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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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
2021年10月
1安全基础管理检查 15
1.1重点检查内容 15
1.2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表 15
2本质安全设计检查 17
2.1重点检查内容 17
2.2本质安全设计检查表 17
3运行操作检查 22
3.1重点检查内容 22
3.2运行操作检查表 22
4作业安全检查 26
4.1重点检查内容 26
4.2作业安全检查表 26
5设备管理检查 27
5.1重点检查内容 27
5.2设备管理检查表 27
6电仪管理检查 29
6.1重点检查内容 29
6.2电仪管理检查表 29
7消防与应急处置检查 33
7.1重点检查内容 33
7.2消防与应急处置检查表 33
1安全基础管理检査
1.1重点检査内容
1.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运行情况,包保责任人履责情况;
2.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3.重大危险源管理和操作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情况。
1.2安全基础管理检査表
表1安全基础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1
明确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
查台账、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三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未明确扣50分
2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查台账、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九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
问题扣50分
3
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査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査台账、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20分
4
1.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
2.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按要求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查现场、查记录、查预警系统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四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20分
5
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企业层面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分厂)层面有关负责人担任;操作负责人应当由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所在车间、单位的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如车间主任。
査台账、査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十五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1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6
企业应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突出重大危险源,对辨识的安全风险釆取有效管控措施,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并建立台账。
查台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10分
7
建立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的安全包保履职记录,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管理。
査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九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20分
8
技术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査。
操作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第五条、第六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10分
9
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査现场、查记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八条;《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七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5分
10
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硏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应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在工厂主门外向社会公告。
S蚤全承诺公告牌企业承诺内容中应包含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的相关内容。
查现场、查记录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
〔2018〕74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第八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11
自2020年5月起,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查台账、查记录、査看人员学历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20分
12
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査记录、查制度、抽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七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10分
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13
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查现场、查评估报告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七条、第八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未开展扣50分
14
对符合下列情形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查评估报告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十一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发现问题扣
20分
2本质安全设计检査
2.1重点检査内容
1.检査重大危险源合理选址、外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情况,开展正规设计情况;
2.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平面布局合规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护情况;
3.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安全设施设计情况。
2.2本质安全设计检査表
表2本质安全设计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1
重大危险源应按照GB/T37243、GB36894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查报告、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GB/T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不满足距离要求,扣5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2
液化性罐组至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300m;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甲乙类液体储罐至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0mo
查报告、查现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4.1.9条
储存单元
否决项,不满足距离要求,扣50分
3
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应严格履行安全审查手续。
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试生产等相关资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不满足要求扣50分
4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查现场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八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5
1.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2.地区输油(输气)管道不应穿越厂区;
3.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与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倍塔杆高度;石化企业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与I、II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
m;精细化工企业甲、乙类液体储罐与I、II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倍塔杆高度。
查现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4.1.6条、4.1.8条、第4.1.9条;《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第4丄5条
储存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查设计文件、查批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2〕87号)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7
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现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储存单元、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8
1.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
2.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在生产装置内的,应进行抗爆设计。
查记录、查现场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生产单元
否决项,发现问题扣50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适用场合
扣分说明
9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相邻两个石油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精细化工企业与相邻工程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满足标准要求。
査设计文件、查现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版)》(GB50160-2008)第4.1.10条;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4.0.15条;
《精细化工企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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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 化学品 重大 危险源 企业 安全 专项 检查 细则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