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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系统变更管理规定范文
天津大港发电厂设备(系统)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大港发电厂通过有效的程序、妥善的方法对变更全过程进行管控,清晰传达和妥善管理设备系统、厂房设施、运行制度、维修程序、使用标准的变更,避免由于管理偏差引起的安全、健康、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面的风险,把系统以满意的方式从一个状态转变为另一个更合理和更稳定的状态,依据《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设备系统变更管理制度》,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变更管理的流程以及执行要求。
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暂时变更:
是指在有限及特定时间段内有效的变更,一般包括变更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变更结束、系统恢复过程;
(二)紧急变更:
是指必须立即执行以降低(安、健、环)风险的一种(临时)变更。
所需程序简单,但仍需进行基本风险评估,一般包括变更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变更结束、系统恢复过程;
(三)永久变更:
是指任何非暂时性的变更,一般包括四个阶段:
变更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与后续评审过程;
(四)变更管理:
是指把一个系统以科学合理的方法从一个状态转变为另一个状态的管理工作。
变更管理是品质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五)设备(设施)变更:
是指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运行方式、接线方法等有任何一项与原状态有所改变。
主要包括升级至新型号,合并、更改、移动现有设施,添置任何新设施/设备以及更改原来的设备设计;设施的拆迁及框架结构(面积、容积)有所改变;直接服务于生产用车辆、通信设备(设施、频道)人为解除其服务性能;生产场所通道的封堵、照明亮度的改变、粉尘浓度报警值的改变等直接影响作业环境的变更;所有专用标志、警告牌、色环色带的改变;放射源发射方向的改变等;
(六)系统变更:
是指设备系统的流程、操作方式、保护定值、功能性质、隔离方式等方面的改变;
(七)同类替代:
是指用相近型号的设备、材料、部件替代原有设备、材料、部件,这种方式的变更预期不会使系统和设备本身的效用出现变化。
如:
管道材质的同类替代、机电产品的升级、化学药品的替代等;
(八)变更负责人:
是指对变更活动负责并管理变更全过程的人员;
(九)变更发起人:
是指提出变更的人,任何人员都可以作为变更发起人。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系统)的变更。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负责批准设备变更申请。
第六条生产技术处职责:
(一)审核设备变更申请。
(二)审核检修工艺规程修订意见。
(三)组织设备变更后的技术交底会。
第七条运行处职责:
(一)审核设备变更申请。
(二)设备投入运行前,修改和补充运行规程或运行措施,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三)进行技术培训,了解运行人员对设备变更的掌握程度。
(四)核实变更设备编号,确保正确。
(五)运行值发现设备变更与批准情况不符或未按规定完成,不得将设备投入运行。
(六)每半年将设备变更情况补充到系统图和模拟图中。
第八条设备主管单位职责如下:
(一)办理设备变更申请。
(二)变更设备编号。
(三)向运行人员交底并提交技术资料。
(四)变更竣工后整理出完整资料归档。
(五)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六)提出相关检修工艺规程修订意见报批。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九条设备系统变更管理内容包括设备系统永久性变更管理、设备系统暂时和紧急变更管理。
第十条引起变更的原因
(一)永久性变更的原因
1.由于特定工作或任务的操作模式或方法的改变,包括由内、外部(如法规要求等)导致变更;
2.新增系统或设备;
3.修改已被普遍认可的计划,例如流程图、项目实施方案等;
4.修改已经被普遍认可的工程设计方法;
5.同类替代已经存在的系统、设备、部件、物品、化学品等;
6.更改线路、配电方式、更改定值或保护方式、保护原理等;
7.更改原来的系统接引或工作方式原理等;
8.设备退役、设备停用、设施废止等。
(二)暂时性变更的原因:
1.尝试性质临时变更;
2.由于系统、备件、机具、技术、环境等因素受限,致使设备(系统)短期偏离正常状态以及其它被视为暂时性的变更。
第十一条设备系统变更管理的基本步骤
(一)变更提出;
(二)方案形成;
(三)方案评审、风险评估;
(四)变更准备、方案交底;
(五)变更的具体实施;
(六)变更验收;
(七)变更报告送达与分发归档;
(八)变更后的交底及培训;
(九)修订相关文件;
(十)变更后的正常系统运行;
(十一)反馈并评审变更效果。
第十二条变更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变更发起的提出、变更负责人的确立、变更方案的形成、变更方案的技术评审与安全分析、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准备。
对于紧急变更,虽然可以简化合并部分步骤于一体,但并不能缺少必要的前期方案可行性与安全分析工作。
第十三条变更发起
(一)各生产人员均可以根据现场生产需要,提出变更申请;
(二)变更发起人应该针对提出的变更,确定变更的性质,属于永久变更性质的应执行永久变更管理程序,并提出变更草案;
(三)变更草案无固定格式,但应包括变更理由、变更方案描述(对比)、变更预期效果、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成本及效益简要分析。
第十四条变更的审查和批准
(一)变更发起人将变更草案提交本部门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组织部门内部评审,对方案进行预评审,修订和完善草案,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将变更草案提交生产技术处专业主管;由生产技术处专业主管组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分析评审。
若属于紧急变更,应直接交至生产技术处专业主管;
(二)评审会议应对变更方案充分讨论、完善,确定变更负责人、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变更执行时间与执行方式等,并形成会议纪要。
属于大型变更的,应列入工程项目管理,必要时报上级单位审查批准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论证;
(三)根据评审会议纪要,由变更负责人负责完成《变更申请单》(附变更评审会议纪要)(见附件1),经相生产技术处和运行处审核,并经批准后开始启动变更执行;
(四)变更申请表应有唯一性编号,并与变更后的报告单编号相对应,变更编号由各专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变更实施
(一)变更负责人应按已批准的变更方案,经过人员、材料、机具等充分资源准备后组织实施变更;
(二)变更执行前变更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文件,并按检修文件包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
(三)变更过程执行项目管理的,应同时满足项目管理和变更管理的要求;
(四)变更执行前,变更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
(五)变更执行过程中,应充分按质检点控制计划进行质量验收与安全监督;
(六)变更执行人,应认真记录变更的各项数据与状态结果。
第十六条变更的结束与后续评审过程
(一)变更结束后,变更负责人应完成《设备系统变更竣工报告》(见附件2),详细描述变更前后设备系统的状态、参数变化,系统变更正式生效的时间,注意事项等,经过生产技术处处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二)《设备系统变更竣工报告》应送达相关生产部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运行、安全)和档案室,以提供变更信息,变更报告的送达应明确为签收制,接收人应为各部门专业负责人。
档案室应将变更资料归集至该所属设备资料图纸档案盒内,便于做相应变更后的规程修改、培训、存档、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调整与修改等后续工作;
(三)永久变更报告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至少48小时提交相关部门,涉及规程修改的变更,至少应提前10天提交;暂时和紧急变更报告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24小时提交相关部门;
(四)经过变更后的系统投入运行,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过收集数据、查验设备运行状况,评估变更后效果,并反馈给变更负责人;
1.永久性变更负责人在系统投入运行一个可检验周期后(一般3个月),组织一次变更效果评审会,验证变更效果,并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采取新的措施;
2.暂时和紧急变更负责人根据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状况决定是否组织再评审、改善变更方案、采取新的措施或者提前恢复系统;
(五)永久变更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归档,一般情况下,设备永久变更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六)暂时和紧急变更需求结束,应及时恢复系统至正常状态,发出《设备系统暂时和紧急变更恢复通知单》(见附件3),《暂时和紧急变更恢复通知单》应送达相关生产部门和档案室,以提供恢复变更信息。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监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八条考核标准:
按照大港发电厂生产管理月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设备系统变更申请单
2.设备系统变更竣工报告
3.设备系统暂时和紧急变更恢复通知单
附件1
设备系统变更申请单
申请日期:
变更申请单编号:
设备(系统)名称
变更类别
□永久变更□暂时变更□紧急变更
变更原因
□安全健康□节能□环保□新标准□立法□可靠性□其他
变更理由分析:
技术可行性分析:
风险分析:
预期效果:
变更简要说明(可附简图)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负责人:
年月日
部门会签、审核
生产检修单位
年月日
运行处
年月日
安全监察处
年月日
生产技术处
年月日
领导批准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变更讨论会议纪要)
附件2
设备系统变更竣工报告
申请日期:
变更竣工报告编号:
设备(系统)名称
变更类别
□永久变更□暂时变更□紧急变更
变更申请编号
变更作业文件包编号(若有)
变更(生效或恢复)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变更描述(可附简图)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交底事项:
变更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生技处领导:
年月日
批准
主管领导:
年月日
附件3
设备系统暂时和紧急变更恢复通知单
申请日期:
变更恢复通知单编号:
设备(系统)名称
变更申请编号
变更报告编号
变更作业文件包编号(若有)
变更恢复生效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变更描述(可附简图)
暂时和紧急变更后状态
恢复变更后状态
变更恢复后的交底事项:
变更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生技处领导:
年月日
批准
主管领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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