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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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
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
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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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测绘与地理信息专门人才,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主线,坚持“工学结合,产学合作、工学交替”,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测绘基础理论知识和扎实的空间信息技术知识,同时具备熟练应用地理信息软件、解决具体问题的应用能力。
培养从事测绘、地质、矿山、水利水电、建筑、铁路和公路建设、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相关企事业的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应用与维护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地图学与地图制图、测量学、AUTOCAD、全球定位系统原理与应用、控制测量学、误差理论与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导论、遥感导论、工程测量学、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地籍与房产测量、GIS软件操作与GIS数据库建设、GIS工程设计与开发、遥感图像处理与专题信息提取、GIS空间分析与应用。
就业方向
在地理信息系统企业从事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制图与建库工作;在国土资源、房地产部门从事地籍测量与地籍数据库建设、管理及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在测绘部门从事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管理阶段的各项常规测绘工作;在城乡规划、城市建设部门从事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农田水利部门从事工程测量和环境监测、土地资源调查与利用等工作;在政府机关从事与空间位置信息有关的信息交流、环境信息管理等工作。
开设院校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立大学(全日制)
隶属机构四川省建设厅
办学层次专科第一批次为主以及部分专科第二批次
英文名称SICHUANCOLLEGEOFARCHITECTURALTECHNOLOGY
校训建德明智,筑能笃行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渊源于1956年成立的成都建设工程学校,于1981年举办计划统计等专业的专科层次教育,1999年开始举办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等专业的高等教育,2001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建筑大学。
学院先后合并了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四川城市建设学校、四川省建筑职工大学、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职工大学,历年生源质量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榜首,综合实力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茅。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立项建设,2010年成功验收),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建筑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建设部确定的“物流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
办学56年来,学院为中国的建设事业培养了6万多名专业人才。
同济大学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成立
同济大学于1932年成立测量系,是国内最早开展民用高等测绘教育的高校。
当时同济大学测绘学科汇聚了包括叶雪安、夏坚白、王之卓、陈永龄、方俊、曾广梁教授等一批中国测绘学科的先驱,为我国测绘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培养了包括许厚泽院士、宁津生院士和张祖勋院士等在内的一批中国测绘届的知名专家与学者,目前已有各层次毕业生3000余名。
2012年5月20日,同济大学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在原土木工程学院测量与国土信息工程系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5月20日,恰逢同济大学校庆105周年暨工程教育100年,该校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成立庆典活动在四平路校区举行。
活动期间,周祖翼、裴钢、陈小龙、马锦明、伍江、蒋昌俊、方守恩等校领导分别会见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副局长王春峰,中国科学院陈俊勇院士,中国工程院宁津生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李德仁院士,中国工程院王家耀院士、张祖勋院士、刘经南院士,中国科学院杨元喜院士,中国科学院龚健雅院士,中国工程院李建成院士等嘉宾。
按照省测绘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考评的通知》(鄂测[2011]139号)要求,我局对2011年武汉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印发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转发李克强副总理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国测党发[2011]8号)、省测绘局《关于印发张建仁同志在2011年全省测绘局长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鄂测[2011]126号)等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做到及时布置、全面落实、主动反馈。
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测绘局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举办的各种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地图安全保密等专题学习培训活动。
分别参加了全国数字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测绘工作会议、国家测绘局地图审核人员培训班、省测绘局第三期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省测绘局市州测绘质量检查培训班以及省测绘行业协会、学会等各项会议及培训。
(二)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我市城市勘测管理工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由市规划局承担。
2007年,市委、市政府改革了规划、国土和房产管理体制,在市编委武编〔2007〕4号文件中,明确由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勘察测绘管理工作,并明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即设立勘测信息管理处(市测绘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勘测管理工作。
在2009年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再次明确由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全市勘察测绘管理工作,在局测绘勘察处加挂市测绘局的牌子。
具体职责为:
负责勘察测绘管理。
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
管理测绘市场、地理信息市场和测绘成果;
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
负责测量标志的使用核准和保护工作;
负责测绘项目登记,监管地图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
组织开展规划勘察、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工作;
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审批;
负责测绘勘察方面的信息化建设;
负责测绘勘察执法监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市国土规划局下文明确了中心城区各分局的测绘管理职能,设立测绘科,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测绘管理基础。
(三)优化测绘办事程序
通过今年武汉市开展的“治庸问责”和优化投资软环境的活动,市国土规划局进一步精简了各项行政审批项目。
目前,我市测绘管理形成了2项行政审批、6项日常管理的业务流程,并且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均实现在线审批。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市国土规划局还对测绘勘察的审批项目及管理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市测绘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优化测绘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我局强化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武汉市属测绘单位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向市属70多家乙、丙、丁级测绘单位发布测绘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等信息,及时发布测绘勘察方面的通知公告,为测绘单位提供高效率的服务。
(四)有序完善各项工作
市国土规划局将测绘管理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并纳入了市局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各项工作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工作落实,在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市国土规划局积极推进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合法,为市测绘局、法规处和执法支队的共12人办理了测绘执法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测绘局在海南举办的第五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
市国土规划局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在线网站上设立测绘工作专栏,并及时更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开辟“8.29”测绘法宣传日专栏,积极向省局报送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
(五)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市国土规划局的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部署,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为指导,市测绘局明确了责任,对具体的工作任务、要求及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教育视频培训班、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参观汉西监狱等活动,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认真做好党组织建设和“三万活动”。
为迎接建党90周年,市测绘局参加了“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参加了全局系统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
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参加了全局系统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学习活动和举办的专题讲座,还参加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研讨活动”。
二、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
(一)推动地方测绘立法
地方测绘立法是我国测绘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国家测绘立法的基础,又是国家测绘立法的必要补充。
自2007年起,我局就启动了武汉市测绘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国家、省上位法,借鉴其它城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完成了《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先后向相关委办局、测绘专家等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
2011年4月25日《条例(草案)》经市人民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以武政函〔2011〕12号正式向市人大提请审议的议案。
5月24日和7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
二、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条例(草案)》和《条例(草案修改稿)》。
同时,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复审。
9月28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汇报了关于《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
会议以无一票反对的结果顺利通过了《条例(草案表决稿)》。
下一步,我局还将制定完善《武汉市地图管理办法》、《武汉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规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测绘统一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查处测绘违法案件,切实抓好测绘保障服务和统一监管。
年初,鉴于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被新加坡RH集团所属RH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转变为外商独资企业,按有关政策法规,市国土规划局提请省测绘局依法撤销了该公司测绘资质。
继去年依法查处测量标志损毁案件后,4月份,收到省局所转江苏省测绘局《关于协助做好武汉弘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基础设施费征收工作的函》后,市国土规划局进行了前期调查,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在江苏、浙江、湖北等省无资质从事测绘活动。
经市国土规划局执法支队立案调查后,市国土规划局联合省测绘局法规处先后前往工商、税务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前往黄石、荆州等地进行了外围取证。
在此基础上,到该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达40万元。
待对案情进一步认定后,将于近期内下达行政处罚通知并结案。
(三)推进测绘依法行政
市国土规划局建立了由局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每年市国土规划局对局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及责任,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一项内容,与年终的绩效目标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我局按要求向省局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测绘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单位、办理结果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材料在市局办事窗口和外网测绘工作专栏中向社会公开。
同时,我局还按时完成了本行政区域62家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按规定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管理。
(四)加强测绘法制宣传
我局每年均制定测绘法制教育宣传计划,法制宣传形式多样、措施具体、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市民的测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今年8月29日我局在武汉市规划展示厅门前设立主会场,在中心城区和远城区设立14个分会场,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
省测绘局副局长李建国、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出席了主宣传点的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共制作展板160块,发放了测绘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局系统近500人参与了宣传,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我局还利用开辟专栏、发送公益短信、发放宣传环保袋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
各远城区规划局、中心城区各分局均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切实的宣传活动,积极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催生阳光透明政府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了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及武汉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
三、基础测绘管理
(一)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规划
自“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武汉市基础测绘工作由“十五”期间的“实施计划”逐步完善为“十一五”政府专项规划,并在全国城市中率先以政府文件(武政[2006]46号文)颁布实施,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城市基础测绘工作“武汉模式”,在全国城市、尤其是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
政府财政投入的专项资金由“十五”期间每年1000万元,增长到“十一五”期间的每年1780万元。
在政府有效的资金保障的支持下,“十五”以来我市基础测绘完成了一系列重大项目,所完成的工作量超过了过去50多年的总和。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入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空间结构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
按照市政府武规编[2010]1号文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武汉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了由5位院士和国家测绘局、省测绘局、市发改委、市建委等有关领导组成的专家评审会,顺利通过了市发改委组织的初审。
今年5月,市国土规划局与市发改委联合行文,将《武汉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报分管市领导。
6月初,按市领导的批示,市法制办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水务局、园林局、城管局等部门召开了专题意见征询和协调会。
目前,《武汉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正式发文后,报省测绘局。
武汉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保证基础测绘经费投入。
规划建议将基础测绘工作经费作为政府财政预算的一项基本内容,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投入水平,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基础测绘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全市在“十二五”期间基础测绘工作计划每年投入6208万元,五年累计31040万元。
规划要求建设加强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完善测绘应急保障装备和基础设施,加大技术攻关力度,促进遥感航空与地面测量一体化,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服务城市宏观决策、建设管理及应急指挥。
建立灾害综合信息网络,形成防灾救灾系统,提高城市整体防灾减灾和救助能力,确保城市安全。
“十一五”期间,针对我市地理信息资源战略性短缺的突出问题,我市大力推进基础测绘全覆盖战略,全面完成了规划任务,进一步提高了测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
但是成果覆盖水平仍有差距,更新维护尚不能适应变化需求,工作经费投入仍显不足,公共产品相对匮乏。
在“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支撑下,市国土规划局一定切实落实武汉市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开展全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根据《湖北省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鄂测[2010]154号)和《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单位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测[2011]32号)要求。
我局制定了2011年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测绘局,对武汉市属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同时,对武汉市测绘专家库进行了增补。
9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质量监督检查的动员大会。
省测绘局基础测绘处、省测绘产品质检站、市测绘专家库有关专家,以及20家被检市属测绘单位参加了会议。
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工作方案,以每周3-4家的进度开展市属20家丙、丁级测绘单位的质量检查工作。
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上报省测绘局。
(三)积极建设数字城市
我市多年来一直重视数字化建设,市委、市政府早在“十五”计划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数字武汉’建设,将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高起点地发展我市信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2010年,武汉市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列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国首个副省级试点城市。
项目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局、武汉市人民政府三方合作建设,市国土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目标是构建数字武汉地理空间框架,形成武汉市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促进武汉市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1年多的工作,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8月16日,省测绘局主持验收会,组织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省地图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市国土规划局承担的“数字武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进行了预验收。
预验收认为,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数字武汉地理空间框架建立了覆盖全市域多尺度、多分辨率、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内容丰富、现势性强;
开发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技术先进,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项目组织有力,13个典型应用示范广泛深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我局正在根据省局的要求完善系统和数据,准备迎接年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正式验收。
四、测绘成果管理与服务
(一)推进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多年来,市国土规划局大力推进测绘成果在政府决策、城市建设管理、重大工程、“数字武汉”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各方面的应用。
2007年开始,每年市国土规划局代市政府组织召开“武汉市基础测绘成果发布会”,向我市20多个委、办、局及社会各界介绍自“十一五”以来的测绘成果,发布该年度的《武汉市地理信息蓝皮书》,进一步促进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的应用,与掌握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城建、交通等部门签订共享协议、交换数据、建立合作。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截止目前累计我局已为政府决策、规划管理等无偿提供1:
500、1:
2000数字地形图、地下管线图、各类影像图等14500余幅次,按国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测算,累计2.4亿元。
在数字武汉空间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武汉市已经建成了面向城市综合管理、专题业务和公众的一批应用系统,在国土、规划、建设、应急、园林、环保和经济普查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急指挥地理信息系统”、“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发布系统”、“数字武汉--房地产频道”、“数字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武汉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等。
我局还制订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行政审批规定,明确了统一办理审批事项及各环节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对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行统一保管和提供,在日常工作中协助省局审核本地区省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申请。
(二)开展测绘成果涉密检查
根据湖北省测绘局、湖北省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的通知》(鄂测[2011]109号)精神,我局和市保密局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加强成果保密的宣传教育,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管使用规范,掌握本地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使用情况。
通过梳理历年到我局办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手续的单位清单,我局选取了4家使用涉密测绘成果单位开展涉密检查。
目前,检查工作正按照方案有序进行中。
10月10日,我局向省测绘局柯美忠副局长与地理信息与地图处汇报了我市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例,结合市局机构调整和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和规划发展的需要,在已有《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档案的信息整理、共享利用和数据分发制定了统一标准,为档案管理制度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奠定基础,为强化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提供了保障。
还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制成展板在档案部墙上公示,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四)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
8月18日,我局邀请省测绘局联合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前往华中图书交易中心对图书市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市内部分主干道进行巡查,并召开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监管座谈会。
检查组主要针对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了对拼图玩具、地球仪、广告和教辅教材等涉及地图制品的检查。
检查组成员表示,在检查中发现商户已经具备一定的国家版图意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地图销售的有关规定,主动抵制违规地图流入市场。
这些情况说明随着近几年各部门不断加大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我市地图市场逐渐走向规范。
今后,我局将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同其他有关部门紧密协作,以将要颁布的《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为依据,把地图市场监管检查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持续规范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五)推动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
2010年根据市领导要求,我局组织编制的武汉市公益地图编制项目实际完成成果图52万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1年该任务继续被列入市级规划编制预算项目,目标值为全年完成成果图52万份,实现年度四版地图编制,并完成网站建设。
目前《公益版武汉交通指南图》(武汉市s(2011年)001号)、《公益版武汉观光游览图》(武汉市s(2011年)005号)、《公益版武汉市大专院校分布图》(武汉市s(2011年)009号)已经编制出版,投放社会后获得极大好评。
同时,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专题地图的编制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测绘局的文件要求,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党的光荣革命历史,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测绘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局、市旅游局的支持下,发挥地理信息资源优势,编制完成了《武汉红色地图》,集中展示了我市主要党史遗址、遗迹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计140余处。
10月,为配合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活动,我局组织编制了《辛亥首义百年纪念版--武汉市交通图》,从地图的视角反映辛亥革命在武汉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
该图邀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武汉市纪念辛亥革命百年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文化局等六家单位作为监制单位,在相关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活动中,以及活动当天随武汉晚报免费发放2万余份,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
五、测绘市场监督管理
(一)加强测绘资质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省测绘局有关规定完成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有关制度的考核及申请测绘资质材料的初审,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今年截止10月18日,共完成测绘乙、丙、丁资质初审工作10项,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资料上报省测绘局。
我局还在开展的测绘质量检查、测绘涉密检查等工作中对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
对外地来汉的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测绘作业人员及开展测绘活动等基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省测绘局要求上报本地区内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统计数据。
(二)监管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我局建立了对本市内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的预审制度,认真按照规定对参加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质验证,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有力。
1月19日,我局对市勘测院2010年武汉市基础测绘计划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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