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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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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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法规时间日期汇总2
1小时2
2小时2
3小时2
4小时2
24小时2
48小时2
3日3
5日3
7日3
10日4
15日4
20日5
(1月)30日5
2月(60日)5
3月(90天)6
120天6
6月6
7月7
12月7
1年7
2年8
3年8
5年9
10年9
12年9
20年10
50年10
2017一建法规时间日期汇总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
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8小时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3、因紧急情况承包人需暂停施工,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
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当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
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答复时间: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4、评标结果有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招投标投诉受理时间: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中标及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
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
1、建设工程工期:
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
4、民事诉讼的受理:
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符合起诉条件的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
除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其他事故补报时限为30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银行保函担保预付款的正确使用,防止不合理使用或终止施工)
10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日
1、澄清或修改时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当事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10、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讼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1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3、集体合同:
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0日
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告: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
(1月)30日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经济性裁员: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
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于建委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5、建造师注册变更:
变更到新单位执业,应当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6、举证时限:
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施工许可证)
11.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为1个月。
12、施工起重机械: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技巧:
考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时间日期都是1个月或30日)
13、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14、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合同生效。
15、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6、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60日)
1、事故调查期限:
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4、劳务派遣单位
3月(90天)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颁发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注:
2016年版前为60日)
2、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注: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注:
不发生死亡事故,经原颁发机关同意可以直接延期)
4、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5、诉讼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只适用一审、基层人民法院)
6、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期限验收的,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7、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经申请批准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0.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20天
1、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书本上凡是说“以上”的都是包括本数的,以下不包括)
6月
1、开工报告: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诉讼时效中止发生时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4、试用期:
签订三年及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经济性裁员:
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一审普通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需再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7、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提出。
9、行政诉讼:
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1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2、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1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14、劳务派遣: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7月
1、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2月
1、注册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超过则注销。
1年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施工许可证: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
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劳动关系尚存的不受时效限制。
4、撤销权: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期限则视为放弃撤销权。
5、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1年的称为“经常居住地”。
(住院不算)
6、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7、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合同,视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年内。
9、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年内申请续展注册,可以无数次续期。
11、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1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申请不予批准。
13、企业申请办理资质:
申请人提供隐瞒虚假资料,不予受理,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4、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并不要求在同一家单位工作)
2年
1、普通诉讼时效:
2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强制执行的申请时效为2年。
6、建造师不予注册: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7、一般职务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年
1、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
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3年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建造师初始注册:
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5、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
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企业申请办理资质: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依法处以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年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2、建造师不予注册的情形: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3、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5、近5年内至少完成下列两项(工程业绩要求):
企业
建筑高度(M)
层数
单体建筑面积
跨度(M)
完成要求
一级资质
100+
25+
3万平+
30+
2项+
二级资质
50+
12+
1万平+
21+
2项+
10年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
10-年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12年
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0年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为20年。
2、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
20年。
3、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
20年。
50年
著作权保护期
(1)自然人:
生前终身加死后50年
(2)法人:
发表之日起50年。
65周岁
注册建造师:
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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