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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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队培训制度
运输队培训管理制度
为响应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保证运输队所有职工能够在日常生产中确保安全,进而保证“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矿井无死亡”的安全目标,我队成立了以队长张家璐为组长的安全教育小组。
组长:
张家璐
副组长:
张家军、吕新华
成员:
岳文成、孙国成、张贵荣、张玉生、张传红、阚春龙。
安全活动是涉及到我们每一个职工的自身利益,掌握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形势也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事,本着这个原则,经过安全教育小组所有成员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周一学习会的相关规定
1、“周一”学习活动,运输队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2、学习活动时间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活动主要以学习集团公司、矿有关文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等学习为主,各类安全活动为辅的形式开展。
3、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者,必须找队领导请假,并要求写请假条,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开。
4、活动时间:
(星期一政治、安全学习)早上9:
00,下午4:
30,必须按时参加。
5、迟到一次,点名批评,罚款50元,无故不学习者,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长期不学习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6、学习活动中,会场要肃静,不准喧哗,如有不遵守会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在学习规程、安全知识时,要求每个人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8、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希望全队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9、活动内容:
(1)传达矿下达的各项安全指令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通报上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三违”及处理情况。
(3)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矿上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
(4)安排下周的安全工作,指出工作目标及重点。
(5)传达矿有关文件精神。
二、关于班前会每日一题的相关规定
1、每名员工必须在开班前会前准备好笔和记录本,缺少其中一项罚款50元
2、员工在班前会学习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准说话、打闹,违反者罚款50元。
3、员工必须记录好班前会所讲解的安全知识,保证班后进行复习。
少记一天者罚款100元。
4、每名员工必须在八小时之外温习班前会所学知识,第二天班前会将不定时进行班前会提问,回答不上来者罚款50元。
三、关于现场安全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
1、吕新华、岳文成、孙国成等跟班领导跟班时必须对3名以上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问,每有一人(次)答不上来着,罚款100元。
2、张家军负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未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明显的职工跟踪培训。
3、所有教育小组成员均负有现场监督、培训职责,队领导有权对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成员进行处罚。
四、关于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我队所有员工必须参加每月一考及矿上组织的考试,每月一考时间基本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一。
2、对于在正常考试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参加考试的员工,将在统计、核实后进行补考。
3、对于在下月5日之前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100元处罚,并在队内通报批评一次。
4、对于正常参加考试人员,如有考试不及格者,给予补考一次的机会,如仍不及格,给予罚款100元。
5、对于在考试中,无故缺考人数最多的班组,给予班组长100元处罚,当事人罚款200元。
6、对于在考试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100元的奖励。
7、对于长期不参加考试的员工,将报队委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离岗培训。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队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我队职工的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在今后我队将不定期的进行班组评优活动。
对优秀班组进行奖励,对落后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科运输队
运输队2013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
为了不断提高我矿运输系统各岗位职工的操作技能,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
使我运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规划、有重点、有目的的进行,结合我矿运输各岗位现场实际作业特点,特制定以下年度运输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基本思路
(一)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就是通过对员工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组员工端正思想,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提高思想意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理解并积极贯彻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同时对运输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也应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时起好带头作用,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做到不违章指挥。
(二)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中,加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安全教育的长期性。
做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教育。
因为生产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哪里有生产,哪里就需要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用,尽量采用符合人得认识特点的、感兴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
针对我矿的具体情况,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议形式。
主要有:
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先进经验交流会、事故教训现场会等。
(2)张挂形式。
主要有:
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标志、图片、安全宣传栏等。
(3)音像制品。
主要有:
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像等。
(4)现场观摩演示形式。
主要有:
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习、紧急避险演示等。
(5)知识培训形式:
由矿领导、安全技术人员、聘请专家等对全体运输员工进行知识培训。
二、主要培训内容计划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公司下达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和事故通报。
(3)学习“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知识。
(4)学习机电运输、设备操作、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等专业知识。
(5)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做现场演练。
(6)学习本岗位的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岗位操作技能知识。
三、加强领导、强化培训管理
矿山企业是特殊的行业,同时存在五大自然灾害。
我们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任教,为全面完成全年培训工作计划,提高学员的劳动技能。
我队成立运输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由队长张家璐任组长,生产副队长张家军、安全副队长吕新华任副组长,各班长任成员,领导组成员轮流负责日常培训工作。
四、培训要求
(1)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是培训工作的重点,必须做到一个不漏。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制度,按时上课,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早退、旷课。
(3)对所学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统一考试,对成绩不合格者离岗培训,不准上岗。
经再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如有三次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开除。
(4)所有参加培训的职工必须在正常上班的八小时以外,如有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两次以上予以开除。
生产技术科运输队
华晋明珠矿生产技术科运输队2013年度
安全装备投入计划
为确保矿井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矿运输系统现有设备的配置和轨道运输的实际情况,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特制订运输系统年度安全装备投入计划。
一、地面运输
1、车场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改造。
即:
轨道更换水泥枕木、硬化轨道两旁人行道、车场大面积铺设水泥砖瓦、安装防护栏杆。
2、更换5T电机车电瓶4块。
3、增设5T电机车充电机一台。
二、井下运输
1、东翼轨道大巷对磨损严重的轨道进行更换。
2、东翼轨道大巷对压损破坏的枕木进行更换。
3、副井底绕道对磨损严重的轨道进行更换。
4、副井底绕道对压损破坏的枕木进行更换。
5、副井底车场对磨损严重的轨道进行更换。
6、副井底车场对压损破坏的枕木进行更换。
7、东翼轨道大巷安装全自动斜巷防跑车防护装置。
三、本计划所列各种费用及造价均有公司领导及矿领导和各相关科室进行评估、结算。
安全装备投入为专项资金,各相关单位必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期完工。
运输质量检查验收、奖惩制度
运输质量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根本途径,它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强调运输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质量化。
以及安全与质量的高度统一性。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我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和维护职工生命的根本利益,根据上级单位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了运输质量检查验收、奖惩制度。
一、成立运输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
组成:
任竹清
副组长:
张家璐
成员:
张家军吕新华岳文成孙国成
二、日常检查
1、各专业组(电气、车辆、轨道、车场)要对所辖范围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2、电气组每天要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3、车辆组要对机车及各种车辆完好性能进行检查,并保证车辆的维护与检修按制度执行,车辆组还要检查车辆的安全运行。
4、轨道组每天要对轨道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5、车场组主要是检查车辆的调度信号发送人员以及扳道岔人员工作情况,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6、检查组要对运输设施及车辆运行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7、运输安全领导组对运输设施及车辆运行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组织讨论研究解决。
三、运输安全奖惩
1、各专业组所辖设备完好率不达90%,或者有电气设备失爆的,扣除其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20%
2、车辆运行调度不及时,或者信号扳道工不认真工作,影响运输半小时以下的,扣除其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20%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设备或运输一般性事故的,扣除其责任专业组人员当月安全奖50%
4专业组负责人对设备未能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造成事故时,扣除其当月安全奖50%
5、检查组人员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出现运输事故,扣除其当月安全奖20%
6、领导组对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做出处理意见,造成事故时扣除其当月安全奖50%
钢丝绳检查管理制度
一、绞车钢丝绳必须由专人和绞车司机每天早上在生产前验绳,不得空班漏检。
二、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不得出现串绳串列现象,钢丝绳必须排满滚筒宽度方向,不准只绕中间,不绕两边,以免主轴承装置集中受力。
三、钢丝绳产生挤压拉伸变形情况时,由绞车司机以0.3米/秒的速度开动绞车,钩头上可以挂1——2空矿车,发现钢丝绳拉伸变形时,要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并记录所测数值,当磨损量小于钢丝绳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新绳。
四、钢丝绳在一捻距内断丝数目与钢丝绳总数之比超过5%时,要更换钢丝绳。
如严重断丝处距离钩环长度较近时,在不影响提升距离的情况下,可剁掉断丝部分绳头,重新连接钩环继续使用。
五、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跑车,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发现2条、3条中情况以及钢丝绳严重扭曲或变形,遭受猛烈拉力的应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新绳。
六、钢丝绳的钢丝有严重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坏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七、绞车钢丝绳必须有试验合格证,凡无合格证的钢丝绳严禁使用,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每月进行一次全绳长涂抹防锈油1次。
八、验绳时应认真填写钢丝绳检验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主管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九、必须建立健全钢丝绳使用、检查和试验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无极绳调速机械绞车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无极绳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绞车。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无极绳运输的有关规定。
3、照明、信号及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
第二条:
运行前的检查
1、开车前要检查试验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信号是否声光语音兼备,清晰响亮。
2、检查绞车周围无极绳车跑道内有无障碍物,钢丝绳在滚筒上有无垒绳(咬绳)现象,尾轮、老轮是否正常。
3、检查保险绳有无问题,张紧绳轮、动轮组、转向轮固定是否牢靠,对轮木塞是否齐全,防脱装置是否起作用。
4、检查制动装置是否起作用,如发现有破损或失灵应立即处理。
5、检查滚筒、减速器、电机、联轴节、抱闸装置的零部件是否有松动、短缺、油脂是否适量,防护装置是否松动变形。
6、检查绞车开关及抱闸开关手把位置、减速器档位、手闸位置是否正确。
7、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梭车固定钢丝绳的两只楔块是否紧固,储绳筒是否固定牢靠。
第三条:
操作程序
1、开车前检查完毕后,应打点联系,经联系确认全部上岗后,将绞车开关与控制抱闸开关打到正确的合闸位置。
2、按下启动按钮,开车试运行,作以下检查:
(1)运转部位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2)观察绞车的运行方向是否正确:
(3)电液制动闸是否正常:
(4)沿线岗位人员各自试验自己的信号系统是否正常:
(5)无异常后方可带负荷(挂车)运行:
3、正常停车:
各岗位人员打点或司机按下停止按钮即可正常停车。
第四条:
注意事项
1、无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准开车。
2、运转设备有异常现象必须停车检查。
3、绞车运行中,要定期检查各运转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运行时注意滑轮和配重是否上下移动灵活,不得有卡滞现象。
4、信号、保护、制动装置失灵或不可靠,必须停车处理。
5、停车后,如有跑车现象,应及时使用手闸制动装置,制动抱闸未松开不得启动绞车。
6、无极绳绞车变速时,必须是停车后换挡,在运行中严禁换挡,换挡手柄必须在慢和快位置,严禁挂空挡开车。
换挡时,如不能顺利挂档,允许盘转电机联轴器。
7、手闸的使用必须是在关闭电机电源后方可进行,一般允许在电机通电期间进行刹车,以免损坏绞车机件和电机。
8、钢丝绳摆动及排列不整齐、削绳和串绳时,必须停车检查。
9、重车、空车落道未上起前,不得开车拖动。
10、车场照明设施必须齐全完好,无照明或照明不足不准开车。
11、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停电锁好开关,将抱闸抱紧。
华晋明珠矿副井口上下井人员乘罐时间管理规定
为加强副井罐笼上下井人员乘罐的正规化管理和规范副井口提升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杜绝副井提升系统运行频繁的状况,确保工作人员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根据矿领导和矿调度会议精神,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上下井人员乘罐时间
早班6:
30——9:
00(为人员上下井时间)
9:
00——11:
00(为下放、提升物料时间)
11:
00——12:
00(为送饭时间)
12:
00——14:
30(为检修时间)
中班14:
30——16:
00(为人员上下井时间)
17:
30——19:
00(为送饭时间)
夜班22:
30——23:
00(为人员上下井时间)
23:
00——1:
00(为送饭时间)
二、各队(组)所需料物,尽量安排在早班入井,中班、夜班原则上不予下放物料。
(特殊情况除外)
三、矿内互检或单项工程验收,所有人员必须集中一罐升井。
四、除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切人员不得随意上下井,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当班值班矿领导或矿调度。
五、望全矿员工严格执行、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绞车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一、领用:
使用单位如一次性领用的,供应科可按需要发放,并建立档案,规定使用时间。
二、使用:
1、绞车在当班使用完后,钢丝绳必须及时地收回,缠绕在绞车滚筒上,属于对拉绞车的,要及时整齐地悬挂在一帮上,钢丝绳不及时收回或悬挂的,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
2、检查单位与使用单位针对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需要更换,产生不同意见时,由生产科协调,安监科和机电科经现场鉴定后拿出处理意见。
三、凡超过20天不用的绞车,要把钢丝绳缠绕在滚筒上盘好,包括绳头,然后用黄油保养好,否则罚款50元。
四、旧钢丝绳的复用:
能够复用的旧钢丝绳原则上是在平巷内使用
运输管理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包机、片、段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接班司机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个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
3、填写记录时,凡有数据的均应如实填写。
4、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参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周期性检修。
5、负责道岔、道轨的保养、定期注油、修理、更换枕木等日常维护工作,排除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6、检查绞车机械状况,电气部分、信号系统、钢丝绳等是否完好。
7、检查电机设备的安装、制动、警铃、照明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8、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以上待查。
9、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巷运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绞车提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四、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工作。
五、必须明确一名把钩工负当班本岗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一名挂钩工配合工作。
调度绞车司机和推车工必须服从把钩工和挂钩工的正确指挥。
六、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巷道轨道、绞车、钢丝绳、人行车、车辆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和其它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车不作业”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斜巷。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调度室和上口把钩工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连挂车辆,并挂好钩头和保险绳,同时还必须对钩头、保险绳、连接环、插销、车辆及其装载情况等全面检查。
把钩工应严格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可靠、绞车无余绳,方可按规定发开车信号。
上口车场由把钩工负责安全门,挂钩工负责挡车器,推车下放。
下口及各水平车场的工作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
九、各车场使用调度绞车调配车辆时,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采用小绞提升的斜巷,必须有安全措施,其司机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和炸药、雷管等特殊物料,必须按照审批过的安全措施的要求运送。
十一、在斜巷内处理事故或进行其它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十二、信号装置必须声光俱备,一声停车,二短声提升,三短声下降,二长声提升,三长声下降。
规定急速乱点为跑车和撞车事故信号。
十三、当发生跑车和撞车事故时,下口及各水平的工作人员迅速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点。
上口把钩工发出事故信号后及时回报。
十四、保证各工作场所和斜巷内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十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洒水、清尘、开启喷雾水幕,严禁出现浮尘和浮煤。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近年来由于车况不良,矿车出轨、跳槽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使运输事故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运输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1、事故发生区域的作业场所的负责人为现场事故处理的负责人,对现场事故处理负有全权指挥、协调、处理及安全保障责任。
2、事故发生后,首先该区域作业人员及区域负责人了解现场事故原因和现场情况,然后组织分析情况,提出并统一处理方案,向参与事故处理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绞车司机通报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并明确联络信号。
3、处理事故前必须检查联络信号装置是否可靠、灵敏、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先修好后,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前负责人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监护员严格督促信号员按负责人的安排进行操作,发现信号不对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包括机车司机)或信号员立即停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5、事故处理信号规定为“一声,立即停止;三声,退慢车;四声,开慢车”。
凡开慢车和退慢车必须发出两次信号,间隙为五秒钟,司机必须接到两次信号方能起机运行。
6、处理前必须先检查矿车连接器、连钩、插销、绳头、道路是否完好。
7、凡斜巷处理事故时,严禁在事故点下方作业或躲避,必须在上方20米以外躲避,包括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
负责人在事故措施采取后必须离事故点6米以外(斜巷是在事故点上方6米)监护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6米以外,都必须在处理矿车牵引力相反的、较宽的前后无路障的斜上方和平行方监护。
8、在处理过程中,设置垫车设施时要预防过高,原则上在矿车与设施导实时设施高过道面不超过一公寸;垫矿车双轮保证矿车平衡,预防翻车。
9、在斜巷处理串车需摘钩时,必须在下方设置档栏或其它阻车装置,防止摘钩后其它矿车下跑造成事故,处理前要在事故点下方至事故点所有通道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禁止人员通行。
10、该规定适用于矿所有绞车运输施工的平巷、斜巷。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巷运输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人员乘车辆(急送伤员例外)。
2、井下推车工每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3、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4、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5、在处理矿车跳道时,人的身体各部位应注意矿车与巷道顶帮的间距。
6、提升矿车在井底车场未落平时,井下推车工不准在井底推车。
7、除井下摘挂工、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井底逗留。
8、在井底车场等待矿车时,必须就近进入车场附近岔巷休息等待。
9、倾斜井巷的上下车场应设置躲避硐,上部车场必须设置制动可靠的阻车器;在斜巷内安设挡车栏,并经常关闭,提升、下放车辆方可打开、车辆过后必须及时关闭。
10、倾斜井巷的上下停车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把钩工和信号工,把钩工连接好矿车并检查无误后由信号工发出信号,并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
11、倾斜巷道运输时,严禁行人蹬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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