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林大金山综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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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林大金山综字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贯彻上级对公务车辆相关管理最新规定,规范学院用车制度,现对《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车辆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1、车辆管理
1、公务车辆管理原则
1)学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学院车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次出车费用、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用车人负责处理报销。
学院领导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4)根据《福建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闽政管综〔2013〕111号)文件精神,学院公务用车必须依照规定开展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5)为控制公务车辆使用运行成本,学院公务用车将根据学校下发的年车辆维持经费,由各部门结合实际用车情况,进行用车经费测算(包括每年可能使用车辆公里数、油费、过路费等的测算)。
2、后勤工作部负责学院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1)学院车辆的调配使用管理统一由院后勤工作部负责,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和院领导公务活动优先用车的前提下,为全院提供车辆服务。
2)车辆的调度主要凭派车单出车。
各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院后勤工作部联系申请,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统一派车单》,调度人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用车。
3)后勤部应及时做好每月派车情况的登记汇总,核算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油耗量等车辆运行方面的各种业务,并于次月月初统一上报校后勤管理处。
4)后勤工作部应认真做好学院公务车辆的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工作。
同时,应认真做好日常运营费用的登记。
各部门用车需至后勤工作部登记后,方可办理公务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等费用的报销手续。
5)租用校外营运车辆,申请部门或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核并同意后,先至后勤工作部填写租车单后方能自行联系租车公司租用车辆。
同时,申请部门或申请人应负责处理车辆租用、过路费、停车费、油费等一切费用。
二、车辆调度
为规范我院公务车辆使用,例行节约,规定如下:
1)根据《福建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闽政管综〔2013〕111号)文件规定,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因公外出办事、因公出差等公务事项,任何人不得因私人事宜使用学院公务车辆;到外地办理公务,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不得超标准租用车辆。
2)鉴于我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实际情况,除出差目的地为边远地区,公共交通不便的,须携带大宗物资、特殊实验材料出差等特殊情况需要外,不得租赁7座及以下小汽车出差。
如确实需要用车,责任教师须经系主任、院领导审批,并到后勤工作部填写租车单后,自行负责联系校外营运车辆接送,一律不准使用学院公务车辆接送。
3)凡是出于外出教学实践目的,需要用车的,一律由各用车部门自行联系租车,不准使用学院公务车辆。
4)凡因特殊事由,需申请借用学院公务车辆接送外单位专家时,原则上仅厦门、泉州两地高校允许派车接送。
如邀请外省专家时,仅允许到泉州、厦门两地机场、动车站进行接送。
申请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至学院后勤工作部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统一派车单》,后勤工作部根据学院车辆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安排,同时申请人需在派车单用车人一栏签字。
5)院领导公务用车原则上由院领导自行斟酌把关,并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申请,后勤工作部统一调度安排,特殊情况下可联系司机出车,但责任司机应及时转告调度人员,事后办公室负责的工作人员需至后勤工作部补签派车单,以保证学院派车工作的正常进行。
6)学院各部门因需用车,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后勤工作部填写派车单,后勤工作部工作人员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安排,如遇用车紧张的情况,由申请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7)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原则上不安排各部门公务用车,确有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由书记或院长审批同意。
三、驾驶员管理
1、后勤工作部负责学院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1)后勤工作部应认真做好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驾驶员应认真钻研业务,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2)驾驶员每次完成任务后,应在派车单上填好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交至后勤工作部,以便核算驾驶员单月耗油量和行车补贴。
3)驾驶员出车前应负责检查学院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并在完成当日任务后将车辆停放在学院指定场所保管,自觉接受后勤工作部的随时检查。
驾驶员需负责办理新车上牌、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的年检年审、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及各项交通管理规费的办理交纳。
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及时与后勤工作部联系,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前往指定地点维修。
车辆维修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应对维修所用的材料、维修费用签字确认,以便日后结算。
4)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实行坐班制(上午8:
00-11:
30,下午14:
00-17:
00),听从管理和调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工作。
驾驶员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夜间实行值班制度,夜间值班期间当班驾驶员必须住在校内,方便夜间应急出车。
驾驶员请假外出,应将车辆的证件及钥匙交后勤工作部保存。
2、行车各类补贴及奖惩
1)出车公里数补贴标准
公里补贴标准:
小车每公里补贴0.17元,大车每公里补贴0.20元。
2)加班补贴标准
①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标准参照学院规定执行。
②双休日加班补贴按60元/天标准发放,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若有出差等各类补贴按就高原则发放,各种补贴不得重复发放。
③夜间值班,按20元/晚的标准发放补贴。
3)出差补贴标准
①车队业务出差人员按学校财务处规定,报销差旅补贴。
随各用车部门出车长途的驾驶员,其差旅补贴、住宿费、过路费、停车费由各用车部门承付。
②驾驶员出车到外地(不含本市)的旅差费补贴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驾驶员出车到泉州动车站、长乐机场、晋江机场、厦门机场一趟补贴20元,其补贴、过路费、停车费由各用车部门承付。
③驾驶员出车到离安溪县城较远的偏远乡镇(往返超过100km)的如感德镇、桃舟乡、虎丘镇等,按20元/趟的标准予以发放乡镇补贴。
4)安全奖、通讯费补贴标准
①驾驶员每人每月安全奖100元,电话补贴100元。
②驾驶员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取消当月车公里安全奖;超过3000元取消三个月车公里安全奖,超过5000元取消半年安全奖;超过10000元,取消全年安全奖;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③驾驶员不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不按照学院规定将车入库保管;擅自出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代开以及徇私舞弊等,由学院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
④驾驶员因公出车不遵守交规,造成100元及以上罚款和扣6分及以上处罚的,取消当月车公里安全奖。
驾驶员不按照交规造成的所有扣分与经济处罚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若学校公务车辆改革之后,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
1、《福建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闽政管综〔2013〕111号)
2、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公车使用申请表
附件1:
福建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闽政管综〔2013〕111号
省直各单位:
随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公务用车使用日益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一段时间以来,陆续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省直个别单位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利用公车迎亲娶亲,出入公众娱乐场所,游山玩水等公车私用较为突出;个别驾驶员闯红灯、违章停车、遮掩车牌、滥用警灯警笛、开霸王车、特权车等违反交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豪华装饰违规改装车辆,等等。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应当引起各单位重视。
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
各单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一)各单位要确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
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三)公务用车应执行回场定点停放制度。
公务用车在保障公务活动后按规定停放;夜间和节假日公务车辆应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淹等工作。
(四)进一步开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五)到外地办理公务,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同时,长途调度车辆使用,造成更多的浪费。
(六)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不得超标准租用车辆。
(七)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八)严禁违规使用双号牌装置,严禁违规加挂、借用、挪用号牌,严禁违规使用公安专段号牌和警灯警报器。
二、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教育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驾驶员学习教育制度和考核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通过开展驾驶员政治理论学习、道德规范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爱岗敬业自觉性,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二)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树立安全文明行车思想意识。
做到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抢占公交车辆专用道,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违规鸣喇叭和使用警灯警报器,不违规停靠、停放车辆,不开“特权车”、“霸王车”。
(三)组织驾驶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能力。
各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负责人应根据车辆的保养要求,组织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正确保养、安全检测。
不能以修理替代保养,避免造成车辆早期损坏,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经常组织开展车辆节能教育,提高驾驶员节能意识。
组织开展安全行车和车辆节能评比和技术培训,普及汽车节油科学知识,增强驾驶员爱车节能意识。
公务用车驾驶人员要养成良好节能习惯,确保轮胎气压正常,行驶中保持合理车速、尽量避免猛踏油门和制动,正确使用空调系统,执行公务等侯时间较长时车辆应熄火,并避免开空调耗能。
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机关公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交通保障,在社会上树立起党政机关良好的公仆形象和文明形象。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通报检查情况,严肃处理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3月28日
附件2: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公车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车牌号
乘车人数
用车时间
起始地点
目的地
派车事由:
申请承诺:
本人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我院学生人赴外出实践,需申请使用我院公务车辆,本人承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车辆油费、停车费、过路费及责任驾驶员的住宿费、差旅费、节假日及夜间加班补贴等相关费用均由本人垫付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且车辆外出期间学生组织及安全均由本人负责,与驾驶员无关,驾驶员仅负责往返接送。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系主任意见:
院领导意见:
初始公里数
截止公里数
行驶公里数
用车人确认
司机确认
派车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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