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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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
目录
西南科技大学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1
西南科技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4
西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环节变动申请表10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11
关于落实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并填报实验课表的通知17
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19
经管学院关于组织编写本科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27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教师《课程教案》编写的通知31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教学人员岗位职责33
经济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35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工作周志38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47
西南科技大学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
为了强化和提高实习(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校内外教学实习资源优势,落实具有创新潜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制订了我校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
一、实习教学改革的目的
由于社会上接受实习比较困难,而且实习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我校要加大实践基地建设尤其是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挖掘实验室潜力,整合和利用好现有资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实习教学组织安排
1、实习方式由原来的一段模式改为两段模式,即将原来单纯的外出实习分成外出参观实习和实践基地实际工作与创新能力训练相结合的模式,校外实习着力拓宽学生的眼界,实践基地实习着重学生技能训练,基地建设实行校内外共建,重点突出校内实践基地建设。
2、校内实践基地是以品牌实践基地为基础,集合校内有关实验室组成。
校内实习方式采取相对集中加全天候开放模式,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和能力训练,并通过考核进行评价。
3、创新实习大纲和实践教学管理。
各种类型实习都必须有严格的实习大纲和细致的内容安排,明确训练的目标,由各类实践基地统筹实习内容和方式,编制并公布实习指导书。
4、研究生和青年教师是一支重要的管理和指导力量,是我校实践基地(实验室)的助理导师。
实践基地要为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进行创新能力锻炼创造更好的条件。
5、为加强大学生环保意识、网络化、数字化,现代集成制造技术等方面的认识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各专业认识实习都要安排一定时间到已经建成的水处理与污染控制中心、计算机软件创新基地、工程训练基地等面向全校性的品牌实践基地实习,上述每个品牌基地安排半天时间。
三、实习教学经费管理
1、为确保校内实践基地的持续稳定建设与投入,实习经费将按照实习差旅、耗材、新项目建设和劳务酬金四个部分进行分配使用,由教务处核定后,经计划财务处建立各学院(部、中心)实践基地科目直接划拨到相应实践基地,经费的使用由基地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教学院(部、中心)领导签字后报销。
2、学院(部、中心)基地进行实习新项目建设,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经费须经分管处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一般劳务酬金不得超过实习总经费的15%。
3、各教学部门在安排实习教学环节时,应以“两段式”模式,精心安排校内实践基地(实验室)实习,按照就近原则安排校外实习。
如果有些学科必须市外省外实习时,从实际出发控制适当比例。
原则上,实习差旅控制在实习总经费的60%以内。
4、面向全校性的品牌实践基地必须接纳校内各专业的认识实习,学校将划拨一定的实习经费给相应实践基地。
5、如果学生是自主外出实习,实习差旅经费应直接补助给学生本人。
主题词:
实习教学改革试行办法
抄送:
校领导。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2006年3月31日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课程设计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课程设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3、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逐步树立起设计观点。
二、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1、学生要认真复习教材,阅读有关规范、设计手册及资料,独立按时完成任务。
2、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教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相结合。
3、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计算书要求简洁、通顺、计算准确,图纸表达内容完整、清洁、规范。
三、课程设计选题
1、课程设计的选题以达到教学要求为准,深度及工作量适当。
2、课程设计的内容应属课程范围,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主要内容,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3、课程设计的题目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
4、课程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
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
1、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审定,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之前印发给学生。
2、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设计任务、原始资料、所需相关资料及设计成果等要求。
3、指导书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方案比较等内容。
4、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不同、课程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
五、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
参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由授课学院(部、中心)负责保管,一般保存5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教研室(或系)组织他们亲自做一遍,并且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
2、指导教师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填写课程设计安排表。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
(3)按计划对学生进行辅导,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档,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参加答辩和评定学生成绩,根据学生的设计成果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全面评定。
(6)撰写指导课程设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存教研室。
3、指导学生的人数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因课程不同而不同,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
4、指导时间
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期间,一般不应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
七、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习态度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不得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做,否则,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意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意识。
(3)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2、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8小时。
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3、公共道德
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
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和玩游戏。
八、课程设计检查
1、日常检查
在课程设计全过程中,指导教师都要随时对学生的课程设计工作进行情况和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教研室和学院(部、中心)汇报。
2、答辩检查
在答辩期间,学院(部、中心)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到答辩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要点有:
(1)检查学生是否按设计任务书完成全部工作。
(2)仔细审查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结果和程序运行是否正确。
(3)仔细审查设计计算说明书(或论文)撰写是否规范。
(4)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5)检查答辩组织与答辩过程是否规范,检查学生的答辩质量。
九、课程设计答辩组织
课程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参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有些课程亦可不答辩,采用其他形式考核。
十、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参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
获优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
十一、附则
各学院(部、中心)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或实施细则。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五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抄送:
校领导。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2005年3月9日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环节变动申请表
教学单位
指导教师
课程号
原时间地点
课程名称
变动事项
□进程□指导教师
任务变动原因:
变动后的任务安排
实验中心主任意见
签字:
年月日
院(部、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所指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毕业指导。
2.课程号、课程名称应与开课计划保持一致。
3.确需变动实践教学环节工作任务时,由指导教师填写本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实验中心核实,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一份交实践教学科存查;一份交所在系(院)教学秘书;一份交实验室(涉及实验安排的)或交教研室留存。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创新实践学分制度,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一课堂外的科技文化活动,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学校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创新实践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创新实践学分的总学分上限为6学分,并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按认定标准给予不同的学分。
第四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学科竞赛学分”和“实验技能学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验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基金等实验研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所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创新学分的用途与记载
第五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入本人成绩档案,在成绩登记表上记载为“创新实践学分”,成绩一律记为“85”分。
第六条创新实践学分可以替代素质类选修课程学分,但替代的总学分不超过4学分。
第七条学生所获创新实践成果可申请免考本学年尚未进行考核且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经学院审核和教务处同意后,可以免于该课程的考核,授课教师以“80”分登载该学生的成绩。
具体认定如下:
1.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500分以上,可以免考下一学期开设的一门外语基础课程;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450分以上,可以免考下一学期开设的一门外语基础课程。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或省级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考试,可免考下一学期开设的一门计算机基础课程。
3.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获1个或以上创新实践学分者,可免考该专业的《学术论文阅读与写作》课程。
4.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活动与竞赛获1个或以上创新实践学分者,可免考该专业的《科技竞赛》或《技能竞赛》课程。
5、可免考的外语和计算机课程见附件《可免考的外语和计算机课程列表》。
若因培养方案变动,可免考的外语和计算机课程由开课单位提出变更方案,由教务处认定后,任课教师登载成绩。
6、其它可免考课程,则由任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经教务处认定后,由任课教师登载成绩。
7、参加实验研究并获取学分并经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认定后,可免考同等学分的课程设计。
第八条凡创新实践学分累计达6学分者,由所在学院授予“西南科技大学创新实践优秀学生”称号,并在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若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且在同等条件下,对在专业领域取得6个创新实践学分者,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十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40%。
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
二人合作8:
4,三人合作7:
3:
2,四人合作7:
3:
1:
1,五人合作6:
3:
1:
1:
1。
合作者超过5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成员贡献大小分配学分。
第十二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
研究成果获得全国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2、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1、0.5学分。
2.科研项目。
主持并完成校级及其以上的科研项目,计2学分;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取得重大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计0.5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
在国内一级核心或国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4学分,第二作者计2.5学分;在核心期刊(含国际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3学分,第二作者计2学分;在一般公开期刊(含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1学分,第二作者计0.5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第一作者计0.2学分。
4.科研著作。
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5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1万字以上和1万字以下四个等次,分别计2、1、0.5、0.2学分。
5.专利申请。
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者,可分别计4、2.5、1.5学分。
第十三条“学科竞赛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学科竞赛。
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和优秀奖者,分别计6、4、3、2学分;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分别计5、3、2、1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分别计4、2、1、0.5学分。
参加全国(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CCTV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大赛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参赛队,每位学生分别计6、4、2学分,获省(市)一、二、三等奖参赛队,每位学生分别计3、2、1学分。
2.文化、艺术、体育比赛。
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比赛获前六名者,可获6、5、4、3、2、1学分,其余正式参赛者获0.5学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计5、4、3、2、1、0.5学分,其余正式参赛者计0.2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六名者分别计4、3、2、1.5、1、0.5学分;
3.技能考核。
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考试成绩达到570以上者、或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610分者、或参加雅思考试成绩达6.5分以上者,计2学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达600分以上者,计1学分;英语、日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日语四级考试,计1学分,通过专业英语、日语八级考试,计2学分;通过专业英语口试四级考试,计1学分。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或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计1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计2学分。
参加国际IT认证(微软MICROSOFT、思科CISCO、华为HCNE、IBM、SUN、Adobe、Linux、CIW、Oracle),获得证书者,计2学分。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2学分,中级证书者计1学分。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2学分,获中级证书者计1学分。
第十四条“实验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指导教师根据课题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大小,提出实验技能学分认定的参考意见,经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认定。
个人独立主持并完成校级及其以上的实验研究项目,计1.5-1学分;集体完成校级及其以上的实验研究项目,计1-2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第四章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认定程序
第十五条申请时间:
每学期的第二、三教学周。
第十六条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第十七条申请与认定程序:
1.学生将申请材料上交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办公室。
教学科研办公室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申请创新实践学分学生的《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进行审核、公示和认定。
如遇特殊情况,报请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以便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2.学院汇总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同时将一份申请材料留学生所在学院保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审核确认,由学院登录成绩。
3、在对申报的创新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审,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第十八条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创新实践学分,并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关于落实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并填报实验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实验教学秩序、加大对实验教学过程和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我校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各实验教学单位应统筹安排和部署实验教学工作,安排落实实验课程的开出,并组织实验中心(室)做好实验课表的填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实验中心(室)及相关人员,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核对实验课程是否开设、有无实验课程遗漏、实验学时数是否准确,必须保证实验课程开出率达到100%。
2、为了使实验教学文件管理规范化,实验中心(室)在填报实验课课表时,应严格按照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名称填报(同时应与实验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保持一致),并应完整、准确地填报实验课程的开课时间、地点,并及时向师生公布。
3、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7日之前将《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课表》(附件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格式不能发生变化,纸质稿需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查、签字。
教务处将根据此课表进行不定期抽查。
4、实验课表是教学秩序和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组织实验教学和学校教学督导组进行实验教学检查的依据。
课表一经排定不能随意更改。
实验室(中心)应严格按填报的实验课程表组织教学,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要调整实验课程开出时间、地点等,应提前一周提交《西南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环节变动申请表》(附件二)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
5、采用“西南科技大学实验预约系统”进行开放式实验预约的单位,可直接在系统的“报表和统计”中打印上报;由实验中心自主安排实验课表的单位请填写《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课表》,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
实验教学任务课表落实填报通知
抄送:
校领导。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2008年9月19日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实验技术、仪器设备的自主开发、研究、制造是高等学校实验室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研究新型实验技术和开发实验仪器设备,有利于提高我校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二条为鼓励、支持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开展实验装置的研制工作、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所有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以及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立项。
第二章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
第四条实验技术研究立项原则
1、实验技术研究内容必须与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密切相关。
2、实验技术研究立项需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推广价值,项目内容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3、实验技术研究的系统项目应整体立项,原则上不得分项立项。
4、优先资助用于学生实验中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及技术基础课实验技术项目,以及直接面向学生的专业课实验技术项目,同时考虑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上见效快、投资小的实验技术项目。
重点支持已鉴定、获奖科研技术、发明专利技术的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的项目。
第五条实验技术研究立项范围
1、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2、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的研制与应用;
3、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功能开发与应用;
4、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5、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技术、实验项目研究;
6、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成果的推广(含论文、报告、技术资料、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等);
7、学校委托立项的实验技术项目。
第三章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实验技术项目立项时限为每年申请1次,申报时间为每年上半年。
立项的实验技术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为2年。
2、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向所在院(部、中心)提出申请。
院(部、中心)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报教务处。
3、推荐到学校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由教务处会同国资处。
组织校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和资助经费额度。
4、学校发文公布立项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
第七条凡未及时申报当年立项而又具有紧迫性的研究课题,经教务处、国资处审批,可作为预研项目,并资助一定的启动经费,次年视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正式立项。
第四章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应签订《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研究经费、时限、内容和项目成果形式,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项目内容。
学校资助经费到位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实施。
第九条由于项目本身或其他因素造成该项目不能继续进行或需要修改原方案的,其后果由该项目负责人自己负责。
对无故不能完成项目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回学校所资助的经费。
第十条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底以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立项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向教务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如不能按原计划时间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向教务处书面报告原因及预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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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西南 科技大学 实习 教学改革 试行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