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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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
2018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与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
2018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减排责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和“xx”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xx年污染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组织开展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暂停审批一批新(扩、改)建项目
按照“绿色高压线”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年内不再受理和审批冶金、焦化、水泥、煤化工等“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
(二)叫停一批违法建设项目
开展贯彻《环评法》专项检查,对“十五”以来所有建设项目,特别是“xx”期间审批的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及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未经环评审批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及总量置换、搬迁和淘汰承诺未落实的,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通过竣工验收;违规建成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减排项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xx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并政办发〔xx〕7号)要求,对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减排效果的9个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切实削减污染物存量。
(四)严格监控一批重点排污企业
市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远程监控和在线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对企业实施24小时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严厉打击。
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期间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治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进一步完善监察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减排要求频次和规范,对全市46个国控、33个省控和15个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市政府确定的xx年20个重点减排单位和项目,现场监察监测率达到100%。
同时,按时汇总上报减排监察监测系数,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为国家和省组织减排核查奠定基础。
(五)限期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设施
结合全市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和西山地区综合整治要求,对一批物耗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及落后生产设施限期实施关停淘汰;已具备关停条件的,提前实施关停,尽早发挥减排效益。
(六)严格减排措施
为切实减少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投产发电形成的新增so2排放量,充分发挥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cod减排能力,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减排工作任务,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殷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xx年新增cod削减量要达到800吨以上。
市城乡管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在制定并落实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前,杨家堡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年内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不低于xx年水平,并不得因改建工程停产。
2.太钢电厂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古交电厂2×600mw燃煤机组延迟投产发电。
具体投产时间由市环保局根据减排和经济运行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确定。
3.国电第一热电厂12#机组结合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程在6月底前停产,大唐第二热电厂在采暖期停运1台200mw机组。
4.市环保局要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月度分析;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减排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或出现不利于减排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对全市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采取限产等应急措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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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成立市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
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市长)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兼)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西山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一)工业污染治理及综合协调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工作任务:
组织对工业污染治理减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对全市国控、省控和市控污染源实施监察监测。
对全市减排形势进行分析、报告,提出对策。
(二)资金保障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主要任务:
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脱硫电价、已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财政补贴;制定和落实财政优惠、配套政策。
(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城乡管委
主要任务:
加快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现有污水厂稳定运行,cod减排任务完成。
(四)工业企业关停与限产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
主要任务:
下达落后生产能力和设施关停通知并组织关停,对火电、冶金、焦化、化工等行业提出限产或停产要求并组织实施。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
主要任务:
负责新闻宣传和媒体监督。
(六)责任追究组
组长:
(兼)
牵头单位:
市监察局
主要任务:
组织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未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或行动迟缓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减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减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保证年度减排任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及发改、城管、财政、物价、环保等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保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同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等经济杠杆,尽快建立健全推进减排长效机制,落实脱硫电价优惠政策,鼓励工业企业履行社会义务。
工业企业污水设施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及时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足额补助污水处理费用。
(三)严格责任追究。
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参加,每月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进展缓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并实施责任追究。
强化环评“限批”措施,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地区,暂停受理和审批新增cod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项目。
(四)加强部门联动。
发改、经信、住建、城管、国土、水务、规划、环保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各类审批手续办理,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减排重点项目减排核查效果。
(五)加强预测预警。
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发改、经信和统计部门参加,结合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每月对减排形势进行分析,向市政府和市攻坚行动领导组报告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六)营造舆论氛围。
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减排工作重要意义和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先进典型,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跟踪监督,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
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起。
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
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
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
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
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
纠正漏捕74人。
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
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
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
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
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
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
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
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
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
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
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
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
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
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
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
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
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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