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实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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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工作,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结合我县村庄规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规划先行、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不断优化村庄布局,集中力量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全县乡村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结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到2021年4月底,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每个乡镇完成1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一村一庄”,初步探索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工作打好基础。
到2025年,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有保障。
到2035年,村庄规划全覆盖,城乡一体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多规合一,全域统筹。
坚持战略思维、全局思维、综合思维,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村域空间管控、要素布局、项目计划、实施引导,实现各类规划有机融合,规划范围全域覆盖。
(二)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管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优先明确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优先确定需要保护的各类空间要素,优先挖掘利用存量建设空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坚持以多样化为美,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保留村庄特有的农业景观、自然生态景观、乡土文化,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形成特色鲜明、全域秀美、各美其美的乡村风貌。
(四)明确方向,突出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做深做实规划调研分析,抓住村庄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明确村庄发展的主攻方向,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路径,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五)尊重民意,多方参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着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全过程公众参与,赋予村民更大的决策权,引导村民委员会研究审议规划,动员组织乡贤、能人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四、规划定位、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融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的“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范围。
本轮村庄规划编制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
村庄规划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整村编制,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一个乡(镇)选择若干个行政村联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内容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三)规划期限。
本轮村庄规划期限原则上与上位规划保持一致,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规划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五、工作内容
在村庄规划编制内容的选取上,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宁农(社)发〔2019)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提出的相关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基础上,有重点、有选择地确定规划内容,本轮村庄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项规划编制内容:
(一)分析评价。
结合村庄现状调查资料和村庄类型,围绕底线约束、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交通区位、人口、产业、土地利用、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建筑质量、发展政策、农村治理等方面开展分析评价,总结提炼村庄特点、资源优势、发展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目标定位与规模确定。
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及近、中、远期发展目标,科学预测村域人口、村庄集体收入、人均收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产业发展用地等预期性指标,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户均宅基地等约束性指标。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和耕地补充任务。
划定水域蓝线、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和地质灾害避让范围,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态用地、农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可进行规划“留白”,预留不超过5% 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作为村庄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指标。
(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和全域旅游发展。
落实乡村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界线,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提出文物古迹、传统建筑、农业遗迹、旅游资源以及民俗活动传统、艺术表演等保护和传承的措施;提出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方式;挖掘提炼村庄历史文化元素、风貌特征、形象符号,明确村庄建筑风貌、景观小品的风格、色彩和基调。
(五)基础设施规划。
完善村庄道路交通、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供热燃气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配套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连线连片村庄设施共建共享。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七)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县及村庄所在乡(镇)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布局及村庄的特色资源,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思路,确定村庄主导产业,提出产业发展策略,统筹安排村域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
(八)居民点建设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村民住房规模和布局,明确建设要求。
(九)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
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森林、河流、湖泊、湿地、草原等生态空间,提出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的任务和措施,形成以山、水、林、草、田、湖、沙等生态空间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网络。
落实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还林还湖还草、污染地块治理等相关项目安排。
根据村庄所在乡(镇)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方案,引导聚合各类涉地涉农资金,发挥土地整治平台作用。
(十)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根据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考虑洪涝、地质、火灾等各类灾害的影响,落实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目标,明确预防和排除各类灾害危害措施,确定相应设施建设标准。
(十一)近期行动计划。
提出近期村民建房、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项目,明确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包括建设规模、实施时间、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
要求设计单位驻村调研、收集资料时间不得少于20天,并确定至少一人驻点对接,从建立乡村服务体系、村民自治管理、引入乡贤能人参与、建立实施奖惩机制、组织领导、项目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村庄规划管理实施措施,保障村庄规划有序实施。
以上十二项规划编制内容按照村庄具体情况和需求而定,酌情进行内容调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强制性内容外)。
六、成果要求
(一)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在规划说明书、规划图中说明,以下划线表示。
1.村域内必须禁止开发的地域:
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限制开发区、历史文化遗产界定范围、法律政策规定的管制区域等。
2.村庄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范围界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位置、标准;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配置位置、标准等。
4.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
村庄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地震断层避让标准;地质灾害防护规定;避灾疏散场所与避灾疏散道路等。
(二)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分为村民公开公示版和上报备案版。
1.公开公示版成果。
公开公示版主要用于向村民和社会公示,应当尽可能图文并茂、简单易懂,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
公开公示版成果在内容上应当严格落实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至少包含所有规划强制性内容,成果表现形式为“前图后则”,即规划图+图说明。
2.上报备案版成果。
上报备案版成果内容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表、数据库和重要过程资料。
村庄规划的审批和备案应当提交上报备案版成果。
(1)规划文本。
按照村庄规划内容编写相对应的文字说明(含管制规则),准确规范地阐述规划的编制过程、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
(2)规划图表。
上报备案版图纸须包括:
村庄现状分析图、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居民点建设规划图、近期行动计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图、产业发展规划图、村庄综合防灾规划图等,
上报备案版表格须包含规划指标表、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重点建设项目表等。
(3)数据库。
规划成果数据库应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标准中关于图层、属性、字段的要求。
(4)重要过程资料。
应当包含规划意见征集、专家咨询论证,村级公示、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以及意见建议釆纳情况说明。
七、进度安排
村庄规划数量和村庄点确定原则要与当年度及下一年度住建部门的美丽村庄、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其他部门建设项目安排相结合,体现村庄规划的指导性、实施性、实用性。
2021年结合美丽村庄建设拟定编制村庄规划13个,开展编制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基础工作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
确定13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名单,落实村庄规划编制专项经费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完成村庄地形图测量和规划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完成村庄现状调查以及基础资料收集。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3月-2021年4月)。
完成规划初步方案,并征求村民、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专家评审稿。
(三)审查报批阶段(2021年5月)。
完成规划方案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查审议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李晓坤兼任,副主任由昝树诚同志担任,统筹协调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县、乡(镇)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要求,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部署实施,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管理机制。
成立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村庄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审议重要事项,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保障工作经费及人员力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
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要把村庄规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村庄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共同发力。
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文广局联合组成村庄规划审查委员会,对涉及政府项目的村庄规划进行联合审查,各乡镇和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统筹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做到乡村振兴规划先行;自然资源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发改局、财政局要做好项目统筹和资金保障工作,切实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三)加大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及工作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 梳理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预算,大力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在辖区范围内调节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权益,鼓励本土能人、企业家、乡贤等社会各界投身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形成节约优先、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四)做好宣传工作。
各乡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庄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村干部和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工作;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村民接受。
规划经批准后要公开公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自觉性、维护规划严肃性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督导考核。
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督导检查, 建立村庄规划编制月报制度,报吿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将各乡镇村庄规划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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