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100KW广播中波发射机公开招标采购征求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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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播电视100KW广播中波发射机公开招标采购征求意
四川广播电视台100KW广播中波发射机公开招标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人:
四川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
100KW广播中波发射机
三、采购编号:
川政采招[2010]085号
四、项目要求:
100KW广播中波发射机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招标要求综述
第1章招标项目工程描述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进口100kW全固态中波广播发射机设备(含备件、自动检测故障系统、报警及遥控遥测系统等),具体见需求清单。
发射机设备系统安装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五二○台技术楼播出机房,使用频率为中波747kHz。
本发射系统工程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投标方须提供成套发射系统的安装方案,原厂家工程师的现场安装督导,以及整套发射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以下所描述的系统功能、配置和数量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厂商必须满足,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技术方案进行正向调整。
本次招标为系统招标,投标方须根据标书的要求,做出详细的系统设计方案,并根据技术方案确定相应的设备配置数量进行投标报价。
系统设计方案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本标的所有系统设计与集成施工必须由投标人自行完成,不接受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行为。
第2章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广播电视台本次招标采购的全固态中波发射机,安装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五二○台技术楼二楼播出机房。
要求发射设备满足现有模拟广播发射和传输的功能外,还同时具备扩展的数字广播发射传输功能。
第3章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
2、投标人书面承诺:
设备必须在2010年12月10日前调试安装完毕,如12月30日前未投入使用、投标人承担四川广播电视一切经济损失。
3、投标人提供书面文件说明对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说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原厂商或原厂商中国销售总代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第4章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则不需提供,总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其为该产品总代理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第5章项目计划
本项目所有设备在招标公示后90个历日内必须到达项目实施地点,并在2010年12月10日前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制订出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计划应当包括如下主题:
1)项目组织和管理计划;
2)项目人员准备计划;
3)安装、调试、验收计划;
4)集成、服务和运行验收测试计划;
5)作业时间和资源进度表;
6)保修期服务计划;
7)保修期后服务计划;
8)培训计划(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其他。
第6章技术总体要求
业主方四川广播电视台(业主方)本次招标采购的全固态中波发射机,安装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五二○台技术楼二楼播出机房。
要求发射设备满足现有模拟广播发射和传输的功能外,还同时具备扩展的数字广播发射传输功能。
中标公式后结束的90个日历日内设备运抵机房(不含系统安装、调试时间)。
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安装。
技术参数响应要求及完整性要求:
设备必须是定型产品,投标方不能对发射机主机的功能、结构和附件作缺省处理。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对技术需求作一一应答,详尽提供技术数据和指标,并单独列出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生产地及生产厂商等。
为保证本项目的完整性,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而所必须的所有必要配件、设备及服务。
第7章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质量保证及产品的验收
Ø中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的设备,进口产品须提供合法渠道证明文件,重要的核心设备必须持有相关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Ø所有设备必须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附件清单,清单中应包含设备的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以及设备的技术说明、能达到的性能、技术指标及功能。
如使用或验收中出现配件不齐,或未达到与标书要求相符的配置数量或性能,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添置更换。
Ø系统建设完成后,需由中标人联系相关检测部门对系统技术指标进行测试,买方不负责在测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技术参数达标后方可进入验收程序。
保修及售后服务
Ø投标人建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的具有团队维护能力的分公司、办事处或技术支持机构情况。
Ø免费质保期的服务:
投标人必须为中波发射机需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系统其他设备提供1年免费保修期。
Ø软件升级:
投标人有责任及时向招标人通报软件升级情况,并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Ø备品备件服务:
中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建有备品备件库,为项目及时提供备件更换服务。
Ø保修期内,非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可适当收取元件的更换费用。
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就设备的保修、维护期予以说明。
Ø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在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修复。
Ø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Ø中标人必须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运行保障
中标人在系统试运行后的一年内,应提供如下技术运行保障:
Ø对本系统提供完整的售后技术服务,确保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Ø从事运行保障的工程师应熟练掌握系统设备所涉及的技术环节,具有及时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
制定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和管理流程,保证各项运行维护工作按规范进行。
Ø现场排除系统和设备故障,使系统设备恢复正常。
Ø在质保期内,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中标人必须按照买方需求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系统的无偿检修。
Ø定期检测设备工作状况和工艺稳定性状况。
Ø每次检测后,中标人应出具检测报告,列出检测所发现的相关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提请买方认可。
检测报告应包含相关问题的现象及原因、采取的措施、修改的各项参数设置、维修或更换设备的型号及配置清单等,同时应记录完成维修的时间和计划等。
质量保证期满后服务
Ø故障响应:
质保期满后,软硬件发生严重的故障,在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免收维护费用(如有更换设备,收取成本费)。
Ø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所需配件至少10年的备件和技术支持服务,其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如因生产厂商停产,可用同品牌更高型号的兼容设备代替。
培训要求
Ø对买方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为买方人员提供培训。
中标人应向买方的受训人员提供必要的简体中文培训手册及技术资料。
Ø培训要求
1)对培训师要求
中标人的培训师除在操作和维护方面应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外,还应该技术全面,能够全面介绍系统的整体架构及流程,讲解系统的设置及维护维修方法。
如果买方认为中标人的培训师不能胜任培训工作时,买方有权要求更换。
2)培训地点
应在项目实施现场严格按照培训时间表进行所有的培训。
3)受培训人员
买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相关操作人员作为受培训人员参加培训。
4)培训材料
中标人应提供满足需求的中文培训手册以及培训时间表。
5)培训内容
培训师应结合现场进行操作培训和理论培训,使受培训人员理解如何操作以及维护系统。
6)培训考核
在买方的组织下,培训师应对受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7)培训费用
培训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第8章需求清单及具体技术要求
1.需求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100kW全固态中波广播发射机(进口)
1部
主机
2
设备专用维修工具
1套
备件
3
射频功率放大模块
4块
4
大功率场效应管及其维修附件
20只
5
配套电源保险管
20套
投标人必须对表内全部设备进行投标。
2.技术要求:
整机设备应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性能可靠、能耗低、运行噪声
低、操作保养和维护简便。
(1)设备基本要求
1).发射机为100kW(进口)全固态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
2).发射机在531kHz-1600kHz范围内,可按用户要求调整指定频率。
3).投标方需对该项目所提供的方案、设备技术性能、系统功能、系统安全、维护、功能扩展、备品配件等方面情况在标书中作出详细说明。
4).要求发射机为全固态数字化调制发射机、可兼容DRM数字广播。
5).具备模拟、数字两种音频输入接口:
模拟输入端口:
600Ω/平衡;–10dBm~+10dBm。
数字输入端口:
标准AES/EBU。
6).发射机射频输出:
输出阻抗:
50Ω/不平衡。
7).发射机监控接口:
发射机具备计算机控制接口、网络控制接口,可实现本地计算机自动控制、远程计算机控制,包括开机、关机操作、运行参数读取操作、运行参数修改操作。
8).发生故障时,发射机具有运行状态及故障指示、记录能力;发射机具有故障自诊断能力,便于工作人员故障定位。
有告警信号,并可方便的通过发射机的人机操作界面查询故障部位和故障原因。
9).功放单元应具有自我保护电路,如:
过压、过流、过热、过驱、过温。
(2)工作条件要求
工作环境温度:
0-50ºC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0-95%
交流供电:
3相4线,380V±5%,频率50±3%Hz
(3)技术指标要求
1).调制方式:
数字调幅
2).整机效率:
达到或优于85%(额定载波功率,100%调制)
3).电压驻波比:
≥(额定载波功率,100%调制)
5).正峰调制能力:
≥125%
6).频率响应:
≤±1dB(30Hz--10KHzM=
7).谐波失真:
≤%(30Hz--10KHzM=
8).信噪比:
≥65dB(1kHzM=95%)
9).方波过冲:
≤2%(400kHzM=80%)
10).方波倾斜:
≤3%(40HzM=80%)
11).载波跌落:
<1%(1kHzM=1)
12).残波辐射:
≤-60dBc
13).正负调幅度不对称:
用1kHz信号对载波进行调制,并使调制度之一保持在95%,正调制度与负调制度之差的绝对值应≤3%。
14).最大长时间调制度试验:
1kHz正弦信号,调制度为100%,连续工作30分钟,设备无异常。
15).冲击试验:
1kHz正弦信号,调制度在短时间内达125%,冲击5次,设备无异常。
(4)其他技术要求
1).冷却系统:
风冷,风机内置
2).发射机具有可热插拔功放模块的功能。
3).由供货方免费提供发射机接口的通讯协议。
4).发射机在输出网络应采用一个带通滤波器来减少雷电进入到发射机,和邻近频率互调产生的可能性。
5).发射机由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的工厂生产。
6).发射机生产厂应在中国国内至少有两名专职维修工程师,有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电话。
7).标书中要提供发射机原厂技术指标。
8).发射机整机保修期为一年。
供应商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采购单位:
四川广播电视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陈建军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刘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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