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整.docx
- 文档编号:8348637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449.90KB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整.docx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整.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完整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承担政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规划提出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
2010年6月11日—2010年6月21日。
2、联系方式
规划提出单位名称:
福建省政和县环保局
联系方式:
林瑞华
电话:
评价单位名称: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205号)
联系地址:
福州市环保路8号邮政编码:
350003
咨询及联系人:
孙婧Email:
sun916@
联系电话:
0591-83571257传真:
0591-83571272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
主要为规划所在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意见调查。
5、相关链接:
报告书简本下载
福建省政和县工业园区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2010年6月11日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编制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建设单位:
福建省政和县环保局
编制时间:
2010年6月
1.1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
包括城东和石屯两大组团,用地总面积9.37km2。
其中,城东组团东起铁山镇南涧村,西至城郊现状鹤林工业园,南起东峰村,北至现状圆鸿木业有限公司,面积3.37km2;石屯组团东起倪元垄,西至王山口村,南起王元仔村,北至七星溪南岸,面积6.0km2。
规划期限:
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25年。
规划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园区建设将紧密围绕政和生态腹地的战略定位,以资源加工为主,集生产、科研、物流等功能为一体,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把政和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工业园区。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9.37km2,其中近期总建设用地面积2.5km2,选择城东组团鹤林工业片区东峰工业片区用地作为近期发展用地;中远期总建设用地面积6.87km2,其中城东组团铁山片区及石屯组团都作为中远期发展用地。
人口规模:
园区规划总人口4.6万人。
其中村庄人口0.4万人。
空间结构和布局
1.1.3.1空间结构
规划以204省道及高速公路连接线为轴线把两大工业团联系起来,形成“两轴两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二轴:
即以204省道及宁武高速公路连接线所形成的连接工业园区两组团的两条轴线,其也是工业园两条最高要的对外交通干线。
两区:
以城东组团和石屯组团为载体及内部产业布局所形成的两大产业集中区。
多组团:
是指以两大产业集中区为主体划成多个产业功能片区。
.2功能分区
规划将政和工业园区划分为以下三大功能区域:
(1)工业集中区:
生产各类工业生产用地的集中区域。
其中城东组团分为鹤林片区、东峰片区、铁山溪片区。
石屯组团分为东侧的茶叶工业产业区和西南侧的机械制造产业区。
(2)综合服务区:
服务于产业组团包括行政管理区、办公、教育科研、会议、信息交流、医疗、娱乐休憩等功能的综合区。
(3)居住生活区:
以住宅为主,并配置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等功能的区域。
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
政和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为:
竹木加工、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业、饮料制造、机械制造、精细化工以及仓储物流。
1.1.4.1产业发展方向
竹木加工:
以林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人造板、木制品、竹制品、竹木合成材料、竹炭、竹纤维等产品加工。
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业:
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蔬菜、水果及其它农副产品加工。
饮料制造:
以茶叶加工为主,适当发展果蔬饮料、酒类制造。
精细化工:
从竹木、茶叶、蔬菜、竹笋、锥栗等农产品中提取化学物质、生物产品加以发展。
主要从茶叶中可提取茶多酚,咖啡碱,茶皂素,茶叶芳香物质及色素等。
机械制造:
以专业设备制造为主,制造食品加工机械、茶加工机械、竹木加工机械、农业机械等,适当发展通用设备制造。
.2产业布局
在城东和石屯两大产业集中区中分别布置:
综合工业区、食品工业区、竹木加工区、物流区、研发区、茶工业区、机械制造区。
表1.1-1政和工业园产业规划一览表
序号
规划组团
产业
布局
发展方向
建设时序
1
城东组团
竹木加工
规划在组团的西部,鹤林片区内
人造板、木制品、竹制品、竹木合成材料、竹炭、竹纤维等产品加工
近期开发
2
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业
规划在组团的东部,铁山溪片区内
蔬菜、水果及其它农副产品加工
中期开发
3
精细化工
规划在组团的南部,东峰片区内
从竹木、茶叶、果蔬中提取化学物质。
茶叶中可提取茶多酚,咖啡碱,茶皂素,茶叶芳香物质及色素等。
近期开发
5
石屯组团
饮料制造
规划在组团的北部
主要是茶叶加工、果蔬饮料及酒类酿造
远期开发
6
机械制造
规划在组团的中南部
食品加工机械、竹木加工机械、农业机械等。
远期开发
7
仓储物流
规划在组团的东部
销售、运输、仓储、配送等
远期开发
2.1开发区开发现状
2.1.1开发区开发现状
政和县现有的鹤林工业园区即为城东组团的启步区,位于城东800m,现已开发50hm2(包括开发及平整土地)。
园区开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以竹木加工为主,木制品、食品加工为辅。
该园区首期开发29hm2,现已完成土地平整21hm2,土地开发利用率87%。
入园企业18家。
2.1.2现状存在的问题
1、产业布局不合理
从园区产业分布情况看,不同产业混杂现象明显。
例如食品加工与竹木制品业混杂,其结果不仅直接影响了食品生产的质量,而且也增加了食品安全认证的难度。
由于许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过大,难以迁移。
园区缺乏统一规划,急需按照产业关联与互补程度进行统筹布局和集中管理。
2、资源利用程度低
从生产加工看,园区大部分产品处于初级加工的阶段,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
以木制品为例,大部分为原木销售,从事半成品或仅次半成品销售的企业占到三分之二。
目前全县木材年采伐量7万多立方米,用于本地木制品企业仅有3万左右。
园区内土地利用效率偏低,现有园区开发存量工业用地少,因此急需加快园区的开发区建设力度。
3、配套服务能力不足
受各种条件制约,现有园区不仅在公共设施供给上存在较大的劣势,同时还缺少必要的产业链延伸能力及产业配套服务。
此外,再加上园区管理运作不规范,无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政策,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
4、占用农田、林地带来的社会环境影响问题
投资区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占用农用地和林地。
导致原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等压力较大,需要采取积极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5、开发区配套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城东组团鹤林工业片区现状尚无污水集中处理厂,现有的污水管网不完善。
现状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企业处理后,直接排入梅龙溪。
3.1规划实施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政和工业园总体规划符合市、县的“十一五”国民经济规划,符合政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区域环境资源可以支撑开发区规划的实施。
但该区域的开发受一系列制约因素的影响,如政和县中心城区发展、政和县水资源调节性能及现状供水能力、规划实施过程中占用大量的耕地和林地、建瓯东游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对水环境的制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周边区域农村面源的污染及生活污水的无组织排放。
因此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环境条件等,合理规划布局,使区域经济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4.1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
城东组团、石屯组团的污水量分别为0.4万吨/日、0.7万吨/日。
从水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城东组团和县城合建或分建污水厂的方案对水环境的影响均不大,不构成制约因素。
由于城东组团距离县城仅2km,评价单位推荐该组团污水经加压管和提升泵站,并入政和县城污水厂进行处理,尾水排放口位于七星溪王松源村附近。
石屯组团和石屯镇仅一江之隔,因此可考虑合建污水处理厂。
尾水排放口位于七星溪王山口村附近。
可结合开发情况分期建设实施。
区内各企业应自行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放可排入污水管网,对于一类污染物,应确保在车间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关注进水水质的监视,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
(2)大气环境
近期和中远期政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和网格计算点的SO2、TSP短期、中期、长期浓度增量不大,增量叠加本底敏感目标未超过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工业园区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远期推荐在城东组团城东南路中部预留集中供热用地。
在这种情形下政和工业园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和网格计算点的SO2、TSP短期、中期、长期浓度增量不大,增量叠加各敏感目标的现状监测值均未超过二级标准。
(3)声环境
规划方案实施后区域声环境质量将受交通噪声影响,其次是工业噪声。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本报告进行了规划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建议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为3类区和4类区。
建议集中布置居民区,优化产噪工业布局。
对邻干道一侧集中居民区路段设置声防护距离。
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本次规划带来的噪声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政和工业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规划设置了生活垃圾转运和收集系统,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处置率达100%,因此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部分进行了回收利用或外卖,少数未能利用的固体废物直接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不经过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除回收利用外,其余应按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但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范措施。
建议远期在规划区预留一块地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场,场址选择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批准。
(5)生态环境
在政和工业园建设过程中,应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严格控制开发规模,避免土地大面积平整后长期闲置导致的区域生态功能的降低;坚持土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严格控制土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土地利用的控制性指标,避免企业无序用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工业园建设过程中,会对规划区域的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因所受的影响在县域范围内所占的比重极低,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工业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生态风险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方面,虽然规划区内现状水土流失面积较小,但天然植被一旦遭破坏,极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特别是作为远期开发的石屯组团,其规划范围内地形复杂,山体林立,且部分山体坡度较大,若表面植被受到破坏,将极大的增加该区域的水土流失强度。
因此,在工业园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将这些坡度较大,海拔差距大的山体作为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以避免大规模挖山造成强烈的水土流失。
(6)累积性环境影响
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与周边污水厂的建设将大大改善区域的排污条件,降低七星溪的污染负荷,使得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污染物质的累积效应逐渐减弱,水环境累积性影响程度较小;从大气环境预测结果看,规划的政和工业园区内企业对规划区大气污染贡献率不高,因此大气环境累积性影响不大;开发区的建设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土壤环境累积性影响较小。
总体来看,开发区累积的环境影响程度不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实施施评价。
5.1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政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与各层次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结果汇总于表5.1-1。
表5.1-1长泰经济开发区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类别
对比规划名称
规划间的关系
协调性分析结果
区域发展规划
(1)《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协调
(2)《政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协调
(3)《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上一层次
协调
(4)《政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上一层次
不协调,下一轮规划修便是,应把铁山溪工业片区及东峰区工业片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5)《政和县石屯镇总体规划》
同一层次
建议《政和县石屯镇总体规划》将对石屯镇总体规划中的排水工程规划进行调整。
石屯集镇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本次规划的石屯组团规划的污水处理厂一并进行集中处理。
区域相关专项规划
(6)《政和县竹具产业发展规划》
同一层次
不协调,本次规划应禁止引进竹纤维生产企业。
(7)《政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2006-2020年)(送审稿)》
同一层次
《政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说明(2006-2020年)(送审稿)》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城东组团和石屯组团所在的行政区域规划的工业建设用地规模可以满足组团建设的需要。
(8)《政和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同一层次
不协调,需增加园区外林地面积,以达到林业发展目标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9)《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上一层次
协调
(10)《南平市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上一层次
协调
(11)《政和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同一层次
协调
(12)《福建省政和县生态功能区划》
同一层次
不协调,建议对政和中部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小区中被城东组团占用的土地,将其区域调整到政和中心城镇生态功能小区范围内
(13)《政和县域乡镇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同一层次
不协调。
1.建议在2个组团分别设置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对工业园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
2.缺少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堆放场地规划。
6.1规划的环境适宜性与合理性分析
政和工业园的选址、功能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以及各项市政设施的环境适宜性和合理性归纳总结见下表。
表6.1-1规划的环境适宜性与合理性汇总
规划战略
环境适宜性
合理性
原因及建议
功能定位
较适宜
较合理
——
规划选址
适宜
较合理
建议:
城东组团鹤林工业片区之间利用自然山体,保留300m的环保隔离带,在隔离带内不宜建设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发展规模
较适宜
较合理
——
产业规划
不适宜
合理
政和工业园位于闽江上游建溪流域,其中竹木加工产业规划中,竹纤维、利用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的项目属于闽政【2009】16号文件严格控制的行业,应禁止引进该类产业。
产业布局
不适宜
不合理
精细化工行业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大,且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的风险,建议对该产业布局进行调整
空间布局
不适宜
基本合理
1规划城东中路东侧,稻香路北侧位于稻香新村和东峰村之间的工业用地不利于污染控制,易对周边村庄产生影响
2市政设施用地布局不合理
环境目标
--
合理
——
环保设施
不适宜
不合理
1城东组团距离县城较近,独立设置污水处理厂不合理
2.设置7座垃圾转运站不合理,建议进行调整
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
合理
——
总体评价
较适宜
较合理
——
从以上汇总表可以看出:
(1)规划区的选址、功能定位、发展规模较为适宜;
(2)产业规划和布局不太合理,需进行局部调整;
(3)规划用地空间布局中的工业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需要局部调整;
市政设施规划不合理,城东组团距离县城较近,设置中途提升泵后,污水泵入政和县近期规划建设的污水主干管后,进入政和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方案优于单独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方案;
(4)环保设施建设时序与工业园区建设应协调一致;
(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能够实现和谐统一。
政和工业园总体规划中的各规划要素经过调整后,规划较合理,与周边环境总体相适宜。
土地利用总体上符合开发建设的条件,但开发区建设涉及到较大面积的土地征占,需要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给予重视和考虑。
本开发区的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本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但现状用地和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对规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制约,需要对规划的产业规划与布局、空间布局、市政设施规划等规划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
7.1产业规划的环评推荐意见
本次规划环评对长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的产业部分推荐意见如下:
表7.1-1产业规划及布局合理性分析汇总表
规划产业及代码
推荐产业类型
禁止行业
禁止行业依据
一、竹木加工(20)
禁止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中的竹纤维加工
1.耗水大户,生产过程产生含大量有机物的黑夜。
处理难度大,对环节污染严重
2.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
2011
锯材加工
2012
木片加工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制品制造
二、饮料制造(15)
1.禁止碳酸饮料制造
2.规划酒类制造中,禁止啤酒、葡萄酒其他酒类制造
1540
精制茶加工
1533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1539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21
白酒制造
1523
黄酒制造
三、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13、14)
禁止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70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31
植物油加工
1439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91
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四、精细化工
禁止: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及日用化学用品制造
1.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2.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
2663
专项化学产品制造
2664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械制造(35、36)
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需废水零排放;禁止使用重金属、有毒物等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电镀项目
(一)金属制品加工
34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2
金属工具制造
34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二)通用设备制造业(35)
353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355
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三)专用设备制造业(36)
3624
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9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1
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2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72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规划产业及代码
推荐产业类型
禁止行业
禁止行业依据
一、竹木加工(20)
禁止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中的竹纤维加工
1.耗水大户,生产过程产生含大量有机物的黑夜。
处理难度大,对环节污染严重
2.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
2011
锯材加工
2012
木片加工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制品制造
二、饮料制造(15)
1.禁止碳酸饮料制造
2.规划酒类制造中,禁止啤酒、葡萄酒其他酒类制造
1540
精制茶加工
1533
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1539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21
白酒制造
1523
黄酒制造
三、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13、14)
禁止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70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31
植物油加工
1439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91
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四、精细化工
禁止: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及日用化学用品制造
1.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2.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
2663
专项化学产品制造
2664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五、机械制造(35、36)
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需废水零排放;禁止使用重金属、有毒物等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
明确规定闽江上游建溪流域禁止引进电镀项目
(一)金属制品加工
34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2
金属工具制造
345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二)通用设备制造业(35)
353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
355
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
(三)专用设备制造业(36)
3624
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9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1
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2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72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8.1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园区行业准入条件
8.1.1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对政和工业园总体规划调整建议和开发区准入条件总结如下:
表8.1-1政和工业园总体规划调整建议表
规划战略
原规划内容
推荐意见
调整建议
推荐/调整依据
规划定位
以资源加工为主,集生产、科研、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省级工业园区。
推荐
—
—
发展规模
土地
规划占地9.37km2,其中工业用地5.3616km2;
推荐
—
—
人口
规划总人口规模为4.6万人
推荐
—
—
产业规划
产业定位:
竹木加工、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业、饮料制造、机械制造、精细化工以及仓储物流。
竹木加工
总体推荐
禁止引进生产竹纤维产品的企业入驻。
1.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2009】16号)《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2.竹纤维生产、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集中电镀项目等均在闽政【2009】16号中属于严格控制的项目。
3.禁止引进的产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高浓度、难降解的有机物废水。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高,属于重污染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业
禁止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饮料制造
禁止引进碳酸饮料制造;规划酒类制造中,禁止啤酒、葡萄酒及其他酒类制造
精细化工
禁止引进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及日用化学用品制造
机械制造
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企业配套电镀工序需废水零排放;禁止使用重金属、有毒物等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的项目
产业布局
城东组团:
竹木加工、食品加工、精细化工;
石屯组团:
机械制造、饮料制造、仓储物流
调整
将精细化工调整至石屯组团的中北部
1.精细化工排放的水污染物较大,且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
在东峰片区距离居住区较近。
2.与饮料制造,主要是茶加工产业形成上下游产业集群
空间结构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和 工业园区 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 公示 完整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