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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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00301111
课程类别:
公共选修课
授课对象:
全院各专业
开课学期:
春季、秋季
学分:
2学分
主讲教师:
张明阳等
指定教材:
王保捷、侯一平主编:
《法医学》,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教学目的:
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作为鉴定人和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在临床实践中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并能在必要时担任医师鉴定人,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司法诉讼中的法医学问题,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课程介绍:
本课程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为学生提供了了解和掌握法医学基础知识的平台。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证据学科。
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意外死亡等群体性重大医疗卫生事件屡现报端,加之法医题材的影视剧的热播,使法医学逐步走进了公众视野。
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非医学专业学生对法医学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
普及法医学知识,对于消除认识误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本课程教学课件中大量运用了图文、声音、视频等素材,和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教学手段,结合法医学实践中的案例,如“躲猫猫事件”、”瓮安事件”等社会重大事件,《大宋提刑官》、《法证先锋》等影视作品等,使法医学课程的内容更加有趣、易懂,便于学生融会贯通。
结合本课程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重视实践环节,通过一系列的视频教学,使学生加深对法医学基本知识的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分析能力,以及严谨的学习工作态度。
课程内容:
第一章绪论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
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第四节法医学发展简史及展望
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产生的实践,法医学在医学科学中的位置,法医学与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一致性和独立性。
法医学的基本任务;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处理重大事故,卫生防疫,卫生立法等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
临床医学与法医学;担任鉴定人,作为证人,揭露罪犯,警惕医疗事故的发生,丰富医疗知识.
法医学工作的内容;现场勘验:
现场的概念,现场勘验注意的事项,现场的保护.尸体解剖:
符合法医解剖的尸体,确定死亡原因,判断致死方式,推定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体,进行个人识别.活体检查:
损伤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性问题的检验,疾病检验,精神鉴定,亲权鉴定,诈病,造作病,造作伤的检查,医疗事故的鉴定.物证检验,物证的概念,物证的种类.书证检查,书证的概念,书证的内容.
法医鉴定人的范围,法医鉴定人的工作职责,法医鉴定书的内容,鉴定结论.
法医学发展简史及展望
2、教学要点
掌握法医学的概念:
包括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法医学的分支学科,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熟悉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法医学鉴定与鉴定人..
了解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中国法医学的历史和国外法医学史的概括,法医学发展展望.
第二章死亡与尸体现象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死亡
第二节死后变化
第三节死亡时间推断
心脏死,呼吸死,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的原因,脑死亡的病理变化,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诊断脑死亡的检查方法,脑死亡与植物人.
死亡过程:
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的概念,生物学死亡期的概念和诊断标准.区分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法医学意义,暴力死的几种方式:
自杀死,他杀死和意外死.假死的概念,假死的原因.
死因分析:
主要死因,直接死因,死亡的诱因,辅助死因,合并死因.
早期尸体现象:
肌肉松弛,尸冷和影响尸冷的因素,皮革样化,角膜浑浊,尸斑的定义,分布,分期,颜色.影响尸斑生成的因素,尸斑的法医学意义.尸僵的定义,影响尸僵的因素,尸僵的法医学意义.尸体痉挛,尸体自溶.晚期尸体现象:
腐败,干尸(木乃伊),白骨化,尸蜡,泥炭鞣尸,马王堆古尸和江陵古尸.
根据早期尸体现象,尸体化学变化,昆虫或动物对尸体的损害来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
2、教学要点
掌握死亡的概念,近年来对死亡的研究进展,尤其是关于脑死亡的最新研究进展,关于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掌握死亡过程,生物学死亡的死亡征象,暴力死和非暴力死的概念和主要区别,假死与真死的区别,关于死因和死因分析;掌握各种早期尸体现象,影响因素和早期尸体现象的法医学意义.
熟悉晚期尸体现象及其影响因素,推测死后经过时间的方法.
了解死后人为现象,死后尸体的化学变化,昆虫,动物对尸体的毁坏.
第三章机械性损伤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第三节机械性损伤的类型
第四节特殊类型的损伤
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可分为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各种创,骨折和关节脱位,内脏破裂,肢体断碎等.
常见的表皮剥脱的基本类型有:
划痕及其特征,掐痕及其特征,擦痕及其特征,撞恨及其特征,压痕及其特征.表皮剥脱的法医学意义.
皮下出血的发生原因及其形态特征,皮下出血在不同部位形成不同的形态,如"熊猫眼""竹打中空"等.皮下出血的法医学意义.
创的概念,创由六部分组成,即创缘,创角,创口,创壁,挫伤带和组织间桥.创的法医学意义.
机械性损伤造成的各种类型的骨折及其特点,骨折的法医学意义.肢体断碎发生的原因.机械性损伤所致的各种功能障碍.
钝器伤的致伤物,致伤方式,打击力度和打击部位的不同可造成不同形态,不同程度的损伤.钝器损伤的共同形态特征都有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开放性损伤创口呈不规则形态,闭合性损伤体表损伤轻,内部损伤重的特点.
徒手伤,咬伤有攻击伤和抵抗伤,手持钝器包括棍棒伤,斧锤伤和砖石伤.挤压伤和坠落伤也符合钝器伤的特点,挤压伤多见于交通事故,大的灾害,案件属于以外灾害和事故,他杀,自杀者少见.
锐器伤的基本形态,常见的锐器有刀,斧,匕首,刺刀,镰刀,菜刀,柴刀,剪,锥及螺丝刀等.锐器伤共同的形态特征为:
形成的创角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较深,无组织间桥,常损伤深部血管,神经和内脏器官.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的形态特征,借以推断案件的性质,损伤的程度,致伤物的推断和认定.
火器伤可分为枪弹伤和爆炸伤,枪弹伤的五种类型:
(1)贯通枪弹伤
(2)盲管枪弹伤(3)回旋枪弹伤(4)反跳枪弹伤(5)擦过枪弹伤.枪弹伤的距离具有法医学意义.枪弹伤的法医学鉴定.
颅脑损伤:
头皮出血,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损伤,外伤性脑水肿,外伤性脑疝.
各种交通工具造成的损伤.道路交通损伤:
撞击伤,碾压伤,摔跌伤.火车损伤和航空损伤.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确定死亡原因,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确定案件性质.
2、教学要点
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变化及所造成的功能障碍.
掌握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的基本概念,损伤形态,损伤程度,致伤物及其致伤方式等.
掌握头部,胸,腹部各重要脏器的损伤特点,颅脑损伤的各种致命伤.
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的目的,程序和特点.
了解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机械性损伤与临床医学的关系
第四章机械性窒息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死
第三节压迫胸腔部所致的窒息
第四节堵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死
第五节溺死
第六节性窒息
第七节体位性窒息
窒息的概念,窒息可分为机械性窒息,中毒性窒息,电性窒息,空气缺氧性窒息,病理性窒息和新生儿窒息.
机械性窒息为本章重点;
(1)压迫颈部所致的窒息包括溢死,勒死,扼死等.
(2)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如压死,挤死,活埋.(3)闭塞呼吸孔道所致的窒息如用柔软物体同时压闭口,鼻腔引起窒息.(4)异物阻塞呼吸道所致的窒息如以各种固体物体阻塞咽喉或呼吸道而引起窒息.(5)液体吸入呼吸道所致的窒息如水,羊水,酒,油类,血液或呕吐物等被吸入呼吸道和肺泡均可引起窒息.
窒息尸体的外表征象,窒息尸体的内部征象;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内脏淤血,浆膜及黏膜下点状出血,肺气肿,肺水肿的形成.
根据原始现场,致死工具,死亡性质,索沟或扼痕的位置,方向,深度及出血,深部组织的改变等鉴别溢死,勒死和扼死.
溺死的法医学鉴定所解决的问题有:
进行个人识别,确定是否为溺死,溺死尸体损伤的鉴定,溺死与死后抛尸的鉴别,确定溺死的死亡时间等.
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
2、教学要点
掌握机械性窒息的过程和表现,窒息的一般尸体征象.
掌握缢死和勒死尸体的一般征象,缢死与勒死的区别.缢死、勒死和扼死的法医学鉴定.
掌握水溺死的原因和过程,溺死的尸体征象,溺死的法医学鉴定.
了解压迫胸腹部和堵塞呼吸道而致的窒息,性窒息,体位性窒息的一般特点和法医学鉴定的意义.
第五章猝死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引起猝死的常见疾病
第三节原因不明的猝死
猝死也称为急死,指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而发生的突然,意外的非暴力死亡.几乎所有的疾病都可引起猝死,但以心血管疾病占首位.诱因以精神因素,过度的体力活动,暴饮暴食,过冷过热有关.
猝死法医学鉴定的目的和意义,猝死的法医学鉴定的步骤,死因分析的大致几种情况.注意与暴力死相鉴别.
引起猝死的心血管疾病:
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瓣膜病,原发性心肌病,病毒性和孤立性心肌炎,主动脉瘤破裂的病理变化,发病机制,诱因和尸体解剖的形态学改变.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高血压性脑出血,颅内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和癫痫病的发病原因,病理变化,诱因和尸检所见.
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疾病导致的猝死的致并原因,病理变化,发病诱因及尸体解剖所见.
原因不明猝死是法医学鉴定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婴儿猝死综合症发生的年龄,发生的季节,急速意外的死亡为特点,排除暴力死和杀婴.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具有的特点;死者平素身体健康,男女比例为11:
1,多数发生在20-40岁的男性青壮年,在凌晨死亡为多见,尸检未发现明显病变.胸腺淋巴体质的解剖学特点,猝死的原因和机制的不同学说.抑制死的发生过程和机理学说.
2、教学要求
掌握猝死的概念,猝死的原因和诱因,猝死的死亡过程和死前表现.
掌握猝死的法医学鉴定.
熟悉心血管,呼吸,中枢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
熟悉青壮年和婴幼儿猝死综合征
了解消化和生殖系统疾病引起猝死的原因,诱因,病理变化和尸检所见
第六章高温,低温及电流损伤
1、教学内容
第一节烧伤及烧死
第二节中暑死亡
第三节冻伤及冻死
第四节电流损伤
第五节雷击死
第六节其他物理性损伤
伤(死)的征象,死亡机制,法医学鉴定.
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
影响冻伤的因素,冻死的机制,冻死的尸体征象,冻死的法医学鉴定.
电流损伤的特点,影响电流损伤的因素;人体对交流电更敏感,电流强度越大,对机体的损伤越重,自杀和他杀多为双极性电流接触,电击死的死亡机制是由于心室纤颤,或由于脑干受损,呼吸麻痹.电流斑,电烧伤,电流出口,电击纹和电击后的体内改变.法医鉴定意外电击死,自杀电击死和他杀电击死.
雷电对机体的作用具有电流的直接作用,可造成死亡和各种神经症状,雷电击纹,雷电引起的各种机械性损伤.雷击死的法医学鉴定.
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
2、教学要点
掌握有关烧伤(死)的有关知识,区分灾害烧伤,自焚和死后焚尸的法医学鉴定的特点.
掌握中暑发生的条件,中暑后的变化和法医学鉴定.
掌握有关冻伤(死)的机制,尸体征象和法医学鉴定的知识.
掌握电流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
了解雷击伤(死),其他物理性损伤对人体造成的损伤特点和形态学变化
第七章法医临床学鉴定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损伤程度
第三节伤残程度
第四节诈病与造作伤
第五节虐待
法医临床学的发展及有关的法律知识介绍.
法医活体检验的概念.
损伤程度鉴定的概念.
损伤程度的分类,重伤,轻伤及轻微伤的概念;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的标准,损伤与疾病的法医学鉴定.
伤残评定的概念,分类及评定标准,伤残评定与民事赔偿.
诈病的概念,表现形式,造作伤的概念,目的及特点.
精神病人犯罪的特点及伪装精神病的鉴定精神异常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虐待儿童.
2、教学要点
掌握重伤,轻伤,轻微伤,伤残和病残的概念,分类原则.
熟悉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和任务;熟悉有关伤残评定的法律,法规.熟悉法医精神病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任务,熟悉诈病,造作伤(病)的概念,及其损伤特征和鉴别要点.
了解法医临床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了解法医精神鉴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了解精神障碍的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原则;了解虐待儿童的概念及损伤特征.
第八章医疗纠纷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医疗事故
第三节医疗损害
第四节医疗相关的犯罪
医疗纠纷的概念及产生原因;结合民事侵权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讲述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医疗事故与非法行医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别.
医疗事故的分级及分级标准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的基本情况.
常见医源性医疗纠纷的发生原因.
医疗事故鉴定的的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的赔偿及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2、教学要点
掌握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分级.了解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知识,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九章亲权鉴定、法医DNA理论
1、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亲子鉴定常用的遗传标记
第三节DNA遗传标记的检测技术
第四节亲权鉴定的结果分析
重点讲授亲子鉴定的概念,介绍其发展概况及类型.
重点讲授遗传标记和遗传多态性的概念,法医学常用的遗传标记有哪些,介绍遗传方式的两种类型.
重点讲授遗传学经典的分离律和自由组合律,介绍连锁互换律和线粒体DNA的母系遗传方式.
产物水平遗传标记:
法医学中应用的产物水平的遗传标记,红细胞型和HLA型的遗传特征及检测方法.
DNA水平遗传标记:
DNA长度多态性:
讲授DNA长度多态性的概念及类型,串联重复序列的概念及类型,讲授VNTR和STR的概念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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