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监理规划垃圾发电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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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监理规划垃圾发电厂
建设工程
监理规划
工程名称:
西部(海沧)垃圾焚烧电厂工程
编制:
审批:
中外建天利(北京)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华申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
1、项目概况…………………………………………………………………………3
2、监理工作范围……………………………………………………………………3
3、监理工作内容……………………………………………………………………3
4、监理工作依据……………………………………………………………………4
5、项目组织管理……………………………………………………………………4
6、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职责………………………………………………………5
7、项目目标…………………………………………………………………………7
8、监理措施…………………………………………………………………………8
9、合同管理…………………………………………………………………………14
10、组织协调………………………………………………………………………14
11、监理工作制度…………………………………………………………………14
12、监理资料管理及归档…………………………………………………………16
西部(海沧)垃圾焚烧电厂工程
监理规划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西部(海沧)垃圾焚烧电厂工程;
1.2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
1.3建设单位: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代建单位: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1.5勘察单位:
机械工业第三勘察设计院;
1.6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7施工单位: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桩基);
1.8工程概况:
该工程总用地面积11.16万㎡,建设2×3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1×12MW发电机组。
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城市垃圾,由以下车间组成:
主厂房系统(包括垃圾卸料跨、垃圾坑、焚烧炉跨、烟气处理跨、汽机跨),水处理系统(包括冷却塔、循环水泵房、综合泵房及消防水池等),油库区(包括油灌区和油泵房)污水处理站、升压站、电子汽车衡,门卫及办公生活区(包括办公综合楼、宿舍及停车场等)。
本工程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安全等级为二级,混凝土采用C30,桩身钢筋保护层50mm.桩径800,主厂房桩基数为405根,垃圾坑渣坑桩基数为125根,烟囱桩基数为19根。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2800KN,桩端持力层为碎裂状强风化花岗岩,桩端全截面进入该层完整岩层深度不小于1米。
2、监理工作范围:
2.1前期工作地质勘察报告审查、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技术审查、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土建、水、电设备安装以及市政管网,园林景观、道路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施工阶段的实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方位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理。
2.3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进行全方面控制监理;
2.4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3.1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并负责下达开工令;
(2)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协助建设项目法人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
(6)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
(7)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规格和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
(8)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9)对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11)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2)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5)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检验评定,协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
3.2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2)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措施并督促实施。
4、监理工作依据: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2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4.3国家和本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4.4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
4.5为本工程制订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规定。
5、项目组织管理:
5.1项目组织管理系统,项目组织管理系统见图
监理方:
中外建天利(北京)程监理咨询有公司
施工承包方: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组织管理系统
5.2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
5.2.1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见下表
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监理方式
1
李林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定期检查
2
林建川
工民建
部监理培训证、工程师
土建专监
常驻工地
3
骆明珍
工民建
部监理培训证、助工
土建监理员
常驻工地
4
秦立芳
水电安装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证
水电专监
常驻工地
5
黄联华
水电安装
厦门市监理工程师证
水电专监
常驻工地
6
鄢大林
工民建
部监理培训证、助工
安全员、见证员
定期检查
5.2.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见图2
协调
图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6、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职责:
6.1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部派出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规定的权限,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内向本部负责,具体职责是:
6.1.1组织领导项目监理部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部的质量体系文件,检查、监督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6.1.2负责编写监理规划(含质量计划),组织编写各专业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6.1.3按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6.1.4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6.1.5审核和确认承包方提出的分承包方。
6.1.6组织工程例会和其他工程技术协调会。
6.1.7签署工程开工报告、停工指令、复工指令等监理管理性文件。
6.1.8审批监理过程的一般不合格的评审,重大不合格工程应上报分管部长。
6.1.9向业主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情况报告。
6.1.10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验收分项分部工程。
6.1.11审签工程付款报表及其它申报表。
6.1.12妥善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6.1.13组织工程竣工检查,审签竣工资料,主持审核工程结算。
6.1.14审核监理月报。
6.1.15组织质量记录的整理,审核监理档案资料。
6.1.16主持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6.2监理工程师
6.2.1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合同对本专业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管理。
6.2.2参与编制监理计划(含质量计划),制订并实施本专业监理细则,对四控制提出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
6.2.3验证业主和承包方提供的本专业文件和技术资料。
确保文件的完整、准确和有效。
6.2.4核签本专业设计变更通知书。
6.2.5审查承包方提供的本专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理控制。
6.2.6审查本专业的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保资料和实体,对可疑部分提出查验要求。
6.2.7督促检查承包方严格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
6.2.8审查承包方的专业管理性报表和质量报验报表,确认中间交工证书、检查验收过程质量。
6.2.9对施工现场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进行监督检查。
6.2.10审查承包方报验本专业的工程进度、质量、费用报表。
6.2.11整理审核竣工资料并按时移交信息员。
6.2.12推行统计技术的应用。
6.2.13准确填写监理日记。
6.3监理员、见证员
6.3.1协助监理工程师工作,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工作。
6.3.2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监控施工过程质量,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防止出现不合格。
如发现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6.3.3进行规定的抽检实验,监督施工承包方的检验和试验过程。
6.3.4准备监理例会有关资料。
6.3.5准确填写监理日记。
6.4信息管理员
6.4.1复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实物量,核定月度工程进度款额,编制付款证书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4.2每天收集和阅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口头汇报有关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6.4.3登录监理台账,编制监理月报和项目监理志。
6.4.4参加监理方召集或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工地会议。
6.4.5负责项目监理部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
6.4.6负责项目监理部文件、资料、图书的收发、保管、借阅、传递和立卷、编目、归档工作。
6.4.7负责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包括收集、标识、编目、保管、查阅、归档等。
6.4.8管理项目监理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程检测器具。
6.4.9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
6.4.10记录每天的现场天气情况。
7、项目目标:
7.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
合格。
7.2进度目标:
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为目标。
7.3造价(费用)目标:
以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价为目标。
8、监理措施:
为满足上述项目目标要求,按照本部质量体系各要素要求,制订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以及工程协调、监理资料、工作制度等具体措施:
8.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8.1.1质量控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宗旨,通过“超前监理、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的目标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8.1.2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理:
(1)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内容和分包单位的资质,未经同意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出去;
(2)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十五天应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体制、技术管理制度及质保体系)报验监理部进行审核,监理部将审核意见于工程开工前七天用书面函告承包单位;
(3)熟悉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规范、规程、标准,参加图纸会审,掌握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力争把施工图纸中的疑点消灭在图纸上,解决在施工之前。
图纸会审记录,经各有关参与方会审后,作为设计文件之一,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执行。
8.1.3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的监控:
(1)用于工程上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以及半成品、成品和各种构件等,进场时必须出具正式的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等有关技术资料,承包单位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复试,然后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核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2)建筑配件、铝合金门窗及主要设备在订货前,承包单位应提出样品(或看样)及有关供货厂家情况、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单位申报,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3)进口钢筋除按规定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外,焊接前还应做化学分析试验和可焊性试验。
进口水泥应做强度及安定性试验;
(4)冷拉钢筋、冷拔钢筋和对焊接头钢筋应抽样检验,其机械性能须符合规范要求;
(5)工程中所用的构件,如由于运输及安装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处理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6)检查加工订货的主要材料、设备及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
(7)材料试验单位的资质审查凭证应提交监理部审查、认可。
8.1.4复核签证项目:
建筑物轴线、标高复核;
±0.00以上各层轴线、标高抽测;
对所有模板预留孔、预埋件的标高、位置抽查;
以上分部分项工程均应在承包单位自检确认(签字)后,提前一天交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
8.1.5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所有隐蔽工程均应在承包单位自行验收确认(签字)后,提前一至三天交监理部各专业复验签证(同时必须提供配料单、大样图),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
(1)分项工程隐蔽验收项目及内容:
各项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绑扎(包括埋件)验收:
主要检验钢筋数量、品种、规格、形态、间距、锚固和搭接长度及焊接质量,应建立见证点和停止点制度,停止点未经监理检查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埋入结构中的避雷导线验收:
主要检验导线的连续性,用料规格、数量和焊接质量。
埋入结构中的工艺管线验收:
主要检验预埋工艺管线的数量、规格、材质、走向、接头质量。
(2)分部工程隐蔽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系指分部工程已施工完毕的验收,主要验收内容是:
对该分部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情况(包括质量问题的处理)做出质量上的综合评估。
因此,承包单位应在验收前三天将工程验收单提交监理部,经监理部会同建设和承包等三方共同进行验收签证。
8.1.6结构工程质量监理:
(1)测量工程:
建筑的定位、轴线、水准点、层高及垂直度、沉降观测等。
①对承包商提供的测量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其落实,其中包括对施工方所用仪器的有效鉴定书和岗位人员的审核。
②协调承包商与监理方之间的测量、监测事宜,并及时对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测量复核单签证、认可和对测量工作的评估意见。
③施工测量质量控制:
定期对建筑物外边的控导点控制网和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点进行复核,并督促承包商对控制点的保护和完善通视条件,对总承包商所测定的控制点坐标进行认可、签证,并督促其定期校核;
每隔一屋对建筑物进行平面轴线和垂直度复核;
(2)钢筋工程:
钢筋型号、规格、数量及尺寸、钢筋的接头部位和搭接、锚固长度及间距、排距等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框架结构节点钢筋的锚固长度及抗震结构的箍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模板工程:
严格控制轴线、标高及垂直度、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审核模板强度计算书。
(4)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振捣、养护和施工缝处理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混凝土试块的数量及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8.1.7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旁站监理方案
1)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方回填;
(2)静压桩施工的全过程:
压桩力、送桩长度、桩节焊接和终压力;(3)基础承台砼浇注,地梁砼浇注;(4)地下室砼底板、墙板和顶板砼浇注;(5)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等;
2)主体结构工程:
梁、柱、现浇板砼浇注,钢筋隐蔽过程。
3)要求施工单位在上述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的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决定安排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人、机、料、法、环、测”和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控制和记录;
(2)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实记录,凡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上由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员签字认可的,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应向总监反映,在征得建设业主的同意后,下达暂停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8.1.8装修工程质量监理:
对装修材料进场的产品、样品和装修工程质量实行实样封存验收。
要求如下:
内外墙面、楼地面、平顶(含木制品和金属制品)饰面材料。
总承包单位均须先送样检验,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资料,经监理部会同有关单位检验认可后,对样品进行封存签字。
以后进场材料质量必须达到样品标准,不符合样品标准材料不准使用。
承包单位对进场材料应根据不同材料进行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材料损坏变形,均不准使用。
承包单位应注意材料是实行封样验收的,为避免材料进场因质量不符样品要求,引起供求纠纷及经济损失,在采购或订货时,应向供货单位说清情况,并把字写入供(订)货合同款中。
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承包单位应向监理部提供施工技术措施、产品保护措施,并做出样板间、样板块或样板件。
样板产品施工完毕后,监理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检验认可。
而后大面积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样板质量,达不到样板质量,可拒绝工程竣工验收。
装修工程验收不是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应是在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验收,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只有质量检查,不存在验收。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工作。
8.1.9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理:
(1)安装原材料、非标准制作件、主要配件及设备的监控应做到:
重要焊接材料机械和化学性能应有文字证明,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复验;
有防火要求的材料必须提供防火性能资料,必要时送有关单位复验;
焊接钢管和铸铁管应有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资料,用于重要部位者,在安装前抽检耐压和渗漏指标;
重要非标准件制件安装前应在现场按原图校核产品质量及装配尺寸。
以上各点,承包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部验证;否则不准用于工程上。
(2)安装施工的监控实行分步到位,跟踪检查,复验签证的方法。
安装施工开始前根据设计图纸,会同安装施工分包单位,按专业、分系统确定分步节点,建立检测点和停止点制度,监理人员必须到点检查和复验。
(3)电气安装质量监控基本要求:
①主要电气设备、材料,如变压器、开关柜、主要电缆,安装前应检查其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外观质量,按有关要求实施。
②检查埋入土建基础或结构中的接地连接质量、导线规格、布局、方位,以及电阻测试值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必要时会同土建监理人员共同检查。
③配合土建的预埋电管和箱、盒、过墙套管,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实地校其标高、方位、走向、规格后,才能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
④对电缆敷设、照明灯具、电气箱柜接线、等按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物抽查,主要部位逐路检查。
⑤对高压电器、电缆的绝缘性能,除检查其产品质量保证书外,严格检查其外表质量,如高压瓷件表面严禁有裂缝、缺损和瓷釉损伤,严格监控耐压试验,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超差者,禁止使用。
⑥监理人员直接参加电力变压器及其附件的器身检查及相应的测试。
⑦变电器受电前,监理人员全面检查受电条件,经确认后才同意办理申请受电手续。
⑧供电系统及主要屋宇设备系统的电气调试,监理人员应直接参与。
(4)管道安装质量监控基本要求:
①管道及其配件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认真检查管线预埋及在土建结构中的预留孔、过墙套管的标高、位置、规格,如有错误和缺漏,属于施工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工序;必要时会同土建监理人员一同处理。
③跟踪检查各类管道的压力、气密试验以及通球检查,检查各类试验记录。
④对管道的标高、走向、倾斜度、平直度,除检查其施工记录外,应进行现场实物抽查。
8.1.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若发生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承包单位应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2)监理部要对事故进行全面地调查,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案讨论,对重大事故应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甚至市质监站等共同讨论;
(3)承包单位要对事故调查、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并应及时逐级上报;
(4)监理部对事故的处理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作验收签证。
8.1.11督促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1)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2)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承包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监理部配合监督,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可直接向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并督促其整改;
(3)当安全与进度产生矛盾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做出是否调整进度的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备案。
8.1.12工程验收及质量评估:
(1)分部工程需进行分阶段验收(如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承包单位应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提前三天报请监理部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某些分部工程尚需要质监站核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2)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时,应首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自验收,经检验合格,方可向监理部申报初验收。
(3)监理部在接到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技术档案资料后,对工程进行初验,发现有施工漏项、工程质量等问题时,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限定处理时间,处理完毕后,监理部进行复验。
(4)当工程完工时,监理要对工程质量做出全面评估,特别对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有详细陈述并有确切结论。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除送建设单位存查外,还应抄报市质监站作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的参考。
(5)工程初验或复验合格后,监理部协助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正式验收。
(6)承包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按现行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列表报监理单位,经核准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承包单位将完整的工程档案报送建设单位。
凡资料不全(竣工图允许在竣工后2个月内提交)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7)竣工验收通过后,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8.1.1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保修期责任计划;
(2)定期对工程回访,督促检查责任计划的实施;
(3)督促维修,确定工程缺陷责任;
(4)签发保修期完工证书;
(5)编写工程最终完工综合报告。
8.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8.2.1进度控制的原则: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进展,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分析,提出意见,确保施工总工期的实现。
8.2.2进度控制的任务:
(1)审核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能否满足总工期要求,并提出合理意见;
(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
(3)根据承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敦促建设单位所供应材料与设备及时订货、进场;
(4)督促承包单位季度、月度施工计划的实施;
(5)督促承包单位按月提交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并对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分析比较;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7)承包单位如因故修改计划,应向总监理工程师申明原因,提出具体修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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