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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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和《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基本标准和省颁布的地方性标准及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办法。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负责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离校后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4.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订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和措施,认定、公布结果;负责劳动预备制度具体办法的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规划及评估认定工作;负责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
5.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学生的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办法;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工伤、职业病的认定工作。
6.负责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按分工负责政策性人员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劳动模范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及其劳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人事培训教育和考试、考核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定级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
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和协调稳定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和外籍专家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来秦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秦的外国专家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任免、转任、调任、考核、奖惩、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规章、规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17.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
18.负责组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我市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1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及培训工作,拟订培训规划和计划,对培训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0.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事宜,保障其合法权益。
21.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办法,审核上报以国务院、国务院工作部门和省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及市政府名义表彰的人选,指导协调以市政府名义的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22.承办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秦皇岛市社会劳动力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向补助经费
秦皇岛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创业就业训练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劳务协作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秦皇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大中专毕业生(非师范类)就业指导办公室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考试处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技师学院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秦皇岛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17060.8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45.85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41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706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9.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51.16万元,主要为促进就业政策经费、社会保险政策及管理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人事管理经费、劳动关系管理经费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7060.8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9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减少309.1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99.2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社系统专项事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62.74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业务486.74万元、日常维修10.0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6.2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83.6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95.1万元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4.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91.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91.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96万元。
较上年总体减少29.51万元,2018年各单位均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
1、加强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就业质量。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2、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覆盖面和待遇水平。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强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5、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职业工种指导价位,推进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开展。
6、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快推进仲裁办案系统信息化建设。
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预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
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促进就业政策及管理
520.00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积极促进社会就业。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转移农村劳动力,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1、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及管理
48.00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政策,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全市就业工作,发放创业贷款。
实施市政府批准的就业项目,组织和实施就业管理工作。
实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金色未来商厦、孵化基地的管理与运营。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失业人员再就业稳步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环比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城镇登记失业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社会保险到位率公益性岗位到位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贷款回收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2、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472.00
建立健全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管理、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人力资源市场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善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开展家庭服务业工作、就业服务指导,开展农民工工作业务管理。
实施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各项人才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服务均等化。
贷款发放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就业服务到位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3、职业培训能力建设
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国家和市政府要求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工作。
打造我市职业技术工人队伍,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稳定就业
职业培训就业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合格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职业培训人员合格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二、社会保险政策及管理
3274.00
统筹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制定我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措施并推动落实,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扩大各项保险的覆盖面,及时足额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
1、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440.00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参保人员权益。
养老金扩面征缴任务完成率和发放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位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养老保险参保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2、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制定及管理
1450.00
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市直离休干部公费医疗政策。
提高医保参保率,确保医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公费医疗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公费医疗政策到位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基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3、工伤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782.00
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等。
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到位
工伤保险参保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基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工伤保险待遇到位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4、失业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160.00
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失业调控。
制定全市失业保险统一标准、待遇和基金征缴、使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完成失业保险扩面、覆盖、征缴任务;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失业保险扩面率、失业保险参保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失业保险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5、生育保险政策制定及管理
310.00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完成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生育保险待遇到位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生育保险扩面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基金征缴任务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6、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建设、管理和发放工作
62.00
按照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推进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发放及应用工作
提高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群覆盖率,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持卡任务目标;实现社保卡的107项应用
社会保障卡采集人数覆盖常驻人口比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持卡人数任务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社保卡应用项目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7、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预决算工作
70.00
组织社会保险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数据真实、准确,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安全运营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投诉举报结案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三、人才队伍建设
1444.60
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拟订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冀(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建立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落实博士后、“三三三人才”等各类人才待遇。
1、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263.00
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评审、鉴定、资助、培养、选拔、引进、激励、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等。
统筹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我市人才发展规划。
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资助计划落实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津贴落实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高层次人才和后备人才能力提升培养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2、引进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
100.00
引进外国专家、技术、项目各类活动,国际人才交流,组织实施引智工程。
引进外国专家,建立智力引进服务和成果推广体系
引智工程计划落实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完成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市级引智资金配套落实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3、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1081.60
管理全市技工院校和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组织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
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培养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完成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落实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增长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四、人事管理
716.85
管理人事工资政策,负责人事考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军转干部安置。
确保公务员四级联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1、机关单位及公务员管理
307.85
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有效开展公务员职位管理、任免、招录、考核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府绩效评估、培训、监督以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加强对各县区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
公务员培训参训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公务员年度考核参与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机关及公务员调查满意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2、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
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政策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做到"应签尽签";建立聘用合同登记制度,试行电子合同。
参与分行业体制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定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参与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事业单位调查满意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3、军转干部管理
409.00
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及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组织全市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并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落实解困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解困资金,并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和稳控工作。
军转干部解困到位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军转干部安置计划落实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军转干部培训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4、工资基金管理
拟定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审核工资基金,印制增人计划卡。
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人员增长。
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月变动审核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审核备案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巡查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五、工资政策制定及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1、企业工资政策和管理
完善全市企业工资调控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人工成本情况,监督并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加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
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指导企业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水平。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率
85%及以上
80%及以上
75%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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