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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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甘肃省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009-2011年)
一、项目依据
乳腺癌是妇女最多发生的癌瘤之一。
在世界范围内,乳腺癌发病率居妇女恶性肿瘤的前列,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乳腺癌是影响我国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是我国妇女恶性肿瘤的第六位死亡原因,死亡率从上世纪70年代的2.95/10万上升到目前的5.90/10万(其中城市8.5/10万,农村4.8/10万)。
据甘肃省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甘肃乳腺癌死亡率呈上升趋势,与90年代相比上升了109.49%,农村妇女乳腺癌死亡率上升幅度明显大于城市;另据甘肃省肿瘤登记中心分析结果显示:
2005年乳腺癌已成为女性癌种的第一位;乳腺癌的二级预防,近年已被公认是恶性肿瘤中最能有效提高患者生存率和降低死亡率的群防措施,西方发达国家在乳腺癌筛查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并有效降低了死亡率。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从2009年开始,为我国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卫生部在我省共确定7个检查点,在检查过程中开展医学咨询和健康教育,增强项目地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受检妇女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二、项目目标与实施原则
(一)总目标
从2009年开始,为我省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
本项目拟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定期筛查等方式,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探索适合我省乳腺癌筛查的优化方案。
(二)年度目标
1、2009年~2011年为我省4.2万农村妇女开展乳腺癌检查,其中,2009年完成1.4万。
2、提高筛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通过开展乳腺癌检查,总结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乳腺癌优化筛查方案。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在甘肃省选择7个农村项目点,分别为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陇西县,每点检查2000人,2009年共检查1.4万人。
项目点项目执行单位编码
酒泉市酒泉市人民医院2701××××××
张掖市张掖甘州区疾控中心2702××××××
武威市武威肿瘤医院2703××××××
天水市天水市妇幼保健院2704××××××
平凉市平凉市第一人民医院2705××××××
庆阳市庆阳市人民医院2706××××××
陇西县陇西县妇幼保健院2707××××××
(二)项目内容
本次检查采用流行病学调查、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和钼靶X-线检查和病理检查;对接受筛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可疑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乳腺彩超检查,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项目组织和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对该项目进行统一的领导和管理,成立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检查和评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专家组日常工作由中国抗癌协会承担。
2.甘肃省卫生厅将该项目作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纳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负责领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并对项目实施过程定期督导。
成立省级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日常工作由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承担。
3.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乳腺癌检查工作。
(二)技术执行机构
1.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全面负责甘肃省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项目的协调、实施、督导、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下设执行办公室,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肿瘤流行病学研究中心。
2.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负责项目点的筛查人群选择、流行病学调查、乳腺临床检查、乳腺超声检查、钼靶检查等,实施早诊和治疗服务。
合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实施,具体分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五、项目具体实施
(一)项目工作流程
1.宣传动员
对妇女乳腺癌检查的重要意义和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妇女乳腺癌防治知识覆盖率和筛查服务参与率。
2.筛查登记
组织有关人员,发放“甘肃省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书”,登记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组织安排筛查对象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筛查。
3.开展筛查
适龄妇女按照要求到指定筛查机构接受乳腺癌检查。
承担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行相关登记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筛查对象。
4.检查结果反馈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适龄妇女进行筛查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检查妇女本人,并提出相关诊疗建议。
(二)项目选点原则
项目点的选择由甘肃省卫生厅和省级项目负责单位根据以下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
1.乳腺癌是技术要求含量很高的项目,涉及临床、B超、放射、病理、流行病学以及医疗安全等多个学术领域,要综合考虑项目点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
2.选取人群依从性较好的农村人口作为目标人群。
3.开展过常规肿瘤随访登记和第三次全死因回顾调查的农村县优先。
4.政府重视妇女健康,支持开展乳腺癌检查工作。
5.卫生部门与其他部门有良好的合作与配合。
6.现有技术条件满足开展乳腺癌检查的需要。
7.技术单位有开展乳腺癌检查的积极性,并能进行良好合作。
8.医疗保障部门有政策支持乳腺癌早诊早治工作。
(三)项目培训
1.国家专家组制订统一的“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组织开展省级师资培训。
2.甘肃省卫生厅成立专家组,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对筛查技术和工作人员进行乳腺癌检查的统一培训,组织考核,合格后参加项目实施工作。
3.培训内容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手诊、B超检查、钼靶X线检查、病理诊断等技术环节。
(四)经费管理
1.检查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执行,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支付。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
3.项目地区应积极采取措施,为筛查发现的患者及时治疗。
探索利用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提高筛查病人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对贫困家庭癌症患者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1.参加筛查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应掌握筛查数据信息,妥善保存个人的筛查资料,并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省级项目负责单位(省级执行办公室)。
2.各项目点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汇总筛查数据,并将汇总数据逐级上报,由省级项目负责单位将数据汇总报告中国抗癌协会,由中国抗癌协会汇总报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六)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
2009-2011年。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评估
(一)质控和评估
1.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各级质量控制小组,实施质量考核及复核会诊制度,尽量避免误诊、漏诊。
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3.甘肃省卫生厅指定甘肃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作为质量控制单位,实施质量考核。
4.各项目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逐级培训和考核。
(二)绩效评价
1.任务完成率:
实际筛查人数/应筛查人数。
2.患病率:
在受检人群中检出乳腺癌及癌前病变的比例。
3.阳性检出率:
检出乳腺癌的病人占所有被检者的比例,包括乳腺自检阳性率、临床体检阳性率、超声检查阳性率、乳腺X线检查阳性率。
4.健康知识知晓率:
在妇女中进行乳腺健康知识调查,知晓合格者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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