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对当代考试制度的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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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对当代考试制度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隋唐时期是承前而启后,具有雪誓的历史地位的历史时期。
这一时期又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最为繁盛的时期之一。
隋唐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给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带来了非常巨大的影响。
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也对中国甚至是世界历史都产生了十分主要的影响。
科举制度开创了通过公开考试选拔政府官员的制度,是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发展过程中最有效、最进步的一个阶段,也是世界上较早的文官考试制度。
科举制度为隋唐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做出巨大贡献。
对隋唐时期科举制度所蕴含的社会原因、功能进行慎剖深挖、深入发掘,就会发现其对我们当代的人才选拔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
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
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
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就更不计其数了)。
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
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考试内容隋炀帝时,设置明经、进士二科。
学业优敏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
唐循隋制,仍行科举取士制。
于进士科外,增设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常设科目以及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非常设科目。
还有皇帝特别主持举行的制科。
武则天在位时增设武科。
考生来源一是由中央和地方学校经考试合格的生徒,一是由地方选送的未在校学习而自学有成就的乡贡。
明经、进士等科的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明法、明书、明算等科;还要考试各科所习专业课程。
考试的方式方法,唐至宋初,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五种。
宋以后主要试经义。
帖经是唐代试士的一种重要项目,各科均须帖经。
方法是主试者将经书上的字任取一行,上用纸帖盖3字,令考生将被遮盖的字读或写出来。
墨义是主试者从经书中提出若干问题,令考生就书中原文笔答,不加解说。
策问是主试者就当时政治、经济、军事、生产等方面提出亟待解决的问题,由应试者发表意见,作出书面回答。
诗赋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重要考试项目。
而且直到清末,一直是进士科的考试项目。
北宋神宗以后,废除了帖经和墨义,代之以经义。
经义就是以五经中的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
写这种论文有较多发挥思想的余地,较之帖经、墨义是一种进步。
到了元代,明文规定经义考试首先须从四书中出题,答案须根据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不得任意发挥。
明中叶以后,又要求阐发经义的文章采用八股文的形式。
于是,经义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的要求。
考试程序唐代进士科的考试基本上每年都举行。
宋神宗熙宁时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为三年一考。
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从此至清末成为定制。
考试的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
地方考试称为院试。
考生须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取录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
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即秀才。
秀才由学政每年考试一次,叫做岁考。
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学政主持举行科考。
科考成绩列为头、二和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
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
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举人称为解元。
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
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丑、辰、未、戌年的三月举行。
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
凡贡士均参加殿试,殿试只考策问,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
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
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合称三鼎甲。
作为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人制度,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收归朝廷。
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使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较之以地位、权势任命官职是一个进步。
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现明显。
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的范围,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是一種通過考试來选拔官吏的制度。
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发明。
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熟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廢除,持续了整整1300年。
科举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学而优则仕”,直接催生了不論門弟、以考试產生的“士大夫”阶层。
鄰近中國的亞洲國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鮮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
现代选拔公务员的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發展與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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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以前的人材制度
秦朝以前,中國社會採用分封制,選士也依靠世襲制度。
西周時,天子以及諸侯分封天下。
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
管理國家由天子、諸候、卿、士分級負責。
而各階層按倫常,依照血緣世襲。
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强。
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
當時採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級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
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觀的評選準則,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員徇私,所荐者不實的现象。
東漢末年,曹丕時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
魏、晉、六朝時沿用此制。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举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
但是,這制度仍然存在不公平的弊病。
晉代以後,負責中正的官員都由世家士族出任,他們考核人材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
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
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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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
隋煬帝在大業元年605年設進士科取士,成為以後的科举。
在整個隋朝的三十八年內,總共舉行了四至五次科考,總共取秀才、進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國子監(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學館入學考試合格的學生。
乡贡則是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举人;考頭名的稱解元。
通過朝庭尚書省的省試者稱為進士及第,考頭名的稱状元,其餘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
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
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
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
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
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
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
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
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
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
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
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
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
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則天主政時,曾首創了由皇帝主持,覆核進士資格的殿試;和取武將的武科舉。
但是二者在唐朝時並未有成為定例。
唐代的科舉仍然留有一定的舉察制影子。
例如:
士子在應試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會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薦。
除了武則天主政的一段時間外,唐代的科舉沒有糊名的習慣。
考官在評卷時,考生的名聲往往是考慮因素之一。
這樣做的原意跟舉察一樣,是希望可以兼顧人材在試場外的表現。
但同時這亦無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現士子與考官之間的利益瓜葛。
到了唐末吏治敗壞時,弊病更甚。
整個唐朝的科舉取士約一萬人。
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進士出身,可見科舉的成效。
但科舉亦並非唐代政府招納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
到了唐代後期,出身寒門由科舉入仕者漸多,與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兩大官僚派系集團,互相傾軋,史稱「牛李黨爭」。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
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
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
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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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宋代進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舉制度,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體制。
宋代改良科舉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強對取士過程的控制,減少考官及士子聯黨結派的可能。
自宋太祖開寶六年起,取錄的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後一關殿試,名次也由皇帝親定。
自此以後,進士都是「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
為了保證考試公平及公正,宋朝對考試的規則進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
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數量大增,每科進士通常達數百人,並且放寬了應考條件,不論財富、聲望、年齡皆可應考,對偏遠地方的考生更給予路費。
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開考,三年一科,之後為明、清二朝所沿襲,至科舉被廢為止。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
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
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
省試在贡院內進行,連考三天。
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
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
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
試卷要糊名、誊錄,並且由多人閱卷。
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
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
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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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蒙古人不着重開科取仕,滅宋後一度不舉辦科舉,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開辦。
元代科舉分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
元代科舉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
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較簡單。
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較嚴格。
鄉試、會試考獲名單俱按種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順帝时灭亡止,科舉時辦時廢,只曾舉辦約十次,取士一千餘人。
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够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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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清科舉各級考試名稱明朝的科舉在宋代的基礎上繼續改良發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規模也更大,參加科舉的人數大增;考核的內容卻開始僵化。
明朝二百七十七年開科八十九次,取進士一萬七千人。
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
清開國初時曾在順治年間兩次分滿漢兩榜取士;之後改為只有一榜,但不鼓勵滿人、蒙古人參加,把科舉入士之途留給漢人,即所謂「旗人不佔鼎甲」。
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間開科一百一十二次,進士二萬六千人;進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滿人,其中兩人是順治分榜時所取。
明清時,正式由國家舉行的科考分为三級:
乡试
会试
殿試
在參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學」的資格,即成為生员。
入學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稱為童試的縣、府、院三級考試。
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認為是入士的正途。
另一方法是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
監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監」;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准的「蔭監」;和最常見的方法:
透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
監生雖然亦可應乡试、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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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试
童試亦稱童子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
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
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
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
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
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
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
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
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乡试。
成績特佳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
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
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
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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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關。
按規定每三年一科。
清朝時是在子、卯、午、酉年舉行,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
乡试於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貢院內舉行,亦稱「秋闈」。
考官是由翰林及進士出身的官員臨時擔任。
乡试每次連考三場,每場三天。
開考前,每名考生獲分配貢院內一間獨立考屋,稱為「號舍」。
開考時,考生提著考籃進入貢院,籃內放各種用品,經檢查後對號入座。
然後貢院大門關上,三天考期完結前不得離開,吃、喝、睡都得在號舍內。
每次各省乡试取錄的名額不一,按各地文風、人口而定。
清朝時,以直隸、江浙取錄最多,貴州最少。
監生、貢生更可以離開本籍,到京師赴考。
乡試發的稱為「乙榜」,又稱「桂榜」。
考中的称为「举人」,頭名举人稱「解元」。
中了举人便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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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试和殿试
通過乡试的举人,可於次年三月參加在京師的會試和殿试。
會試由禮部在貢院舉行,亦稱「春闈」,同樣是連考三場,每場三天,由翰林或內閣大學士主考。
會試發的榜稱為「杏榜」,取中者稱為「貢士」,貢士首名稱「會元」。
得到貢士資格者可以參加同年四月的殿试。
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題,亦由皇帝欽定前十名的次序。
殿试只考一題,考的是對策,為期一天。
錄取名單稱為「甲榜」,又稱「金榜」;分为三甲:
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賜「進士及第」。
二甲多人,賜「進士出身」。
三甲則賜「同進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
殿试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
能中進士便是功名的盡頭,不能重考以求獲得更高的名次。
能夠一身兼解元、會元、狀元的,就是「連中三元」。
明清的慣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編修。
其他成績較好的進士亦入翰林院,任「庶吉士」。
成績較次的進士任六部、中書、御史或知府、知縣等職。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曾發生南北榜之爭。
當年春天杏榜取錄的五十二名進士全部為南方人,引起北方舉人的不滿。
朱元璋大怒,親自查問後,把三名主考處死,在夏天再發榜,所取的進士全為北方人。
之後在明仁宗時確定,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
在會試的試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規定錄取進士。
之後比例偶有調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額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舉被廢。
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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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
鴉片戰爭後,科舉的內容漸漸與時代的需要脫節,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1895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發生在京考會試的舉人集體請願的公车上书事件。
康有為、梁啟超等舉人們的建議之一,便是改革科舉,興辦新學。
百日維新時,科舉一度被廢,但在戊戌政變後再次被恢復。
1901年,清政府先廢除考試用八股文。
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經袁世凱奏請,慈禧以光緒名義发布上谕明告:
「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
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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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後的科舉:
留學生考試
清政府雖然廢止了傳統的科舉,但並未停止透過考試來從民間選拔人材;而科考千年來深入民心,民間對以考試入士為官之途,仍然有相當的需求。
在廢科舉的同時,清政府同時製訂了「留學生考試章程」,吸引歸國的海外留學生透過考試進入政府。
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為止,被稱為「洋科舉」的留學生考試舉辦過六次,總共取錄了1388人。
根據規定,在海外高等學校入學三年者可以應考。
考試分為兩場,首場在學部舉行,稱「部試」;次場在保和殿舉行,稱為「廷試」。
考試內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學生留學時所習科目。
考取者按成績及其學習專業,分別授予各科「進士」、「舉人」等傳統科舉的身份,成績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編修。
當時的各式名銜包括有「格致科進士」、「工科進士」、「商科舉人」以至「牙科進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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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的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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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宋
隋煬帝時的科舉分兩科,一稱明經,另一稱進士。
雖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數量,但明經和進士仍是選拔官員的主要科目。
明經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帖經和墨義。
帖經有點像現代考試的填充,試題一般是摘錄經書的一句並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詞;至於墨義則是一些關於經文的問答。
進士科的考試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題目創作詩、赋,有時也會加入帖經。
唐高宗時代以後,進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經,成為科舉中唯一的重要科目。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進士科考生需要發揮創意方能及第,而明經只需熟讀經書便能考上。
而且進士科的評選標準甚嚴格,考上的人數往往只是明經科的十分之一。
當時曾有一句說話:
「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道出了進士科的難度。
另外,在武則天時代開始,亦設立了武举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宋代大部份時間的科舉內容與唐代分別不大,但王安石執政時,曾對科舉制度進行改革,把帖經、墨義和詩賦等考試都取消了,改為以經義(解釋經書)、論(對時局的評論)和策(提出解決時弊的辦法)作為考試內容。
然而,蘇軾等人對該項改革提出了強烈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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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元代的科舉雖然對自身的統治影響不大,但它的內容卻有重大轉變。
第一是科舉不再分科,專以進士科取士。
第二是考試的指定讀物有所變動。
新的規定是,如果經義的考試內容包括四书,則以朱熹著述的《四書集註》作為主要的依據。
這兩項改動並沒有隨元朝而消亡,而是成為明、清兩代八股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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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鄉試及會試皆以四书的內容命題,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語氣闡述經義,「代聖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
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極為講究形式。
只有到了科举最後一關,用以決定名次的殿試,才會改為考時務策問。
但是考生答策的內容很多時都並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慣以試卷的書法取定殿試名次的高低。
熱衷科舉的人只識四書五經,其他以外的知識,統統都成了「雜學」,很多讀書人都是一概不通。
諷刺科舉的小說儒林外史中便記載了這樣的一個笑話:
有人對明朝的進士范進開玩笑說:
「今下如果是四川的蘇軾來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
」范進答道「蘇軾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罷了。
」原來他竟然不知誰是蘇軾。
而就算是對四書五經的內容,科舉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華麗詞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獨立思考、創新見解。
考生的實際見識和才學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
於是不少考生索性捨四書五經,專門鑽研為應付考試而設,稱為“帖括”的八股文範文選刻本。
當時一些人稱八股文為「敲門磚」,意即考取功名後便可棄之如敝屣。
曾經有人將八股文與「鴉片」、「纏足」並列,認為是荼毒中國人的三大害。
晚清時力主廢除科舉的康有為與梁啟超兩師徒,可算是一對才學與考試成績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啟超十二歲便入學成為秀才,十七歲舉人,被稱為神童,算是科舉得意。
但梁啟超中舉後自認「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謂經史也」,遇見康有為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竅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為為師。
相反,康有為書香世家,家中有萬卷書樓,年少已熟讀經史子集古今典籍。
雖然康有為名滿廣東南海,但他十六歲成秀才,獲貢生身分後卻是鄉試六試不售,失意科場二十載。
三十六歲時方才時來運轉中举人,得以與徒弟梁啟超一同上京赴考,會試最終能以首名及第成為會元,高中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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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超過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
相對於世襲、舉薦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一種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
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
十六至十七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
十八世紀時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國和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
英國在十九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
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
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
今天的考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
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拻人材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
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的作用。
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
但只要他們能「一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
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一舉成名,光宗耀祖。
可以說,科舉是一種攏絡、控制讀書人的有效方法,以鞏固其統治。
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材。
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
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閒之輩。
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樑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
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
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
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士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
明清兩朝時,中國的讀書人以秀才計,大部份時間都不下五十萬人;把童生算在內則以百萬計。
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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