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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实施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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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我县群众体育基础建设,结合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县体育发展,保障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
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群众体质明显提高。
群众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80%,优秀率为1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及格标准,符合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10%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
在县城休闲广场增设体育健身项目,并建成室内体育馆和一个室外体育场,每个乡镇建一个公共体育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以上。
在全县30%的街道、社区建有体育设施;50%以上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争取每个行政村建一个体育场坝。
30%的乡镇建有一个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具备建设条件的广场、绿地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
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省化、地区化、县城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省、全州体育大赛,大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体育。
打造“一镇一品”的全民健身特色活动。
(五)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
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全县8个乡镇建立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
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辅导站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30%的乡镇体育协会逐步实现实体化,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
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
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达到6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
通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
通过对广大群众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
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健身市场规范有序,群众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三、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不断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众体育服务职责。
1、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日程。
2、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
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资金投入。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1.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
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提高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大力弘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积极开展户外体育运动,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促进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和制度性体育运动会相结合,激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
2.体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策划,开展好健身周、体育节等传统体育健身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举办好体育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
3.根据乡镇特色,结合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创建、开展“一地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要组织居民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4.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各单项体育协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6.创新健身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不断推出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形式、新方法。
加强对广场、公园和节日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引导群众科学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三)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1.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实施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工程,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一批室外健身场地设施。
2.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与建设,提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加快本县居住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现有城市公园与广场空间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适用性强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
利用城市郊野公园、城市绿化带建设一定数量的专项球类活动场地。
各乡镇要责成体育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按照资金配比规定给予经费保障,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的监管力度。
3.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
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政府强化政府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4.着力打造户外体育品牌。
将云台山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纳入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建设能接纳和满足各种体育旅游的参与和训练、比赛的户外营地,还能为体育爱好者和游客提供服务,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对旅游业增加新的内容,使我县文化、体育带动旅游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1.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
在全县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乡镇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
改革培训方式,重视培养指导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
2.体育行政部门要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等的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
与文明办、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优惠开放体育场地,提供健身服务,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逐步实现全民健身社会化。
1.充分发挥县城、街道(乡镇)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县城和乡镇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老龄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
(七)统筹城乡体育、各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
乡镇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
将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健身活动、居民体质测试和健身宣传培训等服务,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式,分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
总结推广创建全民健身示范社区、履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经验。
乡镇政府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街道和居住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
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
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全县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3.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
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
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设置与优秀民族体育项目相关的教学内容。
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
办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4.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
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
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6.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7.着力推动职工体育。
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
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
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
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努力培育群众体育健身文化
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推进体育健身生活化。
(九)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1、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2、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和县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制度,积极开展“体质监测送健康”活动。
3、继续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
(十)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体育消费。
加快建立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多元化参与的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
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体育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
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由县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
县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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