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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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推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家政服务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根据**,现就在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试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范围
(一)本细则的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是指依法设立,在家庭成员住所或固定场所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二)申请信用等级评价的家庭服务业市场主体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证照齐全,注册运营一年以上;未纳入相关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或信用修复后满一年。
二、信用分级标准
(一)从价值理念、品牌形象、管理能力、经营能力、服务能力、公共管理、履约情况、社会公益、管理创新等9个方面(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对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分级。
(二)评价采用百分制,实行动态评价。
按得分从高到低,将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
序号
信用等级
信用评分
1
A
80分以上(含80分)
2
B
60-79分(含60分)
3
C
40-59分(含40分)
4
D
40分以下
对已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家政服务企业,信用评级直接归入D类管理。
三、分类监管措施
在对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项检查、接到申诉举报和发现其他线索进行监管外,对不同信用类别经营主体分别采取不同的日常巡查和监管措施。
(一)信用等级A级。
定期向社会公布,按规定落实信任保护原则,降低随机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
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有关规定,择优纳入商务领域信用“红名单”认定备选名单。
(二)信用等级B级。
定期向社会公布,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监管措施,主要以原则性、常规性监管为主,每年检查不超过2次。
(三)信用等级C级。
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建议取消行业评先评优资格,审慎安排财政性资金扶持。
(四)信用等级D级。
定期向社会公布,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建议取消行业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财政性资金扶持。
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等级长期为D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商务领域信用“黑名单”认定备选名单。
四、组织实施
(一)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由市商务局统筹组织,委托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二)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并具体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特别是对已被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要及时向市商务部门上报,便于统一纳入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三)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评价,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评价结果。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三年,满一年后可申请升级评定。
对于发生被行政处罚和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取消其评价结果。
(四)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在试行期间遵循自愿性原则,由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待条件成熟后推行到全行业。
(五)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申请信用等级评价应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对照评价指标及评价细则的自检报告和证明材料,申请承诺书等。
(六)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行业监管办法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国家、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时,从其规定。
附件:
评分细则
附件
评分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及权重
二级指标
及权重
指标说明与评分标准分值
分值
1
价值理念
(9分)
发展战略
(3分)
有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精神,切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愿景、目标和战略,得3分。
无愿景、目标与战略或有但不全,不得分;
0-3
2
领导层品质(3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得3分;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正在执行的失信人员名单的或失信后修复尚未满1年的,0分。
0-3
3
规章制度
(3分)
机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未建立相应制度或前述制度不全的,0分;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具有合法性和一定可行性,并贯彻落实,得1-2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具有合法性和较高可行性,并贯彻落实,得2-3分。
0-3
4
品牌形象
(5分)
品牌建设
(5分)
单位品牌培育、建设、发展的规划等。
积极申报并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市级及以上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授予各类荣誉,市级以下的每项0.5分、市级及以上的每项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
0-5
5
管理能力
(8分)
部门架构及办公条件(3分)
单位组织架构完整、职责明确,营业场所、办公设施设备和工具
配置齐全得分3分;任一不符合视情减扣0.5-1分,扣完为止。
0-3
6
安全保障
(5分)
单位安全管理等管控和风险防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紧急预案
及定期演练情况一般的得2分;较好的得3分;好的得5分;没有
或不全的不得分。
0-5
7
经营能力
(12分)
财务管理
(7 分)
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执行符合单位性质规定和国家要求的会计准则,得5分;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符合得2分。
0-7
8
盈利能力
(5分)
单位近三年经营连续实现盈利的,得3分;近三年经营连续实现盈利且逐年增加的,再得2分。
(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折算)
0-5
9
服务能力
(26分)
服务能力
(12分)
单位提供的家庭服务服务标准符合法规政策,达到行业和团体标准,具有相应合同或协议格式文本,得12分。
任一不符合减扣4分,扣完为止。
0-12
10
专业技能
(6分)
单位职工在县(区)级家政服务业技能比赛中获奖的,每项0.5分;在市级家政服务业技能比赛中获奖的,每项1分;在省级及以上家政服务业技能比赛中获奖的,每项2分。
满分6分,无不得分。
0-6
11
服务评价
(8分)
单位建立年度顾客满意率(度)调查,有近年单位满意率(度)调查报告得3分,无0。
上一年度单位年度整体满意率(度)达到80%或75分及以上的得5分,上一年度单位年度整体满意率(度)达到75%及以上、80%以下或70分及以上、75分以下的得2分,未达到0分。
0-8
12
公共管理
(10分)
纳税信用
(10分)
单位积极按章纳税,近三年无税务部门处罚记录的得10分;每有一条处罚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
无相关纳税记录或证明不得分。
0-10
13
相关方履约(20分)
融资与合同
(10分)
单位近三年无相关金融机构融资信用失信记录或法院判决因重大违约行为而被强制执行记录得10分。
每有一项失信或违约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
0-10
14
工资与社保
(10分)
单位近三年无因拖欠员工工资和未依法购买社会保险而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罚的记录,得10分。
因薪资、社保问题发生劳动诉讼,每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0-10
15
社会公益
(10分)
公益慈善
活动(10分)
单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捐资助学、扶贫、录用农民
工、下岗职工和残疾人。
单位上年度每参与一次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的记0.5分,满分2分;单位上年度捐资助学或扶贫助残的,得3分;单位每录用一名农民工、下岗职工或残疾人记0.5分,本项满分5分。
无上述任何活动记录或证明不得分。
0-10
16
管理创新
(20分,加分项)
提质扩容
(10分)
单位创新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单位标准化近三年内获得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1分、通过试点验收加1分、获得省级服务业或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加2分;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服务业或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2分、通过试点验收加3分、获得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加3分;近三年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省级)标准、团体标准和社会组织团体标准编写,分别加5、4、3、2、1分;积极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平台声明公开的加2分。
以上可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0-10
17
转型升级
(10分)
单位积极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的发展路径。
近三年来单位积极创建并获准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加2分;积极推行并获准认可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加2分;积极参保雇主责任保险或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任一项加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或实施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荣誉的加2分;以上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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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家政 服务业 市场主体 信用 分级 分类 监管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