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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的扩展
法国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
埃菲尔铁塔
建成于1889年,位于法国巴黎战神广场上的镂空结构铁塔,高300米,天线高24米,总高324米。
埃菲尔铁塔得名于设计它的桥梁工程师居斯塔夫·埃菲尔。
铁塔设计新颖独特,是世界建筑史上的技术杰作,成为法国和巴黎的一个重要景点和突出标志。
埃菲尔铁塔分为三楼,分别在离地面57.6米、115.7米和276.1米处,其中一、二楼设有餐厅,第三楼建有观景台,从塔座到塔顶共有1711级阶梯。
巴黎圣母院大教堂
是一座位于法国巴黎市中心的教堂建筑,也是天主教巴黎总教区的主教座堂。
圣母院始建于1163年,134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0多年。
圣母院属哥特式建筑形式,是法兰西岛地区的哥特式教堂群里面具有关键代表意义的一座。
卢浮宫
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大、最著名的博物馆之一。
位于法国巴黎市中心的塞纳河北岸(右岸),始建于1204年,历经800多年扩建、重修达到今天的规模。
藏品中有被誉为世界三宝的《维纳斯》雕像、《蒙娜丽莎》油画和《胜利女神》石雕,更有大量希腊、罗马、埃及及东方的古董,还有法国、意大利的远古遗物。
陈列面积5.5万平方米,藏品2.5万件。
先贤祠
位于巴黎市中心塞纳河左岸,于1791年建成,最初是法王路易十五兴建的圣日内维耶大教堂,历经数次变迁后现成为法国最著名的历史名人安葬地。
安葬着伏尔泰、卢梭、维克多·雨果、爱弥尔·左拉、马塞兰·贝托洛、让·饶勒斯、柏辽兹、马尔罗和大仲马等。
至2011年,共有70多位对法兰西作出非凡贡献的人享有这一殊荣,其中仅有11位政治家。
凯旋门
凯旋门是欧洲纪念战争胜利的一种建筑。
始建于古罗马时期,当时统治者以此炫耀自己的功绩。
后为欧洲其他国家所效仿。
巴黎有三座凯旋门:
分别是卡鲁塞尔凯旋门(亦称小凯旋门);星形广场凯旋门(亦称大凯旋门);大门塔(亦称新凯旋门)。
大凯旋门,位于巴黎戴高乐星形广场的中央,又称星形广场凯旋门,为巴黎四大代表建筑之一(埃菲尔铁塔,星形广场凯旋门,卢浮宫,巴黎圣母院)。
大凯旋门是为纪念法国军队的光荣及胜利而建造的,其规模超过了罗马的君士坦丁凯旋门。
位于戴高乐广场中央,建成千1836年,是古老巴黎的象征。
它只有一个拱门,高50米,宽45米,长22米。
门的每一面上都有一幅巨幅浮雕。
内容取材于1792—1815年的法国战争史。
拱门上方四壁的浮雕是庆祝拿破仑凯旋归来的情景。
在顶端的盾形饰物上刻有每场战役的名称。
1920年在洪洞下建立了“无名战士墓”,每到傍晚就燃起不灭的火焰。
小凯旋门是为庆祝拿破仑·波拿巴1805年的一系列战争胜利而建造的,位于卢浮宫博物馆对面。
红、白大理石圆柱之间是三个圆拱门,拱门上方布满了纪念拿破仑皇帝战绩的淡浮雕。
门的顶端摆放了四匹从意大利圣马可教堂搬来的镀金奔马。
原物于归还给了意大利,现在的是复制品,同时还添了一辆马车与和平女神像。
小凯旋门显得很古朴。
大门塔位于巴黎西面的拉德芳斯区。
它的形状像大门,方型中空。
整座建筑用白色大理石与玻璃覆面。
门内悬挂着一张叫做“云”的巨大天幕,乘电梯可达到塔顶观景台。
1989年7月竣工,在这个富有想象的城市里更显其浪漫。
巴士底狱
是一座曾经位于法国巴黎市中心的坚固监狱,高30米,围墙很厚,城墙上有塔楼和大炮,监狱内设有军火库。
它建造于12世纪,当时是一座军事城堡,目的是防御百年战争英国人的进攻。
后来逐渐失去了防御外敌的作用,自亨利四世后,法国国王在里面驻扎了大量军队,监狱专门关押政治犯,例如文学家伏尔泰便曾在此处坐牢,因此不少当时的民众视巴士底狱是法国王权专制独裁的象征之一。
现代的法国历史学家对于巴士底监狱给予一些比较中肯的评价:
当时的巴士底监狱实际上是全法国生活条件最好的一个监狱,巴士底狱被攻占那一天,发现里面只有7个囚犯,大部分是被自己人关押的贵族家庭的精神病患者。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804)
是法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
1792年9月22日由国民公会宣告成立。
经吉伦特派掌权(1792年—1793年)和雅各宾派专政(1793年6月—1794年7月)。
“热月政变”后,又相继有热月党人(1794年7月—1795年)、督政府(1795年—1799年11月)和执政府时期(1799年11月—1804年5月)等阶段。
政治体制差别较大,曾先后颁布了《1791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等。
雾月政变后名存实亡,1804年5月拿破仑称帝后,为“法兰西第一帝国”所代替。
1875宪法
由1875年通过的3个宪法性文件——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组成,是法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并非系统完整的宪法典的宪法,也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1875-1940年)的一部宪法。
它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后,议会又对该宪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从而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1870年法兰西第二帝国倾覆后,1873年国民议会迫于民意不得不推举代表30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宪法。
但制宪工作进展极为缓慢,至1875年该会起草的有关草案,才得到国民议会的审议通过。
共包括1875年2月24日通过的宪法第一部分“参议院组织法”;2月25日通过宪法的第二部分“公共权力组织法”;7月16日通过宪法的第三部分“公共权力关系法”。
这三部分合起来就成为第三共和国的宪法。
1876年3月,新的议会产生,旧的国民议会宣告解散,第三共和国正式成立。
①第三共和国的宪法建立了责任内阁制(即议会制)的政治制度。
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两院制,下议院称代表院,上议院称参议院。
下议院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凡年满21岁具有完全公民权,曾进行选民登记的男性公民具有选举权,议员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全部改选。
上议院实行间接选举,由各省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
只有年满四十岁以上的法国人并享有公民权和政治权者,才可当选为参议员。
议会两院均具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政府的监督权,但参议院的权力比代表院要大。
一切法案须经两院一致通过,才能成立。
财政法案虽必须先由代表院提出,但参议院具有完全的修改和否决的权力。
参议院可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对政府高级官员的弹劾案必须由代表院先提出,但参议院有审理该项弹劾案的权力。
对总统的弹劾只能由参议院提出并只受参议院审判。
对政府提出质询和不信任案的权力,两院完全平等。
除此以外,参议院具有一项特权,即总统不能解散参议院,但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②依据宪法,总统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七年。
表面看来,总统具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官吏、统帅军队、缔结条约、派遣使节、赦免罪犯、主持国务员会议、经上议院同意解散下议院以及召集议会和宣告议会休会、闭会等元首权力,但是总统的一切文令,须有内阁总理或内阁部长的副署,他们因副署而对议会负责,并不对总统负责,他们能否继续任职,以议会的信任为准,而不以总统的信任为准。
而未副署的文令不发生法律效力。
资产阶级学者认为,英国君主是君临而不统治,而法国的总统是既不君临,又不统治,只不过执行国事上的行为和主持一些礼仪上的事务而已。
③按宪法规定,内阁由内阁总理和国务员组成。
总统通常会挑选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总理,然后由总理挑选选阁员组成内阁,内阁组成呈请总统任命时,总统必须完全接受,不能拒绝。
总统遴选总理是受拘束的,没有多少自由决定之权,他不能违背议会多数的意志行事。
至于总理组阁,是相当困难的,由于法国是多党制的国家,大选后,不会有任何一党在议会中居于绝对多数,因此,议会中的多数必须由几个政党联合构成,总理组阁时,为了要得到议会多数的支持,就必须遴选在议会中构成多数的政党成员组成联合内阁,绝不可能由总理所领导的自己的政党一党执政。
④依据宪法,内阁是向议会两院负责的,不仅代表院可以倒阁,参议院也可以倒阁,在实践上,有多届内阁是由于参议院的不信任而去职的。
由于参议院不能被解散,而解散代表院则须取得参议院同意,所以如果内阁和参议院冲突,则只有辞职之一途。
在整个第三共和国期间内,只有1877年5月代表院被解散一次,但内阁由于议会不信任而下台的事件则是屡见不鲜的。
从1870年至1934年的64年内,内阁改组了88次,平均不满九个月,其中只有18个内阁维持满一年。
第三共和国的宪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典式的文书,按照当时起草人的想法,这个宪法只是一个过渡的工具。
但后来出乎意料,这个宪法的寿命比起先前那些经过细心研究、认真起草、希望永久长存的宪法要长得多,从1875年起,一直到1940年6月第三共和国倾覆才随之消亡。
法国政权沿革
17、18世纪,法国波旁王朝是欧洲大路上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法国君主制下原有的三级会议长期停开。
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宣称“朕即国家”。
法国启蒙运动中涌现出一批卓越的启蒙思想家。
他们批判专制和特权,宣扬自由和平等,提倡法治、人民主权和三权分立。
在启蒙运动和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下,法国于1789年爆发革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
革命唤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革命形势日益激化。
1792年,法国废除君主制,建立了共和国,史称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此后,法国政局不断震荡,政权频繁更迭,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先后经历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拿破仑第一帝国、波旁王朝复辟、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1、波旁王朝
1789年之前,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波旁王朝。
1789.7.14,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爆发。
2、君主制向君主立宪制转变(以1791年宪法为界)
1789—1792,大资产阶级和君主立宪派执政
3、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国民大会为界)
1792—1793,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吉伦特派执政,共和政体
1793—1794,资产阶级激进派雅各宾派执政,共和政体。
1794—1799,代表大资产阶级的热月党人执政,共和政体。
1794年,热月政变,督政府。
1799—1804,代表大资产阶级的拿破仑执政,实行资产阶级军事独裁统治。
1799年,雾月政变,执政府。
4、法兰西第一帝国
1804—1814,拿破仑一世
5、波旁王朝
1814—1830,复辟的波旁王朝统治,政治特征是君主专制,经济特征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6、七月王朝
1830年,法国发生革命(七月革命),奥尔良公爵建立“七月王朝”。
1830—1848,代表金融业资产阶级利益的七月王朝执政
7、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年,法国再次发生革命(二月革命),宣布共和,史称法兰西第二共和国。
1848—1852,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时期,共和政体。
8、法兰西第二帝国
1852—1870,夏尔·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拿破仑的侄子)
1852年,共和国总统路易波拿巴恢复帝制,史称法兰西第二帝国。
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波拿巴成为普鲁士的俘虏。
第二帝国顷刻垮台。
9、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1940年)
10、二战中的法国(1940—1944)
11、临时共和政府(1944—1946)
12、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年)
13、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至今)
1、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
1、1875宪法
1)背景
①党派林立、政局动荡不安、政权更换频繁
②政治运动、人民运动不断
斗争焦点:
共和和帝制之争
1870年,共和派在巴黎宣布废除第二帝国,建立共和国。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由此开始。
但是,在巴黎公社被镇压后,各派政治力量围绕建立共和还是实行帝制展开了激烈斗争。
由于各派之间分歧太大,国民议会甚至无法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只能逐条讨论和表决。
1875年,议会陆续通过了宪法的全部条文,确立了共和制。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初期,反对共和制的议员占多数。
国民议会中一度有多数议员希望恢复君主统治。
但这些人中,有些希望波旁王朝复辟,有些拥护奥尔良王朝,还有些要求由拿破仑家族的人当皇帝,互相争吵不休。
在君主派相互倾轧之际,共和派提出的关于“共和国总统”选举方式的条款仅以一票的微弱优势通过。
这是宪法中唯一提到共和国的条款。
几年后共和派占据了议会的多数。
君主派分为三派:
正统派(拥护波旁王朝复辟)、奥尔良派(拥护奥尔良王朝复辟)、波拿巴派(拥护拿破仑家族复辟)
1785宪法的前前后后
1870年7月19日,普法战争爆发。
9月1日,普军发动总攻。
9月2日,法军在色当战役中大败,拿破仑三世被俘。
9月4日,法国巴黎爆发革命,推翻第三帝国,建立共和国,史称第三共和国。
色当战役后,普军长驱直入,包围了巴黎。
并侵占了法国1//3以上的领土。
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加冕为德意志皇帝。
第三共和国新政权开始时,由资产阶级共和派与保王派联合组成国防政府,1871年1月国防政府与德意志帝国签订停战协定,普法战争以法国失败而告终。
按照协定,法国必须选举议会,组织政府,签订合约。
2月选出由保王党人占绝大多数的国民议会,梯也尔被选为政府首脑,后任总统,2月26日,梯也尔政府同德国签订草案(5月10日正式缔结《法兰克福合约》),答应把阿尔萨斯和洛林割给法国,赔款50亿法郎。
梯也尔政府联合德国镇压了巴黎公社起义。
梯也尔(1871—1873年任总统)力图建立保守共和国,但遭保王派与共和派的反对,1873年5月,梯也尔被迫辞职,极端保王派人麦克马洪(1873—1879年任总统)当选总统。
正统派与奥尔良派加紧勾结,图谋恢复王朝体制,以甘必大为首的共和派为确立共和制进行长期而激烈的斗争。
1873年制宪工作开始。
议会围绕着政体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直至1875年1月国民议会才以一票多数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这标志着共和政体在法律上得以确立。
在1876年众议院选举和1879年参议院选举中,共和派取得稳定多数。
1879年甘必大迫使麦克马洪辞职,共和派格雷维当选总统,终于确立共和派的共和国。
2)颁布
时间:
1875年
机构:
国民议会
“一票共和”说明了当时保皇党人力量还很强大。
3)内容
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
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特赦。
总统的一切文令须经内阁总理或内阁部长的副署。
内阁虽由总统任命,但只对议会两院负责。
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民议会掌握。
众议院议员由普选方式选出(成年男子,妇女无选举权),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一切法案须经两院一致通过才能生效,但参议院权利比众议院要大。
(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解散众议院须得到参议院同意、参议院不能被解散。
)
“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这两条在人民版和人教版教材中都有叙述,但岳麓版未提及,1875宪法原文中也未找到。
按照宪法,第三共和国实行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制度。
在实践中,由于内阁对议会负责,总统的实际权力有限。
除第一年外,总统再也没有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利。
法国实际上成为议会制共和国。
4)评价
①从法律上阻断了保皇派复辟的道路,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②是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是法国完成工业革命进入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必然结果
③是保皇派和共和派相妥协的产物。
宪法中规定总统和参议院的权力很大,这是保皇派和资产阶级共和派相妥协的产物。
共和制确立的原因:
①工业资本主义发展,工业资产阶级力量壮大(根本原因)
②人民长期追求民主的斗争
③保皇派内部的分歧。
2、共和政体的巩固
1875年宪法实行后,共和派和人民群众为维护和发展民主共和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居民普遍接受共和思想,农民的皇权思想也逐渐消退。
在以后的议会选举中,共和派取得胜利。
议会对宪法作了修正案,将《马赛曲》定为法国国歌,7月14日为法国国庆日,并把“政府的共和国形式”永远不得动摇、“凡曾统治过法国的家族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等内容写入宪法,从而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1 国歌、国庆日
2 “政府的共和国形式”永远不得动摇
3 “凡曾统治过法国的家族成员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
法国国旗从左到右由蓝、白、红三个垂直长方形组成。
三色旗曾是法国大革命的象征,三色分别代表自由、平等、博爱。
《马赛曲》的历史由来:
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
1792年普奥联军闯入法国境内,法国大革命处在危机中,法国人民纷纷组织义勇军开赴前线。
马赛市救国义勇军高唱着激昂的《莱茵军战歌》,浩浩荡荡进入巴黎市区,这首歌从此被称为《马赛曲》。
《马赛曲》的发展历程
★《马赛曲》的作者名叫鲁热·德·利尔。
★原名《莱茵军战歌》。
★1795年7月14日,国民公会决定以马赛曲为国歌。
★拿破仑在1804年称帝之前曾下令禁唱《马赛曲》。
★1815年路易十八复辟,再次禁唱。
★1830年爆发七月革命,《马赛曲》重新响起。
★1879年,法国政府重新批准唱《马赛曲》。
★1887年确定为国歌。
2、德国1871宪法
自14世纪以来,德意志就陷入封建割据状态。
法国大革命对德意志产生极大的震撼。
德意志爱国人士发出要求统一的呼声。
德意志一些邦国也推行了立宪改革。
到19世纪中期,普鲁士成为德意志最强大的邦国之一。
普鲁士颁布宪法,设立国会,鼓励工商业发展,但依然保持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传统。
从1864年到1870年,在首相俾斯麦的筹划下,普鲁士先后进行了三次王朝战争,完成了德国的统一。
在德意志统一的过程中,俾斯麦的三次王朝战争不仅击败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也使懦弱的德国资产阶级被容克贵族阶级的巨大威力所震慑,从而为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871年1月,德意志帝国在巴黎宣告成立。
4月,帝国宪法通过,确立了德意志帝国立国的基本原则。
1、背景:
德国统一(19世纪中期)
1)德国统一的原因
1 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状态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2 德意志民族意识的上升
2)德国统一的过程:
三次王朝战争
普鲁士和奥地利是德意志最强大的两个邦国。
1864年,普奥联合发动对丹麦的战争,夺取了原隶属于丹麦王国的两个德意志邦。
1866年,俾(bi,第三声)斯麦发动了普奥战争。
普鲁士军队凭借先进的武器和高明的军事指挥,在萨多瓦战役中轻易地击败奥地利。
普鲁士吞并了德意志大多数邦国。
1870年,俾斯麦策动了普法战争,击败法国,迫使南德意志的小邦国臣服于普鲁士。
1 1864年普丹战争
2 1870年普奥战争
3 1871年普法战争
普鲁士能统一的原因
1 经济发达
2 军事力量强大
3 民族成分单一:
日耳曼族
4 铁血宰相俾斯麦
2、内容:
1)确定帝国为联邦制国家
德意志帝国由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等22个邦国和三个自由市组成。
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海关、货币、民法及刑法等权限;各邦则保留了一些民政自治权。
普鲁士在帝国中占有统治地位,它的国王和宰相,同时又是帝国的皇帝和宰相。
2)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皇帝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拥有任命官吏、统帅军队、决定内外政策、主宰议会(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建议并公布法律等大权。
宰相由皇帝任命而不是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由皇帝决定,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利。
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
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利的上议院。
联邦议会由各邦代表组成,行使立法权,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拥有17名代表,操纵着联邦议会。
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作用很小,它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
(议会不能组成代议制政府,没有行政监督权,且皇帝有权解散议会,皇帝在军事、财政问题上享有否决权。
)
联邦议会来源于各邦君主。
德意志皇帝可以通过任命联邦议会代表、宰相来控制。
而帝国议会受到德意志皇帝和联邦议会的制约。
所以德国皇帝能主宰议会。
3、评价
①进步性:
●标志着德国迈入资本主义时期。
标志着德国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
(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君主立宪制确立)
●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②局限性:
●君主专制是实,君主立宪是虚。
(皇帝掌握实权,缺乏分权制衡关系)
●保留了专制主义(体现其封建性)和军国主义传统,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
容克贵族占主导地位,资产阶级次之,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半专制的君主立宪制。
原因:
①长期分裂,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不够强大;
②容克贵族领导通过自上而下的途径完成统一,统一后容克贵族的势力强大。
容克地主
是德语Junker的音译,意为“地主之子、小主人或青年贵族”,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阶级。
原泛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16世纪起长期垄断军政要职,掌握国家领导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庄园,是德国军国主义政策的主要支持者。
19世纪中叶开始资本主义化,成为半封建性的贵族地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一个阶级已基本被消灭。
容克地主在经济上掌握大部分土地。
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地主相比较,德国的容克地主们更勤恳,同时思想较为保守。
在十九世纪,随着资产阶级的兴起,容克地主逐渐开始从事资本主义经营,在德国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他们一方面农商并举,大量加入工业和银行业,同时又改变农业经营形式,由收租的地主变成农业企业家。
最终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日益融合。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同盟集团(尤其是苏联)为了从根源上铲除德国军国主义,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及社会改革,将容克地主的土地或收归国有,或分配给小农耕种,容克阶级自此消亡。
3、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的确立
1、时间:
19世纪70年代
2、方式:
革命战争或和平改革
3、特征:
选举和议会立法
4、评价
进步性:
1 否定了君主专制体制。
2 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统治秩序。
3 对亚洲及世界其他地区产生了广泛影响。
4 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
局限性:
1 在欧美部分国家仍然尚未成熟。
2 本质上都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民主,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5、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四种形式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由议会掌握立法权,由内阁行使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由君主任命对自己负责的内阁,直接掌握行政权,立法权形式上在议会、实际上在君主。
总统共和制
总统行使行政权,议会行使立法权。
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
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不对议会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
议会共和制
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中的君主的地位和权利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后者为世袭继承。
拓展:
历史上主要法律文献
法律文献
体现的原则或特点
历史地位
十二铜表法
维护奴隶主利益、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标志罗马成文法诞生,是罗马的基本法。
英国《权利法案》
议会至上、王权受限
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基础
美国1787宪法
联邦制原则、共和制原则、民主原则、分权制衡原则
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资产阶级共和制在美国确立。
法国1875宪法
分权制衡原则、共和制原则、民主原则
确立起法国共和体制,促进资本主义发展。
德国1871宪法
皇帝至上、议会粉饰门面
德国确立起脆弱的民主政体,开始迈入资本主义时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权在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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