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企业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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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企业自评表
附件1:
滨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一、资质条件(19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一)企业经营证照及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40
1.企业办公场地须提供房屋及场地自主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文本原件及产权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
2.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超期或无效不予考核;
3.经营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等存在信息不符情况的,此项不得分;
3.从业人员证件齐全(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有效;从事剧毒、爆炸的资格证应注明)每缺一项扣5分;
4.无专职安全员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扣20分;
5.企业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扣20分;
6.企业法人未取得安全管理证书的此项不得分。
(二)车辆及相关设备要求。
40
1.自有专用车辆不少于5辆;运输剧毒、爆炸品不少于10辆,否则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车辆技术性能、外观、燃耗符合行业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车扣5分;
3.配备有效通讯工具,未配备的每车扣2分;
4.运输剧毒、爆炸、易制爆品应配备专用容器,核定载质量、容积、非罐式车辆吨位符合有关规定,不符的每项扣5分;
5.配备与运输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未配备的每项扣5分。
(三)停车场地情况。
60
1.停车场地面积达不到《危规》最低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2.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车辆的应设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未设立的扣20分;
3.配备与运输介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相应台账、照片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
4.场地未硬化扣10分;
5.停车场地与公路连接未硬化的扣15分。
(四)部门设置及硬件设施配备情况
20
1.无企业标识牌扣5分;
2.无财务、安全管理等组织机构或设置不合理的扣5分;
3.无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和固定教育培训场所的扣10分;
4.教育培训办公设备不齐全的扣5分(空调、电视机投影仪、照(摄)相机以及且安全教育影碟片每少一项扣2分);
5.办公经营设备设施配置不齐全扣5分;
6.办公环境不整洁扣5分。
(五)固定资产账目真实性考察及企业与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统筹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30
1.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扣10分;
2.未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扣10分;
3.固定资产帐目不真实扣10分。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信誉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二、管理制度(26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担任安委会主任,依次是分管相关部门责任人。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4.按照责任书落实奖惩。
40
1.无成立安委会文件或未明确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未担任安委会主任扣30分;安委会领导小组名单未上墙扣5分;
2.未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岗位职工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人次扣5分;
3.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墙)的扣10分;
4.无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上墙)的扣10分;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0分;
6.未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的扣10分;
7.未按“四项标准”要求进行制度编制的,此项不得分。
(二)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生产例行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有计划、有组织、有形式、有内容、有措施。
实行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30
1.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2.安全生产检查无计划扣5分,检查记录不真实扣5分;
3.无车辆出入库检查或记录不真实扣5分;
4.未开展活动扣10分,活动登记不全扣5分;安全例行常规检查每月少于一次扣10分;
5.安全专项检查缺少一个环节(布置、检查、整改、总结)扣10分,每次检查的材料(活动方案、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复查及处理结果、活动总结)未装订成册扣5分。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例会)制度
1.制定培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安全教育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教育培训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2.安委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3.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工作;
4.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培训(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一次不少于2学时,且有通知、有签到簿、有影像资料;
5.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脱产再培训;
6.内容真实,有针对性,年度内驾驶员、押运员不少于一次安全考试。
40
1.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上墙)的扣10分;
2.未制定培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扣10分;
3.未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再培训缺一项的扣5分,未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脱产培训的扣10分;
4.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或安委会例会每月少一次扣10分;
5.驾驶员、押运员培训(例会)不够次数、学时扣20分;脱训、漏训人员无补课记录每人次扣5分;
6.年内未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考试扣20分(考试试卷需注明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及阅卷人签名);
7.培训教育(例会)资料(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签到簿、会议文件或学习材料、影像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扣30分。
(四)动态信息监控制度
30
1.未建立企业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扣10分;
2.未建立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扣10分;
3.未建立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上墙)扣10分;
4.未建立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扣10分。
(五)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编制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救援组织;2.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定期保养保持完好;3.按规定组织救援演练确保熟练掌握。
30
1.无救援预案制度或组织的一项扣5分(应急救援预案应针对本企业承运不同介质分别建立);
2.无救援装备、器材或失效一项扣5分;
3.未组织救援演练(备有影像资料)扣5分;
4.无演练活动总结扣5分;
5.参加演练活动人员应不低于企业人员的80%,每年不少于1次,人员不足扣10分,低于1次扣20分。
6.未按“四项标准”要求进行制度编制的,此项不得分。
(六)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0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此项不得分;
2.无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机制扣10分;
3.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扣10分;
4.无隐患整改台账或记录不真实的扣10分;
5.企业被运管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每一次扣2分,整改不彻底的扣2分,被责令整改、作出书面检查或保证的,每次扣10分,企业被停业整顿的,每次扣20分。
(七)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明确奖惩范围、事项等;2.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3.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使用,专户核算。
30
1.未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或办法扣20分;
2.未设安全经费年度预算扣10分(安全经费按照上年度运营收入的1.5%逐月提取);
3.不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扣10分(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不得低于预算经费的80%);
4.未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一项扣5分。
(八)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设立事故登记台帐,设有专人管理。
制定并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制度。
20
1.未建立制度的此项不得分;瞒报、迟报一次重大以上事故的一项扣10分;
2.未建立事故登记处理台账或者一次瞒报、迟报统计报表或报表内容不准确的一项扣5分;
3.一个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扣10分。
(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各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流程,主要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车辆调度员、出入库检查人员等操作规程。
20
1.操作规程未上墙公示扣5分;
2.缺少一项主要岗位规程扣5分。
三、运行管理(36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一)认真完成行业监管部门以会议下达或以文件布置的工作任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40
1.不按要求参加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或相关活动一次扣10分;
2.未按要求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
3.无企业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相应工作举措的扣5分。
(二)建立货物运输结算制度和营运车辆调度使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60
1.无货物运输结算制度或无营运车辆调度使用规定一项扣10分;
2.未发生货物运输结算或未采取营运车辆集中调度使用此项不得分;
3.承托双方未签订有效运输合同得扣20分,合同中未区分注装卸管理责任的扣10分。
(三)驾驶员、押运员、证件齐全有效,管理规范;驾驶员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
60
1.私自聘用无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一人次的该项不得分;
2.私自聘用未经市运管部门登记备案的驾驶员、押运员一人次扣10分;
3.驾驶员未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每人扣5分。
(四)1.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
2.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3.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50
1.企业营运车辆超范围经营一次扣10分;
2.因运输服务质量引起投诉且负有责任的一次扣10分;
3.适时掌握运输过程,建立运输主要介质的起止点、运行线路及运行情况台账,未建立的扣20分;
4.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
(五)建立驾驶员安全奖惩办法,准确记录驾驶员的安全行车里程及营运状况。
30
1.未按照驾驶员安全奖惩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的扣10分;
2.无驾驶员安全里程记录扣10分。
(六)动态监管
1.建立动态信息监控值班制度,设专职人员管理;
2.设立专门动态信息监控室,制度上墙,明确监控人员职责;
3.实施动态信息监控记录违规驾驶员的处置;
4.实行24小时专业值班、配备必要的值班设备。
值班人员最低不少于2人。
5.VPN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80
1.未设立监控机构或企业法人不是第一责任人的扣20分;无值班配档表的扣10分;值班人员职责不明确的扣5分;
2.未实行24小时值班且监控值班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此项不得分;
3.未建立车辆违章处理台账或者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的扣10分(须注明违章事项及处理结果);
4.车辆正常运行在线率达不到100%的或车辆长期不在线仍在继续运营的扣20分;车辆行驶过程中连续丢失信号30分钟以上的扣10分;
5.值班人员2人以下、未经岗前培训、考试上岗或操作不熟练的扣10分;
6.无专门监控室的扣10分;设备不齐全(办公桌椅、电脑、投影设备、生活必需品)的每项扣5分;
7.企业营运车辆入网率达不到100%的此项不得分;
8.无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或不按规定上报的缺一项扣10分;
9.伪造、修改或不按规定提供终端数据的扣20分;
10.驾驶员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没有及时通知纠正的,每一例扣10分;
11.由于未按规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运管部门通报一次扣15分.
(七)企业文档管理
1.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及相应的技术职称资质证件;
2.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质证件以及家庭住址、个人通讯等信息,岗前培训、再培训、继续教育、脱产培训等资料;
3.营运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车辆年审、罐体检测书、承运人责任险等台帐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
40
1.未按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台帐和一人一档的,每少一项或不齐全扣5分;
2.未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基本情况登记台帐的扣5分;
3.营运车辆一车一档,档案材料不全或者更新不及时的扣5分,无装卸管理人员档案扣5分;
4.车辆不正常参加审验、不按时参加二级维护、罐体不正常参加检测或未及时参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每发现一例扣10分;
5.未按“四项标准”要求落实的,此项不得分;
6.未与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签订车辆维修协议的,此项不得分。
四、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9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注重企业文化的积累和沉淀,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理念,树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成为国内的知名企业。
90分
1.企业未建立并完善品牌管理制度的扣20分;
2.营运车辆未统一标识和外观的扣20分;
3.企业工作人员未统一服装的扣10分;
4.未建立企业网站进行宣传、业务查询或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扣20分;
5.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未汇编成册的扣10分;
6.未建立企业文化手册的扣10分(企业文化手册应包括企业基本精神、管理理念、经营策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7.未制作VCR或PPT、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企业的成绩和进步,提升企业形象的扣10分。
五、控制指标(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分数
计分标准
交通责任事故率
20
每1次/百车,扣10分。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20
每0.5人/百车,扣10分。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20
每0.5人/百车,扣5分。
经营违章率
20
每1次/百车,扣10分。
社会投诉率
20
每0.5次/百车,扣10分。
六、管理创新(加分值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
分数
计分标准
科技进步及先进管理应用
40
1.在科学研究管理创新等方面有新成果、新方法的加5分;
2.企业配备超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设备,安全生产效果明显的加5分;
3.企业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将节能减排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优化组织方式,提升运输效能,降低车辆空驶率),燃油排放达标车辆占全部营运车辆的60%以上加5分;
4.企业使用了先进运输方式加5分;
5.企业获得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加5分;
6.企业实现“五统一”管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组织货源、统一费用结算、统一车辆设备维修、统一从业人员招聘管理)的,加5分。
获得上级荣誉称号和奖励
20
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加20分。
获得省直主管部门奖励的加10分,获得省厅专业部门和市政府奖励的加10分;获得市、区(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奖励的每一次加5分;被指定代表省、市、区(县)迎接上级检查的分别加5分、3分、1分。
获得上级奖励,排除重大险情方面有特殊贡献
20
在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加10分。
完成政府指定性运输任务
20
圆满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的,加5分;营运车辆被列入市防汛车队和国防交通战备车队的加5分。
说明:
1、所有项目的考核分,不计负分,扣完本项目规定考核分数为止。
2、交通责任事故限于考核周期内企业承担同责及同责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包括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法院判决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的统计数字以国家规定的统一口径为准。
3、运输安全项目中,考核企业的交通责任事故率、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时,不设年度控制基数,直接按照企业实际发生数和规定记分标准扣分。
交通责任事故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营运车辆数除以100。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营运车辆数除以100。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企业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营运车辆数除以100。
4、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
企业在考核年度内虽未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但发生两起及以上一次死亡5~9人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三起及以上一次死亡3~4人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按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进行考核。
5、经营违章限于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受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监察机构、公路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违章行为。
主要包括:
(1)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我省实施规定的行为;
(2)违反超限超载、超员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经营违章以交通执法机构下达的违章处理决定书为准。
公安、工商、税务、安监等有关部门查处的经营违章行为,或社会监督员举报的经营违章行为,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属实的,也应统计在内。
经营违章率=企业被查处的违章行为的次数/营运车辆数除以100。
考核企业的经营违章率,不设年度控制基数,直接按照企业实际发生数和记分标准扣分。
6、服务质量的社会投诉是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有关人员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服务质量事件曝光,经查属实的。
有关人员直接向企业的投诉不包括在内。
党政机关、信访部门交办查处的社会投诉,或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举报的服务质量事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属实的,也应统计在内。
社会投诉率=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营运车辆数除以100
7、不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是指不按规定为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虽已投保、但达不到最低保险额标准,或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已过期,未继续投保的,以查处的营运车辆车次计算。
8、企业质量信誉档案按省统一要求,见附件三。
9、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指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获得的国家部委、省级党政机关以上单位(包括省级各委办、厅、局机关,不含下设机构)、省道路运输局授予的在评优创先、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企业集体荣誉称号,不含企业下属基层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称号。
10、各项考核指标的有效数据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具体要求见每项的记分标准。
附件2: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根据《滨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我公司对企业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依据各项考核标准逐一进行打分,现将自评结果报上,请予核定。
企业自评得分情况如下:
资质条件得分;管理制度得分 ;
运行管理得分;文化品牌建设得分;
控制指标得分;管理创新得分。
实得总分分,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自评结果为级,
重大事项说明:
1、
考核期内发生一次死亡3-4人交通责任事故起,一次死亡5-9人交通责任事故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起。
2、
考核期内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起。
3、
考核期内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起。
4、
考核期内发生特大恶性企业稳定事件起。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承诺将严格遵守《滨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此表格中存在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愿意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质量信誉档案表格式样及填报说明
表1: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2:
企业交通事故报表(企业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3:
企业交通事故登记表(企业建档)
表4:
企业违章经营情况登记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5:
企业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6:
道路运输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汇总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7:
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登记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8:
企业影响稳定事件登记表(企业建档并于考核年度期初15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表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数
车辆数
(有牵引力)
辆
主要运输介质
停车场地
地址及面积
分公司
及驻地
注:
企业建档并报市、县考核机构(每年1月15日前,一式三份)
表2
企业交通事故报表
单位:
年月
事故次数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经济损失(千元)
合计
计计
计
其中责任事故次数
合计
其中责任事故
合计
其中责任事故
合计
一次死亡3-4人
一次死亡5-9人
一次死亡10人以上
其他
本月
自年初累计
注:
企业建档并报市、县考核机构(每月1月15日前,一式三份)。
表3企业交通事故登记表
单位:
序号
肇事时间
肇事地点
肇事单位
肇事车辆类别及车号
驾驶员姓名
肇事原因
死亡人数
受伤人数
经济损失(千元)
事故责任
注:
企业建档并报市、县考核机构(附事故责任认定书,每月1月15日前,一式三份)。
表4企业违章经营情况登记表
序号
违章时间
违章地点
违章单位(分公司)
违章车辆
违章责任人
违章事实
查处机关
注:
企业建档并报市、县考核机构(每年1月15日前,一式三份)。
附:
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明:
1、企业违章经营情况、承运人责任险查处情况均使用本表,可分别填列。
2、企业和市、县考核机构分别建档。
表5
企业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
序号
投诉人
投诉方式
被投诉车辆
责任人
投诉内容
受理机关
检查情况
处理情况
注:
企业建档并报市、县考核机构(每年1月15日前,一式三份)
表6
企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汇总表
年度
投保单位
投保车数
保险费(千元)
投保金额(千元)
应保
未保
应缴
未缴
应保
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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