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明节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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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清明节工作方案
根据**,为全面做好202d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省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不能忽视,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
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既要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又要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要。
要切实加强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民政与宣传、网信、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
要进一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要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二、散葬坟墓文明祭扫和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土地、毁坏林木乱建新墓和翻新旧墓。
(二)清明节期间,无牌无证及违反相关交通法规车辆不得进山。
(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违者严厉处罚。
因违规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文明扫墓,严禁擅自开辟道路,不得破坏遮盖坟墓的迷彩布和绿化植被。
提倡主动修补、换新遮盖迷彩布,提倡对坟墓周边进行绿化。
(五)提倡不跨省祭扫,异地祭扫的人员应服从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严格控制规模性祭扫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提倡线上祭扫、网上祭扫、云祭扫等新式文明祭扫方式。
三、广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从4月1日起,利用广播、LED滚动播放清明节祭扫倡议书、入户发放宣传单劝导群众清明节期间不要扎堆聚集现场祭扫等。
四、落实组织监管到位
各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墓穴的清明祭扫防疫工作担负主体责任,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高度重视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各村要加强巡查,劝导群众不得超过5人上山现场祭扫,并解释相关政策法规,禁止出现群体性祭扫活动、人员扎堆现象。
乡民政办担负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工作人员巡查,监督各村加强疫情防控及清明祭扫工作。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提升行动
利用清明节期间,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非法新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
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要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正确对待群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各村均应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
要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
每天下午3点前将《202d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报乡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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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清明节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