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选矿厂尾矿库安全预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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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选矿厂尾矿库安全预评价
编制说明
尾矿是矿山选矿过程中,在特定的条件下,矿石经破碎、磨细、和选别出有用金属的同时所排放的固体废料。
在选矿工艺中排放的尾矿浆体,经自然净化后所沉积的固体矿业废料,其中含有一定数量的有用金属矿物,具有粒度细、数量大、可利用性的特点。
一般情况下,尾矿作为固体散料排入选厂附近的河床、冲沟、坑洼地或山沟中筑有堆坝的尾矿库中(尾矿堆场)。
尾矿是矿业开发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同时又是受选矿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制约,而造成资源损失的后果。
因此尾矿具有二次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特性。
选矿厂尾矿设施是企业生产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
其管理内容包括尾矿输送排放与堆坝,尾矿水处治、防汛、抗震、环保和尾矿库、尾矿坝、尾矿排洪设施等项目的检查、维护、监测以及分析等。
黑色、有色、建材等选矿厂湿法处理尾矿库(尾矿堆场),大部处于企事业、村镇居民和交通道路的上游,它的安全度受当地条件,基建时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生产时的管理和自然灾情诸多因素的不利影响,一旦引发了隐患,会出现坝体坍塌、洪水漫顶、泥沙下泄,将对其下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尾矿库事故处理比相同等别的水库事故处理要困难的多。
对于尾矿库的安全使用,国家、省、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曾多次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单位下发了行业标准和法规性文件。
为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在各级安监管理局统筹安排和催办下
各企业尾矿库建设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要求:
1.尾矿坝安全稳定性评价;
2.尾矿库排洪标准及排洪能力的分析评价;
3.尾矿库的安全度评价;
4.尾矿库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影响;
5.安全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委托单位名子)于200×年×月委托河北保信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所属尾库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评价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评价组赴现场实地考察、收集资料,并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该尾矿库未来建设和使用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详尽的辩识与分析,评估其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最后对其做出了可行性评价结论。
签于该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图纸、数据均由被评价单位提供,若因资料、图纸、数据失实而导致评价报告有误,其后果由被评价单位负责。
对评价过程中得到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1概述
1.1安全预评价的目的
安全预评价的目的是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及类比项目事故情况,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及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其实质就是在项目建设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本次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及今后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针对发生事故、危害的可能性及危险、有害的严重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建议,为该项目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以达到提高项目本质安全,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促使项目建设实现系统安全。
1.2安全预评价的原则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为依据。
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提出预防事故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在安全评价工作中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
1.3安全预评价的依据
1.3.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1996年4月12日起施行)
(7)《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自1995年9月12日起施行)
(8)《无证经营查处取谛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
(9)《地质灾害预防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1.3.2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3)《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4)《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1990
(5)《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1993
(6)《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YS5418-1995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8)《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
(9)《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22-87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
(12)《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SL279-2002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3.3依据的部门规章
(1)《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
(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第6号令)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第1号令)
(6)《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第18号令)
(7)《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04年第9号令)
(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20号)
(10)《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冀安监管一字[2003]10号)
(11)《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人[2006]47号)
(12)《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2006]50号)
(13)《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2005]55号)
(14)《关于做好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03]92号)
(15)《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实施意见》(冀安监管—[2007]127号)
(1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冀政[2006]69号)
(17)《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冀安监管一[2004]63号)
(18)《河北省尾矿库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19)《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20)《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一字[2005]8号)
(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9]44号)
1.3.4依据的其它基础资料
(1)尾矿库安全预评价合同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
(3)地质报告
(4)水文地质报告
(5)设计单位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日期200×年×月)
(7)建设项目的批件
(8)环保部门的评估报告
(9)地震有关资料
(10)企业提供的库区现状及其它资料
(11)有关当地气象资料
(12)选矿工艺资料
(13)地质地形图
(14)尾矿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1.4评价范围
××××××××××尾矿库。
1.5安全评价程序
(1)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该项目的基础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针对建设项目所处的位置、使用的特点,辨识和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基础上,根据安全预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成若干个单元。
划分的原则是:
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4)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选择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的部位、严重程度等级及其后果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是提供科学依据。
(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7)安全预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策措施,给出筹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8)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2建设项目概况
2.1企业概况
宣化县李家堡乡海隆选矿厂于2008年4月29日在宣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者为×××,日处理铁矿石700t,年生产180天,年加工原砂12.6×104t,选矿比7:
1,年产铁精粉1.8×104t,年产尾砂量10.8×104t,尾矿容量1.6-1.8t/m3,折合体积6.17×104m3。
(根据被评价尾矿库实际情况编写)
生产工艺流程为:
破碎——磨矿——高频筛——磁选。
2.2地理位置(根据被评价尾矿库实际情况编写)
宣化县李家堡乡海隆选矿厂位于李家堡乡小白阳村东北2.0km处,距112国道5.0km,距乡村道路1.0km,尾矿库位于选矿厂南400m处的东台沟中,厂区与公路有砂石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尾矿库坝体中心坐标x=4510322m,y=38618677m。
2.3库区自然地理条件(根据被评价尾矿库实际情况编写)
(1)地形地貌
库区地处李家堡乡北部,地表大部分被粘壤土覆盖,冲沟较多但不发育,沟底为冲洪积物。
尾矿库设在东台沟中,总的地势是北高南低,地形标高984m-1060m之间。
(2)工程地质
坝址所在沟道两岸及沟底为第四系粘土层,覆盖层较厚约20-30m,地质构造稳定,初堪未发现地质不良现象。
(3)水文气象
库区所处位置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春季干旱少雨,多风沙,夏季凉爽而短暂,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而漫长。
多年平均气温7.6℃。
无霜期130天,最大冻土深1.8m,多年平均蒸发量1900mm。
风向为西北风,最大风速17m/s,多年平均降水量425mm,多集中在7、8两月。
(4)地震强度
该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属中硬场地。
相应地震烈度为Ⅶ度。
(5)水资源
库区地表多为冲沟坡面荒坡地,流域面积0.23km3沟道洪水流经6.5km汇入龙洋河。
在厂区西1.5km处有坝口沙,地下水储量丰富,原井出水量30t/h左右,可作为选矿用水。
(6)尾矿库周边环境
尾矿库建于东台沟中,一面建坝三面迎坡,上下游植被稀少,项目所在区域内生态环境脆弱,周围无风景、旅游景点和文物古迹,也无珍惜野生动物。
尾矿库下游距村庄较远,无基础工程设施。
对下游村庄和工程设施构不成环境危害。
2.4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尾矿库由河北新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2008年5月编制了该项目的《尾矿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4.1尾矿库坝址、坝型的选择
尾矿库坝址选择在东台沟中,坝址两岸及底部为第四系坡洪积土,适宜建造均质土坝。
坝前相对开阔,有一定的库容。
经选择比较,尾矿库采用坡洪积均质土坝坝型方案,用上游及两岸的坡洪积土料筑坝,坝脚设滤水设施。
筑坝材料就地取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加高和扩建。
2.4.2初期坝
初期坝为均质土坝,材质为第四系坡、洪积物。
初期坝高10m,底高程985m,顶高程95m,外坡1:
2.5,内坡1:
2,坝顶宽4m,坝底宽44.2m,坝顶长88m,坝底长21m,安全超高0.4m。
坝后设排水棱体,高3m,顶宽2m,后边坡为1:
1.5,前边坡1:
1.0,前坡面及体底设碎石、粗砂各30cm的反滤层。
2.5尾矿库选优方案设计概况
尾矿库在距厂区南400m处建库。
形成一面建坝两面迎坡西侧围坝的三角形尾矿库型。
初期坝库容3.17×104m3服务年限0.51年,后期库容52.95×104m3总服务年限8.58年,总坝高28m。
干滩长度不小于50m,沉积滩坡度为1:
100。
初期坝采用壤土堆积碾压而成,土质为第四风洪积土。
压实干容重要求在1.6t/m3以上,压实系数不小于0.9。
尾矿库属五等库,相应尾矿库构筑物级别为5级。
设计地震烈度为Ⅶ度。
库内设水位标尺,库周边设信号灯,警示牌,照明灯,围栏等警戒设施。
2.5.1后期
后期坝采取上游式尾砂堆积筑坝,筑坝在初期坝的基础上加高18m,高程上升1013m,总坝高达到28m。
后期坝共筑9期,每期坝高2m,除末期坝顶宽4m外,其余各顶期宽均匀2m,内边坡1:
2,外边坡1:
3,外边坡平均坡度为1:
4,安全超高0.5m。
当坝高升至998m,需在坝体右侧用尾砂围坝,外坡平均坡度1:
4,堆积子坝每期坝高2m,顶宽2m(末期4m)后边坡1:
3,前边坡1:
2。
2.5.2尾矿排放
尾矿库采用分散放矿方法,应于坝前使用多根D110mm的胶管或塑料管均匀分散放矿。
矿浆输送管为在D250mm钢管或塑料管。
形成的尾矿滩面要规则,初后期干滩长度都不小于50m。
尾浆由选矿厂的尾矿收集池收集,采用渣浆泵全程压力排放输送到尾矿库。
按干尾矿600/d能力计算,尾矿浆浓度0.20,矿浆容重1.26t/m3,流量系数取0.95计算。
尾矿输送管道采用双管(一用一备),设计管径为D250mm。
一旦管道出现问题需检修时,可及时切换,即不影响生产,亦不会造成污染。
2.5.3回水
尾矿水在库区尾部积存澄清后,由潜水泵抽取回用。
回水工程利用直径D=120cm浮箱或小木船与钢筋网连接,网内设潜水泵,遇水浮起,随水位变动而升降或移动,成为移动泵站。
2.5.4排洪系统及设施概况
流域面积F=0.23km2,经计算百年一遇一次最大洪水总量为1566.97m3,小于初期调洪库容3500m3和后期调洪库容5.88x104m3。
每到汛期在库区内安装两台低扬程大流量的水泵,遇特殊情况将洪水及时排出库外。
由于洪量不大,运行时不设排洪设施,闭库时再考虑。
3主要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由于自然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尾矿库作为一座人为形成的高位泥石流危险源,在基建和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危害和事故隐患,且经常受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通过对其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尾矿库泄漏、漫坝、垮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尾矿库下游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尾矿库重大事故的诱发因素比较容易分辨,但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根本原因是很难确定的。
从我国尾矿库重大事故来看,都有着多种原因,而且往往互为因果。
为确保尾矿库的使用安全,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尾矿库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危害进行分析和识别,以便采取有效的科学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隐患发展造成危害。
提出的以下危害因素,供企业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措施,保证尾矿库安全运行。
3.1尾矿库危害与隐患识别与分析
通过对尾矿库现场实地调查以及相似条件尾矿库的对比分析,认为尾矿库在项目建设与生产运行过程中影响其安全稳定的主要危害与隐患表现如下形式:
3.1.1渗流的危害与隐患
(1)渗流的危害与隐患主要表现形式
①排渗设施堵塞或破坏,或无排渗设施,泄水能力不足;坝外坡脚处渗流量日渐增大和渗透水变浑。
坝体浸润线上升并在渗径较短处逸出,出现渗流流砂,造成表面局部沼泽化,且沼泽化范围不断扩大。
坝体出现裂缝、塌陷、冲沟或滑塌等。
②尾矿排放不合理,矿泥层集中,使尾矿沉积成为不均匀体,粒径分布紊乱,无规律。
不透水层、矿泥层形成,致使浸润线不规则变化,浸润线出逸造成集中渗流。
③坝体与岸边接触处渗流。
围坝基处理不净未夯实,促成尾矿渗透水从自然面渗漏,随着库水位升高,渗流强度不断加大,造成坝体局部出现集中渗流,尾砂流失,影响坝体安全。
④沿着埋设的排水设施外壁出现集中渗流。
此现象不易被发现,必需仔细观测。
排水设施接缝处或剥蚀裂缝处现出集中渗流,造成尾砂流失,影响坝体稳定。
⑤透水堆子坝渗浑水,浆砌石坝坝体有裂缝,有渗漏水,导致堆积坝坡面发生流土和管涌现象,坝坡稳定性受威胁。
(2)渗流危害与隐患的后果
坝坡面及外坡脚处因集中渗流出现冲沟,沼泽化、流土、管涌、出水变浊等现象时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方法不妥,造成坝体局部破坏,将造成坝体坍塌,造成垮坝事故。
3.1.2排洪(水)设施危害与隐患
排洪(水)设施包括尾矿排洪、回水系统、坝外防洪区排水沟等。
(1)排洪设施危害的形成
①尾矿库中不设排洪设施或设置错误,是最危险的危害。
②排洪设施地基不均匀沉陷,造成设施变形、错动、裂缝、堵塞、剥蚀等破坏。
③坝外排水沟不完善,破坏或堵塞处不及时整修。
(2)排洪设施危害的后果
①不设排洪设施或设置不当,不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一遇连续降水,会造成洪水冲垮坝体的安全事故。
②坝体外围不设排水沟或设置不当,降雨时会使坝体面出现冲沟危及坝体安全。
3.1.3尾矿排放与堆坝的危害隐患
(1)尾矿排放与堆坝危害与隐患的形式
①坝前放矿时没有形成尾矿矿砂沉降规律:
近坝尾矿粒径粗,上粗下细的沉积状态,造成尾矿粒径沉积紊乱,沉积体中混有矿泥夹层,对堆积坝留下隐患。
②坝前沉积滩表面有矿泥层,滩面高低不平,有沉积的侧坡、扇形坡和矿浆水环流和顺坝轴向的流动现象。
③沉积滩内坡面不平整无规则。
④沉积滩上有积水,可能出现冰冻现象。
⑤干滩长度不规则,最小干滩长度小于规范规定数值。
⑥堆积坝构造和位置以及外坡坡度、表面护砌均没按设计要求实施。
⑦堆积坝外坡比小于设计或规范规定,修坡时期或方法不当可能造成危害。
(2)尾矿排放堆坝危害的后果
①细粒级尾砂沉积在坝前,造成堆坝固结速度放慢,形成软弱夹泥层,对坝体稳定不利。
②细粒级尾砂渗透性能差,影响正常渗透,致使浸润线居高不下和无规则的变化,严重时会使浸润线在堆坝外坡上逸出,造成坝体局部坍塌或沼泽化,对坝体稳定不利。
③堆坝为粘土结构,不透水,使浸润线位置升高,放慢了堆坝的固结速度,强度降低,影响坝体稳定安全。
3.1.4尾矿库汛期的危害与隐患
尾矿汛期防洪应急抢险是尾矿库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洪水是由暴雨形成,有量大、势猛、次数多、历时短等特点,往往带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
因其水量占全年总水量比重较大,必须充分予以控制,使其不造成危害是企业领导者首先考虑的主要问题。
(1)汛期危害表现形式
①汛期防洪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制定防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一遇连续降水,出现险情措手不及,库水位不断升高,洪水漫顶垮坝。
②不设排洪设施或设置不妥,遇到降水量大,库水位骤升,干滩长度缩短,安全超高减少,一旦出现洪水漫顶造成坝体破坏。
(2)汛期危害的原因
①企业的安全责任制针对性差,没有值班报警、巡查和预先对下游工矿企业和居民撤离险处等完整管理制度,防洪抢险组织系统失灵,没有必要的抢险物资和急救措施。
②排洪设施不完善,排洪通道不能顺畅排洪。
③不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趋势,坝区无照明和通讯设施,险情不能及时上报或上报不及时。
④为保证回水质量,库水位处于高水位运行状态,没按规定留足调洪库容和最小安全超高。
(3)汛期危害后果
库水位升高,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不满足规范要求,没有排洪通道或排洪能力不足,洪水漫顶垮坝,对下游工矿企业道路和居民造成重大生命财产的损害。
3.1.5自然灾情的危害与隐患
尾矿安全运行受自然灾情影响最大的是大气降水、地震和坝体滑坡等。
(1)自然灾情危害的原因
①满足规范规定的设计标准、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时,突发性超标准的大气降水、地震造成坝体滑坡等事故属不可抗力因素。
②因设计标准取值不妥或设计错误,施工错误和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造成尾矿库破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属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原因。
③由于缺乏工程勘察报告资料或勘察错误,造成不良地质现象未被揭露出来而导致自然灾害属建设、勘察原因。
(2)自然灾情危害的后果
当出现重大围坝滑坍,排洪设施破坏或排洪能力不足不能顺畅排出洪水会造成洪水位升高漫顶溃坝,大量泥浆流入下游,造成生命财产损害。
地震会使构筑物破坏,尾矿液化溃坝事故,库水位升高漫顶垮坝事故。
3.1.6管理缺陷的危害与隐患
选矿厂尾矿设施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尾矿排放与堆存符合规范规定;防排洪系统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尾矿坝稳定和尾矿库安全运行,严防发生危及工农业生产和人身安全事故。
(1)管理危害表现形式
①尾矿库现状混乱无章,随意排放堆存,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不规范,尾矿库岸周围和围坝下游任意占用,对尾矿库造成严重威胁。
②尾矿库无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遇有技术问题没有论证,没人确认。
③尾矿库管理和操作人员不了解或不熟悉尾矿库管理操作技能,岗位工人没经过培训合格,工作无人指导。
(2)尾矿库基建时没有勘察、设计和施工资料和记录。
为节省资金随意聘用没有资质单位或个人进行简单设计、施工。
以致造成错误设计和错误施工,留下重大隐患。
尾矿库无档案资料。
(3)管理危害后果
①国内外经验教训表明,尾矿库事故大都因为疏于管理造成尾矿库失事给下游工农业生产和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②尾矿库失事比相同等别的水库处理要困难的多,给企业造成长期停产和巨大经济损失。
3.1.7其它危害与隐患
(1)高处坠落
尾矿库内存放尾矿、自然高差较大,而且库内尾矿不干,若库区周围不设围栏,人员在接近库区边缘时,容易不慎滑入库内,造成跌伤;或陷入淤泥或深水区内,形成掩埋、淹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淹溺
尾矿库内有集水区,坝外附近有集水池,如果疏忽大意或缺少防护设施,操作人员或行人一旦落入水中,有造成淹溺的危险。
(3)电伤害
该尾矿库的回水流入集水池之后,用水泵打回选矿厂再用,若水泵未采用防水电机,电线、电器安装不规范,使用的器材质量不合格,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使用过程中不注意经常检查、维护修理或违章操作、无证操作,发生漏电、人员触电事故,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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