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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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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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稿)
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部分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促进市城市建设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围
城市规划区围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相关规定。
此外尚应符合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规定。
第三条规划层次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分以下三个层次:
1.市域
重点确定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产业结构优化、城市化战略、城镇体系布局、工业区整合、大型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建设、生态环境与流域保护及风景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等问题。
2.市区
吴兴区、南浔区所管辖的行政围,国土面积1567平方千米。
重点处理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及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关系。
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围
指具体进行城市用地布局及城市建设用地平衡的围,总面积为336.6平方千米。
重点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进行用地布局和项目安排。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3年~2007年,重点做好实施项目的布局;远期:
2008年~2020年,重点协调好城市功能、空间、基础设施等关系,预留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和通道。
远景:
2021年以后的30~50年,重点做好城市空间形态和结构的布局。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指导,确定以人为本、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优先、市场导向与整合提升、设施一体化、引导与管制相结合的弹性原则。
第六条约束效力
本规划自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对于规划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七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2007年,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市域初步实现现代化,小康建设进入新阶段;远期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市域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八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确立“以接轨进而接轨国际”的大思路,与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拓展湖沪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独特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群。
优化市经济、产业结构。
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大循环。
锡常地区、皖南地区及湾地区应作为区域合作与协调的重点,推进经济快速发展。
第九条市域经济区划
以城镇为经济主体进行市域经济区划,将市域划分为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4个一级经济区和双林、练市、菱湖、埭溪、泗安、和平、煤山、新市、孝丰、梅溪等镇为主体的10个二级经济区。
第十条产业发展战略
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二部分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城市化水平
市域规划总人口近期为312万人,远期为350万人;城市化水平近期为54%,远期为72%。
第十二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
中心城市为市域主中心。
选择三个县城所在镇为县域中心城市,其中德清中心城市包括武康和城关两镇;双林、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梅溪、和平、泗安、煤山、埭溪为中心镇,其中菱湖、练市、新市、孝丰、泗安为省级中心镇。
第十三条城镇体系发展策略
进一步推进“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城镇体系发展战略,重点突出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集聚和辐射作用,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择优培育中心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繁荣。
第十四条空间结构
按照“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发展策略,市域城镇形成“一带一圈层四轴线”的网络化空间布局结构。
第十五条职能结构
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
第十六条规模等级结构
市域城镇规模划分为四个等级:
即50~100万人(大城市)、20~50万人(中等城市)、5~20万人(小城市)、1~5万人(小城镇)。
近期重点培育一个大城市(中心城市)、一个中等城市(长兴县城)和两个小城市(德清县城和安吉县城),远期形成一个大城市、三个中等城市、四个小城市和若干小城镇。
第十七条环太湖城市带部空间协调
环太湖城市带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主二次”城市中心区、两条产业带、三个物流园区、四个居住片以及一条沿太湖生态控制带和两大城市生态协调区。
重点保护太岸的生态环境和环湖湿地系统,主要公路、铁路、水路两侧控制80~150米的生态廊道。
环太湖城市带两城市之间的设施通道衔接,包括申浙皖和杭宁高速公路、G104和G318公路、环太湖公路、至长兴第二通道、宣杭铁路和长湖申航道。
第十八条给水规划
东、西苕溪及上游各水库,包括老虎潭水库是城市供水最为理想的水源。
规划近远期结合,近期老虎潭水库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抓紧实施。
远期视东西苕溪水质条件而定,研究论证实施长距离引水的可能性。
第十九条排水规划
市域各城镇污水必须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最终进入太湖或出境。
中心城市污水排放宜相对分散,分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
中心城市以外的其它平原城镇,适合相对集中设污水处理厂,建立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
第二十条电力规划
市域近、远期电力能源以华东电网和省电网馈入为主。
在完成长兴电厂四期扩建工程基础上,考虑对长兴电厂五期工程扩建的可行性。
在市域善琏和埭溪镇附近布置500kV变电所二处,在埭溪以南建±600kV换流站。
220kV高压输电网在现状6座的基础上再增设14座。
现状过境500kV直统输电线局部改走申浙皖高速公路北侧通道,以后需建的过境500kV及以上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均布置于该通道。
第二十一条通信工程规划
以市域各通信运营商的交换系统为中心,组织市域各自的C3通信系统网络。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视规划
以广电中心和长兴、安吉、德清三个县级广电中心组织市域有线电视网。
完成市域以光纤到居民点和光纤到大楼单位的有线电视HFC混合网改造,实现有线电视网信息双向传输,增加高速信息传输交换设施,开展多种网络信息业务。
第二十三条燃气工程规划
中心城市、长兴县城、德清县城燃气主气源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辅气源。
安吉近期以液化气为气源,远期主气源改为天然气。
天然气门站规划,中心城市、长兴、德清门站近期建设。
安吉门站远期建设。
中心城市采用高中压两级输配系统,长兴、德清、安吉中心城市天然供气系统采用中压一级系统和中低压两级系统相结合的输配系统,市域其它城镇镇区液化石油气管道供应采用中压一级输配系统。
第二十四条供热工程规划
中心城市:
近期暂保留统一能源(申城)热电厂,应控制现有规模,待条件成熟时实施迁建。
另在城区、织里工贸区、南浔城区再各建设1座热电厂。
远期在热负荷集中区热电厂经济作用半径外建新热源,规划期统一能源热电厂另择新址建设。
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以生态市建设为总体目标,大力发展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为主体的生态产业,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公害化的3R技术为主要载体的循环经济,争取在2020年将建成生态市。
第二十六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制
在市域严格划定矿山禁开区、矿山开采保护区和矿山可采区。
矿山开采要求“开采一片、种植绿化一片”。
第二十七条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开发南浔水乡古镇旅游区、南浔善琏文化旅游区、安吉天荒坪风景名胜区、龙王山生态旅游区、中国大竹海景区、德清下渚湖吴越风情旅游区、大莫干山山地休闲度假区、长兴古生态旅游区、菱湖浮霞郡水上人家旅游区、南郊风景名胜区、南太湖休闲运动旅游中心和西山漾景区等12个旅游区。
同时重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开发。
第二十八条区域性蓝线控制
围包括太湖沿线、境的主要河道和航道沿岸,如东西苕溪、杭湖锡航线、长湖申航线及其复线、东宗线和京杭运河沿线等。
第二十九条区域性绿线控制
沿太湖岸边1千米围、六个自然保护区和两个风景名胜区保护围、主要水源地保护区围,以及镶嵌在中心城市中的主要生态绿地系统。
第三十条区域性黄线控制
围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及区域性轨道交通沿线80~150米的控制围,110千伏以上高压线、微波通道两侧30~100米的控制围。
第四章市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第三十一条发展规划目标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导向,以城乡一体化为重要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到2007年率先初步实现现代化,规划期末建设成为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示区。
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资源、互为市场、相互服务的城乡一体的框架。
第三十二条发展策略
在1997年《市区城镇群总体规划》确定的“三集中”发展战略基础上,实行“三延伸”策略,即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生活方式向农村延伸。
第三十三条经济划分
规划将市区划分为5个经济区,即中心城市经济区、练市经济区、双林经济区、菱湖经济区及埭溪经济区。
第三十四条市区人口测算
近期2007年,市区人口将增长到142万人,城市化水平上升到61%,其中中心城市人口(含城区、织里工贸区、南浔城区、八里店、家埠)为67万人,其余市区城镇人口为20万人,乡村人口为55万人。
远期2020年,市区人口进一步增长到162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9%,其中中心城市人口为98万人,其余市区城镇人口为30万人,乡村人口为34万人。
第三十五条城镇布局结构
市区城镇形成“一城一带”的布局结构。
“一城”即中心城市,包括城区、织里工贸区、南浔城区;“一带”即为市区南部城镇带,包括菱湖、双林、练市、埭溪四个中心镇.
第三十六条给水规划
中心城市规划设三个水厂,总规模70万M3/日,水源近期为东苕溪与西苕溪和老虎潭水库。
其它平原城镇则实施区域供水,集中建设一座区域水厂,向各城镇供水,各城镇原有水厂改作配水站。
第三十七条排水规划
市区各城镇污水必须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水体最终进入太湖或出境。
在中心城市污水排放宜相对分散,分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
第三十八条电力规划
市区及城市所需电力能源以省和华东电网馈入为主,在2004年实现长兴电厂四期第二台300MW机组投运后,近期安排五期2×300MW电力机组扩建项目。
并考虑远期长兴电厂进一步扩容的可能性。
第三十九条通信工程规划
进入市域的各通信运营系统均在中心城区设置本地网络C3等级的话务交换系统,进入市区的公用通信系统均应以宽带光纤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建设通信网络,以光纤接入网建设通信用户网,实现通信网络的高速宽带传输,推动以计算机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业务在各通信系统网络中的快速发展。
第四十条广播电视规划
无线广播电视台站和节目设置仍保留现状不变,有线电视网系统仍以现有市局播控中心和织里、南浔两个分中心前端组织市区有线电视网络,市区其它乡镇也以中心城市的三个系统为中心组织干线网络。
第四十一条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期市区燃气气源为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中心城市近期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逐步扩大天然气比例,至远期天然气作为城市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气源和应急气源。
双林、菱湖、练市等中心镇镇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气源,远期采用天然气作为主气源。
第四十二条供热工程规划
中心城市近期建成热电厂4座,其中城区2座,织里工贸区和南浔城区各1座,远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在织里工贸区南部和南浔城区南部再各建热电厂1座。
近期在练市、双林、菱湖、东林、和孚建公用热电厂。
远期在善琏、埭溪等其它城镇镇区热负荷较集中的区域建设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
第四十三条社会设施
中心城市配置市级公建,中心镇规划配置职业学校、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综合性医院、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设施,一般镇应规划配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中心卫生院、文体中心、敬老院等服务设施。
第四十四条其它市政设施规划
市区除中心城市布置的消防站外,规划在练市、双林、菱湖和埭溪四镇建设4个消防站,等级按三级站考虑。
规划建设二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分别位于市区西部的松鼠岭垃圾填埋场和市区东部。
垃圾收集采用分捡收集,处理采用焚烧、发电。
火葬场、公墓,规划搬迁现状道场山火葬场和公墓至妙西镇西部山岙中。
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三部分
第五章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第四十五条城市性质
中心城市性质为:
太岸中心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生态旅游城市。
第四十六条城市职能
中心城市重点体现以下职能:
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都市保障型农业基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生态旅游城市和人居环境优良的生态城市。
第四十七条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为67万人,其中中心城区52万人,南浔城区15万人。
远期为98万人,其中中心城区70万人,南浔城区28万人。
第四十八条城市用地规模:
近期为67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其中中心城区51.4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98.87平方米;南浔城区15.6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4.19平方米。
远期为98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其中中心城区74.0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105.63平方米;南浔城区24.0平方千米,人均建设用地85.94平方米。
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四十九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
以向东为主,向北为辅,向西补充完善,南部保护和控制。
其中织里工贸区沿袭原总体规划以镇区中心为核心的竖向条状发展、横向滚动扩的发展模式,用地主要是向西,东、北方向局部完善。
南浔城区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
以向西为主,向南和向北为辅,东部加强与城镇的设施协调与共享。
第五十条城市用地形态
城市用地形态为“一城两区”的带状组团式城市。
“一城”即中心城市,“两区”即由、织里组成的中心城区和相对独立的南浔城区。
第五十一条城市结构
一城两区、主次结构的带形组团式城市,由13个城市分区组成。
其中中心城区为中心城市的主城区,由11个城市分区组成;南浔城区为相对独立的功能区,由2个城市分区组成。
第五十二条城市总体布局
申浙皖高速公路南侧主要布局工业发展用地;现G318公路的北侧结合西山漾、西山等生态环境布置生活设施用地,并在其中形成贯穿老城区、毗山、西山漾、织里的融传统与现代、自然与人文为一体的城市公共活动轴线。
中心城区在仁皇山行政、文化、体育中心和老城传统商业中心的基础上,在与织里之间布置融现代商贸、金融服务、旅游休闲设施为一体的新的城市中心区;南浔城区的中心区在现状基础上向西向南适当拓展。
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第五十三条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总体上按照居住区——居住小区(街坊)两级布局,并依据城市的13个分区,形成18个居住区。
新区多层的正面日照间距达到1:
1.25以上,建筑朝向原则上以朝南为主。
学校布局规划布置30所初中,15所高中。
第五十四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按照“市级—片区级”两级公共设施进行布置。
中心城市主要形成四大公共设施用地,分别为老城和仁皇山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西山漾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织里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和南浔城市公共设施用地。
培育发展三处重点专业市场区,分别为综合市场区、织里童装市场区和南浔综合市场区。
市级体育中心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容,远期在西山漾中心区预留区级体育用地。
片区级体育中心布置三处。
规划布置市区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11所、妇幼保健院2所、急救中心2所和中心血库1所。
各街道应至少有一所小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仁皇山分区北部布置新的教育园区。
第五十五条工业用地规划
经济技术开发区:
位于中心城市西部,包括家埠工业片区、凤凰工贸片区、西南工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649.16万平方米。
东部工业园区位于城区东北部,包括环渚工业片区、八里店工业片区和织里工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1399.56万平方米。
南浔经济开发区位于南浔城区的北部和西南部,包括浔北工业片区和浔南工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为684.78万平方米。
第五十六条仓储用地
规划三处大型物流仓储用地,分别为城西物流园区、城南物流园区和南浔物流园区。
第八章城市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
第五十七条空间形态结构
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水网骨架,形成“一环”、“一轴”、“二廊”、“三带”、“九楔”的总体空间结构形式。
第五十八条公共绿地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结合市的城市特点,公共绿地由市、区级公园、大型带状绿地、街头绿地和部分风景林地组成。
居住圈周围大约150~200米围的居住区公园、区级公园可作为救援、堆场或搭建临时性住宅的场地;居住圈周围大约300—500米围的市级公园则可作为救援场地。
第五十九条城市重要的湖、荡、漾控制
按太湖沿岸各功能布局特色,利用太湖水体较浅的特点和因兴修水利而形成的池塘带,种植水生植物和风景林带,开辟水生生态系统—陆生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交错区,体现南太湖野趣风情。
余家漾、西山漾、西风漾、碧浪湖、家滩漾、万谦漾、江漾、诸家漾等应控制好水面,并以大片树林为特色,保持完好的城市生态系统。
第六十条城市重要河道控制
规划西苕溪、东苕溪、頔塘、大钱港和长兜港等五条主要河流的河道控制。
龙溪港、菜花泾和横渚塘河组成的环城水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织里形成以頔塘、浒金港、南横塘等城市河,构成三横两纵骨架。
南浔城区中河流水系分三级进行系统整治。
主要是长湖申航道和白米塘四级航道整治。
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四部分
第九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六十一条市域铁路规划
规划期将形成由宣杭铁路和湖乍铁路构成的“T”型铁路框架。
湖乍铁路在菱湖、练市设置货运站场,在施家桥、石淙、善琏设置会让站或预留会让站用地。
在西塞港区规划建设货运站,设计年货运量为600万吨左右;客运站在原址扩建,规划为I级客运站;现南站改建为铁路编组站,规模按一级二场设置;将长兴站客运站(II级)在现有基础上与南站进行功能整合,进一步强化区域交通枢纽的地位。
在城市的北部和中部预留城际轻轨通道,为今后可能建设的——轻轨及——轻轨预留通道空间。
第六十二条市域公路规划
规划期形成“五纵四横四连”的高等级公路框架。
“五纵”为杭宁高速、G104公路、杭长高速、S04省道、南新线;“四横”为申浙皖高速、申嘉湖高速、G318公路、S09省道;“四连”申嘉杭高速、S11省道、湖盐公路、和杭(和孚-)公路。
第六十三条市域航运规划
规划长湖申线为三级航道,京杭运河为三级航道,杭湖锡线为四级航道,东宗线为四级航道,新建湖嘉申线为四级航道,东苕溪、西苕溪为四级航道。
加强西塞港区的铁公水中转码头功能。
严格控制八里店港区的规模,并适时予以改造,整治城南港区;规划新建南浔港区(位于南浔物流园区)。
第六十四条市区公路网规划
杭宁高速公路、申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和织里高速公路联络线,将构成环绕中心城区的高速公路环线。
规划G104公路为一级公路,其中至长兴间为双向六车道;G318公路为一级公路,线位改至城市北部,其中段为双向六车道。
S11公路、环太湖风情大道、湖盐公路以及连接织里、和孚镇和菱湖镇公路为一级公路;菱湖至双林公路、南浔至练市公路及连接织里、石淙、善琏公路、连接轧村、双林、善琏、千金公路、菱练公路为二级公路。
第六十五条城市道路交通总体发展指标
95%以上居民单程平均出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干道网密度2.7~3.0公里/平方公里,路网整体密度应达到5.5~6.5%,交叉口渠化率应达到80%以上;公交线网密度应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
第六十六条中心城市道路功能区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第六十七条道路网框架
中心城区路网框架采用交通走廊、环状保护壳和方格网相结合的布局形式,基本形成三条快速交通走廊(北线快速路、中线快速路和南线快速路),“三横六纵”的城市框架性主干道和老城中心区的截流环线框架。
第六十八条规划道路网指标
路网密度:
快速路0.6千米/平方千米,主干路1.5千米/平方千米,次干路1.3千米/平方千米。
路网间距:
主干道间距800~1500米,次干道间距400~800米。
第六十九条城市公共交通
以中、大型公共汽车为主,部分安排小公共汽车线路。
公交车拥有量应达到15~20辆/万人。
城区公交线网密度应达到3.0千米/平方千米以上,公交首末站按大、中、小型进行规划控制。
第七十条城市现代物流园区规划
中心城市共规划三处物流园区,西塞港储区北物流园区占地约85万平方米,南浔物流园区占地约45万平方米,中心城市南侧物流园区占地约35万平方米。
第七十一条停车场规划
公共停车场规划总面积80万平方米。
其中机动车停车面积72万平方米,自行车停车面积8万平方米。
城市外来机动车停车场总占地30万平方米。
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总用地42万平方米。
第七十二条城市广场规划
交通集散广场总面积10万平方米。
游憩广场总面积25万平方米。
第七十三条城市立交规划
规划设城市快速路互通立交规划,城市主次干道互通立交规划和公路互通立交规划。
第七十四条城市公共加油站规划
加油站布置结合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以小型为主,其服务半径为0.9~1.2km,用地0.2万平方米左右,规划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
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七十五条保护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采取主动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名城保护三者关系,促进城市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七十六条保护围的确定
1.古城保护围,以古城周围清代城墙遗址为依据,西至龙溪港东侧、东至环城东路、北至环城北路、南至环城西路,面积2.99平方千米。
2.南浔古镇区围,北至长湖申航道南岸,西至永安街、嘉业路,南至人瑞路,东至外环东路,历史文化保护区面积1.06平方千米,其中规划重点保护区面积为72.27万平方米,传统风貌协调区面积为33.75万平方米;传统风貌协调区向外延伸300~500米的用地围,面积为160.29万平方米。
3.历史街区保护围:
小西街历史街区东起仪凤桥,西至环城西路,南至小西街南50米,北至勤劳街北20米,保护面积9.19万平方米。
衣裳街历史街区东起红门馆前,西至南街、衣裳街北30米,北至红旗路、妇保院南,南至金婆弄,保护面积8.91万平方米。
4.文物古迹保护围
规划所涉及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保单位共5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
第七十七条古城视廊保护
1.将青铜路、南街、东街、西塞路作为古城中重要的望山视觉走廊进行控制,视觉走廊保持50米~100米宽度,走廊不得有阻碍视线的建筑物。
2.保护飞英塔——公桥、飞英塔——城北大桥绿地的视觉走廊,要求在两者连线两侧各50米围不得出现有阻碍视线的建筑物,连线两侧各100米地带不得出现高层建筑。
3.开辟“四脉一环”的水系视觉通廊。
第七十八条历史街区保护围
规划对历史街区分三级进行保护。
一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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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 城市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