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供销社基层社(公司)综合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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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供销社基层社(公司)综合业绩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加强党建工作与推动供销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通过建立符合供销社要求的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业绩有考核、收入靠贡献”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突出贡献,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推动我市供销社事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业绩导向,多劳多得”的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将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紧密挂钩,切实发挥收入分配激励约束作用,突出贡献,不搞平均主义。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坚持目标引领,分解目标任务,将绩效考核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既要突出效益效率,又要充分考虑公平公正;既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差距过于悬殊,确保职工岗位价值实现与企业发展目标相融合。
3、坚持“严格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绩效考核过程要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
年终综合业绩考评小组由市社有关领导、股室人员组成。
考评小组对照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各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逐项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提交市供销社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考评等次。
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工资):
各企业根据市供销社下发的工资指导意见确定的月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办法发放:
⑴、当年基层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综治平安单位奖,应计算在内;
⑵、当年人员有变动的应以202*年人数为参数计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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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业绩考评优胜单位及综治平安单位奖励办法
1.综合业绩考评优胜单位的奖励:
当年度综合业绩考评优胜单位(前六名,公司除外),市社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5万元(1个)、第二名奖励1万元(2个)、第三名奖励0.5万元(3个)。
2、综治平安单位奖励:
企业当年度可根据供销社获得平安单位的档次种类及奖励的标准发放综治平安奖。
六、不予参评的企业
被“一票否决”的企业,不参与评奖。
当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为“一票否决”:
㈠⑴⑵⑶㈡㈢综合服务社建设20分。
已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巩固且正常开展运作的得8分;完成市社下达创建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中心社)目标任务数的得8分,增加1个、增2分;有按标准申报三星、四星、五星综合服务社,并通过上级社评审的每一个加2分;综合服务社有使用统一标识的得2分。
其它经营网点建设15分。
经营网点得到巩固发展的得10分;经营网点有使用统一标识的得5分。
2.专业合作社发展70分。
①已建专业合作社得到规范发展,并正常运作的得10分。
完成市社下达新建专业合作社目标任务数的得10分。
每增加1个加5分。
新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增10分,成立村级供销社的增10分。
新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基本情况表。
领办的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推销农产品、带动农户发展、助农增收方面,成效显著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差的不得分。
专业合作社有活动、有会议、有记录的得5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的得5分;有显著成效的得5分。
共计15分。
专业合作社有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的得5分;有基地的得5分;有注册商标的得5分。
共计15分。
近三年内获国家级(含总社)示范农民合作社,每1个得10分;获省级(含省社)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每1个得8分;获南平市级(含南平市社)示范农民合作社,每1个得6分;同一个专业合作社只能取1个最高分。
3.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10分。
①按照乡镇建立综合维修站的标准要求,完成市社下达年度维修站(维修部)巩固、完善目标任务数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按照村级建维修点的标准要求,完成市社下达年度村级维修点巩固、完善目标任务数的得5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4. 合作指导等业务工作10分。
合作指导等业务工作完成好的、各种报表料材上报及时的10分。
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报表料材上报不及时的以及完成质量差的每次扣2分。
人事教育工作(标准40分)+奖励分1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险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全部完成的给20分,有一项没完成的不给分。
2、认真遵照市供销社系统单位工资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的给20分,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不给分。
3、企业员工招聘(奖励分10分)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增加供销社人才储备,着眼长远缓解供销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稳步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发展。
鼓励基层企业按退一补一的要求,做好新员工招聘工作,当年有新招聘员工的企业给予奖励10分,并将当年增员或减员的用工成本因素纳入增减综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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