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乐感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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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乐感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学前儿童乐感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北京大学东方剑
摘要:
乐感来源于音乐,音乐又有助于乐感的培养,音乐用旋律、节奏、轻重等构成的特殊语言来反映现实生活,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和塑造艺术形象,因此音乐自身的美也只有通过体验才能充分感受,二者是在某种程度上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综合。
音乐是一门实践课,乐感的培养应是音乐的核心,只有学生在专注的聆听、歌唱与表演中准确把握音准、节奏、旋律,以及作品的和声、结构时,才能进入音乐的境界,获得音乐的熏陶。
如何有序地、由浅入深地培养乐感,是音乐教学的艺术。
本文依据学前早期儿童心理的发展特点,通过探讨学前早期儿童学习的特征,剖析学前儿童乐感培养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学前儿童乐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音乐教学只有尊重学前早期儿童身心的客观现实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并以此为基础探索提出了提高学前儿童乐感能力培养对策,最终达到促进学前早期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关键词:
学前儿童;乐感培养;问题;对策
一、前言
乐感是指对音乐的感知,它包含有细微而灵敏的音准感,准确稳定的节拍感,复杂和复合的节奏感,多变灵活的力度感,单纯及混合的音色感,鲜明及隐伏的调性感,复杂及内在的和声感,整体和局部的结构感,生动和丰富的形象感,感情及意境的深浅感等。
引导学生从直接聆听、歌唱或参与演奏优秀的音乐作品中获得乐感,获得对音乐形象的联想与对音乐要素的理解,正是传播音乐文化、培养音乐情趣与拓宽学生艺术视野的重要音乐体验。
乐感来源于音乐,音乐又有助于乐感的培养,音乐用旋律、节奏、轻重等构成的特殊语言来反映现实生活,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和塑造艺术形象,因此音乐自身的美也只有通过体验才能充分感受,二者是在某种程度上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综合。
首先,乐感在技能训练中的重要性。
在技能训练的过程中,乐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乐感的培养是很重要的,技能的训练不能孤立地进行,当然技能也是重要的。
最好的办法则是在训练技能的同时要兼顾和重视乐感的培养。
其次,乐感在音乐实践中的重要性。
乐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同样占有着重要的位置。
它能够将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通过器乐演奏或歌声表达出来,从而使音乐富有浓烈的感染力。
由此可见,乐感是音乐理解和表现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它直接体现着音乐的本质属性。
因此,音乐是一门实践课,乐感的培养应是音乐的核心,只有学生在专注的聆听、歌唱与表演中准确把握音准、节奏、旋律,以及作品的和声、结构时,才能进入音乐的境界,获得音乐的熏陶。
如何有序地、由浅入深地培养乐感,是音乐教学的艺术。
有部分教师在教学中,不善于引导学生从作品音响感知中培养乐感。
学前儿童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人生第一阶段,及时正确实施教育是他们得到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条件。
学前早期儿童容易被音乐所吸引,更愿意接受生动、活泼的音乐,在学前早期儿童全而发展的教育中,培养音乐乐感越加显示出自身的重要性。
但他们心理活动缺乏目的性,意识倾向不明显。
他们不识谱却,把音准、节奏、节拍唱准确难度很大,音乐的教学方法与一般知识课、技能课的施教方法不同,音乐教学虽然也存在知识的因素和艺术组织上的逻辑性,但更多的是通过音乐作品本身音响的美,使受教育者获得感受,从而对人的精神有所滋润和影响。
所以乐感培养是音乐教学的基础,它应放在音乐教学的首位。
因此,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调动学前儿童的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思维。
选择适合他们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循序渐进的让他们了解和接触更深的音乐作品,培养他们的乐感,为以后的音乐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依据学前早期儿童心理的发展特点,通过探讨学前早期儿童学习的特征,剖析学前儿童乐感培养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学前儿童乐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音乐教学只有尊重学前早期儿童身心的客观现实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并以此为基础探索提出了提高学前儿童乐感能力培养对策,最终达到促进学前早期儿童音乐能力的发展。
二、学前儿童乐感培养概述
(一)学前儿童的心理特征
1、以“我”为主,唯“我”独尊
这种心理状态与他们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有关。
自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成为受教育的主体,甚至更多的已经是第二代独生子女,很多学前儿童他们生成在没有兄弟姐妹的环境下,接受着众多长辈的呵护,生活无忧无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更兄弟姐妹朝夕相处的经验,逐渐培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
2、好奇心强,乐于尝试
在信息充满生活各个角落的今天,他们不知不觉地接受着各种思想的冲击,往往对新鲜事物都怀有极强的好奇心,能够接受新鲜事物,并乐衷于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去,去亲身体验。
3、强烈的表现欲
在学前儿童时期,他们的心理还不成熟,看问题的角度与成年人有很大的差别,容易产生“表现心理”,但他们又不具备成熟的判断力,不能分辨美丑好恶,以为“与众不同”就是“鹤立鸡群”了。
在课堂表现上常常表现为积极回答老师提问,参与课内活动,语调高,动作幅度大等等。
4、情感发展愈发丰富
学前儿童时期的情感发展主要有四个特征:
持久、丰富、深刻、操控能力逐渐增强。
持久性的表现为,这个阶段的学前儿童对一些事物的喜好或者延误的态度,一般不易被改变,并且有些情感体验会一直伴随他整个成长过程。
丰富性是指随着幼儿生活环境的扩大,认知水平的提高,会接触和参与更多的社会情境,此时体验各种情感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情感变化也会越来越频繁。
深刻性是指幼儿可以从一些文艺作品或者生活中提炼情感,什么是提炼情感,也就是自己能感受到一些没有明显表现出来的比较抽象的感情,比如悲伤、荣誉、孤独等。
情感的操作能力增强主要是指学前儿童对自己情感的调节和表达的控制的能力越来越强。
例如“自省”和“移情”。
(二)乐感的内涵
加德纳在多元智力理论中将人类的智能分为八项,有语言文字智能、数学逻辑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自然观察智能。
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旋律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认知智能、乐感是音乐旋律智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广义上讲,“乐感这一概念可以归结为一种非凡的特性、音乐知觉的高度和深度、对音乐的感受或演奏的质量。
作为一种心理特性,它主要存在于人的直觉深处、表现为一个人对音乐涵义细微的感受,还表现为一个人通过发音和诠释演奏音乐作品的能力,我们把这种个性特点叫做乐感”。
在狭义上是指对音乐的感知。
具体内容包括:
音高感、节奏感、旋律感、和声听觉等。
本研究是建立在乐感的狭义概念上来进行展开的。
从音乐教育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乐感(音乐感觉)是音乐及音乐要素(及其相关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在人脑中产生的对音乐个别属性的反应。
”且可以分为音乐感觉和音乐知觉。
音乐感觉是一种最简单的音乐心理现象,它是认识客观音乐对象的第一步,也是不依赖于外部客体而仅通过内心获得的一种音乐初步印象。
它也是音乐认知的初级心理过程。
只用通过它才能分辩、意识音乐的各种属性,如音乐的节奏、音色、音高、速度以及演奏最佳姿势等。
音乐判断、音乐想象等一切比较高级、复杂的音乐心理活动,都是在音乐感觉的基础上产生的。
音乐知觉是直接作用与感觉器官的各种音乐信息刺激在人脑中的反映,具有选择性、理解性、整体性、恒常性的特点,当音乐对象被导入大脑,并在我们大脑中展现出音乐的整体形象,这就是音乐知觉。
从乐感的相关定义我们可以得知,良好的音乐感知能力,可以帮助学生获得音乐的个别属性,感受到个别音型、音高、音色及节奏对大脑的刺激,进而获得音乐的整体形象,感知由充满激情的音型和节奏组成的乐曲整体形象。
因此,良好的乐感有助于学生音乐欣赏、音乐表现的提高,有助于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
因此,培养乐感也可以理解成为培养音乐感知能力,而参与音乐活动是促进人的听觉(以及相关的视觉、运动觉等)能力,特别是提高音乐感知能力的最有效的办法。
三、学前儿童乐感培养的重要性
(一)学前儿童乐感培养有利于发展儿童的感知能力
学前乐感培养教育包含各种各样的教育形式,例如,歌唱教学可与语言、节奏、舞蹈相结合,音乐鉴赏可与情景设计、情感体验等相结合,音乐游戏和各种活动相结合等。
通过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可以充分引导学生的想象力和感知力,增强它的情感变现力,使孩子能逐渐理解善恶是非,明辨黑白,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增强孩子的听辨能力,使其能理解体会音乐所表达的意思,逐渐能主动的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
同时,学前儿童乐感培养教育有利于发展儿童的审美能力。
因为年龄问题,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审美处于低级感知阶段,是直接从音乐中感知美。
而儿童所获得的美的感受随着对音乐感知的加深而加深,儿童对音乐的审美主要凭借想象,通过声音进行联想,想象现实中的真实的事物。
因此如果想增强儿童对音乐的审美能力,就要加深对音乐的感知,也要加强音乐的思维活动。
(二)促进感觉能力的发展
由于音乐活动主要是借助听觉器官来进行的,音乐认识活动首先要建立在听觉感知的基础上。
人类的听觉器官是在长期自觉使用的过程中获得高度发展的。
音乐像有声语言一样是人类听觉发展的促进因素之一。
听觉能力除受先天因素影响以外,后天的教育因素也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同样,在音乐乐感培养过程中,儿童学习分辩声音的高低、长短、音量的强弱,不同声音的音色、音质等会使儿童的听觉敏锐程度不断提高,而听力的发展对儿童智力的发展及今后的一生学习都有影响。
可见,及早地、更多地为学前儿童提供各种参与音乐活动的机会和环境,并在活动中有意识地引导他们集中注意进行听觉探究,学前儿童听辨声音的能力和自觉性是可以得到提高的。
(三)促进记忆力的发展
听觉能力的培养不仅仅涉及到听觉感知、听觉辨别、听觉注意能力,更表现在听觉记忆能力方面。
所谓听觉记忆能力,是指记忆音乐、再现音乐的能力。
音乐是在时间流动过程中展开其音乐形象,深化音乐表达内容的,因此,音乐记忆力直接影响到个人感知音乐形象的能力。
一个人只有在能够对音乐进行记忆的基础上,才可能追踪音乐的发展,对音乐的形象进行审美感知。
同时,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活动,也都不可能脱离对音乐表象的记忆、再认和再现。
音乐刺激还有利于挖掘一般记忆的潜力。
保加利亚学者拉丁诺夫创造了一种“超级学习法”(又称“暗示学习法”)。
这种方法就是在播放学习内容的同时向学习者播放每分钟60拍的巴洛克风格的音乐。
据专家鉴定:
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50%的机械记忆能力。
有人推测这可能与由这种音乐引起的脑肤物质发射量的增加有关;也有人推测这可能与音乐对大脑各部分的觉醒程度的优化调节有关。
虽然这些推测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采证实,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某些特定的音乐确实能对人的生理状态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而这种调节的结果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脑的记忆系统,使之处于更加有效的工作状态。
(四)促进想象、联想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
音乐乐感培养过程对儿童认知发展的促进作用还表现在能发展儿童的想象、联想和思维能力。
现代科学的进步已逐步使人们认识到:
想象、联想能力是思维活跃的创造性人才所必不可少的一种能力。
想象是由表象深入发展而形成的一种较高级的心理现象,它与感知、记忆表象、思维等认识过程共同构成了一个人完整的心理过程。
正如音乐活动离不开记忆表象一样,音乐活动往往离不开想象和联想,而想象和联想又是学前儿童从音乐活动中获取快乐的重要途径之一。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观察到:
只要是在没有心理压力的情况下,许多孩子常常会在各种场合自发地开始并且旁若无人地长时间陶醉于这种充满乐趣的想象活动之中。
同时,学前儿童音乐乐感培养有利于激发儿童的创造能力。
音乐是创造的过程,接受音乐是创造力发展的过程。
由于音乐的情感性和非具体性,音乐十分有利于儿童创造力的发展。
在乐感培养实践中加入自己的理解,创造属于自己的音乐,这是增强儿童创造力的途径之一,这也有利于增强学前儿童自信心和勇气。
(五)有利于个性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
由于人的性格和气质各不相同,所以,在学前儿童音乐乐感培养过程中,要了解掌握学前儿童气质和性格的特性与差异,根据性格的可塑性,做到发挥他们积极的一面,克服消极的一面。
对学习有困难的学前儿童,应及时捕捉其闪光点,即使他们的表达不完整或者是不正确的,对于他们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也要给予赞许和肯定。
让他们感受到教师在注意自己、关怀和喜爱自己,从而产生良好的学习情绪,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
做到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气质、不同个性的差异,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发展个性。
同时,学前儿童音乐乐感培养对儿童个性发展的作用还表现在能促进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
所谓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的感觉,即自己认识自己的一切,包括生理状况、心理特征以及与他人的关系等等。
首先,学前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主要集中反映在自我认识方面,即认识自己,把自身与物体、与他人区分开来,建立自身的认同感。
在音乐乐感培养教育活动过程中,儿童对乐感的感受和表现正需要儿童能有意识地认识到自己的活动状况,有意识地调控自己的身体动作和活动与音乐相协调一致。
其次,随着学前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他们逐渐开始意识到自身与他人的区别,会在比较的过程中产生简单的自我评价。
而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特别是幼儿园的音乐教育活动多为一种集体的音乐活动形式,一种引发儿童能积极主动参与的活动环境,在这类音乐活动过程中儿童会逐渐产生日益明显的探索行为的倾向,且在探索过程中儿童的自尊心迅速发展,迫切地要求表现自己,要求自主,这也正是儿童自我意识的显著特征,关于以音乐来促进儿童的自尊意识,增强自尊心的
四、当前学前儿童乐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音乐教育理念相对落后
当前,在很多大部分学前儿童所在的幼儿园都设有音乐课,但教师的教学理念相对落后,不能满足学前儿童的学习需求,许多幼儿园音乐教师认为,在进行音乐教学时就是带领学前儿童唱歌、跳舞,此种观点对学前儿童的音乐需求心理分析不足,不能真正激发其学习音乐的兴趣,还有一些教师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幼儿音乐教育过于专业化、成人化,幼儿在这样的课堂上感到枯燥乏味,甚至会给其带来一定的心理阴影,这些均会阻碍学前儿童乐感培养效果。
同时,家长也对学前儿童学习音乐教育的盲目性。
目前很多家长都忽略学前儿童学习音乐的真正目的,即在兴趣和爱好的基础上学习效果会更明显。
大多数父母表示不想输在起跑线上,所以让孩子多涉及音乐方面的技能;有此父母则是看到很多孩子都在学习,盲目跟风;还有此父母则是由于自身的喜好而强加在孩子身上。
如此行为只能是导致最终的学习效果不明显,学前儿童对于音乐的反感,会极大影响学前儿童的乐感掌握,这样反而适得其反,浪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却没有达到自身想要的结果。
(二)学前儿童教师的音乐素养不高
现实中,很多受过音乐专业训练的幼儿教师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幼教专业毕业。
她们虽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了解幼儿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但她们毕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音乐专业训练,却又不得不承担音乐教学任务。
从中反映出来有相当一部分教师音乐素质过低,弹、唱、舞的技能较差。
有的在音准、节奏等基本音乐素质方面都不过关,绝大多数教师在歌曲伴奏中不会正确运用和弦,不是主和弦一贯到底就是滥用和弦,表演也缺乏应有的艺术感染力。
教师自身在音乐素质方面的不足和局限致使她们在音乐审美能力、审美情趣等方面欠缺。
而作为学前儿童音乐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基础,还应具备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等音乐教育理论;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演唱、演奏、舞蹈等实践操作技能,还要精通各种技能的教学法。
而目前,我国中师、高师在学前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上的局限性,严重阻碍了这方面专业师资的培养,无法满足各幼儿园日常音乐教学的需要,不利于学前儿童乐感有效培养。
(三)音乐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创新精神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正逐渐被重视,前文谈到但很多家长们却忽视孩子的学习过程,只是盲目的监督学习,重视学习的结果。
一般情况下,学前音乐教育中,培养乐感的最佳时期是3到6岁,这个阶段孩子们刚刚开始产生认知能力。
学前儿童可以自如的运用语言进行互动交流,大脑反射意识渐渐形成。
但,此时不仅要让孩子体验和感知音乐,更需重视学前儿童兴趣爱好的培养。
在儿童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更多的是传授知识、示范各种动作,学生主要是被动的学习和模仿,长此以往,学生逐渐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爱好。
尤其是学前儿童无法长时间集中精力去学习,往往由于枯燥乏味而失去学习的动力,最后总是半途而废,学习效果不明显。
除此之外,培养乐感不仅仅要提高音乐技能,还要在长期的努力学习中,培养自身的音乐修养。
还有音乐教育课成了教师的表演课,很多幼儿教师的音乐技能过硬。
但是在音乐教学活动中,为了整个教学过程的效果,个别教师过于表现自己,而忽视幼儿。
特别是在公开课上,很多公开课看似幼儿参与程度很高,但仔细揣摩发现,其实幼儿只是教师表演中的“配角”罢了。
有些教师对幼儿音乐教育活动的认知有偏颇。
比如教师想到了一些很有“创造力”的点子,如让幼儿拍拍自己的手、拍拍自己的腿、拍拍自己的身体来学习打击乐演奏,教师觉得这就是对幼儿创造力的培养。
殊不知,这只是幼儿对教师动作的模仿。
对乐感及节奏感知的方式应该是让幼儿自己去表现,那才是幼儿自己的创造力,而教师却没有耐心或没有意识去等待幼儿表现与创造。
因此,教师必须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不断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面进行创新,通过各种创新方法调动学前儿童的积极性,从而增强学前儿童乐感培养效果。
(四)把握教学内容的能力不足
教学活动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准确地把握教学内容,教师选择的教学内容既要适合学前儿童的现有音乐能力水平,又要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既要符合学前儿童的现实需要,又要有利于其长远发展;既要贴近学前儿童的生活,又要有助于开拓学前儿童的经验和视野。
在培养学前儿童乐感的教学中,目前很多教师在把握音乐教学内容上仍然有脱离学前儿童生活实际的现象,将一些社会流行的通俗歌曲、肚皮舞等都搬到了幼儿园,幼儿根本无法理解这些内容,就无法激发内心情感,当然也提不起学习兴趣。
这些都是由于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做的不够充分,对学前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音乐能力、性格特点、兴趣好爱等方面缺乏应有的了解造成的,致使教学内容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
还有的老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以传授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为出发点,没有为学前儿童提供更为综合与广泛的知识和经验,学前儿童的潜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阻碍了学前儿童的长远发展。
许多教师由于自身音乐素质和教学水平有限,对教学内容的挖掘、理解和分析都不够深入,导致在教学过程中重点不突出,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的设计和运用不够灵活和创新。
,没能为学前儿童思考、探索、发现和创造提供最大的空间,体现不出教学内容所蕴含的教育意义以及美的情操。
(五)教材不够规范
当前很多幼儿园音乐教材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有的使用的是单科(音乐)教材,有的使用的是领域(艺术)教材;有的只有教师用书,有的则还有幼儿乃至家长用书。
教材的内容和设计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游戏性过强,缺少基础知识学习的过程,没有注重音乐创造能力的发展;有的又趣味性和可操作性不够,没有顾及幼儿的兴趣爱好及好奇心;有的缺乏一定的教育意义和艺术价值,不能体现音乐艺术的形象特征、审美特征和情感特征。
面对如此众多、纷杂的教材、很多幼儿园和教师都感到困惑,无从选择。
导致目前在音乐教材使用上出现盲目跟风和随意性较强的现象,缺乏规范性,这均会影响学前儿童的乐感培养。
教材的不适宜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教师日常教学的开展。
具体表现在:
第一、老师们在选材时往往是从自身教学的难易程度去考虑,选择一些唱起来较简单的歌曲,但教育意义不大,而且韵律活动、打击乐,欣赏活动偏少,造成幼儿园的音乐教学与幼儿的实际需要脱节。
第二、由于一些音乐内容不符合幼儿的实际,尽管教师用心进行了教学活动设计,幼儿也难以掌握相关技巧,无法表现出对音乐的感受。
第三、一些老师由于没有合适的音乐教材,不得不自已组织教学内容,摘选的材料既零乱又随意,缺乏知识体系应有的连贯性和逻辑性,教学效果难以实现。
五、培养学前儿童乐感能力的对策
(一)注重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兴趣爱好
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不仅是音乐表演活动的重要前提,而且对于音乐欣赏活动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没有对于音乐的兴趣爱好,就不可能有怀着欣喜之情反复倾听音乐的行为。
学前儿童对于音乐兴趣爱好的发展主要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
周围成人或其他儿童对音乐的态度(其中父母和教师的态度最为重要);音乐经验的性质(能否从音乐活动中获得更多的积极体验);音乐积累(能否掌握更多的音乐语汇和音乐作品);音乐感知和理解能力。
3岁以前,随着音乐经验的不断增加,大多数儿童逐渐发展起个人的对某一种音乐的特殊爱好,并逐渐形成最初的个人对音乐价值的看法。
3-6岁期间,儿童仍旧较喜欢他们所熟悉的音乐。
如幼儿园里学过的音乐;广播、电视中经常播放的音乐;家庭成员经常欣赏或表演的音乐等。
另外,节奏鲜明、情绪欢快、音响明朗、内容易于理解的音乐也是3-6岁儿童所普遍喜爱的。
4-6岁期间,儿童个人的偏爱开始逐步出现,除了那些具有普遍性的音乐爱好以外,由于先天因素和后天成长环境的差异,许多儿童还产生了对某些音乐的特殊看法。
3-6岁期间,在良好教育的影响下,儿童一般可以发展起比较广泛的音乐兴趣,对各种音乐都能表现出一种理解的、宽容的接纳态度,也能够经常主动地发起音乐活动或参与由成人或其他儿童发起的音乐活动。
这时,我们可以说,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己初步地形成了。
当然,学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情况(包括速度和质量),除了先天的因素外,后天环境中的教育因素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
因此,教育者的责任就应该是:
努力避免和消除教育过程对儿童产生的不利影响,尽力扩大和增强教育过程对儿童产生的有利影响,要多方面培养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方可有助于培养学前儿童乐感能力。
(二)培养前儿童对音乐感受的表现力
乐感是音乐美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将技术转化为艺术的成果,也是赋予音乐鲜活生命的灵魂,无疑是音乐本质力量的显现。
良好的乐感表现是建立在对音乐作品深刻理解和对音乐表现技能熟练掌握基础之上的,因此,对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通过歌声表达出来,从而使音乐富有浓烈的感染力。
富于乐感的演唱不仅善于抒发和表达音乐的情感内涵,而且还能够激发欣赏者的情感,能够通过生动感人的音乐使人得到愉悦和精神的力量。
1、加强学前儿童演唱能力
演唱实践是培养乐感表现的重要方式。
当学前儿童演唱时,必须引导到音乐表现的要求上来,要求不仅是唱(奏)得连贯、通畅、自然,而且要将音乐的内在情感从内心表达出来。
音乐的情感比生活中的情感更强烈、更集中,也更富有感染力,并且更夸张。
所以学前儿童演唱作品要在自然的基础上更充分。
当学前儿童正真的将音乐的“味道”唱出来,避免单纯追求技术要求的时候,他们自然能够体会到音乐的魅力。
所以鼓励他们在音乐表演过程中,以充沛的自信心走进音乐,表现音乐,从而积极主动地掌握乐感。
2、加强学前儿童的听觉训练
音乐具有自己特有的语言语气,无论用歌声还是乐器去表现音乐,都有各自特殊的表达方式,人们常说,音乐学习者有位最好的老师,那就是自己的耳朵,正确和积极地利用自己的听觉能力,是培养良好乐感的途径之一。
听觉训练是需要时间的。
学习者不但要大量欣赏不同风格、不同种类、不同作曲家、不同时期的各种音响资料。
还要进行专业的听觉训练,其中包括旋律训练,要求学习者掌握每部作品的旋律发展手法与特点。
旋律作为音乐的灵魂,它是作曲家思想和内心情感的高度凝结,不同的旋律会给人们带来欢乐、悲伤、诙谐、激动、优美、庄严等不同的心理感应,要想在音乐表现过程中达到情感表达的准确性,就要尽量多去聆听风格迥异的旋律,体会各种旋律带来的心灵感应,并把这些音响和产生相对应的情感记在心里。
在表现一部音乐作品时,如果需要表达某种情绪,就可以用心理储存的那种音响效果来引导自己的演奏、演唱,当经过模仿的过程,表演者积累的听觉记忆越来越多,随之乐感得以加强,演奏就会更具方向性和目的性,情感表达也会逐步准确起来。
多声部的听觉训练可以使学前儿童加深对主调音乐与复调音乐音响效果的理解,并提高听辨声部层次变化的能力,具有多声部音乐的音响及织体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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