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管理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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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管理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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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管理岗位职责
高职学院管理岗位职责
高职系主任岗位职责
【篇1:
高职院校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一、教学岗位岗位职责1、教授岗位职责
(1)主讲两门以上主干课程,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
(2)主持本学科科学技术研究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指导教学改革,领导本学科建设,主持指导实验室建设;
(4)指导讲师及其以上岗位教师、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研究工作;
(5)主持或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编审教材;
(6)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副教授(高级讲师)岗位职责
(1)主讲两门课程,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
(2)主持本学科科学技术研究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及编审教材,参与本学科建设;
(4)指导讲师及其以下岗位教师教学与研究工作;
(5)主持或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6)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讲师岗位职责
(1)主讲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
(2)接受学院规定的培训;
(3)参与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参加本学科科学技术研究或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5)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及编审教材,参与本学科建设;
(6)指导助教岗位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7)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助教(助理讲师)岗位职责
(1)主讲一门以上课程,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2)接受学院规定的培训;
(3)参与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4)参与本学科科学技术研究;
(5)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及本学科建设;
(6)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教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教学能力,达到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3)具备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
(4)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辅、科研岗位岗位职责
实验系列岗位职责
1、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
(2)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指导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主持实验研究工作,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负责实验项目及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更新及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工作,提高实验效益;
(5)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实验师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或实验课辅导任务,保证教学、辅导效果;
(2)参加实验研究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改善实验技术条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4)承担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5)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6)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助理实验师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
(2)承担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
(3)承担实验室某些方面的管理工作;
(4)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实验员岗位职责
(1)了解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2)基本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3)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图书系列岗位职责
(一)图书系列岗位职责
1、副研究馆员岗位职责
(1)掌握并运用本专业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文献工作有关的国际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处理本专业业务建设问题;
(2)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从事科学研究,在国家级上发表学术论文;
(3)掌握计算机基本原理及操作知识,组织、指导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计算机应用工作;
(4)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图书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其业务和工作能力;
(5)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馆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运用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较好地处理工作中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2)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承担一定技术难度的科研工作,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
(3)参与本专业领域内计算机应用工作;
(4)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服从需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助理馆员岗位职责
(1)了解本专业领域文献工作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能够处理工作中有关业务技术问题;
(2)能对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篇2:
计算机系系主任工作职责】
计算机系系主任工作职责
系主任全面负责系内工作,关心广大教职工的生活和学习,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发挥优势,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协调系部工作,全面负责系的各项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任务和有关工作,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院长提交一份述职报告。
二、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系主任应以超前意识和市场意识负责领导制定本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
三、全面领导全系教学工作,系主任应确保本系的教学中心地位,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提高教学质量。
组织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负责接受各级教学检查评价。
积累并完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材料,积极执行教务处的有关精神,保证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四、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拓宽就业渠道,建立本专业较稳固的实训基地,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努力提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五、领导本系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负责制定本系学科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负责本系科研能力的培养。
坚
持走“教、学、做”相结合之路,努力加强与社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六、负责本系师资队伍的建设,按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做好人才稳定、培养和引进的基础工作,充分尊重专家意见。
严格实行授课聘任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
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
七、负责全系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从抓教学质量入手抓学风建设,积极探索学生管理的新模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质量毕业生。
八、负责本系教材选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的选择要严格按照规定选出切实符合学生需求的教材,做好教材发展规划,对使用效益和质量问题负责。
九、负责本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加强系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人员的教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十、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篇3: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教研室是依据重点专业、专业群(方向)、招生数和基础课程群归口的教学管理部门。
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
⒈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
提出教研室教学、科研及师资培养的发展规划,全面组织本教研室全体人员执行教师工作规范,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和进修等工作任务。
⒉协助教工党支部或党小组做好教研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研室人员思想进步、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教师办实事。
搞好教研室人员的团结,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搞好教书育人工作。
⒊领导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工作,审定和编写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确定选用教材、考试试题和有关资料。
向系主任提出每学期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及其它有关教学环节的人员建议名单。
⒋及时传达学校、系两级教学工作的安排和决定,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及时向学校、中心两级反映教学工作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成为沟通教师与校、系两级的桥梁;
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掌握教改动态和信息,研究教学规律;
组织教师互相学习、交流教学经验和体会,互相促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⒌组织任课教师按照大纲要求编写授课计划,督促、核定教师按要求填报教学进度表和教师工作量表,考察教师的教学业务的完成情况,年终对教师的工作作出鉴定,报系主任审核;
协助系部、教务处搞好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批改作业与实验报告、教学日志的填写、辅导等情况的汇总。
⒍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及教学检查工作。
每学期至少应主持和开展五次教研活动,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观摩;
其本人至少应听课十课时以上,并搜集、核实教师和学生的反映情况;
了解和检查教研室教师的讲授、实训指导、教学辅导、作业批改的情况,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做好反馈工作,并向教师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质量。
⒎组织教研室的教研、科研工作。
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立项和建设工作;
组织教师改革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
主持教研室的科研活动,组织教师完成科研项目或上级下达的重要科研任务,提高科研的水平和质量,督促、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8.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执行学院和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通过市场专业调研,了解职业岗位需求,依据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制订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最新高职教育理念和及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优化、修订,并对开设新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可
行性研究;
积极开展归属课程的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做好实训设备、耗材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和实训项目开发,搞好实验、实训场地环境建设,做好跨专业实训中心、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并根据专业工学结合需要,协助系部领导,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9.专业教研室主任要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市场的拓展工作,认真回访毕业生部分就业单位,征询各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拓就业市场,探寻校企广泛合作的模式,并根据市场调研和社会需求分析,及时调整专业课程设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
10.协助系主任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好教研室教师的业务进修、提高工作,做好青年教师的业务培养和指导工作,并积极做好中年教师的知识更新工作。
(1)协助系主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2)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3)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为他们指定指导教师,制定进修计划,并检查完成的情况,对新教师和任新课的教师要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才能正式开课。
(4)负责审批教研室所编写的教学文件(如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负责审批期末考试试卷;
负责审批、选定教材。
(5)负责安排教研活动及其考勤工作,完成系部和学院交给的临时任务。
11.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教研室常规教学活动。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每学期前制定工作计划。
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并交教学秘书存档。
(2)例会制度:
每个月要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讨论教学方法;
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互通情况、交流教学信息,研究工作改进措施。
(3)听课、评价制度:
每学期组织观摩教学不少于1次,并进行评议;
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做好听课记录,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教学计划,按系主任要求安排每学期的教学,排好课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5)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教研室进行教案本的展示(重点是新开课、新上岗教师的教案),检查是否按教务处的要求进行备课,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6)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注意搜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向主讲教师提供改进意见。
(7)每学期至少检查一次教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
抓好教考分离和题库建设工作。
审阅试卷并签署意见交系主任审定。
按时统计并上报学生成绩,分析考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审查教师的工作量,对教师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主持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成绩考核工作。
(9)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提高教师素质。
每学期至少开展五次专题教研活动,钻研教材和大纲,集体备课,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分析学生的情况,交流教学经验和信息。
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记录。
(10)组织教师创造教学研究成果,撰写教学和科研论文。
教研室主任要认真积累教学档案材料。
工作计划和总结,教研室活动记录,听课记录本,获奖材料,教学进度表、课程表、试卷样本、问卷调查材料、教材大纲、教参,以及有关的音像、图片资料等都应妥善保存,以备教学评估需要。
12.教研室主任既是教学业务的骨干,也是一线教研、科研和管理的骨干,要做到教学工作示范作用和日常管理的带头作用。
在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主干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要认真研究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内容改革,率先讲授新专业课程或教改课程,并完成一定的教研和科研任务。
13.教研室主任实行半天坐班制,坐班时间和授课时间不得重叠,每天必须保证4小时以上的坐班时间。
14.实行主任负责制。
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人员的聘任或补充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获奖等有签署意见的职责和权力。
系(部)和有关部门应把教研室的意见视为重要的参考意见
15.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工作的组织者和带头人,一般设主任1人,由系主任提名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教学经验、作风
大学学院管理岗位职责范文
为实现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以教学质量提高为中心的内涵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学院新开设专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2、制定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建设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的推荐工作。
3、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并起草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
3、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4、按照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
3、审批各系(部)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4、编发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制定本系(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如需变更,报教务处审批。
三、课程建设及课改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课改意见与建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2、负责课改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国家级、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3、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4、审定课程标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负责课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3、根据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与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或修订各专业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存档。
四、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教学任务管理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10周前后下达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
(2)协调跨系(部)任课教师的安排;
(3)审定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外开设的选修课开课计划;
(4)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5)每学期第12-13周,负责各系(部)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退、改选审批工作。
少数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选课程可由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集体报教务处办理。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编印各学期全院总课程表,并于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课程表发到各系(部);
(2)全院停、调、代课情况的审批与管理;
(3)全院教室使用情况调度,并编制《教室分布图》。
3、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
(1)制定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核定办法;
(2)根据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定各系(部)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
(3)审核各系(部)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情况。
(二)系(部)职责1、教学任务管理
(1)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承担的公共课、跨系专业基础课),并于教学任务下达2周内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2)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尤其是对新教师、外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后,须报教务处审核。
(3)学生选修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4)每学期第11周,组织本系(部)学生的选课工作,于第12周将本系(部)学生的选课汇总表向学生公布。
审核退、改选学生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5)将本系(部)所开课程的学生选课名单分发给各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代课者,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批,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
各系(部)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原则上各系(部)每学期同意调、停、代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5%;
(2)根据教务处编制的《教室分布图》安排教室。
3、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
(1)根据学院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系(部)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2)发放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并报送教务处、财务处审核。
五、考试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全院公共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落实监考教师;
汇总、公布各学期全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组织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统考工作、负责以系(部)为单位发放各类考试证书;
(3)学生缓考的审批,公共课课程补考、重修的组织与安排;
(4)毕业生公共课课程补考的实施。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对各系(部)考试命题、阅卷、评分等环节的检查和考核;
(2)试卷的选用、印刷、保密、封卷和考前发放工作;
(3)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4)各类试卷阅后的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监考与违纪处理
(1)制定巡考计划,负责检查监考执行情况;
(2)负责核实监考教师违反监考守则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
(3)负责核实学生违纪情况,并做出处理。
(二)系(部)职责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开课程期末考试及学期补考的各项工作,并完成监考教师的落实工作;
(2)组织本系(部)各门考查课的考查工作;
(3)协助教务处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考试工作的学生报考组织工作;
(4)本系(部)学生各类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
(5)学生缓考的申报工作;
(6)核实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按照教学业务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考试命题和阅卷;
(2)本系(部)开设课程的试(答)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分析报告、学生毕业设计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3)试题一经拟定,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泄露,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成绩与学籍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成绩管理
(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2)学院公共课程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出具学生成绩证明;
(4)学生成绩的认定、核准工作。
2、学籍管理
(1)出具学生学籍、学历证明;
(2)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批;
(3)对各系(部)上报的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和退学学生的复审与公示;
(4)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与安排;
(5)学生毕(结、肄)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6)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二)系(部)职责1、成绩管理
(1)本系(部)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审核、公布及分析、统计;
(2)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3)学生学业成绩预警。
2、学籍管理
(1)学生的报到、注册和统计上报;
(2)学生学籍卡的建立与完善,在学生毕业后移交档案室;
(3)学生的课堂纪律及考勤;
(4)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试读、延长修业年限、退学警告、退学学生的初审;
(5)将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退学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同时做好签收手续;
(6)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七、学生档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1、制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2、对系(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3、入档表格的印制,档案材料的审核与发放;
4、学生毕业后档案托管。
(二)系(部)职责
1、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来进行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2、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系(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台帐;
3、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4、将学生档案于毕业前两个月连同《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档案转交情况登记表》送交档案室。
八、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职责
1、制定涉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组织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
3、制定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教学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对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与学院督导处的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的调研与监控;
5、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承担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6、状态数据平台建设的指导、督促、汇总和上报;
7、年度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与上报。
(二)系(部)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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