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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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以畜牧养殖大乡(镇)和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以有机肥和沼气等为主要利用方向,积极在王家山、水泉、宝积、共和、黄峤等镇开展畜禽粪污整镇推进示范点工作,在规模养殖场推行固液分离、有机肥加工、沼液还田等多种利用模式。
秸秆资源化以玉米秸秆为重点,以饲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探索多级沉淀池秸秆覆盖、牛庄垫料回用等途径,促进种养生态循环。
202a年,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4%以上。
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10.6万吨,秸秆饲料化率达到65%。
202*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6%以上。
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10.78万吨,秸秆饲料化率达到67.2%。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规模养殖场环评制度。
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草畜资源条件、土地对畜禽粪便消纳能力等,依法依规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每年对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合作社)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套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予以处罚。
(牵头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
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检测体系,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放监管,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排核算制度,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粪污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乡镇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
严禁偷排漏排行为,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
加强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
加强对商品有机肥原料和质量监管,支持有机肥生产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
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构建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定期对规模养殖场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引导规模养殖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畜禽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人社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营主体)
(五)进一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
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和沼气利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并纳入各乡、镇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按照《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探索完善粪污资源化运行机制。
各乡镇要积极引导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机制,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加快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
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
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优先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到202*年新(改扩)建大中型沼气4处,新(改扩)建有机肥生产企业1家。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拓宽专业户、散养户资源化利用途径。
按照“政府扶、项目补、农户筹”等多种资金筹措方式,采用“堆肥发酵还田、发酵床养殖、种养生态循环、沼气净化、集中处理”等多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确保养殖专业户、散养农户养殖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
各乡镇可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客商建办集中式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中心,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运作”模式,开展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加工处理,走出一条“农户蓄积、公司收购、专业处理、综合利用”的新路子。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进一步加大示范推广应用。
各乡镇要把粪污资源化作为推动循环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畜牧业与种植业、林果业有机结合的农牧循环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
着力在宝积镇、共和镇、黄峤镇机井灌区重点实施“秸秆—畜禽养殖—沼气—有机肥—绿色农产品”模式,在水泉镇、王家山镇等沿黄灌区重点推广“秸秆—畜禽养殖—沼气—有机肥—果园(菜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高效现代都市农业循环模式;要突出生猪、家禽、奶牛、肉牛等主要畜种,树立一批粪污综合利用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到202*年畜禽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量达到21.5万吨。
积极引进、推广省内外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水平,组装集成、示范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成熟技术,不断扩大技术覆盖面,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技术含量。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进一步夯实秸秆资源化利用发展基础。
积极组织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扶持引导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生产加工企业、牛羊黑毛驴规模化养殖企业(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开展青贮氨化窖池、秸秆饲料储备库建设,购置秸秆饲料化利用有关的收获、粉碎、揉丝、裹包等加工机械设备。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队伍,建立秸秆收储运平台,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市场化。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本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责任。
(二)加强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
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减排等相关项目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设立基金等方式,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以果菜大乡(镇)和畜牧大乡(镇)等为重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
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财政扶持力度。
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执行好国家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加大环保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
各乡镇要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协作配合,解决电地问题。
将畜禽规模养殖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等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基础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
建立秸秆临时储存点。
落实规模养殖场内养殖相关活动农业用电政策、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
(牵头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电力公司,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培训力度,转变生产方式。
以“五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核心,提升畜禽良种化水平,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加强科技及装备支撑,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节能养殖技术,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推动转变养殖方式,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种养殖大户的技术培训,增强技术素质,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效益。
注重总结秸秆饲料化利用方面的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项目观摩会、技术推广示范点等形式,积极推广关键利用技术和模式。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建设美丽乡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支持群众共同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格局。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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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 养殖 废弃物 秸秆 资源 利用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