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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威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强化规划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适应威海市经济社会转型和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威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立足于威海市土地资源现状,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相统一,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协调区域土地利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加强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目标协调,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中的各种关系,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外延式扩张,注重内涵挖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制定不同区域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按照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的要求,综合协调各行业、各区域土地需求。
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用地。
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构建全市生态屏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
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保护目标
贯彻落实耕地“占一补一”的法定义务,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节主要任务
针对全市土地供需的突出矛盾,依据资源利用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各区、市实际情况,围绕规划目标,着力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调控任务与目标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实现数量、质量的全面管护;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规模,合理调整结构和布局。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服务“一线、两区、四带”建设
协调存量建设用地与增量建设用地的关系,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在抓好现有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建设的同时,打破三市一区行政区划,统一调整生产力布局,服务于“一线(千公里海岸线)、两区(高端产业聚集区、滨海生态人居示范区)、四带(滨海旅游文化产业带、临港物流产业带、临海现代制造业带、海洋渔业产业带)”建设。
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加大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引导,落实“一主(中心城区)、四副(文登、荣成、乳山和石岛)、三轴(A字型结构的三边)、十四镇(十四个重点镇)”的空间战略,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发挥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的生态功能,构建良好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系统;推进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统筹海域和岸线空间资源保护。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的调控作用,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构建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第四节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胶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城市群一体发展规划》;
8.《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
9.《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0.《威海蓝色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1.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五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为本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和环翠区,总面积为569798公顷。
2.《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其中2006—2010年为规划近期;2011—2020年为规划远期。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
一、自然地理概况
威海市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地处北纬36°41′~37°35′、东经121°11′~122°42′之间。
北、东、南三面濒临黄海,北与辽东半岛相对,东及东南与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隔海相望,西与烟台市接壤。
东西长135.63公里,南北宽91公里,土地总面积5697.98平方公里。
威海市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并具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春冷、夏凉、秋暖、冬温,昼夜温差小,无霜期长,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明显。
年均降水量为722.5毫米,年平均气温12.1°C,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209小时。
全市海岸线长,海湾、岛屿众多,滨海资源丰富。
威海市地形为起伏和缓、谷宽坡缓的低山丘陵区。
主要山脉有昆嵛山、伟德山、槎山、岠嵎山和马石山。
主要河流有黄垒河、乳山河、母猪河、石家河、五渚河。
河流属半岛边缘水系,水流短促,以半岛脊梁为分水岭,南北分流入海。
威海市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裂缝、海水入侵等,大部分由人为活动引起。
其中地面塌陷主要是以采矿引起的采空塌陷为主。
二、经济社会条件
威海市下辖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和环翠区,共计50个镇、18个街道办事处,2619个村民委员会、267个居委会。
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249.0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35万,非农业人口117.74万。
威海成立地级市以来,经济总量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
“十五”以来,全市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大关,2005年达到1169.8亿元,年均增长15.8%,人均GDP达到47000元,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
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总收入11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7.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9.8%和33.1%。
所辖三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
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5﹕53﹕32调整为2005年的9.2﹕62﹕28.8。
“工业强市”战略成效显著,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海洋经济、旅游物流、能源石化四大支柱产业。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672.3亿元,其中五大产业群所占比重达到81.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由12.9%提高到24.9%。
旅游总收入85.5亿元,占全市GDP的7.31%。
2005年实际利用外资快速增长,达到87.43亿美元,外资企业发展到3565家,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10.8亿美元,经济外向度由建市初期的0.35%提高到2005年的51.1%。
全面实施“碧海、蓝天、青山、净土”四大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5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0年降低20%;林木覆盖率达到36.8%,比建市初期提高了8个百分点,城市绿化率达到45%;三废处理率、垃圾无害化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空气环境优良率达到97%;城市形象得到巩固和提升,荣获全国第一个“国家卫生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第一个“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群、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三、基础条件与发展机遇
1.基础条件
威海市优越的区位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优良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海洋资源、扎实的产业基础、明显的开放优势和较高的科技水平,为威海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区位优势独特。
威海市位于亚太经济圈的西环带,向东与朝鲜、韩国、日本列岛隔海相望,是我国与韩国相距最近的地方;国内方面,威海处于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和辽中南三大经济圈的结合部,直接面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接受双重辐射,为威海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2)综合实力较强。
建市以来,威海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活力最强的地区之一。
地区生产总值居全省第九位,人均生产总值居全省第二位,城市综合竞争力位居前列。
威海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渔具、轮胎、医用高分子制品、木工机械、地毯等生产基地,重要的造船、汽车零配件、玻璃等生产基地。
(3)基础设施完备。
按照“公路升级、铁路提速、港口扩建、机场开放”的思路,构建了立体化的区域交通网络。
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电讯网络建设处在全国前列,电力供应充足。
2.发展机遇
(1)国际经济一体化、中日韩经贸合作为威海更好地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带来良好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发展空间不足,一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产业呈现加速转移的势头,这有利于威海凭借丰富的劳动力和成本较低的优势,承接先进技术、资本和产业转移。
(2)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发展蓝色高端临港产业奠定了基础。
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指标精神,确定了“充分发挥我省海洋经济优势,深入研究相关产业规划、区域布局、政策措施等,大力实施陆海统筹,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崛起”的战略。
该战略的实施是威海市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发展先机、谋求新飞跃的一次重大机遇。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威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于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后,市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了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坚持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了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
1.落实了规划宏观调控机制
上轮规划的实施,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大政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落实到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解决了长期以来土地基本国策难以具体落实的突出问题,使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的管理上,做到了大政方针明确,阶段目标清晰,规划依据具体,管制规则有力,大大加强了土地利用管理的力度。
2.健全了耕地保护体系
一是明确了耕地保护的目标,特别是县镇两级规划,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管制的范围;二是制定了耕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使耕地保护的原则具体化,便于管理操作;三是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的相关制度,如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使耕地保护有章可循;四是完善了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相关机制,设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外延扩张
划定了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在用地审批时,对不在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的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予批准,从而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建设项目用地随意选址、分散布局的局面,促进了城乡建设用地的集中布局,控制了建设用地过快增长的势头。
4.规范了对土地市场的引导和宏观调控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规范了对土地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弥补市场调控机制的不足。
威海市通过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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