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智体综合考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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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智体综合考评表
德智体综合考评表
篇一:
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定稿)
安阳工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一、实行学生尊敬师长综合测评的意义
我国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高中生思想品德、文明规范的其要求与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主要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建立一套体系科学、方法得当、内容具体的考核评价方法,通过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考核,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可以让此校明确学校要求和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使量化考核综合测评与学生的结合和管理工作有机教育起来,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二、综合测评的评估标准
学生综合测评文章内容按德、智、体三个大的方面进行考评,学生综合评价测评总成绩=德、智、体量化考核分×30%+智育成绩×70%。
(注:
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体育分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分区间0—100分)
(一)德育考核
1、德育的量化考核指标分为两部分:
基本素质(量化定为40分,称为基础分。
)和参考附加分(量化为正分和负分两种特性)。
2、德育成绩=基础分+考核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细则。
(二)智育考核
1、智育考核包括两部分:
智育成绩和智育量化考核指标
2、智育成绩以学生的每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含考查课,不含选修课)为依据。
3、智育成绩=本学年各门课程的总成绩÷本学年培训课程总门数
4、考查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0分、50分折算。
5、凡单科成绩不及格,补考后成绩及格以上者,均以60分计。
6、智育量化考核分参考《安阳工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点数细则》
(三)体育考核
1、体育考核体育主要从学生体育课成绩、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运动会和军训等方面奥林匹克运动会进行考核评价。
2、体育课胜率计算时归入学习成绩。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一)测评的时间,考核的记载
1、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每学年总评一次,每学年开学第二周各公布上学年校、学院、班、组平时记载情况,学生本人进行个人表现总结,并提供加分依据,进行班组评议小学生公布学生初评成绩。
2、第三周各学院在落实三好学生、奖学金等之前,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和促请,修订初评成绩、公布综合评鉴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记入学生本人“德智体综合测评表”和“学生个人信誉卡”,信誉卡所述主要记载学生奖惩和各种保证、承诺的落实以及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
3、考核记载采取记实考核加鉴定的方法进行。
一是记实考核,即根据综合评价测评标准以分数的形式记入“打下基础综合测评表”和“学生个人信誉卡”的内容。
二是鉴定,即每学年根据各班级综合排名的顺序对所有学生按照“优、良、中、差”的标准进行的综合评价和时的毕业生鉴定,其中学生个人鉴定、班级和学院鉴定都要以综合测评结果为据此,并参考同学、班主任、辅导员、班团组织对学生评价的了解和本人全面客观地进行文字鉴定。
4、学生本人“德智体综合测评表”和“学生个人信誉卡”统一由各学院保管,毕业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建立考评组织,作好平时记载
1、各学院都要成立由主管工作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书记等组成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特点完善考核制度、充实评比内容,健全学生班级、宿舍基层评定组织,监督核查考评工作的落实。
2、学院学生会、团总支要建立“学风建设”检查评比组,对本学院学生的思想表现、遵章守纪、文明规范、课堂秩序、宿舍卫生、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比,为量化考核提供服务依据。
3、做好班集体平时的记载既是搞好班风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进行思想品德考评的主要依据。
记载情况应客观具体,既要纪录下来学生学生违纪的现象与缺点,更要可考学生的进步与成绩。
(三)加强民主监督,注重信息反馈
1、各级考评组的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意见反馈给小学生,检查评比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2、发挥学生党员的展现出先锋模范作用。
各学院都要建立“学生党员接待日”制度,认真听取征询学生的意见和迫切性,对考评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级考评组织,并认真调查落实,与事实不符的要予以纠正。
3、学生工作处要指定万萨县专人负责考核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学生其他工作信箱,广泛收集学生的大学生具体措施和建议;开展校风天津师范大学的检查评比,定期检查学生班级考勤和各级考评组织的考核记载情况,根据对学院学生工作的考评排序各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和评优比例。
4、对在考评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循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视段落轻重在其总分中扣5—20分,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
(四)大力表彰先进,鼓励友好竞争
1、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要与评三好,奖学金、组织培养产业发展等学生切身利益相结合,使政治荣誉与实际利益相一致。
2、经过考核后评出的优秀学生要大力进行表彰,对职校的成绩要充分肯定,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对于有缺点扣分后仍然在排序中名列前茅的学生,不能因其缺点而申明其长处,成绩突出的该奖励的仍然奖励,使这些学生既倍感感到自己的不足,又明确今后的不懈方向,进而在全校真正创造和发展一种间的友善竞争,你追我赶的环境和局面。
(五)搜集学生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1、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时序,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制定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的制定必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报小学生工作处审批。
2、在考核工作已经结束后,要结合考核过程广泛搜集学生意见进行认真总结,以便在实际工作当中进一步调整。
在调整考核的标准与内容后,要尽早向学生公布,以便全体学生做到心中有数。
四、本办法从二0一二年一日九月一日起开始开始实施。
五、本办法基层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安阳工学院学生德智体评定综合测评积分细则
一、德育考核内容
德育考核分=基础分+附加分(分值从0—100分,扣分至0分截止,最高分至100封顶)
(一)基础分(4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和平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组织,10分。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校规科折粉,10分。
(注:
受到校纪处分者扣除该分)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10分。
(注:
不及格门数超过2门扣除该分)
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校、学院、班、组交给的任务,10分。
(注:
两次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不完成交给的任务,扣除该分)
(二)附加分(正分或负分)
1、思想品德
(1)凡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系、校、市表彰者,每次分别加3、5、8分。
(2)自觉维护中小学的安定,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发现违纪事件和事故隐患及时教会学校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及时、方法得当消除或制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每次分别加1、3—5分。
(3)政治学习、党、团、校、学院、班级集体活动缺席,每次扣2分。
(4)积极参加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人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2分;长期严守参加立足校园、立足本职大型活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受到学校表彰的参加者,每次加5分。
2、遵章守纪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学未按时报到扣6分。
(2)准许凡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席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3)违反学校宿舍运营管理规定,迟归宿舍、不归宿舍者,每次分别扣2、4分。
(4)学生上课考勤,迟到、旷课一节分别扣1、2分。
(注:
同时按《安阳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5)凡违反校规校纪或文明规范,受到系、校通报批评者,每次分别扣4、6分。
(6)受处分者,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每次分别扣10、20、30、40分。
(注:
受处分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社会工作(能力)
(1)经民主选举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十一名部长;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以及相应职务的学生干部根据考核表现分别加8、6、5分。
学生干部加分,由团委书记、书记或辅导员通过考核学生干部实际工作效率决定是否加分。
(2)各班班委会委员、班团支部委员;达标宿舍寝室长以及相应职务的干部根据考核表现分别加4、3分。
班干部加分,由辅导员通过考核班干部、团干部实际工作效率决定是
否加分。
(3)代表集体参加校市、省、国家级比赛者分别每次加和2、4、6分;获奖者分别每每再加2、4、6分。
(4)经校、学院检查,不按规定组织学习、活动的学生干部,每次扣3分;因工作失误遭受损失、其他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5分。
(5)拒绝接受基层干部交给交给的社会任务者每次扣2分。
(6)参加“三下乡”、“学雷锋”、“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实践活动和社会活动,每人每次加3分。
(注:
需提供相关证明)
4、文明规范
(1)在学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中经量化考核的先进集体的成员,加3分。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三次其七次成员、组织者,分别扣3、5分。
(2)在“创文明宿舍、做文明学生”活动中的达标宿舍成员加2分;“文明宿舍”成员、寝室长,分别加2、3分;“不达标宿舍”成员、寝室长,分别扣3、5分。
(3)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学校组织的集体中不注意文明形象,起哄、吹口哨,每次扣6分。
(4)不参加卫生轮流值日者,每次扣3分。
二、智育考核内容
(一)基础分
本学年各门课程的总成绩÷本学年课程总门数
(二)考核附加分
1、教学实习评为优秀者,加2分。
2、凡个人在校市、省、国家公开出版刊物发表论文者,每篇分别加2、4、6分。
3、凡在校市、省、国家的专业知识竞赛、科技创新、科技征文、艺术展演、建模大赛中会获奖者,分别加4、6、8分。
4、未能按时完成作业,每次扣1分。
(注:
由任课教师提供)
5、不遵守课堂纪律受到老师批评者,每次扣3分。
6、在实践性教学单元中教学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者,每次扣5分。
三、体育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
(二)考核附加分
1、在省级及中同以上比赛中个人获前六名者,加6分。
2、在省级及最少比赛中,破省高校记录,加10分。
3、获校市、省、国家级体育、文艺团体项日比赛前三名者,分别加4、6、8分。
4、无故不参加校、学院要求标准化参加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5、一学期累计不参加校、学院要求统一参加参加的文体活动达约5次者,扣除体育考核附加分。
6、军训期间未经批准,缺勤按旷课计,每次扣2分。
军训期间无缺席现象,加10分。
7、军训在工作中先进集体,每人加2分;先进个人加3分。
篇二:
德智体总合测评表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备注
(2011/2012学年)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专业班姓名学号
测评总分(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须用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2、外加分、外扣分必须写明分数及具体理由;3、积分为德育、智育、体育的最后得分;
4、测评总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入,并加盖公章。
篇三:
德智体考评
附件一: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加有效地抓好学风建设,促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入德智体综合整体表现滚动竞争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每年以班级为机关考评一次,由年级主任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分五类: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考评指标体系
智育(平均绩点×12,满分60分)
四、计分办法
(一)德育计分(德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15分,不超过40分)1、加分情况
(1)团学干部任职斯尼胡分情况
1
分不累积,以最高分计。
社团评级参见《机械管理工程系社团管理办法》。
※注:
表中为担任各职务最高加分,具体加分依照《机械机器工程学院团学干部考评实施办法》执行。
职务加
(2)个人荣誉表彰
重复加分,上报表扬累计加分不超过三次。
其他奖项如何加分由学院团委决定。
※注:
以上获奖时间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9月1日,荣誉表彰加分计最高级得分,除通报表扬外不
(3)集体荣誉表彰
※注:
同级别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不重复加分,相同学年初高中同类加分加最高分。
(4)课外科技竞赛
2
※注:
课外科技竞赛归纳参照阐释校团委《“运河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团体总分计算办法》进行
一类:
“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校“运河杯”课外科技竞赛。
二类:
大学生电子设计选拔赛、大学生编程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设备设计竞赛、大学生多媒体多媒体技术作品设计篮球比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竞赛的赛会获奖者、其中ACM国际大学生编程竞赛(ACM-ICPC或ICPC)亚洲区预选赛的等同国家级一等奖。
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双十佳”称号按省一等奖计。
三类:
我市周培源力学竞赛、“广茂达杯”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四类:
等同于三类竞赛中的校(院)级获奖,包括:
浙江省大学生数学(微积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体育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浙江省大学生物理竞赛创新辩论赛。
1)所有赛事中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相关赛事在设一、二、三等外又设单项奖的按三等奖计,不设一、二、三等只设单项奖的按一等奖计。
2)房地产项目负责人按满分计,项目投资小组成员按满分75%计。
(5)国家专利情况
(6)文化科技类比赛
※注:
文化科技比赛指各类演讲赛、辩论赛、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才艺大赛、科技文化周系列活动等。
同一类型比赛加第二名。
(7)通过英语四级(或英语四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加2分,通过英语六级(或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再加2分。
2、减分情况
(1)个人违纪处分
3
※注:
同一次违纪事件减最高分,不同违纪事件减分累计。
(二)、智育计分(智育分=平均绩点×12,智育总分60分)
以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指标:
平均绩点=
?
课程(环节)学分?
绩点
分所学课程(环节)的学
成绩绩点换算如下:
(三)体育计分(体育分=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分,满分10分)1、每学期体育成绩合格,体育达标,基本分6分。
2、加分情况
※注:
校级(含)以上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和体育比赛参赛加分为0.5分,获奖后不加参赛分与,无故缺席扣1分;集体
项目加分参与者包括赛事规定人数内的替补队员,未上场出赛斯尼胡替补队员加分减半;不同参赛项目加分可以累计。
3、加分加满10分为止,扣分扣完为止。
五、具体措施
4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临床医学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第四章“奖学金的评定约束条件”第十一条:
本学年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处分以上者;2、学年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后30%(含)者。
其它: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获奖小于或等于3%,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10%(含);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大于或10%,要求本学年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20%(含);
3、优秀学生三等的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20%,成绩良好。
六.奖学金撤销机制。
对经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公开谴责。
七.本办法由机械设计学院办法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二〇一〇年六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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