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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厅工作总结
市教育厅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结
2013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深入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比较好地实现了全省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
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工作相对滞后地区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努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全省新开工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100所,竣工面积万平方米,完成投资亿元;新增等级幼儿园843所,全省入读三级以上幼儿园幼儿比例达到%。
指导各地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2个《实施意见》,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迎检工作,督促各地推进校际均衡,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
33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集中连片接受评估认定的省份。
新建标准化学校321所。
为全省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100个,配备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和美术教室3163个,配备纸质图书188万册,为全省48个县787所学校更新配备可调节课桌椅20余万套。
新完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工程项目50个,完成投资亿元,帮助197所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配备班级多媒体1805套。
在国际经合组织公布的pisa即学生能力国际评价20测试结果中,我省普通学校15岁学生的数学、阅读、科学素养成绩均排列参加国家和地区的第2位。
加强中职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增国家级中职示范学校11所、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5个,新增省级中职示范学校21所、产学研联合体16个、实训基地24个、骨干专业61个。
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亿元,全面免除符合条件中职在校学生学费。
支持并指导浙江工业大学“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获批成为国家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
新遴选立项建设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个。
新遴选建设省高校第二批重中之重一级学科6个。
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第三轮学科评估中,省属高校有9个一级学科进入国内同类学科前5位,以地方高校计算浙江位居全国第5位。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在全国省区中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
建成200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完成16个特殊教育项目教学、康复设施配备。
正视自身落后,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新时期扫盲工作,2013年实现脱盲人口万人,比年初布置计划超出个百分点。
增强服务地方发展主动性。
第一时间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及《决定》精神,制定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高校面向创新驱动培养人才,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成立省高校产学研联盟委员会,开展高校服务高新区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已与相关地方政府、高新区合作共建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10个。
对高校科研管理干部进行科研成果转化知识技能培训。
探索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竞价拍卖。
推进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全省高校设立家政服务、健康管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等专业及方向13个,安排家政类专业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6100人,比去年增长20%;“3+2”和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1470人,增长10%。
成人高考招生计划做到“应报尽给”,招生录取实现“应招尽录”。
全年实际招收家政类专业大中专学生万余人,完成培训各类家政服务和护理人员7万余人。
成立全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建立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网站,指导和协调杭州师范大学与三替集团公司合作建立家政学院。
制订加强义务教育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意见。
引导鼓励各地多形式开展小学放学后无人照看孩子的托管服务。
加强和改进育人工作。
面向系统内外,多形式组织开展“新时期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倡导和树立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
会同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通知》,新编写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浙江的实践》和《浙江精神与浙江发展》两本高校教材,指导各地各校使用好省编德育教材,在全省师生中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并到高校宣讲。
深化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评估细则》,全省高校投入亿元改善学生公寓条件,已有66家高校的学生公寓通过标准化评估,%的学生公寓被评为标准化学生公寓。
强化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修改完善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体系,制定《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体现年度进步,强调分类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
制订高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研究制定《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方案》,依托北师大启动首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20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分析工作。
全省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实现全覆盖,中小学卫生室覆盖面已达到89%。
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迅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其《决定》精神,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已有改革,筹划探索新的改革。
认真贯彻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要求。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制订课程实施方案和选修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省级新增建设网络选修课程316门,上网课程总数已达429门,访问量突破330万人次。
启动开展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
中职课程新教材专业覆盖率达到70%以上,累计已有25本教材被教育部选为中职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并在全国推广使用。
扩大“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全省35所高职院校、53个专业会同5所中职学校招收学生8556名。
推进“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提高对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的有效性,参与试点本专科院校扩大到22所,招收学生达到1885人。
在高职院校继续推进“校考单录”“校考+高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全省高职自主招生人数已占到同类院校招生人数的%。
建立分级负责、分段管理机制,平稳开展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有984名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占比全国最高达到同类考生的%,实际录取650人。
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开放性征题体系建设。
着眼于推动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总结XX县试点经验,会同省编委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11个设区市的22个县组织开展试点。
积极推进教育开放,用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行审批权,制定配套政策,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新审批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个。
争取省政府留学生年度奖学金增加到1000万元,全省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
争取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出资,设立并启动“浙江省高校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
省内中小学校与境外中小学校友好结对新增加485对,圆满完成中小学千校结好三年计划任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省政府新制定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部署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大检查,草拟《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新开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162个,全省教师总培训学时已达到万课时,其中自主选课达到万学时,90%教师参加选课培训。
编制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标准、课程大纲和培训教材,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未取得资格在岗幼儿园教师20668人,其中已通过国家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3927人。
实施高校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支持和帮助高校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
全面启动按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开展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工作,注重对教学与科研成果实践应用的考核。
促进35所本科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会同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印发《省属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启动省属高校机构编制核定工作。
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项目一期工程1008套住房正式交付使用。
继续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取得决定性成效,到2013年秋季开学,全省已有79个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零择校”,其余11个县的择校生比例都已降到5%以下。
规范“小升初”管理,推进取消任何形式的与“小升初”招生相联系的学科知识笔试和面试,鼓励民办初中学校采用面谈加摇号等方式进行招生。
推进中小学“减负”,开展“减负校校行”活动,建立“减负”工作季度通报制度,设立网上“减负曝光台”,推进“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对区域和学校两个层面52个优秀实践案例加以推广。
督促各地尤其是一些重点地区加快解决现在岗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全省一年及以上代课教师人数已减少到16人。
会同省工商局建立经营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定期联合检查制度。
深化教育“阳光工程”,把中小学食堂管理新增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制订《中小学校食堂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制订出台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继续推进教育内审工作。
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下发《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新一轮平安校园建设。
会同省财政厅制订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省级奖补资金补助办法,督促各地制定并落实工程实施细则和校车服务方案,全省中小学生校车乘坐保障率达到83%。
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为重点,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制度,暑假前后全省有25万名教师走访256万名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遴选推广一批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和防溺水教育优秀宣传作品。
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已实现全覆盖。
2013年全省学生非正常死亡比上年下降29%,其中溺水死亡下降46%。
制订出台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高校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师生思想动态调查研判,有效处置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等各类突发事件,集中查处、取缔涉及大学生的非法宗教聚会场所。
指导高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推荐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全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把认真态度贯穿始终。
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组织“五大专题学习活动”、“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等。
认真听取意见,先后召开多个层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31个,并通过“千名干部进校园、万名教师访家庭”走亲连心、蹲点调研等方式,征集到“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530余条。
认真查摆和整改问题,及时向社会作出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畅通民情渠道、推行办事公开等8项作风建设公开承诺,切实开展正风肃纪行动。
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尤其是推进简政放权,教育厅承担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由20项减少到项,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由62项减少到32项,向高校下放副高级专业资格评审权、专业设置权、教师资格认定权,向地方教育局下放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2013年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正式文件比上年精简%,厅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会议经费支出减少%。
在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实施领导定期接访制度。
筹划建设上下呼应互联互通的教育官方微博,全省101个市、县教育局、83所高校及8个厅直属单位均已开通官方微博。
二、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实施“五水共治”、促进转型升级的要求,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更好实现浙江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着力深化教育改革。
突出对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讨,围绕大力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组织设区市教育局长读书会、高职高专书记校长读书会和教育局长培训班。
研究制订并启动重点高校培育计划,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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