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标准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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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标准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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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标准章程
中心幼稚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该代教育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方面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主动推进素质教育,全方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老师法》、《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稚园管理条例》、《幼稚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稚园。
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稚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
本园于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同意设置,是含有法人资格办学机构。
本园实施园长负责制。
园长是本园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办园理念:
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
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快乐、家长放心、社会关心!
”办园宗旨。
第四条 本园培养目标是:
“培养含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主动向上、全方面发展儿童。
”办园目标,
第二章 幼稚园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幼稚园享受下列权利:
(一)根据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稚园规程和相关要求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用教职员,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稚园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受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权利。
第七条 幼稚园应该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遵法律、法规;
(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方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老师和其它职员正当权益;
(四)以合适方法,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它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相关要求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收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幼稚园实施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稚园法定代表人,全方面负责幼稚园行政工作。
园长由泾阳县教育局任命(或聘用)。
第九条 有条件幼稚园根据要求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稚园充足发挥党支部政治关键作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建设和师德教育,确保、监督幼稚园行政工作正常运行。
第十条 幼稚园园长负责幼稚园全方面工作,其关键职责以下:
(一)落实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稚园发展计划;
(四)负责建立并实施多种规章制度;
(五)负责聘用、调配工作人员。
指导、检验和评定老师和其它工作人员工作,并给奖惩;
(六)负责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发明必需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生活、工作条件,维护她们正当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八)组八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九)负责和小区联络和合作。
第十一条 幼稚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担对应管理职能。
第十二条 幼稚园建立教育工会。
作为教职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参与幼稚园重大问题决议,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员正当权益;建立女工工作小组;建立退休教职员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员正当权益,为幼稚园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提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幼稚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确保政令通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老师及其它职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老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要求幼稚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具体情况,自主制订和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试验;
(二)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酬劳,享受国家要求带薪休假和其它福利待遇;
(四)经过教代会或其它形式参与幼稚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稚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教育教学用具;
第十四条 老师应该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遵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推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珍惜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友好发展;
(四)严格实施幼稚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推行人人全部是德育工作者职责,常常和幼儿家长保持联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阻止有害于幼儿行为或其它侵犯幼儿正当权益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现象;不停提升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时向园长汇报,接收其检验和指导。
第十五条 为保障教职员完成幼稚园工作,幼稚园应该推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停改善教职员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教育教学用具;
(三)支持老师阻止有害于幼儿行为或其它侵犯幼儿正当权益行为;
(四)评定教职员工作,并给激励、帮助和奖惩。
第十六条 幼稚园保育员享受和老师相同权利。
其应该推行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老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老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老师指导下,严格实施幼稚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设备、玩具。
第十七条 幼稚园医务人员享受和老师相同权利。
其应该推行关键职责是:
(一)帮助园长组织实施相关卫生保健方面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验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亲密和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络,立即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十八条 其它职员权利及义务参考老师相关要求实施。
第五章 幼儿权利和监护人义务
第十九条 幼儿享受下列权利:
(一)参与一日教学计划安排各项活动,使用幼稚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发展上取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平等学习和发展机会;
(四)对幼稚园、老师侵犯其正当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 监护人应该推行下列义务:
(一)帮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稚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和同伴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章 课程设置、开发和教学
第二十一条 幼稚园课程设置要遵照幼儿教育规律,遵照课程改革标准,以以幼儿发展为本课程理念全方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
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稚园课程三级管理政策,认真实施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主动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课程体系。
第二十二条 幼稚园要组织老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中国外优异教育理论,主动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多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和健康、关爱和尊重基础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学习和发展机会;和幼儿阶段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主动、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和发展个体差异,表现部分化教育,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本园使用一般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一般话表示自己想法。
第七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搞好园内整体计划,从幼稚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绿色校园,把幼稚园建成孩子乐园。
第二十五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于监督评选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齐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六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立即发觉和排除多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严格实施接送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预防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预防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鼻、口腔内和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制订科学合理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二十八条 幼稚园建立幼儿健康检验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按要求每十二个月体检一次。
第二十九条 幼稚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主动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幼儿食谱,定时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一条 确保幼儿随时饮水条件,培养幼儿良好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二条 幼稚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八章 幼稚园其它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
第三十四条 实施校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友好校园。
第三十五条 本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园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和教工福利待遇亲密相关问题,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讨论经过。
第三十六条 本园园长室、工会、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第三十七条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照以下标准:
(一)本园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和本园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员。
(二)本园聘用老师必需持有对应老师资格证书;聘用保育员和医务人员必需含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九章 幼稚园和家庭
第三十八条 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稚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其关键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稚园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幼稚园工作,反应家长意见和提议,在学校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三十九条 本园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稚园发展计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间题和处理问题设想、方法,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
第四十条 本园老师应广泛联络家长,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章 幼稚园和小区
第四十一条 本园应亲密同小区联络和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知识,支持小区开展有益文化教育活动,争取小区支持和参与幼稚园建设。
第四十二条 本园要依靠小区,努力开发小区教育资源,依靠小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本园热情为小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小区做部分力所能及事。
第四十三条 依靠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围地域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一章 幼稚园经费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园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实施相关财务制度。
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员大会审议,并接收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检验。
第四十五条 本园按要求定时向教职员公开财务情况,接收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园对幼儿膳食费实施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个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七条 本园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题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演出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标活动。
第十二章 办园监督
第四十八条 本园党组织对办园实施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本园教职员代表大会对办园实施民主监督,对本园关键领导组员学习、廉政、实绩等情况实施十二个月一次民主评议和考评。
第五十条 本园接收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政府监督。
第五十一条 本园接收审计机构审计,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检验监督。
第五十二条 本园接收家长委员会和小区代表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园园址:
泾阳县中张镇燕王村;邮政编码:
713700。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本园园务委员会。
附:
1.章程不能和法律法规相悖。
要制订一个依法治园纲领性文件,前提是必需掌握和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订章程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学习法律过程,是树立和强化法制观念过程。
要让章程能够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真正在学校管理中发挥作用,学习和研究法律这一程序是绝对不能走过场,必需认认真真去做。
2.章程要注意突出“个性”。
公办幼稚园全部是政府投入举行。
在学校性质、管理体制、经费果道、教职员聘用、权利义务、教育教学等很多方面,各幼稚园有很多相同或相同地方。
不过,因为历史背景、当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办园条件、学校规模、师资条件、城镇农村等差异存在,各幼稚园在办园理念、办园目标、培养目标、办园特色、学校管理上会有或多或少不一样。
而这些不一样应该作为“个性”表现在章程中。
3.相关“办园理念”。
理念即观念、思想。
办园理念实际上指是一个幼稚园在办学中思想观念上追求,在表现形式上往往浓缩为一个见解。
理念因校而异,各有深意。
如“让孩子健康愉快每一天,让家长安心称心每一时”、“一切为了幼儿,为了幼儿一切”、“让孩子快乐,让家长放心,让老师安心”等等。
4.相关“办园目标”和“培养目标”。
全部是目标,但前者侧重于学校整体发展,后者侧重于对幼儿保育和教育。
就办园目标而言,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方面发展教育,促进其身心友好发展,同时为家长参与工作、学习提供便利件,是全部幼稚园共同追求目标。
但依据实际情况,各园发展目标还应该有不一样地方。
比如,刚刚设置条件较差农村幼稚园应该把改善条件、建设合格、规范幼稚园看成近期或中期工作目标,而条件好、规模大、质量好幼稚园则应把建设高标准示范性幼稚园作为一个时期工作目标。
就“培养目标”来说,《幼稚园工作规程》第5条作了标准要求,各幼稚园要依据本园实际进行“园化”,但所提出目标不能违反标准要求。
5.相关“办园特色”。
办园特色是一所幼稚园在办学当中所表现独特东西,也就是通常所说“个性”或“亮点”。
一所幼稚园在办园过程中既要努力达成常规要求,也要努力追求形成自己特色。
一所幼稚园有没有特色,往往是学校生存和发展关键。
在计划学校发展时,不能不考虑特色;在办学过程中,不能不下大力气去成就特色。
幼稚园要有怎样特色,这关键要依据幼儿特点、学校师资、地方特点、社会和家长需求去决定、去实践。
形成特色能够在保育、教育某个领域进行,也能够在某个方面某项活动中去努力。
但不管怎样,特色一定要“特”,才有吸引力,才能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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