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中医药推进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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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中医药推进行动方案
综合医院中医药推进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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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4.加强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各综合医院要紧密结合医院的发展重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以及当地居民疾病谱等方面因素,加强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省级重点发展专科,至少要有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二级综合医院市级重点发展专病,至少要有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全省中医药特色妇幼保健机构至少设立1个中医专科(专病)。
5.强化中医“治未病”工作。
各级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要结合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宣传《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推广冬病夏治、药膳、膏方等中医“治未病”服务。
(二)加强中药房建设
1.药房设置及功能要求。
各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立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并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房中成药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2.人员配备。
中药房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3.药房管理。
各综合医院要严格执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
1.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政策。
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医药人才配置、梯队建设方案及人才培养激励制度。
在教育经费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专门用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到中医药人员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2.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
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每年举办的“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强化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同时,还要积极举办院内的“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要将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护理技术、中医“治未病”服务、中成药及中药注射针剂合理使用、省内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等推广学习纳入“西医学中医”范畴。
要求中医人员学习四大经典、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学的学分每年不得低于5分,要求每名医护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
3.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通过中医药师承教育和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等方式,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
(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
1.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并将协作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内容,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
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等制度;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有明确的中医药参与治疗方案。
2.围绕医院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领域,选择部分重大疾病为切入点,以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为原则,联合本院中医临床科室或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共同组建中西医临床协作组,开展临床协作,整合中西医各自优势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解决治疗难点,提高临床疗效。
3.针对临床上单纯的中医或西医治疗效果都不明显的疑难病、急危重症等疾病,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进行联合攻关,开展中西医结合防治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以及中药的研发等。
(五)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
1.结合临床需求,积极开展多学科参与的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在艾滋病、新涂阳性肺结核等传染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等方面取得突破,提高学科和专科发展水平。
2.将中医药科研纳入医院科研工作计划中,在配套经费和设施设备等方面为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支撑条件。
建立科研保障制度,保证中医、西医科室同等对待,协调发展。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1.在中医门诊、中医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便于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知识,提高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2.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从诊疗行为、服务方式、服务流程、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以及特定礼仪等方面,形成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12月)
制定甘肃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市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直综合医疗机构,并部署相关工作。
(二)推动落实阶段(2015年1月—2015年5月)
各市卫生计生部门和省直综合医疗机构按照本要求,积极推进本辖区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医院内中医药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中医药基础条件和业务建设,落实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
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应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督导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落实,确保专项推进行动取得实效。
(三)联合督导阶段(2015年6月—8月)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督导活动,抽查部分地区,实地查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等建设达标情况及中医药队伍建设、中西医协作交流等情况,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医院落实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5年10月—12月)
各市卫生计生部门对本辖区综合医院及省直综合医疗机构对本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专项推进行动中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将总结于2015年12月底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省直综合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以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为抓手,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综合医院得到充分发挥。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细化有关内容,落实人员职责,注重指导督促,务求取得实效。
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从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中西医协作共进、政策支持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医院的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1+1大于2的效应。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总结专项推进行动工作,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围绕提高临床疗效,逐步形成中西医临床协作的长效常态机制,积极探索并完善中西医整体化、全程化、综合化的临床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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