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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生态建设规划
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
(2009-2020)
简本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09年6月
为落实《辽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可持续的经济社会生态化发展方式,构建人与自然高度协调、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建设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的生态宜居城市,特编制《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
一.生态市建设基础
大连市区位优势独特,地理位置优越,位于中国辽宁省辽东半岛的最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处于环渤海地区的圈首,是东北地区的门户,与日本、韩国、朝鲜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相邻。
大连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以石化、装备制造、造船、电子信息为主的工业格局,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
循环经济建设和清洁生产审核均有一定基础,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工作开展较好,工业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绩。
大连市生态环境基础条件良好,森林和湿地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处于较好状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森林覆盖率41.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6平方米,均高于生态市指标要求。
海洋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在全国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
但大连生态市建设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既包括资源、生态和环境要素等硬件条件不足,也涉及监管能力、文化意识、资金投入、管理制度等软环境方面的制约。
金州以南地区水、土资源和能源自给率不足,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利用无序,局部近岸海域生态破坏和污染严重;市区地下水污染、酸雨污染较重;局部生态系统仍遭受破坏,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尚未形成。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扩张的瓶颈制约将进一步凸显,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
软件支撑条件方面,全社会绿色消费和环保意识仍需提高,环保监管能力、资金投入和与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尚需加强,亟需构建经济、环境、人居、文化和保障相辅相成的发展体系。
二.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与指标
大连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生态格局、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为载体,推进大连市经济发展方式、城市建设理念、资源利用模式和社会文化观念“四大转变”,构建全域生态安全系统格局,统筹协调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两大体系之间的关系,实现“绿脊连通、海滨环绕、山水相融、人地和谐”的生态可持续发展,建设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的国际知名生态宜居城市。
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基于全域生态的理念,构建“一条南北绿色中脊,多个山海开放廊道”的生态格局;将大连建设成为生态系统健康协调,城市布局科学合理,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经济运行高效平稳,人民生活健康富裕,基础设施齐全便利,支撑体系健全有力,居民生态意识和文化素质良好的国际知名生态宜居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循环经济高度发展,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持续协调发展,达到“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最终目标。
规划用5-10年时间,将大连市建成国家级生态市。
规划分为两个阶段。
(一)建设达标期(2009-2015):
针对制约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影响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完成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保障等生态城市的核心体系构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重点行业规模调控,形成适合生态经济发展的优化产业结构,产业生态化初具形态;在全市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区,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态县(市、区);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等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倡导循环经济理念,营造公众参与生态产业建设的社会氛围;初步建立发展生态经济的保障机制和实施框架,构建绿色消费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总体上遏制生态局部恶化趋势,改善重点区域和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生态市建设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巩固提高期(2016-2020):
形成生态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建立完善的循环型工业发展机制和框架。
能耗、物耗大幅度降低,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工业废物产生量大幅降低,重点产业和园区达到或接近“零排放”,全市生态基础设施结构和功能齐全,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成为生产力发达、布局合理、人民生活富裕、生态文明发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生态市指标体系,大连市在5项基本条件中已满足了3项,另两项基本条件在规划达标期内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指标体系包括达标性指标和扩展性指标两部分(见附表)。
达标性指标共19项,即国家规定生态市创建的19项指标,目前已有13项指标达标。
规划到2015年,19项指标将全部达标。
扩展性指标是根据大连市的生态基础条件和特点,专门设置的约束性和优化性指标,用来补充和提高生态市建设的水平的评价指标。
扩展性指标共5项,目前已达标2项,预计到2020年会全部达到参考指标要求。
三.生态功能区划和控制分区
(一)生态功能区划
一级生态功能区:
综合考虑大连市海陆并存、山水相依、资源类型复杂多样的特点,及其社会经济的空间发展定位,兼顾行政区划的完整性,将大连市划分为4个一级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山地生态结构性控制区、丘陵农业—都市生态经济区、海岛生态防护区和近岸海域生态防护区。
二级生态功能区:
在一级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区域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的不同,将大连市分为10个二级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北部低山生态屏障区、中部低山生态控制区、南部低山生态防护区、滨海都市生态经济区、丘陵河谷生态农业区、东部海岛生态防护区、南部海岛生态防护区、近岸海域渔业与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典型海湾型港口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区、典型海湾型港口发展与污染控制区。
三级生态区:
在二级区划的基础上,对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环境敏感性和城市组团发展定位进行空间细化,将大连市划分为碧流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75个三级生态区(其中陆域68个),具体分区见附表。
(二)生态控制分区
根据区域生态和资源环境条件、发展潜力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市域划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集约开发区,分区制定不同的环境保护策略。
禁止开发区:
指依法设立的各类保护区域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森林公园(核心区)、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老黑山、步云山、栗子房山、大黑山、小黑山、老铁山等重要山体、河流水域和重要湿地等。
区内实施严格保护,禁止任何改变现有生态基质和生态格局的开发建设活动。
限制开发区:
指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敏感性较高的区域,包括各类需要保护的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高敏感地区、水源涵养高敏感区域(主要为大连市北、中、南三片丘陵山地)等。
限制开发区实施保护优先,适度开发。
集约开发区:
指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主要为沿海平原区域。
集约开发区实施优化提升,集约发展。
四.生态市建设任务
生态市建设共涵盖生态格局、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六大建设任务。
(一)生态格局建设
陆域生态格局以主要丘陵山地及其间的林地、农田等为基础,构建贯穿全市域南北的生态控制中脊,以路网、水网、林地、农田为依托建立连接东西山体与沿海地带的生态廊道,形成“一条南北绿色中脊,多个山海开放廊道”的生态基本格局,实现东西山林与沿海地带以及南北山林的连通。
生态中脊由山体生态控制区和生态连接带组成,生态连接带依托成片的林地、农田、交通绿化带等构建,宽度视当地地貌、土地覆被等具体情况而定,但不小于1公里,对生态连接带上的植被实行严格保护。
主干河流生态廊道以复州河、大沙河、碧流河、庄河、英那河、登沙河、清水河、赞子河、湖里河、马栏河、李官村河、三十里堡河等河流为依托构建。
道路生态廊道以哈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丹大高速公路、滨海大道等主要道路为依托建立。
大连主城区、经济开发区、金州城区三者之间构建绿色隔离带,用于防止城市和工业区的无序扩张,除市政基础设施外,蜂腰地带禁止城市开发建设。
海域生态格局保留一片空间,筑起一道屏障,建设一条走廊,打造一个基地。
保留甘井子区黄龙尾——瓦房店市浮渡河口等砂砾海岸的自然岸线,保护沙滩、景观等旅游资源,形成一片海洋生态空间。
保护和恢复金州杏树屯镇老鹰咀以北的滨海湿地,筑起一道海陆发展的生态屏障。
保护和恢复开发区城山头自然保护区至甘井子区营城子镇黄龙尾近岸海藻床,建设一条海洋生态走廊。
以长山列岛海域为重点,打造一个绿色海产品基地。
基本生态控制线为维护全市陆地和海域生态安全,防止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价值的保护区、重要水域、湿地、岛屿遭到不可逆转的人为破坏,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划定生态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包括: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一级水源保护区、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2)坡度大于30%的山地、集中分布的森林、金州以南海拔超过60米、北三市海拔高于100米的山地;3)主干河流、水库、重要湿地以及河滨、库滨保护地带;4)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5)重要岛屿;6)其他需要进行基本生态控制的区域。
总面积约为6300平方公里,约占大连市陆域面积的50%。
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实施严格保护,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共设施、旅游设施、公园等公共或公益性设施以外,严禁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和工业园区发展。
(二)生态人居建设
生态区域结构。
以“一轴-两翼-多中心”的总体结构推进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优化,促进市域人口和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按照“规模均衡、功能疏解、结构寻优”的总体目标建立市域多中心体系,优化城市核心区、大窑湾、金州共同组成的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以旅顺口、庄河、瓦房店和普兰店为核心构建中心城市外围主要的“反磁力”中心,引导人口和功能在市域的合理集聚,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科学主动引导中心城市人口和职能向外有机疏解,遏制城市蔓延趋势和速度。
生态城镇空间结构将大连市域城镇体系划分为一个中心城市、三个生态次区域、八个生态新城、若干个生态村镇。
以“生态优先、组团布局、公交先导、混合高效”为总体原则进行生态城镇空间结构优化。
依托三个生态次区域,培育多中心体系。
将大连市域划分为以庄河为核心、带动花园口的北部生态次区域、以普兰店为核心、带动瓦房店、长兴岛、皮杨、长海的中部生态次区域、以旅顺为核心的南部生态次区域,实现“一心三核”的市域多中心体系布局结构。
生态化交通建立生态化交通结构,优先建设优质公交系统,形成以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多层次客运交通服务体系,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60%,其中轨道交通出行占公交出行的40%以上;以多中心和均衡组团结构促进“短出行”交通结构的形成,引导出行需求的就近达成,避免大量长距离通勤出行。
生态景观格局严格保护“三山三岛五湾、半岛半山半城”的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山体间景观视廊、山海间景观视廊、道路景观视廊以及广场景观视廊,塑造山海特色的城市天际线;突出海滨、海湾、海滩、海港、海岛、海鲜、海上运动的特色,建设亲海生态空间。
生态创建:
全面推进生态县(市、区)、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在金州以南地区推广绿色社区建设,推进环境友好型住宅建设和产业化成品住宅建设。
以建设文明生态村为载体,建设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协调的村庄体系,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将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农村。
2015年前完成80%的县(市、区)建成生态县,80%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同时还要推广和促进绿色社区和生态村的创建。
(三)生态经济建设
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为核心,推进产业生态化建设,实现链式经济向循环型经济的转变,效率经济向效用经济的转变、传统经济向生态经济的转变。
生态工业以“一岛十区”、“两区一带”工业园建设为依托,加快市区工业搬迁和新园区的产业入园,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示范;新建大中型工业企业向北、西方向布局,北部大连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及北三市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发展石油、化工、装备、船舶、建材等行业;西部以及旅顺南路大连高新技术园区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软件等相关产业;旅顺开发区重点发展绿色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轻污染产业,维持旅顺地区蓝天碧海、优美环境质量不恶化。
大力推进绿色化工、绿色制造业发展,围绕石化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与船舶制造业等核心产业构建生态产业链,形成物流、能流高效循环的生态网络,实现产业的层次提升与闭合循环,引导产业链向高端发展;制定电镀、冶炼、建材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标准,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生态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和产品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壮大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围绕五大优势产业,按照“四区五带”的区域化、专业化布局,加快零散农业资源整合,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进生态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科技型农业;推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构建优质、高效、安全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传统农业向都市精品农业的转型。
生态服务业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重点,以壮大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与软件业为核心,以生态物流、生态商贸、生态旅游建设为先导,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大连现代、生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着力发展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定位配套的金融、贸易、保险、会展、文化等服务业,创新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协调发展城乡服务业;强化发展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两大战略性服务业,壮大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文化产业三大主导服务业,优化发展信息与软件业。
(四)生态资源建设
根据资源禀赋,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水资源构建以本地水资源为主,跨境调水为补充,海水淡化、中水回用、雨洪利用相结合的水资源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体系;严格禁止地下水超采,逐步恢复地下水位,保障最小生态用水;提高用水效率,逐步扩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模,规划期内不再新增跨境调水工程;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力争在规划期内建成节水型社会。
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能耗城市;深化结构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淘汰力度,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适时制定大连市温室气体减排管理办法与技术对策,提出温室气体减排的行业调控措施;在保证能源供应的基础上,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用能电气化、燃气化和热力化,依托核电,提高电力消费比重;发挥LNG项目优势,积极调整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建立安全、优质、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
生物资源开展全市生物资源调查,建立物种数据库,建设生物保护与生物资源持续利用的信息共享平台;保持生物多样性水平不降低,严格保护珍惜物种栖息环境,实施濒危生物拯救工程,;合理开发森林、草原、海洋、农作物等物种资源,严禁掠夺式的资源开发方式,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五)生态环境建设
通过生态保护、碧水、蓝天、安静等工程的实施,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体系。
水环境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规划到2015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推行陆海统筹、基于环境容量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策略,逐年削减COD、营养盐等水污染物排放量,适时将持久性化学品、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纳入水质日常监管范围,保障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新建城区均采取分流制的截流措施,进行雨污混流改造;开展生态河道治理工作,对河道治理中所采用的混凝土河床及浆砌墙护岸进行必要的改造,恢复河道的生态功能和自然风貌。
适当还原部分水面,建设水边景观,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水生态恢复。
大气环境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降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强电力、热力、建材、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实行燃煤区域管制空间规划和管理,控制市区酸雨加重趋势;持续开展建筑工地、交通道路扬尘等污染防治,加快建立机动车分类管理并开展汽车尾气专项治理;逐步开展PM2.5、VOC及铅、铂等大气污染物的日常监管和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管理提高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15年、2020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8%;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金州以南区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分别达到35%、50%;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尽快出台电子废物回收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废旧物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静脉产业回收利用电子废物;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网络,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业化。
声环境加强区域环境噪声防治和管理,严格控制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实现声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不利影响最小化。
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大化、东北特钢、大水泥等搬迁后的企业厂区、关闭矿区、垃圾填埋场等进行生态恢复,加强区域内河道整治,启动大连湾西部海域的生态恢复工程,加强城市居民区、机场、高架桥居民区段、快速路居民区段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保护进行畜禽养殖控制区划,养殖控制区内实行生态养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村、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农村医疗废物处理体系、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和农村畜禽养殖规范管理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
(六)生态文化建设
从观念、意识、体制、能力等层面,全面提高人的生态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与公共秩序,建设以生态价值观和环境伦理为核心,以和谐健康的生态环境为主要标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统一的城乡生态文化。
绿色消费以政府绿色采购为突破,培育绿色消费观念,以商场、餐饮、酒店宾馆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绿色消费示范活动,推广绿色消费。
绿色教育开展绿色文化建设工程,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途径,促进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机构和绿色学校的创建,提高绿色宣传教育的普及率。
企业文化从改善外部环境和推进企业内部实施绿色管理、转变企业价值观念两方面着手,全面推动大连市企业文化的生态化。
公众参与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平台,制订相关法规政策确立信息公开制度,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五.生态市建设保障
(一)重点项目
为保障生态市建设,规划期内启动生态保障类、生态产业类、生态人居类、环境治理类、生态文化类与环境管理类六大类99项重点工程,共需要建设资金370亿元,绝大多数要在2015年以前完成。
(二)保障措施
政策法规保障将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由市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
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制定生态控制线、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应急污染事故防范与处理、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煤烟型污染、危险废物污染以及臭氧层保护、排污权交易、区域限批、企业环境诚信、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断完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组织保障成立以大连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全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生态市创建工作;将生态市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党委的政绩考核工作范围内,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责任机制。
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根据财力可能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生态格局体系和生态控制线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恢复、节能和污染减排以及农村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项目建设投入,研究和完善地方配套激励政策,引导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生态市建设持续推进。
科技保障加大环境科技创新奖励投入,优化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培养环境科技人才,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通过制定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态市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的联系,作为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技术保证。
社会保障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拓展宣传教育的对象,普及生态建设知识,推动生态市项目建设力度,使生态市建设规划真正得到实施。
附表1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
2008
2010
2015
2020
达标年
经济发展
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8000
9818
12000
17206
24671
已达标
2
第三产业占GDP比例
%
≥40
40.8
45
47
50
已达标
3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0.92*
0.8
0.68
0.47
2010年
4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立方米/万元
≤20
≥0.55
22
0.45
22
0.55
20
0.60
18
≥0.60
2015年
2010年
5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100
100
100
100
100
已达标
生态环境保护
6
森林覆盖率
%
≥40
41.5
45
>45
50
已达标
7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10.59
11
≥17
≥20
2015年
8
城市空气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9
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V类水体
基本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化学需氧量(COD)
二氧化硫(SO2)
千克/万元(地区生产总值)
<4.
<5.0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1.27
2.92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1.5
2.5
SO2<10.12万吨;COD<5.05万吨
1.2
1.0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0.6
0.5
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已达标
1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已达标
12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5
≥80
87.2
84.4*
≥85
≥84
90
≥84
95
≥84
已达标
已达标
13
噪声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准
基本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已达标
14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90
≥90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41*
99.6
危险废物转移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率为100%。
80
≥95
无危险废物排放
90
≥95
无危险废物排放
95
≥98
无危险废物排放
2015
已达标
已达标
1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1
11.6
13
15
20
已达标
16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
≥3.5
1.8
2.3
3.5
3.5
2015年
社会进步
17
城市化水平
%
≥55
69
72
78
83
已达标
18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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