又能激发农牧民的造林积极性。
(三)林地治理难度大。
奈曼旗宜林地面积9.15万公顷,占全旗林地面积的24.46%,是今后奈曼旗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重要后备资源。
但现有宜林地主要分布于宜林沙荒地,自然环境和水利条件较差,宜林地实施造林难度较大。
(四)林地用途管制任务艰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奈曼旗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加之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大部分项目用地将征占林地。
预测未来10年,奈曼旗建设项目(不包括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量为3000公顷。
奈曼旗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任务艰巨。
同时,禁止毁林开垦,禁牧舍饲,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它农用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一、外部条件
(一)国家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了法律及政策依据。
《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第十四条规定“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地方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由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下级林业长远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林业长远规划编制。
”《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再次重申“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明确指出“完善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下一级规划应根据上一级规划编制”。
(二)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国务院促进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把内蒙古定位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奈曼旗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奈曼旗应借助这一契机,全面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大力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奈曼旗林业生态建设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可促进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的新机制,形成多种林地经营模式,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林地经营利用和保护事业。
(四)目前恰逢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已先行完成之际,它们针对奈曼旗提出的主体功能定位、国土利用格局、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了把握区域控制和发展方向的依据,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规划方法与经验。
二、内部条件
(一)奈曼旗生态地位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认识。
奈曼旗区位优势独特。
地处东北与华北交汇中心,雄居东北三省与内蒙古结合部,既属于中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又处于环渤海经济圈内,同时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辐射和带动,实现“生态大旗”、打造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奈曼旗生态建设的战略要求,对此奈曼旗广大干部群众已形成共识。
如今,奈曼旗正在形成全社会造林的良好氛围。
(二)奈曼旗土地沙化得到整体遏制,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近10年来,奈曼旗生态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森林资源快速增加,林草植被盖度大幅度提高,严重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水资源进一步丰富,生态旅游条件改善。
奈曼旗森林覆被率和活立木蓄积位居通辽市前列。
曾先后被国家和自治区授予全国营造林先进集体和防沙治沙先进集体,2007年奈曼旗人民政府被评为中国生态小康建设“十大政府创新典型”。
创新建设模式,提高建设质量。
针对沙区立地条件差和持续干旱的实际,奈曼旗坚持把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和效益作为首要任务,制定了《奈曼旗山沙两区建设规划纲要》、《奈曼旗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等林业生态建设和防沙治沙规划。
在规划设计上,打破乡村界限,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全面推进。
在建设方向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按照乔灌草相结合,以灌草为主,造封飞相结合,以封育管护为主的“两结合,两为主”的生态建设方针。
根据立地条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科学建设,探索创造了符合奈曼旗实际的五种防沙治沙建设模式:
一是以兴隆沼牧防林为代表的网格状防护林体系建设模式;二是沙地小生物圈和家庭生态牧场治理模式,充分利用固定、半固定沙地、坨间低地的水资源条件,以户或联户为单位,四周营造防护林网,林网内按水、草、林、粮、经五配套标准综合建设,大力发展林粮、牧草、舍饲养殖等相关产业;三是生态路开发治理模式,为加快沙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把固沙、筑路、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巴苇穿沙公路为代表的沙区开发治理模式;四是林草复合经营模式。
根据不同类型区的立地条件,选择乔草型、灌草型和乔灌草结合型三种模式,按“双行一带”标准建设,实现林草并举;五是沙地综合治理模式,对高大流动沙丘、流动沙地、半流动沙地和坨沼甸相间分布地区,采取建设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封沙育林和飞播造林种草等形式进行综合治理。
为今后推进林地保护利用事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三、面临的挑战
奈曼旗林地保护利用要紧紧抓住机遇,同时也要积极应对新的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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