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行动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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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行动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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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行动工作计划
2020年节水行动工作计划
我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
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市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
用水总量控制在**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8年分别降低6%和4%,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以上;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以内。
二、节水行动计划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
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水平衡测试体系。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亿立方米。
其中:
**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亿立方米,**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亿立方米,**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亿立方米,**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亿立方米。
配合省水利厅完成用水定额修订工作,建立先进用水定额体系。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
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区、**区、**县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建立水资源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水利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市直机关事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二)农业节水增效
4.大力推进节水灌溉。
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
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
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逐步建设成节水型灌区。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5.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
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
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作物种植比例;在地下水水田灌区,适度退减灌溉面积,实施水源替代工程,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的水源全部封闭。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盘山县政府;配合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6.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
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积极推进畜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
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农村饮水全面实行计量收费。
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三)工业节水减排
8.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
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
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年用水量**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9.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未按期淘汰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查处,加快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10.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
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进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四)城镇节水降损
1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
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城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以上。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12.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
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水务集团;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3.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
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
积极推进学校合同节水工作,选取1-2所学校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强化学校计划用水管理,学校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全市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教育局、林业局,市市直机关事务中心,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14.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节水开源
15.削减地下水开采量。
严格机电井管理,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严格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关井压田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16.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
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到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六)科技创新引领
17.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
加快推进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
(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18.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
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
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产业。
(配合单位:
市科技局;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水利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七)市场机制创新
19.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
探索流域内、县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在满足自身用水情况下,对节约出的水量进行有偿转让。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0.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直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
市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21.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
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
遴选出2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2个水效领跑者用水产品型号、2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市直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工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八)政策措施推动
22.完善政策法规和规划。
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和规范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完成《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动节约用水工作。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司法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七)政策制度推动
23.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财政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24.加强水资源费征收。
认真贯彻国家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取水户基础数据库,切实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规范征收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充分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率要达到100%。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5.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统计监测,大中型灌区渠首实现取水计量。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各县区政府)
26.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对重点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实行用水报告制度。
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牵头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27.提升节水意识。
加强市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宣传、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
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水利局;参与单位:
市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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