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至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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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至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
上蔡县2018至2020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XGZHN2018057
招标人:
上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二零一九年二月
第三章评标办法…………………………………………………………………………………24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8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上蔡县2018至2020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GZHN2018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蔡县2018至2020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上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上蔡县境内
2.2项目编号:
SXGZHN2018057
2.3工期:
三年
2.4质量:
合格
2.5招标内容:
主要工程量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三类(乙级)(含三类乙级资质)以上的资质证书。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报名
4.1.1报名:
投标企业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1.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1.3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详见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上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上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上蔡县2018至2020年农村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及水毁处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上蔡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量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三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三类(乙级)(含三类乙级资质)以上的资质证书。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3.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1、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元);
2、转款方式:
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转账或电汇凭证备注中注明“此款为项目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
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
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都支行
账号:
5000830734
收款单位:
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前到账有效,为确保按时到账,请适当提前转款。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是投标文件组成要素之一,应将转账(或电汇)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均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字、盖章。
3.6.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函附录壹份,资格审查材料一套。
3.6.3
装订密封要求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一个包,投标函附录密封一个包,所有投标文件涉及的原件密封一个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1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时前不能启封。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由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一)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
(二)宣布开标纪律;
(三)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四)由投标企业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签字确认;
(五)开标、唱标,公布合格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投标报价、质量、工期等其他内容;
(六)开标会议暂时休会,转入评标程序;
(七)评标程序结束;
(八)确定投标企业报价排名;
(九)推荐中标候选人。
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单数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不到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中标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需办理中标手续,签订合同。
否则按弃标处理。
8.3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8.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主要工程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8.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8.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
招标控制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圆柱式三角标志牌
671.79元/个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98.63元/㎡
单悬臂式三角标志牌
1470.84元/个
DN100圆管涵
3963.43元/m
单悬臂式圆形标志牌
1470.84元/个
警示桩
292.97元/个
单悬臂式矩形标志牌
2977.11元/个
公里桩
141.82元/个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6.93元/㎡
百米桩
13.78元/个
石渣挖补
31.08元/㎡
砖砌排水沟
311.65元/m
C25水泥混凝土面层
128.38元/㎡
波形防护栏
145.33元/m
12%石灰稳定土垫层
25.57元/㎡
土路肩加宽
16.29元/m
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81.81元/㎡
沥青灌缝
7.96元/m
沥青撒铺罩面
20.56元/㎡
石渣保通(18cm厚)
15.54元/㎡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4)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踏勘现场
1.5.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5.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5.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6投标预备会
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6.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6.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
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1.8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招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1.9费用承担
1.9.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中标单位应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精神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1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2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量;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6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交易中心网站公告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收到和默认该澄清文件。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交易中心网站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收到和默认该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技术标部分;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量”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如果发现主要工程量错误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
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种进行调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在公布投标结果公示期后3日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4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后,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原件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人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资质、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全套投标文件应整洁清晰,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一个包、投标函附录密封一个包,所有投标文件涉及的原件密封一个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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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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