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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消费十五分析与十一五测算
文化消费“十五”分析与“十一五”测算
分析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成效,可以着眼于文化生产的市场活动前端数据──文化产业增加值,更应该着眼于文化消费的市场活动后端数据──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所透视出的“文化民生效应”,不仅可以间接反映出文化生产效果,而且可以间接体现出文化分享结果。
本文在对我国“十五”期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消费状况进行了测算。
一数据来源及基本结论
(一)数据来源
本项研究分析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正式公布的4组数据:
①全国及各地城镇与农村分别统计的人均总消费(其中包含文化消费)数据;②全国各地城镇与农村分别统计的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数据;[1]③全国及各地城镇与农村分别统计的人均收入(对城镇居民指可支配收入,对农村居民指纯收入,全文同)数据;④全国及各地城乡人口分布数据。
人们可以认为现有统计制度及其指标还存在缺陷,但无论如何,在全国统一标准下,各地之间具有可比性。
本文中全部数值都不能在《中国统计年鉴》里直接查到,但均从其中数据经多重演算得出:
首先分别求取城镇与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总消费、收入总量数值;其次求取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消费、收入数值;再次求取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及总消费比重数值,第四求取相应时期各项总增长及年均增长数值,最后据此分别进行各项测算分析和纵横向比较。
(二)基本结论
1.“十五”期间文化消费增长8成
2000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为2721.63亿元,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为214.74元;2005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为5155.11亿元,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为394.64元。
与“九五”末年2000年相比,到“十五”末年2005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均达到8成多,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从5.79%上升至6.20%,占总消费比重从7.47%上升至8.10%。
2.“十一五”头两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连续下滑,低于“十五”年均增幅
2006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为5660.75亿元,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为430.65元;2007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为6325.34亿元,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为478.72元。
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头两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速连续下滑,低于“十五”年均增幅。
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2006年下降至6.00%,2007年再下降至5.65%;占总消费比重2006年下降至7.97%,2007年再下降至7.64%,但各地不尽相同。
部分地区“十一五”头两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人均数值年均增幅高于“十五”年均增幅,但极少数地区“十一五”头两年这两类数值甚至均连续呈现负增长。
3.“十一五”期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均将为7成,占收入比重和占总消费比重将双双下降
基于2007年数据,以“十五”以来共七年的年均增幅估测,2010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将为9079.26亿元,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将为675.00元。
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2010年将下降至5.59%;占总消费比重2010将回升至7.71%,但仍低于“十五”末年。
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均将仅为7成多。
二“十五”期间增长分析
(一)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与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皆呈阶梯下行态势
以“九五”末年2000年数据为基础,比较整个“十五”期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情况,见表1。
全国分为东中西部及东北几大区域,按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十五”年均增长指数高低排列。
以2000年数据为100来衡量,至“十五”末年2005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指数为189.41,即五年间总增长89.41%,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97.30%、90.21%、74.01%、69.82%,年均增幅均超过11%;全国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指数为183.78,即五年间总增长83.78%,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91.13%、88.48%、73.89%、67.87%,年均增幅均超过10%。
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和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皆形成阶梯下行,东部表现突出。
表1“十五”期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
续表1
再来看表1中的年均增长指数比较。
同样以2000年数据为100来衡量,“十五”期间,东部和东北整体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明显高于中西部整体,但各省区市之间增幅却不尽如此,西藏、浙江、青海、黑龙江、山西、北京、广东、江苏、贵州、江西、河北、重庆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2位,而四川、广西、海南、天津、湖北、宁夏、新疆年均增幅低于10%,落入全国最后7位;东部和东北整体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幅度同样明显高于中西部整体,但各省区市之间增幅也不尽如此,西藏、浙江、重庆、青海、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辽宁、北京、河北、贵州、江西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3位,而湖北、广西、海南、天津、宁夏、新疆年均增幅低于10%,落入全国最后6位。
(二)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总增长,占总消费比重总增长,同样皆呈阶梯下行态势,但省、市之间分化显著
以2000年数据为基数来衡量,至“十五”末年2005年,全国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总增长百分点为0.41,即五年间总增长0.41个百分点,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0.75个百分点、0.44个百分点、0.21个百分点、0.20个百分点;全国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总消费比重总增长百分点为0.63,即五年间总增长0.63个百分点,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1.13个百分点、0.66个百分点、0.49个百分点、0.26个百分点,见表2。
在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总增长,占总消费比重总增长,同样皆形成阶梯下行。
表2“十五”期间各地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比重
续表2
同样以2000年数据为基数来衡量,“十五”期间,东部和东北整体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年均增长幅度明显高于中西部整体,但各省区市之间增幅却不尽如此,广东、青海、浙江、贵州、黑龙江、重庆、江苏、上海、山西、西藏、河北、北京、福建、湖南、江西、辽宁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6位,而陕西、海南、河南、广西、吉林、天津、新疆、宁夏年均增幅为负值,即为负增长,落入全国最后8位;东部和东北整体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年均增长幅度同样明显高于中西部整体,但各省区市之间增幅也不尽如此,贵州、广东、青海、北京、黑龙江、浙江、江苏、山西、重庆、福建、湖南、上海、山东、云南年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跻身全国前14位,而吉林、甘肃、广西、天津、新疆、宁夏年均增幅为负值,即为负增长,落入全国最后6位。
(三)东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领先于全国,中西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高于东北,京、沪、浙位居三甲
2005年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实际状况综合权衡的分析结果,东部3个单项比较指数和综合权衡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值,中部和西部各有1个单项比较指数高于全国平均值,另各有1个单项比较指数很接近于全国平均值,东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领先于全国,中西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高于东北,见表3。
此外,西部整体的综合权衡指数也较为接近全国平均值,高于中部和东北,西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相对高涨也得到了数值分析的证实。
按照此项分析结果,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甘肃、湖南、江苏、陕西、重庆、山东、内蒙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综合权衡指数高于全国平均值,居于全国前11位,而安徽、天津、河北、河南、宁夏、黑龙江、辽宁、青海、海南、吉林、新疆、西藏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综合权衡指数不足全国平均值的90%,处于全国最后12位。
各地“文化民生效应”一目了然,这由一个重要方面反映出了2005年及其此前各地文化产业发展“惠及民生”的实际成效。
表3“十五”末年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综合权衡分析
续表3
二“十一五”头两年测算
(一)“十一五”头两年,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之间,文化消费总量及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双双呈阶梯下行趋势
以“十五”末年2005年数据为基础,比较“十一五”头两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情况,见表4。
各地分为东中西部及东北几大区域,按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十一五”头两年年均增长指数高低排列。
以2005年数据为100来衡量,至“十一五”第二年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总增长指数为122.70,即两年间总增长22.70%,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27.12%、23.13%、20.30%、10.19%,形成阶梯下行;全国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总增长指数为121.31,即两年间总增长21.31%,东部、东北、中部、西部整体总增长依次为24.10%、22.01%、19.88%、9.12%,同样形成阶梯下行。
同样以2005年数据为100来衡量,与“十五”期间比较,在“十一五”头两年间,全国包括东中西部及东北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年均增长幅度全都下降,仅有天津、江苏、内蒙、吉林、安徽、新疆、上海、海南、河南、宁夏、湖北增幅高于自身“十五”增幅,其余各地增幅均低于自身“十五”增幅,而落到全国最后3位的重庆、云南、四川为负增长,均属西部地区;全国包括东中西部及东北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幅度同样全都下降,仅有江苏、内蒙、天津、吉林、安徽、河南、新疆、海南、陕西、宁夏、湖北增幅高于自身“十五”增幅,其余各地增幅均低于自身“十五”增幅,而落到全国最后3位的重庆、四川、云南也为负增长,均属西部地区。
进一步研究表明,无论就全国综合情况来看,或是就东中西部及东北各大区域整体情况来看,还是就绝大部分省区市情况来看,“十一五”头两年间,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占总消费比重均比“十五”期间大为下降。
这显然是受到近年国内物价指数上涨的影响,尤其是西部下降幅度更大,“十五”期间西部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比重高于东中部及东北的局面不复存在。
全国各地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普遍还不高的情况下,食品、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必然很快影响到其他方面的“非必需”开支。
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偏低,所受影响则更大。
表4“十一五”头两年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
续表4
(二)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的绝对值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东部更加大大高于东北及中西部,西部甚至连续两年跌落到东部的50%以下,状况堪忧
很明显,无论是从全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来看,还是从各地城乡居民综合人均文化消费的地区差距来看,“十一五”头两年间的态势都不如“十五”期间。
特别是西部情况堪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及综合人均文化消费增长幅度皆大为下降,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差距更是迅速拉大。
三“十一五”最后一年估测
整个“十一五”期间,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增长预期不容乐观。
刚过去的年景已经受到国内物价指数上涨的抑制,正面临的年景可能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振荡的牵制,广及中南、东南、西南地区的冰雪灾害,波及西南、西北、华中地区的地震灾难,这些不利因素也应该在考虑之中。
一方面经济生产需要振作,基础设施需要重建,另一方面民生需要改善,消费需要拉动,唯愿博弈“对冲”的结果能够扭转“十一五”头两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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