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园林管理处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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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区园林管理处部门预算
2018年度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部门预算
2017年12月31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
七、2018年部门收入情况
八、2018年部门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园林管理处下设七个科室,具体是绿化科、运输科、管理科、计检科、行政科、人事劳资科和财务科。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栏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
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5053.8
一、城乡社区支出
4985.9
4985.9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53.8
二、住房保障支出
67.9
6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总计
5053.8
支出总计
5053.8
5053.8
部门预算公开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
预算数
一、212城乡社区支出
4985.9
212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二、221住房保障支出
67.9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67.9
2210201住房公积金
67.9
合计
5053.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
2018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81.5
681.5
30101
基本工资
310.8
310.8
30102
津贴补贴
257.6
257.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5.2
45.2
30113
住房公积金
67.9
67.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3.5
83.5
30201
办公费
7
7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5
水费
7.8
7.8
30206
电费
2.2
2.2
30207
邮电费
1
1
30208
取暖费
9
9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26
劳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1.5
11.5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6
33.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4
11.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5.7
135.7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135.7
135.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合计
900.7
817.2
83.5
说明:
1、“本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1个预算单位。
部门预算公开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8年
预算数
比2017年
预算数增减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合计
33.6
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
3、公务用车费
33.6
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6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本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123人,其中:
在职人员86人,退休人员29人,长期聘用人员8人。
部门预算公开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部门预算公开表6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53.8
一、城乡社区支出
498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住房保障支出
67.9
三、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
五、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5053.8
本年支出合计
5053.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5053.8
支出总计
5053.8
部门预算公开表7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专户及批准留用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212
一、城乡社区支出
4985.9
4985.9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4985.9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4985.9
221
二、住房保障支出
67.9
67.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7.9
67.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7.9
67.9
合计
5053.8
5053.8
部门预算公开表8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园林管理处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补助支出
212
一、城乡社区支出
4985.9
832.8
4153.1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832.8
4153.1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985.9
832.8
4153.1
221
二、住房保障支出
67.9
67.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7.9
67.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7.9
67.9
合计
5053.8
900.7
4153.1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朝阳园林处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住建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带领园林处全体职工,不断转变思想、更新理念、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建设工作水平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我处预算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局总体工作目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预算执行中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保基本、控一般、压“三公”。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53.8万元,其中当年拨款收入5053.8万元,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053.8万元,支出包括: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85.9万元,占98.66%,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占1.34%。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53.8万元,支出构成如下: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85.9万元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985.9万元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2018年街路绿化养护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
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0.7万元。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一)人员经费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8年预算900.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81.5万元,包括:
基本工资310.8万元,津贴补贴257.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5.2万元,住房公积金67.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7万元,包括:
退休费135.7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83.5万元,
包括:
办公费7万元,水费7.8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9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3.6万元,较2017年无增减,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朝阳园林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505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53.8万元。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053.8万元,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85.9万元。
七、2018年部门收入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收入预算505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053.8万
八、2018年部门支出情况
朝阳园林管理处2018年支出预算为5053.8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900.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7.82%;项目支出4153.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2.1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018年街路绿化彩化26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朝阳园林管理处共有车辆44辆。
(四)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公开依据的管理文件分别是《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工作的通知》(吉财预【2016】755号)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财预【2016】1020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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