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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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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政办发〔2017〕22号
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潍坊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7〕59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时效。
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潍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目标
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全区相关经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及时进行宣传解读。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公开,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落实情况等。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围绕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等信贷政策,加强金融政策信息公开,加大货币和金融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和预期引导,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区金融办牵头落实
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按期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加强区内外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统计信息公开,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加强审计信息公开,积极完善以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结果公告体系,做好我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区财政局、区国税局、潍城地税分局分别牵头落实
在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区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潍城国土分局、区国税局、潍城地税分局分别牵头落实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申请人、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定期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在政府网站设立PPP项目信息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PPP)综合信息平台、潍坊市政府采购网,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我区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区、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区编办牵头落实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区政府办(法制办)牵头落实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5月底前由各级政府汇总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布公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挥小微企业数据库作用,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职能办)负责落实
在发起惩戒的有关部门网站和“信用潍坊”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纳入国家有关部委签订的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失信“黑名单”信息。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完善提升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实现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街道拓展延伸,年内实现省、市、区、街道四级全联通。
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办(智慧办)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参照上市公司标准,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定期在政府网站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
公开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区管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信息。
根据省有关要求,督促引导公开区国有资本向社保基金划转试点信息。
按季度公开区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监管制度等情况。
推进新成立企业信息公开、区管企业所属二级企业先行在企业内部实现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区管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区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区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区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定期公示公告制度。
继续督促指导区管企业做好区域规划、行业规划及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推动各级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推进征管改革措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区国税局、潍城地税分局分别牵头落实
完善区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重要科技创新、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等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
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公开。
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注重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根据省修订的安全、环保、能耗限额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倒逼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船舶、炼油、轮胎、化工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
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同步共享给“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潍坊”网站。
督促指导区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智慧办)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旅游中心(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分别牵头落实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公布品牌价值评价结果。
公开我区入选年度“山东标准”以及年度“潍坊标准”建设行动计划信息,公开我区入选我省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和标准信息及我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
公开我区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单位名单及相关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能力。
推进质量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对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行政村(社区)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区农业局负责落实
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解读中央、省、市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
及时发布全区阶段性环保重点工作情况。
依托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我区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
依法公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
区水利局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区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
区教育局牵头指导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
每年6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
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的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
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做好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发布和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工作。
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定期公布全区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
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
进一步做好药品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许可事项的受理、审评、审批等相关信息,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
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在征求意见、信息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区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作出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反非法证券期货的信息公开及风险提示,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区金融办、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区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区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区住建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
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
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
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和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加装等政策的解读,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发布进展情况。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潍城规划分局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
及时规范发布我区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每年3月底前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月份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依托省级征地信息公开系统,加快推进市、区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
潍城国土分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对外公布分工情况。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机构组织协调职能。
区编办,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宣传部门等参加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机制。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负责落实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科目。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基本知识培训。
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负责落实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017年下半年,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全区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一次全区范围内的集中培训,邀请相关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进行针对性辅导培训,确保实现到2018年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任务目标。
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和考评机制。
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亮点做法或创新举措。
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强化日常考核。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建立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查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量化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年内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年内把“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区政府办负责落实
年内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清单,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区政府办负责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政策解读工作专题研究,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一系列部署,明确本级、本部门单位政策解读回应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认真履行好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问政、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建立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工作机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区委宣传部,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保障不力的关停并转,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区政府办负责落实
用好管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它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智慧办),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
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作信访件处理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出台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主动公开。
各级各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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