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资进场验证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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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资进场验证实施细则
建筑物资进场验证实施细则
QB/LJ/JG006-2009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00九年
目 录
一一般规定……………………………………………………………1
二进场验证项目及要求……………………………………………1
1钢筋……………………………………………………………………1
2预应力筋………………………………………………………………7
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10
4水泥…………………………………………………………………10
5焊条…………………………………………………………………11
6焊剂…………………………………………………………………11
7砖……………………………………………………………………11
8砂子、石子…………………………………………………………14
9砌块…………………………………………………………………15
10防水材料……………………………………………………………17
11管道及配件、器具…………………………………………………20
12电气材料……………………………………………………………21
13劳动保护用品………………………………………………………21
14三钢工具和周转材料………………………………………………21
附录A强制认证产品及认证标志……………………………………22
附录B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标志………………………………24
附录C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及生产许可标志、许可证编号……24
一一般规定
按照QB/LJ/CX-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物资在进场入库前要进行验证,验证工作由项目部采购员和材料员负责,必要时项目工程师、质量员、工长参加,验证的管理监督由材料管理部、分公司材料机具科或直属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负责。
本实施细则列出的是常用建材的验证内容和有关技术要求,对于未列出的物资,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幕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公路工程所用的物资,要对所附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证件、备件与附件、外观情况、测试情况等进行检查,判定其是否符合设计技术标准、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的要求。
物资检验后,要填写检验记录。
一般材料填写《物资进场验证记录》,工程机械设备填写《设备(材料)检验记录》。
当物资需按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检验时,该验证不能作为物资合格投入使用的依据,待复试或有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进场验证项目及要求
1钢筋
1.1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生产厂家、钢筋类别、强度等级、牌号、钢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份、交货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编号等。
合格证所填写内容应齐全准确,执行产品标准正确,所列钢筋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份均应符合相应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钢筋规格、牌号(钢号)应与采购计划相符。
牌号(钢号)分别为:
HPB235(Q235)、HRB335(20MnSi)、HRB400(20MnSiV、20MnSiNb、20MnTi)、RRB400(K20MnSi)、CRB550。
产品质量证明书用复印件时,要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用抄件时,应有抄件人签字、抄写日期、抄件单位公章。
1.2 规格尺寸及外观质量检查
1.2.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81-2004
直径要求逐盘检查,允许偏差±0.45mm,直径测量精确到0.1mm。
不圆度(同一截面上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的差值,下同)不大于0.45mm。
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截面不得有分层及夹杂,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耳子,不得有夹杂及其它有害缺陷。
1.2.2 热轧光圆钢筋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
尺寸应逐支检查。
公称直径为6(6.5)mm、8mm、10mm、12mm时,允许偏差±0.30mm,公称直径为14mm、16mm、18mm、20mm、22mm时,允许偏差±0.40mm;直径测量精确到0.1mm;不圆度不大于0.4mm;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4%。
重量允许偏差:
6~12mm直条钢筋为±7%,14~22mm直条钢筋为±5%。
重量偏差测量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表面质量应逐支(盘)检查,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按盘卷交货的钢筋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1.2.3热轧带肋钢筋
依据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
带肋钢筋表面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包括牌号、厂名(或商标)和直径(mm)数。
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表示,HRB335、HRB400、HRB500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分别为3、4、5,HRBF335、HRBF400、HRBF500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分别为C3、C4、C5。
厂名以汉语拼音字头表示。
直径(mm)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直径不大于Φ10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用挂标牌方法。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其表面及截面形式如右图所示。
月牙肋钢筋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公称
直径
内径d
横肋高h
纵肋高h1(不大于)
横肋宽b
纵肋宽a
间距l
横肋末端最大间隙(公称周长的10%弦长)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公称
尺寸
允许偏差
6
5.8
±0.3
0.6
±0.3
0.8
0.4
1.0
4.0
±0.5
1.8
8
7.7
±0.4
0.8
+0.4
-0.3
1.1
0.5
1.5
5.5
2.5
10
9.6
1.0
±0.4
1.3
0.6
1.5
7.0
3.1
12
11.5
1.2
+0.4
-0.5
1.5
0.7
1.5
8.0
3.7
14
13.4
1.4
1.8
0.8
1.8
9.0
4.3
16
15.4
1.5
1.9
0.9
1.8
10.0
5.0
18
17.3
1.6
±0.5
2.0
1.0
2.0
10.0
5.6
20
19.3
±0.5
1.7
2.1
1.2
2.0
10.0
±0.8
6.2
22
21.3
1.9
±0.6
2.4
1.3
2.5
10.5
6.8
25
24.2
2.1
2.6
1.5
2.5
12.5
7.7
28
27.2
±0.6
2.2
2.7
1.7
3.0
12.5
±1.0
8.6
32
31.0
2.4
+0.8
-0.7
3.0
1.9
3.0
14.0
9.9
36
35.0
2.6
+1.0
-0.8
3.2
2.1
3.5
15.0
11.1
40
38.7
±0.7
2.9
±1.1
3.5
2.2
3.5
15.0
12.4
50
48.5
±0.8
3.2
±1.2
3.8
2.5
4.0
16.0
15.5
钢筋内径测量精确到0.1mm。
肋高测量取最大外径减去该处内径所得数值的一半,精确到0.1mm。
横肋间距取11个肋中心距离除以10,精确到0.1mm。
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钢筋表面质量应逐支检查,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钢筋重量允许偏差:
公称直径6~12mm,为±7%,14~20mm,为±5%,22~50mm,为±4%。
重量偏差测量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1.2.4 冷轧带肋钢筋
依据标准:
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
普通钢筋砼用冷轧带肋钢筋牌号为:
CRB550。
尺寸与表面质量应逐盘检查,重量为逐盘取1个试样。
三面肋钢筋表面及截面形状:
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三面肋、二面肋)应符合下表规定:
公称直径
d
mm
公称横截面积
mm2
重 量
横肋中点高
横肋1/4处
高h1/4
mm
横肋顶宽
b
mm
横肋间距
相对肋面积fr不小于
理论重量
kg/m
允许偏差%
h
mm
允许偏差mm
l
mm
允许偏差%
4
4.5
5
5.5
6
6.5
7
7.5
8
12.6
15.9
19.6
23.7
28.3
33.2
38.5
44.2
50.3
56.7
63.6
70.8
78.5
86.5
95.0
103.8
113.1
0.099
0.125
0.154
0.186
0.222
0.261
0.302
0.347
0.395
0.445
0.499
0.556
0.617
0.679
0.746
0.815
0.888
±4
0.30
0.32
0.32
0.40
0.40
0.46
0.46
0.55
0.55
0.55
0.75
0.75
0.75
0.75
0.85
0.95
0.95
+0.10
-0.05
±0.10
0.24
0.26
0.26
0.32
0.32
0.37
0.37
0.44
0.44
0.44
0.60
0.60
0.60
0.60
0.68
0.76
0.76
~0.2d
4.0
4.0
4.0
5.0
5.0
5.0
5.0
6.0
6.0
7.0
7.0
7.0
7.0
7.4
7.4
8.4
8.4
±15
0.036
0.039
0.039
0.039
0.039
0.045
0.045
0.045
0.045
0.045
0.052
0.052
0.052
0.052
0.056
0.056
0.056
8.5
9
9.5
10
10.5
11
11.5
12
注:
1 横肋1/4处高、横肋顶宽供孔型设计用。
2 二面肋钢筋允许有高度不大于0.5h的纵肋。
横肋高度的测量采用同一截面每列横肋高度取其平均值;横肋间距采用平均间距的方法,即测取同一列横肋第1个与第11个横肋的中心距离后除以10即为横肋间距的平均值,精确到0.02mm。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长应不小于0.5m。
直条交货的钢筋,每米弯曲度不大于4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全长的0.4%。
钢筋每盘应由一根组成。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可有浮锈,但不得有锈皮及目视可见的麻坑等腐蚀现象。
1.2.5 冷轧扭钢筋
依据标准:
冷轧扭钢筋JG190-2006
冷轧扭钢筋的原材料牌号为Q235、Q215。
当采用Q215时,碳的含量不宜小于0.12%,并应符合YB4027《低碳钢无扭控冷热轧盘条》或GB701《低碳钢热轧盘条》的有关规定。
外观质量逐根检验,轧扁厚度、节距和重量每批检查三个。
批量不大于20t,不足20t按一批计。
截面控制尺寸、节距、公称横截面面积、理论质量和质量允许偏差见下表:
强度
等级
类型
标志直径d/mm
截面控制尺寸/mm不小于
节距l1/mm
不大于
公称横截面面积As/mm2
理论质量kg/m
质量偏差%
轧扁厚度t1
正方形
边长a1
外圆直径d1
内圆直径d2
CTB
550
Ⅰ
6.5
8
10
12
3.7
4.2
5.3
6.2
—
—
—
—
—
—
—
—
—
—
—
—
75
95
110
150
29.5
45.3
68.3
96.14
0.232
0.356
0.536
0.755
-5
Ⅱ
6.5
8
10
12
—
—
—
—
5.40
6.50
8.10
9.60
—
—
—
—
—
—
—
—
30
40
50
80
29.20
42.30
66.10
92.74
0.229
0.332
0.519
0.728
Ⅲ
6.5
8
10
—
—
—
—
—
—
6.17
7.59
9.49
5.67
9.09
8.89
40
60
70
29.86
45.24
70.69
0.234
0.355
0.555
CTB
650
Ⅲ
6.5
8
10
—
—
—
—
—
—
6.00
7.38
9.22
5.50
6.88
8.67
30
50
70
28.20
42.73
66.76
0.221
0.335
0.524
Ⅰ型为近似矩形截面,Ⅱ型为近似正方形截面,Ⅲ型为近似圆形截面。
其形状及截面如下图所示。
Ⅰ型轧扁厚度用游标卡尺(精度0.02mm)在试样两端量取,每端分别测其截面两边缘和中央部位厚度,取其算术平
均值为一端厚度,再取两端厚度的算术平均值为冷轧扭钢筋横截面轧扁厚度。
Ⅱ型边长用游标卡尺(精度0.02mm)测其两端两方向的边长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边长值。
Ⅲ型外(内)圆直径测量用游标卡尺(精度0.02mm),测试样三个不同位置的两个方向外圆直径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外圆直径;用滑尺端插入螺旋状纵肋根底测其肋高,在试样两端和中间三条不同纵肋处测其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肋高,外径减去两倍的肋高为内圆直径。
节距用直尺(精度1.0mm)量取不少于3个整节距长度,取其平均值作为节距l1。
钢筋表面不应有影响钢筋力学性能的裂纹、折叠、结疤、机械损伤或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
测量质量偏差时,试样长度不应小于400mm。
判定规则:
当抗拉强度、伸长率、180°弯曲性能不合格或质量负偏差大于5%时,该批钢筋判定为不合格;当钢筋力学与工艺性能合格,但截面控制尺寸小于或节距大于规定时,仍判定为合格,但需要降直径规格使用。
2预应力筋
2.1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供方名称、地址和商标、规格、强度级别、需方名称、合同号、产品标记、质量、件数、执行标准号、试验结果、检验出厂日期、编号、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产品质量证明书用复印件时,要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用抄件时,应有抄件人签字、抄写日期、抄件单位公章。
2.2 规格尺寸、重量和外观质量检查
2.2.1 钢绞线
2.2.1.1 依据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2.2.1.2 预应力钢绞线的截面形状如图1、图2、图3所示。
不同结构预应力钢绞线的公称直径、直径允许偏差、测量尺寸及测量允许值应分别符合表1、表2和表3的规定。
表1 1×2结构钢绞线尺寸及允许偏差、每米参考质量
钢绞线结构
公称直径,
钢绞线直径允许偏差/mm
钢绞线参考截面积Sn/mm2
每米钢绞线
参考质量/(g/m)
钢绞线
Dn/mm
钢 丝
d/mm
钢绞线参考截面积Sn/mm2
1×2
5.00
2.50
+0.15
-0.05
9.82
77.1
5.80
2.90
13.2
104
8.00
4.00
+0.25
-0.10
25.1
197
10.00
5.00
39.3
309
12.00
6.00
56.5
444
表2 1×3结构钢绞线尺寸及允许偏差、每米参考质量
钢绞线结构
公称直径
钢绞线测量尺寸A/mm
测量尺寸A
允许偏差/mm
钢绞线参考截面积Sn/mm2
每米钢绞线
参考质量/(g/m)
钢绞线
Dn/mm
钢 丝
d/mm
1×3
6.20
2.90
5.41
+0.15
-0.05
19.8
155
6.50
3.00
5.60
21.2
166
8.60
4.00
7.46
+0.20
-0.10
37.7
296
8.74
4.05
7.56
38.6
303
10.80
5.00
9.33
58.9
462
12.90
6.00
11.2
84.8
666
1×3I
8.74
4.05
7.56
38.6
303
表3 1×7结构钢绞线尺寸及允许偏差、每米参考质量
钢绞线结构
公称直径
Dn/mm
直径允许
偏差/mm
钢绞线参考截面积Sn/mm2
每米钢绞线
参考质量/(g/m)
中心钢丝直径do
加大范围/%不小于
1×7
9.50
+0.30
-0.15
54.8
430
2.5
11.10
74.2
582
12.70
+0.40
-0.20
98.7
775
15.20
140
1101
15.70
150
1178
17.80
191
1500
(1×7)C
12.70
+0.40
-0.20
112
890
15.20
165
1295
18.00
223
1750
每盘卷钢绞线质量不小于1000kg,允许有10%的盘卷质量小于1000kg,但不能小于300kg。
钢绞线盘卷内径不小于750mm,卷宽为750±50mm或600±50mm,供货方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盘卷尺寸。
2.2.1.3 表面质量
1 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成品钢绞线的表面不得带有润滑剂、油渍等降低钢绞线与混凝土粘结力的物质。
钢绞线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浮锈,但不得锈蚀成目视可见的麻坑。
表面允许存在回火颜色。
2 钢绞线的伸直性:
取弦长为1m的钢绞线,放在一平面上,其弦与弧内侧最大自然矢高不大于25mm。
2.2.1.4 包装、标志
1 每盘钢绞线应捆扎结实,捆扎不少于6道;
2 经双方协议,可加防潮纸、麻布等材料包装;
3 每盘钢绞线上应挂有标牌,其上注明:
供方名称、商标标记;产品标记、数量、出厂编号、规格、强度级别、执行标准号等。
2.2.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2.2.2.1 依据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
2.2.2.2光圆钢丝尺寸和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丝公称直径
dn/mm
直径允许偏差
mm
横截面面积
Sn/mm2
每米参考质量
g/m
3.00
±0.04
7.07
55.5
4.00
12.57
98.6
5.00
±0.05
19.63
154
6.00
28.27
222
6.25
30.68
241
7.00
38.48
302
8.00
±0.06
50.26
394
9.00
63.62
499
10.00
78.54
616
12.00
113.1
888
2.2.2.3钢丝的不圆度不得超出其直径公差的1/2。
2.2.2.4盘重:
每盘钢丝由一根组成,其盘重一般不小于500kg,允许有10%的盘数小于500kg,但不小于100kg。
2.2.2.5盘内径:
消除应力钢丝的盘内径不小于1700mm;冷拉钢丝的盘内径应不小于钢丝公称直径的100倍。
2.2.2.6 表面质量
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油污,也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拉痕、机械损伤等。
允许有浮锈,不得有目视可见的锈蚀麻点。
消除应力钢丝允许存在回火色。
2.2.2.7 消除应力钢丝的伸直性:
取弦长为1m的钢丝,放在一平面上,其弦与弧内侧最大自然矢高,光圆及螺旋肋钢丝不大于20mm,刻痕钢丝不大于25mm。
2.2.2.8 标志:
逐盘卷加拴标牌,注明供方名称、商标标记、规格、强度级别、执行标准号。
2.2.3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
2.2.3.1依据标准: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161-2004。
2.2.3.2无粘结预应力筋用的钢绞线,其质量应符合GB/T5224-2003的规定,并附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2.3.3 外观要求:
护套表面应光滑、无凹陷、无可见钢绞线轮廓、无裂缝,无气孔、无明显折皱和机械损伤。
护套轻微损伤处可采用外包防水聚乙烯胶带进行修补。
2.2.3.4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包括:
供货名称、钢绞线生产单位、防腐润滑脂生产单位、树脂牌号、需方名称、合同号、产品标记、质量、件数、执行标准号、检测报告、检验出厂日期。
2.2.3.5 包装、标志
采用适当包装。
盘径不应小于1.0m,盘重不宜低于350kg。
盘卷应拴挂金属标牌,标牌上注明:
生产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强度级别、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3.1 依据标准: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0
3.2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
型号和规格;适用的预应力钢材品种、规格、强度等级;产品批号;出厂日期;有签章的质量合格文件;厂名、厂址。
3.3 外观检查
以同一类产品,同一批原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一次投料生产的为一批,每个抽检组批不得超过1000套。
从每批中抽取10%的锚具,但不少于10套,检查锚具的外观和尺寸。
如表面无裂缝,影响锚固能力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判为合格;如有一套超过允许偏差,则应另取双倍数量重做检验;如仍有1套不符合要求,则应逐套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如发现一套有裂纹,即应对全部产品进行逐件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3.4 包装、标志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出厂时应成箱包装,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和产品说明书。
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或标记,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对容易混淆而又难于区分的锚固件(如夹片),应有识别标志。
4水泥
4.1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15-2005。
4.2 合格证
水泥合格证一般列有水泥品种、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试样编号、窑形、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折抗压强度、氧化镁、SO3含量、混合材料名称、掺加量及放射性指标等内容。
4.3 标志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矿渣水泥的印刷采用绿色;火山灰、粉煤灰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或蓝色。
水泥代号:
硅酸盐水泥为P·Ⅰ或P·Ⅱ,普通水泥为P·O,矿渣水泥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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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物资 进场 验证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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