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王传第十七作文.docx
- 文档编号:9037193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3.33KB
文三王传第十七作文.docx
《文三王传第十七作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三王传第十七作文.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文三王传第十七作文
文三王传第十七
说明本传叙述汉文帝三子梁孝王刘武、代孝王刘参、梁怀王刘揖及其后嗣兴废继绝之事。
刘武、窦太后少子,景帝之弟,恃宠骄纵,宫室车服过制,并觊觎帝位,因受抑制而忧郁,以至病死。
刘参,诸姬所生,初立为太原王,后徙为代王。
刘揖,文帝少子,因好《诗》《书》而受帝宠爱,不幸堕马夭折。
《史记》以梁孝王刘武立于世家,附传刘参、刘揖。
《汉书》则以文三王名传,补刘武和刘参的后嗣之事。
班固和司马迁一样都只批判梁孝王恃宠僭越过度,而未论景帝加强皇权。
实际上汉朝自从翦除异姓诸侯王之后,素忌宗室,削藩剪枝,以加强皇权,于此也可见一斑。
孝文皇帝四男:
窦皇后生孝景帝、梁孝王武,诸姬生代孝王参,梁怀王揖()。
()诸姬:
总言在姬妾之列者。
梁孝王武以孝文二年与太原王参、梁王揖同日立()。
武为代王,四年徒为淮阳王,十二年徙梁(),自初王通历已十一年矣()。
()孝文二年:
前年。
()十二年:
孝文十二年,前年。
()通历:
陈直说,汉初各王国自纪之史书,可能即名‘通历’。
孝王十四年(),入朝。
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
其明年,乃之国。
二十一年,入朝。
二十二年,文帝崩。
二十四年,入朝。
二十五年,复入朝。
是时,上未置太子(),与孝王宴饮,从容言曰:
千秋万岁后传于王()。
王辞谢。
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
太后亦然()。
()十四年:
此据梁王国纪年。
下同。
()留:
谓留在京师。
()上:
指景帝。
()千秋万岁:
讳称死。
()太后:
指窦太后。
其春(),吴、楚、齐、赵七国反,先击梁棘壁(),杀数万人。
梁王城守睢阳(),而使韩安国、张羽等为将军以距(拒)吴、楚()。
吴、楚以梁为限,不敢过而西,与太尉亚夫等相距(拒)三月()。
吴、楚破,而梁所杀虏,略与汉中分()。
()其春:
此指景帝三年(前)春。
()棘壁:
邑名。
在今河南永城县西北。
()雅阳:
县名。
在今河南商丘县南。
()韩安国:
字长孺。
本书有其传。
()亚大:
周亚大。
本书有其传。
()中分:
对半分。
明年,汉立太子。
梁最亲,有功,又为大国,居天下膏腴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四十余城,多大县。
孝王,大后少于,爱之,赏赐不可胜道()。
于是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
得赐天子施旗,从千乘万骑,出称警(),入言跸(),拟于天子,招延四方豪桀(杰),自山东游士莫不至():
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之属。
公孙诡多奇邪计,初见日,王赐千金,官至中尉,号曰公孙将军,多作兵弩弓数十万,而府库金钱且百巨万(),珠玉宝器多于京师。
()高阳:
邑名。
在今河南杞县西南。
()道:
谓言。
()广:
谓扩大。
()平台:
在睢阳城东。
()警:
警戒。
()跸:
出行时禁止行人以清道。
()自:
虽也。
()巨万:
两汉之习俗语。
极言多。
二十九年十月,孝王入朝。
景帝使使持乘舆驷(),迎梁王于关下。
既朝,上疏,因留。
以太后故,入则侍帝同辇,出则同车游猎上林中()。
梁之侍中、郎、谒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门(),与汉宦官亡(无)异。
()舆驷:
车马。
一驷为四马。
()上林:
上林苑。
()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门:
《史记》作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门,是也。
著籍:
犹言通籍。
言以梁王侍臣姓名著于门籍,引之出入殿门;无门籍,不得擅出入。
十一月,上废栗太子,太后心欲以梁王为嗣。
大臣及爱盎等有所关说于帝(),太后议格(),孝王不敢复言太后以嗣事。
事秘,世莫知,乃辞归国。
()爱盎:
即袁盎。
本书有其传。
关说:
通说。
()格:
被阻遏。
其夏,上立胶东王为太子()。
梁王怨爱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之属谋,阴使人刺杀爱盎及他议臣十余人。
贼未得也。
于是天子意梁(),逐贼,果梁使之。
遣使冠盖相望于道,覆案梁事。
捕公孙诡、羊胜,皆匿王后宫。
使者责二千石急,梁相轩丘豹及内史安国皆位谏工(),王乃令胜、诡皆自杀,出之。
上由此怨望于梁王()。
梁王恐,乃使韩安国因长公主谢罪太后(),然后得释。
()胶东王:
刘彻。
后为帝(武帝)。
()意:
疑也,()轩丘豹:
姓轩丘,名豹。
安国:
即韩安国。
()望:
责望。
()长公主:
即长公主嫖,文帝与窦太后之女。
上怒稍解,因上书请朝。
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
汉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外不知王处。
太后泣曰:
帝杀吾子!
帝忧恐。
于是梁王伏斧质(锧)(),之阙下谢罪。
然后太后、帝皆大喜,相与位,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
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
()布车:
西汉时一般人所乘,非专指为丧入所乘。
()斧锧:
古代杀人的刑具。
三十五年冬,复人朝。
上疏欲留,上弗许。
归国,意忽忽不乐。
北猎梁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孝王恶之。
六月(),中病热(),六日薨。
()梁山:
在今山东梁山县南。
()六月:
当作五月。
参考《史》《汉》之《表》。
()中(ò)病热:
患中热之病。
即中暑。
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长安侍太后。
太后亦爱之。
及闻孝王死,窦太后位极哀,不食,曰:
帝果杀吾子!
帝哀惧,不知所为。
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人为王,女五人皆令食汤沐邑。
奏之太后,太后乃说(悦),为帝一餐。
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不可胜数。
及死,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他财物称是。
代孝王参初立为太原王。
四年,代王武徒为淮阳王,而参徒为代王,复并得太原,都晋阳如故。
五年一朝,凡三朝。
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
二十九年薨,子义嗣。
元鼎中(),汉广关(),以常山为阻(),徙代王于清河(),是为刚王。
并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子顷王汤嗣,二十四年薨,子年嗣。
()共王登:
即恭王刘登。
()元鼎:
汉武帝年号(前—前)。
()广关:
扩张关防,即将关设到距京更远处。
此处指常山关(在今河北涞源县西南)。
()常山:
郡国名。
治无氏(在今河北无氏县西北)。
()清河:
郡名。
治清阳(在今河北清河东南)。
地节中(),冀州刺史林奏年为太子时与女弟则私通()。
及年立为王后,则怀年子,其婿使勿举()。
则曰:
自来杀之。
婿怒曰:
为王生子,自令王家养之。
则送儿顷太后所()。
相闻知()。
禁止则,令不得入宫。
年使从季父往来送迎则();连年不绝。
有司奏年í乱,年坐废为庶人,徒房陵(),与汤沐邑百户。
立三年(),国除。
()地节:
汉宣帝年号(前—前)。
()冀州:
今河北省中南部。
女弟:
妹。
()勿举:
谓不养。
()顷太后:
顷王之后,年之太后,故称顷太后。
()相:
梁王之相。
()从季父:
堂叔。
()房陵:
县名。
今湖北房县。
()三年:
《诸侯王表》作四年,是。
元始二年(),新都侯王莽兴灭继绝,白太皇太后(),立年弟子如意为广宗王,奉代孝王后,莽篡位,国绝。
()元始:
汉平帝年号(公元—年)。
()太皇太后:
即元后。
梁怀王揖,文帝少子也。
好《诗》、《书》,帝爱之,异于他子。
五年一朝,凡再入朝,因堕马死,立十年薨。
无子,国除。
明年,梁孝王武徙王梁。
梁孝王子五人为王。
太子买为梁共王,次子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
()孝景中六年:
前年。
梁共王买立十年薨(),子平王襄嗣。
()十年:
《诸侯王表》作七年,是。
济川王明以垣邑侯立。
七年,坐射杀其中尉(),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徙房陵,国除。
()中尉:
《诸侯王表》作中傅,是。
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
彭离骄悍,昏莫(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
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
所杀者子上书告言,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徒上庸(),国除,为大河郡()。
()以为好:
以此取乐。
()上庸:
县名。
在今湖北竹山县西南。
()大河郡:
《地理志》宣帝甘露二年为东平国,在今山东济宁市一带。
山阳哀王定立九年薨。
亡(无)子,国除()。
()国除:
其地入于汉,为山阳郡(郡治昌邑,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
济阴哀王不识立一年薨。
亡(无)子,国除()。
()国除:
其地入于汉,为济阴郡(郡治定陶,在今山东定陶西北)。
孝王支子四王(),皆绝于身。
()支子:
谓非正嫡子。
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
共王母曰李太后。
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
而平王之后曰任后,任后甚有宠于襄。
()大母:
祖母。
李太后为平王之亲祖母。
初,孝王有雷尊(),直(值)千金,戒后世善宝之(),毋得以与人。
任后闻而欲得之。
李太后曰:
先王有命,毋得以尊与人。
他物虽百巨万,犹自恣()。
任后绝欲得之。
王襄直使人开府取尊赐任后(),又王及母陈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顺。
有汉使者来,李太后欲自言,王使谒者中郎胡等遮止,闭门。
李太后与争门,措(窄)指(),太后啼呼,不得见汉使者。
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王与任后以此使人风(讽)止李太后()。
李太后亦已(),后病薨。
病时,任后未尝请疾();薨,又不侍丧()。
()雷尊:
上刻有云雷形花纹之酒尊。
()善宝之:
谓珍藏之。
()犹:
尚也。
犹自恣:
言尚可自由与人。
()直:
径也,直接。
()措(é):
压挤,夹住。
通窄。
()讽止:
用含蓄的话劝阻其自言。
()已:
止也。
()请疾:
问疾。
()侍丧:
《史记》作持丧,是。
元朔中(),睢阳人犴反(),人辱其父,而与难阳太守客俱出同车。
犴反杀其仇车上,亡去。
睢阳太守怒,以让梁二千石。
二千石以下求反急,执反亲戚。
反知国阴事,乃上变告梁王与大母争尊状。
时相以下具知之,欲以伤梁长吏,书闻。
天子下吏验问,有之。
公卿治,奏以为不孝,请诛王及太后()。
天子曰:
首恶失道,任后也。
朕置相吏不逮(),无以辅王,故陷不谊(义),不忍致法。
削梁王五县,夺王太后汤沐成阳邑(),果任后首于市,中郎胡等皆伏诛。
梁余尚有八城。
()元朔:
汉武帝年号(前—前)。
()犴反:
《史记》作类犴反。
类姓,犴反名。
()太后:
指陈太后,()不逮:
不及。
言无才干。
()成阳:
县名。
在今山东菏泽县东北。
襄立四十年薨(),子顷王无伤嗣()。
十一年薨,子敬王定国嗣。
四十年薨,子夷王遂嗣。
六年薨,子荒王嘉嗣。
十五年薨,子立嗣。
()薨:
梁王襄死于天汉四年(前)。
()顷王无伤:
《诸侯王表》作贞王毋伤。
鸿嘉中(),太傅辅奏:
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亲近,不可谏止。
愿令王,非耕、祠(),法驾毋得出宫,尽出马置外苑,收兵杖藏私府(),毋得以金钱财物假赐人()。
事下丞相、御史,请许()。
奏可。
后数复殴伤郎(),夜私出宫。
傅相连奏,坐削或千户或五百户,如是者数焉。
()鸿嘉:
汉成帝年号(前—前)。
()耕:
亲耕。
祠:
祭祀。
()私府:
王国之官有私府长。
()假:
货也。
()请许:
请许太傅辅所奏。
()殴:
殴打。
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数过宝饮食,报宝曰:
我好翁主(),欲得之。
宝曰:
翁主,姑也,法重()。
立曰:
何能为()!
遂与园子奸。
()翁主:
诸侯王女之称。
此指荒王妹园子。
()法重:
言与姑通奸,罪重。
()何能为:
言罪不可能很重。
积数岁,永始中(),相禹奏立对外家怨望,有恶言。
有司案验,因发í乱事,奏立禽兽行,请诛。
太中大夫谷永上疏曰():
臣闻‘礼,天子外屏()、不欲见外,也。
是故帝王之意,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青之言()。
《春秋》为亲者讳,《诗》云‘戚戚兄弟,莫远具尔(迩)’()。
今梁王年少,颇有狂病,始以恶言按验,既亡(无)事实,而发闺门之私,非本章所指。
王辞又不服,狠强劾立,傅致难明之事(),独以偏辞成罪断狱,亡(无)益子治道。
汗(污)蔑宗室,以内乱之恶披布宣扬天下(),非所以为公族隐讳,增朝廷之荣华,昭圣德之风化也。
臣愚以为王少,而父同产长(),年齿不伦;梁国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丽;父同产亦有耻辱之心。
案事者乃验问恶言,何故猥自发舒()?
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蹑寻,不得转移。
萌牙《芽)之时,加恩勿治,上也()。
既已案验举宪,宜及王辞不服(),诏廷尉选上德通理之吏,更审考清问,著不然之效(),定失误之法,而反命于下吏,以广公族附疏之德(),为宗室刷汗(污)乱之耻();甚得治亲之谊(义)。
天子由是寝而不治。
()永始:
汉成帝年号(前—前)。
()谷永:
本书有其传。
()外屏:
门外之墙,以屏蔽于门。
()中冓:
内室。
一说冓为垢、诟的假借字;中冓,犹言内室í乱。
()《诗》云等句:
引诗见《诗经·小雅·行苇》。
戚戚:
内相亲。
迩:
近。
()傅致:
罗织入罪。
()披布:
广播。
()父同产长:
指立之姑园子。
同产:
同母之兄弟姐妹。
()猥:
曲也。
()上:
谓上策。
()宜及:
言举法者所必及。
()著:
明也。
()附疏:
即疏附之义。
()刷:
洗刷。
居数岁,元延中(),立复以公事怨相椽及睢阳丞,使奴杀之,杀奴以灭口。
凡杀三人,伤五人,手殴郎吏二十余人。
上书不拜奏。
谋篡死罪囚()。
有司请诛,上不忍,削立五县。
()元延:
汉成帝年号(前—前)。
()篡:
用强力夺取。
哀帝建平中(),立复杀人。
天子遣廷尉赏、大鸿胪由持节即讯()。
至,移书傅、相、中尉曰:
王背策戒(),悖暴妄行,连犯大辟,毒流吏民。
比比蒙恩(),不伏重诛,不思改过,复贼杀人。
幸得蒙恩,丞相长史、大鸿胪丞即问。
王阳(佯)病,抵谰置辞(),骄嫚不首(),主令与背畔(叛)亡(无)异()。
丞相、御史请收王玺绶,送陈留狱()。
明诏加恩,复遣廷尉、大鸿胪杂问。
今王当受诏置辞,恐复不首实对。
《书》曰:
‘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
’()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虎兕出于匣(押),龟玉毁于匮中,是谁之过也()?
’书到,明以义晓王。
敢复怀诈,罪过益深。
傅、相以下,不能辅导,有正法。
()建平:
汉哀帝年号(前—前)。
()讯:
审问。
()策戒:
封策书上的戒敕之言。
()比比:
犹频频。
()谰(á):
谰言,诬赖之言。
()不首:
谓不服其罪。
()主令:
言依据律令之比。
主:
犹据也。
与背叛无异:
言与背叛之法相应。
()陈留:
郡名。
治陈留(在今河南开封市东南)。
()《书》曰等句:
引文见《尚书·周书·多方篇》。
降尔命:
下罚黜你之命。
()虎兕出于匣等句:
引文见《论语·季氏篇》。
兕(ì):
雌的犀牛。
匣:
通柙,槛也。
匮:
柜的本字。
立惶恐,免冠对曰:
立少失父母,孤弱处深宫中,独与宦者婢妾居,渐渍小国之俗,加以质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
往者傅相亦不纯以仁谊(义)辅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
谗臣在其间,左右弄口,积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
宫殿之里,毛釐(毫厘)过失(),亡(无)不暴陈。
当伏重诛,以视(示)海内,数蒙圣恩,得见贳赦()。
今立自知贼杀中郎曹将,冬月迫促,贪生畏死,即诈僵仆阳(佯)病,徼(侥)幸得逾于须臾()。
谨以实对,伏须重诛。
时冬月尽,其春大赦,不治。
()不可移:
意谓质性下愚而不可变为上智。
()眄:
邪视。
()毛釐:
犹后世言毫厘,转写之异。
()贳:
谓宽其罪。
()须臾:
一会儿,片刻。
()须:
待也。
元始中(),立坐与平帝外家中山卫氏交通,新都侯王莽废立为庶人,徙汉中()。
立自杀。
二十七年,国除。
后二岁,莽白太皇太后立孝王玄孙之曾孙沛郡卒史音为梁王,奉孝王后。
莽篡,国绝。
()元始:
汉平帝年号(公元—年)。
()汉中:
郡名。
治西城(今陕西安康县西北)。
赞曰:
梁孝王虽以爱亲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殖其货财,广其宫室车服。
然亦僭矣。
怙亲亡(无)厌(),牛祸告罚,卒甩忧死()。
悲夫!
()爱亲:
因梁孝王刘武是窦太后爱子、景帝亲弟,故曰爱亲。
()怙:
赖也。
()卒:
终于,到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三王传 第十七 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