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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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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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是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基础。
做好这项工作,要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激励保障、联系服务群众、组织领导五项工作,并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好党员教育培训
1、组织集中培训。
各党委(工委)每年都要针对党员共性需求,党的基本知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集中开展一次党员主题培训活动。
尤其是各镇党委要开展大规模培训活动,力争用3—5年时间,把所有农村党员轮训一遍。
培训要侧重于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年轻党员和党员骨干,覆盖面力求100%。
对年老体弱等难以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要采取送学、补学等方式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外,还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
区直党委(工委)集中党员有困难的,要突出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以支部推动、党员行动的方式完成培训。
各党委(工委)培训方案每年3月1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督促党员自学。
在抓好党员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各党委(工委)要建立和固定每月的“学习日”,以支部为单位,督促指导党员开展菜单式选学和自学。
自学内容为“大兴党建网”党员电教视频点播、《北京党员电教》等声像教材,以及各类党内刊物。
此外,还可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安排党员自学各级党组织文件精神、工作要求,以及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业务知识等内容。
3、抓好学习考评。
党员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每年不少于60学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对达到要求确实有困难的党员可适当降低标准。
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要采取“党员述学、支部考评”形式,结合半年工作总结,组织交流学习成果和体会,年终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
达不到要求的党员,要进行补学。
二、严格党员组织生活
1、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
基层党支部要继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党委(工委)书记要结合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或做一次报告。
同时,要努力创新组织形式:
一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突出党员主体,以“我讲党课、我讲工作、我讲故事”等形式,让党员在自我设计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创建党日活动品牌。
二是开展城乡结对互动。
区直、街道社区和农村党组织,要开展“城镇手拉手、党建一对一”活动,通过组织结对、党员互动,实现共享党建创新经验、共推经济发展、共创和谐氛围、共谋服务群众。
2、抓好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七一期间,各党委(工委)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学习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等内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评议方法是:
组织党员交流教育培训学习成果和心得;引导党员对照先进性具体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对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上报党委(工委);对民主评议好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努力方向。
3、组织开展党性分析活动。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
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
三、健全党员激励保障措施
1、定期组织谈心活动。
基层党支部每年七一期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要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党员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具体形式是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上下谈,党员之间左右谈,窗口服务单位、领导机关和服务对象内外谈。
纪检机关还可结合廉政谈话、廉政短信等,对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
谈心活动要坚持增进了解、促进团结,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2、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各党委(工委)要按照党章要求,在党员发展、参政议政、评优奖惩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努力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诉求渠道。
要坚持和深化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参与权、知情权,促进党内和谐。
有条件的党委(工委),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建议,党代表列席党委(工委)会,党代表定期调研,党代表大会年会等制度。
3、积极开展党内扶助。
区直党委(工委)、街道工委要借鉴各镇的有效做法,建立党员需求档案,通过开通热线、党员网络在线、下发需求表等形式,定期征集党员需求,并切实帮助解决。
对建国前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继续坚持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制度。
党内扶助的重点是困难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每年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基层党组织要联合民政、社保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有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困难党员救助基金;对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区委组织部联合区职介中心、人才服务中心,通过适时举办招聘会等形式,帮助实现就业。
四、畅通党员发挥作用和联系服务群众渠道
1、农村党员要发挥“双带”作用。
在继续坚持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员承诺制,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
为支持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各镇党委要进行调查摸底,从中挑选一个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热心村政事务的党员致富能手,依托其发展产业建立农村党员助富示范基地,为群众学习、掌握实用技术提供服务。
镇、村党组织要在资金、政策和场所建设上给予相应扶持,引导示范基地形成党员示范、基地带动、共同致富的新格局。
2、街道社区党员要发挥和谐创建作用。
对社区无职党员,要深化设岗定责活动,继续坚持“八大员”、“十上门”等有效做法,并切实加强履职考核,激励党员真正发挥作用。
有条件的可以开展社区党员“倾听群众诉求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居民诉求室,固定接待日,党员轮流坐班听取民意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难题,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
3、机关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机关党员要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开展“我承诺、我尽责、我奉献”争先创优活动,提高执行力和服务力。
通过设立党员标志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以及开展党员示范标兵评比等形式,引导党员提升服务水平,以党员服务促进和带动科室、机关服务。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在农村、街道或所属基层站所确定联系点,选派党员骨干挂职锻炼。
尤其是区直单位要结合帮扶整顿后进村,让选派党员从中经受实践锻炼,切实改变后进村面貌。
4、企事业党员要发挥岗位先锋作用。
企事业党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要努力成为掌握先进技术、技能的“经济能人”或“岗位标兵”,积极参加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服务企事业发展。
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认真搜集其意见、要求,及时反映给党组织,协助处理好劳资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流动党员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对外出流动党员,要登记和发放《活动证》,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双边互动教育管理工作,鼓励他们把本地更多的劳动力带出去,把外地的信息、技术和项目带回来。
对外来流动党员,要备案并吸收其参加所在地党组织活动,通过“一个党员一件事”和授牌命名“流动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发挥其在各自群体中的带动作用,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6、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各党委(工委)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确定基层联系点,尤其要把问题多、困难大、条件差的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并定期进行走访和深入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或做好解释工作。
在联系和服务群众过程中,还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各党委(工委)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区委组织部。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
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全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党委(工委)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比照区委联席会议,各党委(工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考核评价办法。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实行“4+X”量化考核,“4”即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激励保障、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X”即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党委(工委)、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增加的内容。
党员量化考核每年七一前,由党委(工委)部署,基层党支部落实,采取党员自评、支部测评、领导点评形式进行。
考核结束后,党支部以适当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同时形成党员量化考核汇总表一式两份,党支部和党委(工委)各留存一份。
党员量化考核是民主评议、党性分析、党员考核评优的依据,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作出组织处理。
3、整合党员教育管理资源。
一是加强教育教材建设。
区委除每年七一期间,通过“大兴党建网”、大兴报等媒体,集中宣传一批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外,还在区电视台开辟板块栏目,每月播出一期党建专题;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打造百名优秀党员、百个先进党组织“双百”示范工程,为基层提供喜闻乐见的声像教材。
各党委(工委)在学好、用好中央、市、区提供的教育教材基础上,可根据党员需求另外推荐学习材料。
二是加强教育阵地建设。
区委党校和基层党校是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重要阵地;各党委(工委)要依托视频会议室、党员电教室,大力发展党员电化教育,拓展教育培训途径;机关、农村、企事业、街道社区都要有适当的党员活动场所。
三是保障党员教育经费。
各党委(工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集中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集中培训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
2007年4月12日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党员领导干部参考样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个人打分
支部打分
领导打分
平均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完成自学和支部“学习日”内容,未完成的扣2分
3、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4、认真参加半年学习成果交流;年终学习总结实事求是。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分配,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决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扣6-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城乡结对互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参加民主评议,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评议差的扣3-5分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参加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20
2、注重廉洁自律,有良好情操和作风。
损公谋私或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扣6-9分
工作勤奋务实联系服务群众
1、确定基层联系点,定期走访和调研,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每项未落实的各扣3分
25
2、做好群众信访和接待工作。
因个人原因激化矛盾产生不良后果的扣3-6分
3、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改进工作。
每项未落实的各扣3分
x
(可结合实际增减)
1、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的加3分
15
2、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且落实的加3分
3、获区级以下荣誉的加2分,区级的加5分,市级及以上的加7分
合计
注:
在本表所列各项基础上,各党(工)委、各支部可另外增加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应分值可自行调整。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农村党员参考样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个人打分
支部打分
领导打分
平均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完成自学和支部“学习日”内容,未完成的扣2分
3、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有书写能力的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4、认真参加半年学习成果交流;年终学习总结实事求是。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分配,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决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扣6-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城乡结对互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参加民主评议,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评议差的扣3-5分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注重个人道德修养
1、认真参加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20
2、注重道德修养,有较强集体观念。
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扣6-8分
服务新农村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1、带头支持党组织工作,遵守各项政策。
参与上访或违反政策的扣6-9分
25
2、积极参加公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x
(可结合实际增减)
1、无职党员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的加2分
15
2、有“双带”能力积极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致富的加2分
3、积极联系和帮扶生活困难户的加2分
4、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且落实的加2分
5、获区级以下荣誉的加2分,区级的加5分,市级及以上的加7分
合计
注:
在本表所列各项基础上,各镇党委、各支部可另外增加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应分值可自行调整。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社区党员参考样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个人打分
支部打分
领导打分
平均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完成自学和支部“学习日”内容,未完成的扣2分
3、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有书写能力的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4、认真参加半年学习成果交流;年终学习总结实事求是。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分配,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决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扣6-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城乡结对互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参加民主评议,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评议差的扣3-5分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注重个人道德修养
1、认真参加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20
2、注重道德修养,有较强集体观念。
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扣6-8分
创建和谐社区,联系服务群众
1、带头支持党组织工作,遵守各项政策。
工作推诿、参与上访或违反政策的扣6-9分
25
2、积极参加公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3、带头弘扬和身体力行新风尚。
编造谣言或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扣6-9分
x
(可结合实际增减)
1、无职党员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的加2分
15
2、积极联系和帮扶社区失业低保户的加2分
3、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且落实的加2分
4、党员积极参加“倾听群众诉求”实践活动的加2分
5、获区级以下荣誉的加2分,区级的加5分,市级及以上的加7分
合计
注:
在本表所列各项基础上,各党(工)委、各支部可另外增加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应分值可自行调整。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机关党员参考样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个人打分
支部打分
领导打分
平均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完成自学和支部“学习日”内容,未完成的扣2分
3、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有书写能力的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4、认真参加半年学习成果交流;年终学习总结实事求是。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分配,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决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扣6-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城乡结对互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参加民主评议,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评议差的扣3-5分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注重个人道德修养
1、认真参加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20
2、注重道德修养,有较强集体观念。
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扣6-8分
工作勤奋务实,联系服务群众
1、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工作失职或考核差的,扣6-9分
25
2、勤奋钻研,有协作精神、服务质量好。
作风差和损公谋私的扣6-9分
x
(可结合实际增减)
1、积极参加“我承诺、我尽责、我奉献”争先创优活动的加3分
15
2、积极参加帮扶和联系农村贫困户活动或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的加3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的加3分
4、获区级以下荣誉的加2分,区级的加5分,市级及以上的加7分
合计
注:
在本表所列各项基础上,各党(工)委、各支部可另外增加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应分值可自行调整。
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量化考核表(企事业党员参考样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个人打分
支部打分
领导打分
平均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完成自学和支部“学习日”内容,未完成的扣2分
3、年学习不少于60学时;有书写能力的撰写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5000字。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4、认真参加半年学习成果交流;年终学习总结实事求是。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0
2、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服从党组织分配,未执行的每次扣2分
3、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决定,违反党纪政纪的扣6-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城乡结对互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参加民主评议,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和批评,评议差的扣3-5分
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注重个人道德修养
1、认真参加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所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0%。
每项不达标的各扣2分
20
2、注重道德修养,有较强集体观念。
群众有不良反映的扣6-8分
工作勤奋务实,联系服务群众
1、业务熟练,高质量履行岗位职责。
业务考核差或因个人因素引发事故的扣6-9分
25
2、密切联系职工和服务对象,维护单位和群众权益。
服务质量差或损公谋私的扣6-9分
x
(可结合实际增减)
1、积极参加党员示范岗等创优活动的加3分
15
2、积极联系和帮扶下岗待业户或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且落实的加3分
3、有技术创新成果或被评为“岗位标兵”的加3分
4、获区级以下荣誉的加2分,区级的加5分,市级及以上的加7分
合计
注:
在本表所列各项基础上,各党(工)委、各支部可另外增加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相应分值可自行调整。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
关于党委(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按照中央和市委精神,现就党委(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党委(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
1、组织坚强有力。
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凝聚群众共同奋斗的能力得到提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2、党员作用突出。
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工作全面发展。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得到全面落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
4、人民群众满意。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凝聚群众共同奋斗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实现、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主要责任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党委(工委)负责领导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主要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及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指示和意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努力实现党组织覆盖或党的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采取下派、横向交流等形式调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2007—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激励保障和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党员“出口”。
4、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
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凝聚群众共同奋斗和全面推动工作,创新、规范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相适应的工作程序。
村级党组织,要坚持“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等做法,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与法人治理有机结合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社区党组织,要围绕社区体制改革,发挥政治领导、组织保障、行为表率作用,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领导和发挥工会、共青团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业主和职工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为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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